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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3部分

末法时代之三生石-第173部分

小说: 末法时代之三生石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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么,毕竟当初双方可谈不上友好。可是金鹏的作法还是出乎了他的意料。找到组织了?这什么情况?

    金鹏可没有管孙凌云是什么表情,一个旋身重新化为了一个高挑英俊的金发青年,然后扑过来一把鼻涕一把泪地描述起了自己这些日子的遭遇。

    原来当时金鹏族长赶来时误会了孙凌云,于是在了解清楚之前便一翅膀将孙凌云打飞了。这一下小金鹏傻眼了,他可是发过誓的,结果刚发了誓说不会对孙凌云进行报复,孙凌云就被自己的父王打飞了,这算不算是违反誓言啊?就算自己为此找上一万个理由去解释,可是对于玄奥缥缈的天道而言有用吗?小金鹏不知道答案,金鹏族长同样不知道答案。于是出于能挽救一点是一点的想法,金鹏族长建议小金鹏去寻找被打飞的孙凌云并尽一切可能的为他提供帮助。

    于是小金鹏就出发了。可是当初事发突然,金鹏族长就是那么随意地一挥翅膀,瞬间将孙凌云打得看不到影了,两人,啊不,两鸟一个没能力看到,一个压根没在意所以没看,结果要出发时,谁也弄不清孙凌云被打飞到哪个方向去了。最后,在金鹏族长用它那刚入门的卜算之术起了一卦,给小金鹏指了一个方向,说沿着这方向走就能遇到孙凌云。小金鹏很听父王的话,于是就走上了一条和孙凌云所在位置差了十万八千里的道路。

    十万大山中又岂是好走的?那里有着数不尽的天材地宝,同时更有无数的修者、巫族、精怪、妖王、凶兽、灵兽、仙兽,总之危险重重。实力只相当于金丹境界的小金鹏一路上历经了重重磨难和奇遇,修为境界和对战经验不住的提升,终于在它实力相当于出窍境界的时候,它终于走出了十万大山,然后来到了一座人类的城市——赤丹城。

    之后的事情孙凌云已经知道了,无非就是小金鹏明白在人类的世界中身上没有钱财是不行的,于是就拿了一块在十万大山中游历时得来的紫云石出去拍卖。拍卖时发现这里的人对于紫云石并不认识,因此拍出的价格也并不怎么高(本来小金鹏不知道那价格是高还是低,但是和后来翡翠原石和三级火魔晶的价格一比,这才觉得低了。)。小金鹏对此非常不满,很为紫云石不值,这才在拍卖会结束后做出了打劫买主的事情。至于刚拍卖完就用神识去观看买主的行为,那纯粹只是好奇,没别的意思。不过由于打劫买主而找到了孙凌云,这也算是意外的惊喜了。小金鹏觉得自己父王的卜算之术实在太厉害了,果然刚出山就找到自己要找的人了。

    “话说,英雄你叫什么名字啊?”小金鹏当初出发前就是想到了连孙凌云的名字都不知道,到了人世界也没法找,这才回到族地让父王给卜算起卦的,这时当然是先问到名字再说,省得以后又有别的意外。

    这只鸟不会是为了问出我的名字后找人用巫术报复我吧,孙凌云犹豫了一下,但想到珍尼这个正统的巫族传人,还有故秦国那帮巫门的人,他们都知道自己的名字却仍没有什么报复类的行动,估计巫术的施展可能还是有一些更复杂的条件限制的,应该不会是只知道个名字就能施术这么简单。于是孙凌云开口道:“我叫孙凌云。道友你如何称呼啊?”

    小金鹏又把孙凌云的名字小声地念了两遍,这才回答道:“我叫云鹏。”

    “云鹏?什么云鹏?”孙凌云感觉这名字别扭。

    “就叫云鹏啊。”小金鹏不解。

    “姓什么啊?没姓吗?”孙凌云问,犹记得当初两人起冲突的时候这小金鹏报过自己父亲的名字,好像不是云开头的啊。

    “当然是姓鹏啊。”小金鹏带着点不解的解释道:“我们大鹏一族都姓鹏,我父王姓鹏名王,叫王鹏。我姓鹏名云,叫云鹏。”

    “……”孙凌云感觉心头有一万头神兽奔腾而过,心好塞。明明是听着那么东方的名字,为啥是前名后姓的西方命名方式呢?不过仔细看看眼前这小金鹏,啊不,云鹏化为人类后的模样,高挑,俊美,金发,除了不够肌肉男之外,哪儿哪儿都像是西方的美男子啊。这么说云鹏所在的大鹏一族是偏西方的族群?如果这样的话,那名字是前名后姓的西方命名方式就正常化了,没毛病。

    “好吧,云鹏道友,现在你已经找到我了,而且可以看出我现在伤早好了,不需要你的照顾了。那么,现在你有什么打算,返回大鹏一族吗?”孙凌云问道。

    云鹏眨了眨那对如同蓝宝石般的眼睛:“当然是要跟着你了。虽然你现在伤早好了,可毕竟当初那伤是因我而受,既然我对你那伤没能帮上什么忙,理所当然的要在其他方面进行弥补才行。”

    孙凌云明白了,感情云鹏还是害怕由于自己没帮上忙而导致天道判断为自己违誓。用道心起的誓言,那可是很严重的,万一应验了,轻者在修道一途无法再进一步,重者遭遇重重劫难,最后在无休止的劫难中灰飞烟灭身死道消。可是自己现在还要去圣保罗帝国的帝都,带着云鹏的话……好吧,貌似带着个出窍期高手,而且是一个必要时还能化身金鹏的出窍期高手,这安全系数貌似增加了不止一倍啊,实在没有可拒绝的理由啊。于是孙凌云点头答应了。

    这时,一直躲在后面的帕克探出了头,颤声问道:“高手兄,现在咱们可以走了吗?”刚才他光顾害怕了,对于孙凌云和云鹏的对话没注意听,不过他倒是能看出来两人应该是化敌为友了,于是才出声询问。他现在最想的是赶紧回到驻地,躲到重重护卫和佣兵的保护之下。当然,他对云鹏还是非常敬畏的。刚才他可是看的真儿真儿的,这个金发青年刚才可是变化成了一只展翅能达近百米的巨大的金鸟,又能扇风又能吐火的。这是什么概念,传说中的巨龙也不过如此啊。而一般情况下巨龙化为人形和人类强者成为朋友的话,往往就意外着一个龙骑士诞生了,那么由此联想一下,这个被佣兵们和商队称为凌云居士的高手岂不是一个可以比肩龙骑士的存在了?龙骑士啊,圣保罗帝国已经多少年没有新的龙骑士诞生了。自己买那只幼蛟不就是因为那幼蛟体内有淡淡的龙族血脉吗?而现在眼前之人却是直接能比肩龙骑士,如果把他说服并招揽到圣保罗帝国的话……帕克的脑海中闪过了这个念头,然后就觉得一发不可收拾了。回到帝都后一定要想尽一切办法把高手兄介绍给教皇或国王,这一路上更是要和高手兄继续打好关系,满足高手兄的一切要求。帕克暗暗地打定了主意。

    孙凌云并不知道就只是这短短的一瞬间帕克脑子里居然转过了这么多的念头,听到帕克询问后便回答道:“走吧,先送你回去,然后我和我的朋友回我住宿的酒馆。拍卖会结束了,你看看你的商队还要在这里待多久,走之前通知我们一声吧,咱们也搭个顺风车。”

    高手兄这是急着要去帝都吗?正好我现在也急着回帝都啊。帕克心里想着,嘴上说道:“高手兄放心,明天就可以起程,到时我们到你所在的酒馆去接你,有什么需要的你直接吩咐,我让人去办。”

    孙凌云点头答应了,和云鹏一起护着帕克往帕克商队的驻地走去,同时心中有点疑惑:这帕克怎么变得更加热情了?难道被我保护他不被打劫的行为给感动了?算了,走一步看一步吧,希望到了帝都后能在帕克的帮助下打入圣保罗帝国的高层圈子里,之前以自己东方人的样貌或许还有些困难,现在嘛。孙凌云悄悄看了云鹏一眼,有一个西方人顶在前面,应该会顺利多了吧。

    云鹏不由地感觉背后一冷,扭头四顾,没有发现周围有什么异常,不由地心头犯起了嘀咕:难道有人在背后骂我了?一定是族里的那个表兄,当初在族里它就经常欺负我,哼,等我历练结束回到族里再找他算账。(全本小说网,。,;手机阅读,m。

 第311章 魔兽是好东西

    (全本小说网,。)

    商队起行了。离开赤丹城,向着帝都的方向前进。这算是进入了圣保罗帝国的腹地了,不得不说,在以宗教为主的帝国内,治安真的出奇的好。一路上无论是经过城镇还是乡村,都不曾遇到过寻衅兹事的,打劫的更是连听都没听说过,不知道是真的被神的福音所感化了,还是被宗教裁判所给杀光了。而做为护卫被雇佣的血色佣兵团,其主要任务就是在途经那些荒郊野外的时候防备凶兽的袭击。

    是的,即使是在强大的圣保罗帝国,凶兽仍是对民众威胁最大的存在。哦对了,凶兽在西方的国度中通常被称为魔兽,毕竟它们都是掌握了法术的存在。对于人类来说,魔兽其实浑身都是宝贝。首先它的魔晶是炼器甚至炼药的过程中必不可少的材料,特别是布置一些阵法或结界的时候,所要消耗的魔晶更是成倍数的增长。其次就是它的筋、骨、皮,那是制作弓箭、法杖、甲胄等物品的最佳材料。最后就是它的血肉和各种器官,有些能入药,有些却是巫师施展巫术时的必需品。正因如此,魔兽虽然在全国各地出没,时不时的就会传出魔兽伤人的消息,可是人们并未因此而出现恐慌。正相反,一旦某地出现有魔兽的消息,就会有数不清的佣兵疯涌而去,即便会牺牲掉许多的生命,可是成功猎杀到魔兽后所带来的收益让所有的佣兵们仍是不计后果的前往。

    当然,圣保罗教廷也不会留那些实力强大的魔兽待在帝国境内的。一旦某地出现特别强大的魔兽,圣保罗教廷就会派出正规军前去清剿了。而这种前去清剿强大魔兽的正规军,一般都是由圣堂骑士领队,只有一次,在一处靠近国境线的地方出现了一只实力相当于五级的强大魔兽(相当于出窍期境界,一般这种实力的存在都会前往十万大山内,很少在外界驻留),当时教廷不得不派出了强大的龙骑士。那一战打得惊天动地,风云色变。据说离战斗区域百公里外的人都感受到了那如同天神般的威压。当时教廷的三大龙骑士同时出手了,那只强大的魔兽没能逃脱,被龙骑士斩于剑下。然后没过多久,世间相续出现了好几件威能强大到接近神器的装备,有武器,也有铠甲。人们猜测那些都是用那被斩杀了的强大魔兽的尸体所炼制出来的。

    孙凌云津津有味地听着老约翰给自己讲那些圣保罗帝国‘江湖’上的传说和故事,特别是听到三大龙骑斩杀五级魔兽的故事时,眼睛特别亮,很想立刻遇到一只五级魔兽,然后自己将其斩杀,然后剥皮、抽筋、拆骨……呃,好像有点太血腥了。总之,现在在他的心里,高阶魔兽就意味着高阶的炼器材料。他现在挺缺炼器材料的,最起码承诺了老妹孙倩倩的铠甲都还没炼制出来呢。

    “凌云大神。”血手佣兵团的团长血小板找到了孙凌云身边:“刚才斥候来报,附近好像有魔兽活动的迹象。”

    “哦?”孙凌云立刻精神一振,不过看到血小板那一脸紧张的模样,也不好表现得太过高兴了,于是压低了声音问道:“有没有探明是什么种类的魔兽?还有魔兽的实力如何?”

    血小板如实地说道:“应该是类似虎狼那样的魔兽,至于实力,因为只是发现了一些魔兽活动的痕迹,并没有发现它战斗过的痕迹,所以实力如何暂时还无法判断。刚才我已经向帕克老板汇报过了,帕克老板让我来询问下你的意见,看看咱们是继续前进还是绕路。”

    孙凌云闻言,明白帕克是想确认下如果遇到魔兽且佣兵们解决不了的情况下孙凌云是否会出手,毕竟对于佣兵们来说魔兽是能让人一夜暴富的小金库,但对商人们来说,却是一个危险的存在。如果佣兵们不能完全地压制住来袭的魔兽,那么势必会让商队出现损伤。商人不像佣兵,佣兵本就孑然一身,拼倒了魔兽就是赚了。商人本身就是出资购置了商品的,特别是帕克这种走私商人,甚至他的商队中的某些货品比魔兽本身还要贵重。如果在迎战魔兽时不小心被魔兽给破坏了,那就得不偿失了。所以帕克在自己能做决定的情况下仍让血小板来询问孙凌云的意见,就是想确认一下遇到魔兽后孙凌云是否会及时的出手,不说拿下魔兽吧,至少得确认是否能保证商队的安全。

    孙凌云想了想,五级魔兽就让圣保罗帝国大动干戈了,这说明这里和东方世界一样,出窍期以上,甚至是大部分元婴期实力以上的存在都会前往十万大山中去寻找继续修炼和突破的机缘,世间应并不多见。这样一来,自己这队人没道理会撞大运地遇到出窍期以上实力的魔兽,既如此,有自己和云鹏在,那些出窍期实力以下的魔兽们又怎么可能对商队造成威胁?于是孙凌云说道:“血团长,你可以回复帕克老板,就说只管前进就是,必要的话,我会出手。”

    血小板回复帕克去了,同在车厢里斜依着闭目养神的云鹏睁开了眼:“我怎么感觉到你身上散发出的灵力透着一股兴奋的劲儿,你很想遇到魔兽吗?”

    “你个王二代怎么会懂我们平民的需要和追求。”孙凌云冲云鹏撇了撇嘴。

    “你不就是眼红魔兽身上的炼器材料嘛,真当我不知道啊。”云鹏白了孙凌云一眼:“好歹我是自己一路从十万大山中杀开一条血路走出来的好不好。”

    “哦?那你收获如何?”孙凌云好奇地问。

    “还不错,特别是有一条银环蛇,味道特别棒。”云鹏回味着。

    孙凌云一脑门儿的黑线:“你不要告诉我说你所斩杀的那些个魔兽都被你给吃掉了。”

    “当然不是。”云鹏挥了挥手:“一些皮糙肉厚的我都扔掉了。”

    孙凌云惊讶:“你都没把它们收集起来做炼器材料吗?”

    云鹏自豪地昂了昂头:“我们大鹏一族熬炼的是我们的身体,根本不需要任何其他的外物。”

    “浪费,太浪费了,简直暴殄天物啊。”孙凌云叹息。

    云鹏鄙视地看了孙凌云一眼,不再理会,继续闭目养神。孙凌云不以为意,只是在捉摸着怎么才有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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