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级天赋-第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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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还只是1级的聚灵术,15个能量点就能瞬间恢复75点生命和内力,假如升到了2级,不知道又能恢复多少?”杨轩有些期待。
这个技能,可以堪称神技。现在大多数情况下只是单挑pk,还无法发挥它最强的效用。等到了以后公会战、攻城战等大型战争打响的时候,才会发挥它的真正效用。
每当一个敌人施放一个技能后,就能给聚灵术充能一点。像公会战什么的,时时刻刻都有人在放技能,基本上几秒钟就能把聚灵术充满15点能量。而且,最牛叉的地方,是这个技能不需要冷却时间!
这意味着,施放完一次聚灵术后,只要聚灵术中储存了能量点,杨轩就能再次施放聚灵术。
也就是说,杨轩随身带着一个瞬回内力和生命的超级帮手,同时,只要杨轩不被秒了,就能无限回复内力和生命!
这种bug式的技能,让杨轩在以后的群挑中足以立于不败之地。
总之,只要不被秒,杨轩就有反杀的可能!
突然,就在这时,远处有几个玩家朝着杨轩这边飞奔过来。
杨轩眼角瞟到这一幕,顿时心中一凛。
凭现在自己的状态,如果再有超过五个以上的玩家的话,绝对要死,现在聚灵术的等级太低,如果不储满15个能量点,根本无法起到多大作用。
可是,随后他就松了一口气。因为那几个朝这边跑来的玩家,带头夫的是青蛙爱蛤蟆,虽然其他几个杨轩不认识,但杨轩相信,他们肯定不是来落井下石的,毕竟青蛙爱蛤蟆不是蠢人。
“轩辕兄弟,听说你被十几个混蛋围攻了?草,人呢!”
人未到,声先行。
青蛙爱蛤蟆一过来,顿时皱眉朝四周看去,却没看到一个玩家,而杨轩也是活生生地站在那里,没挂掉啊,不是说发生pk了吗?
ps:
聚灵术的设定,想必大家都知道是什么了吧?没错,就是dota里的魔棒(合成后称作魔杖),不过长歌将其变成了可成长技能。
当然,梦三国里的灵石(合成后叫灵玉),也是这个东西,大家玩过这两款游戏的都应该很熟悉它们吧?前期反杀的犀利道具啊!
哈哈,明天还有三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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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再一次的论坛热议
玩家死亡之后是有尸体的,但是如果玩家确定复活的话,尸体就会被系统清掉。很显然,天下第一那帮人挂掉之后都就马上复活了,因为目前没有牧师学会复活术,不复活的话,难道将尸体抛在那里给人瞻仰?
所以,青蛙爱蛤蟆跑过来后,根本见不到尸体,才会有此疑问。
“都挂了。”杨轩对他笑笑,以示感谢。其实他知道,青蛙爱蛤蟆之所以那么急切地赶过来,并非是和自己有多深厚的交情,而是示好。
当然,这是人之常情。
事实上,杨轩现在确实对他好感大增,至少,他站出来了。
“挂掉了?”青蛙爱蛤蟆一呆,他身后的玩家更是张大了嘴巴。
再看看周围玩家们对杨轩惊叹、崇拜、艳羡的眼神,他们都明白是怎么回事了。
那可是十四个玩家啊,现在小一点的工作室都没那么多人,结果就被杨轩一个人灭了?!
青蛙爱蛤蟆不知道该用什么词表达自己的惊讶和震撼,只得竖了竖大拇指,吐出一个字:“牛!”
而随后,凌洛雅也是带着她的跟班跑了过来,见到杨轩没事后,松了口气,然后和青蛙爱蛤蟆一样,被杨轩的战绩彻底震惊到了。
遭十四个高级玩家围攻,非但没死,反而团灭对方……
谁不震惊?
甚至杨轩自己都可以肯定,过一会儿论坛上就会有人将自己战斗经过的视频传上去,并且,这一场战斗还将引起论坛热议。
“又要出名了。”杨轩不由一笑。
出名这种事情,谁都喜欢的,不然也没有那么多哭着喊着要当明星的人。杨轩同样如此,人生在世若真的跳出了名利圈子,对大多数人而言,活着的意义基本上也就不存在了。
也许杨轩不会把钱看得太重,但有人崇拜自己的这种感觉……请原谅他,他也只是十八岁天空下的少年。
“天下第一?据说是红枫镇等级榜上的第一,只是他为什么会带人跑到落叶镇来围攻你,不应该啊。轩辕兄弟,你和他有过冲突?”震惊过后,青蛙爱蛤蟆问道。
杨轩摇了摇头,他也不清楚:“我没接触过这个人,也许是来抢装备的吧。”
“哼!”凌洛雅挥着小拳头,气呼呼地道:“这种人脑子肯定是被驴踢了之后又被门板夹了!”
随后又看着杨轩,大眼睛忽闪忽闪,无比明亮,满脸笑意:“你真行,他们挂回去后肯定肺都气炸了。那么多人辛辛苦苦从红枫镇跑来,结果却偷鸡不成蚀把米,嘻嘻,以后碰到这种事情千万要叫上我。”
杨轩只是笑笑,其实这一次也是凶多吉少,要不是自己的等级比他们高出了许多,要不是道君这个职业全属性成长较高,要不是有聚灵术……若没有那么多的原因,挂的人肯定是自己。
“装备还是太差了,才一件青铜装,要是全身都穿上青铜装,恐怕站着让他们杀,都破不了我的防!”杨轩心中默默道。
红枫镇复活点。
天下第一咬牙切齿,和其他十几个玩家坐在一起,气氛异常沉重,没人说话。
确实如同凌洛雅说得那么样,天下第一肺都气炸了。尤其是想到这一次的战斗会被围观的玩家拍成视频,发到论坛上,心情就更是糟糕到了极点。
“你们就一群废物!妈的,十几个人,啊?十几个人被一个人干掉!集体掉级不说,以后其他玩家会怎么看你们?”
“垃圾,废物,sb!”
天下第一对着那群人就是破口大骂,宣泄着心中的屈辱和怒火,但骂完之后却发现心中更是堵得慌,又破口大骂:“我他妈也是一sb!”
其他十几个玩家都低着头,没人说话,但心里都在想:“可不是么,你不是sb这世界上哪会有sb这个词。好好地干嘛去找轩辕扬的麻烦,脑袋被驴踢了……”
当然,他们也不敢说出来,毕竟现在是天下第一养着他们呢。不管是不是sb,能养他们的就是上帝。
正如天下第一所想的那样,关于杨轩单挑十四个玩家并将之团灭的视频很快就在论坛上传开了,而且帖子都还不少。
其中,最火的一个是——《无敌轩辕扬:人类已经无法阻止他了!》
帖子里,杨轩被围攻的视频很完整,从最开始的七八个骑士一起进行冲撞,到杨轩手起剑落,秒杀三个玩家的镜头,都被录了下来,而且角度很好。
其帖子下方回复的玩家超过了数万人次,这还只是十分钟不到啊!
回复中,大多数都是对轩辕扬技术的羡慕,尤其是画面中轩辕扬轻身一跃,跳出几个骑士的战圈,秒杀三个脆皮的那段。
那一跃目测竟有七八米的距离!
很多人都怀疑,这是不是bug,因为像跳跃、翻滚等基本动作,都是与现实中的实际能力挂钩的。若不是系统bug的话,难道还是轩辕扬真的能在现实中一跃七八米?
很多人都不太相信,毕竟,这样的成绩,已经可以秒杀奥运会上世界纪录的保持者了。
当然,还有部分玩家认为,这应该是真的,杨轩明显是一个功夫高手,不然的话,怎么会有那么强的操作?
不过,保持这种论点的只是少部分。
回复中除了关于杨轩实力的议论之外,就是关于为什么会有人围攻杨轩的问题了。而当有人指出,里面率领十三个玩家围攻杨轩的那人是红枫镇的等级榜榜首天下第一时,也引起了不少猜测。
“莫非是轩辕扬的强势崛起,让很多工作室和团体玩家感觉到了巨大的威胁,想要在前期通过pk来拖延轩辕扬的升级速度及实力提升?”这是大多数玩家的猜测。
落叶镇外。
一个高大魁梧的骑士和一个小胡子中年人,还有几个玩家正在返回新手城镇的路上。他们不是落叶镇的玩家,因为他们刚从落叶镇离开不久,正在回龙门镇的路上。
“你怎么看?这个轩辕扬的实力似乎出乎意料的强,前期能够在十几人的围攻下活命并成功反杀,就不单单是技术能做到的了。”小胡子中年眼神很睿智。
那高大魁梧的玩家,正是拍买下杨轩那一件青铜装备的乾坤。听到小胡子中年人的话,他也是颇感压力,沉思道:“确实很强大,虽然说,是因为他占了等级和装备优势才那么厉害,但不否认,目前这个阶段他已经无敌了,除非二十人以上的大型团队,否则想要杀他根本不可能。”
“不过……”乾坤话锋一转,“只要他创建了公会,他就必须发展生产职业;只要他发展生产职业,就需要花费很大心思,实力必定会被拖垮。而这就是我们的机会!”
“你确定……你那价值十万的药材不是养虎为患吗?”小胡子中年人缓缓问道。
“不,我相信我的判断!”乾坤语气坚定,目光坚毅,“而且,一个不到二十岁的玩家,个人实力再强,他还能将公会变得更强吗?这就像一个初入商界的科学天才,想成为乔布斯一样天方夜谭!”
ps:
在书评区中,看到有读者说,被我的“情感描述和剧情恶心到吐了”,顿时我有些不淡定了。我写的再烂,也不至于恶心到吐吧?而且,在感情戏方面,我是花了心思的,没有把人物脸谱化,而是尽力让每个人的性格都凸显出来,这样看起来才更加合理一些。
至少,每个人物的出场,都不是无意义的,而是能尽量体现其性格特点。包括出场最少的小师妹杨初霜,至少提到这个名字,大家都知道她是一个什么样的丫头吧?
当然,如果大多数书友不喜欢感情戏的话,以后我就尽量淡化,把主线放在游戏上面,这样的话,我写起来也会轻松许多。毕竟每多写一场感情戏,我就需要考虑到各个人物的内心世界和情绪碰撞,很消耗脑力的。
最后,感谢(杜拉斯诺)同学588打赏,粉丝榜上又多了一位学徒了,哈哈。
以后凡是打赏的同学,都会在第二天的更新章节中感谢,长歌唯一能做的就是用这种方式,和更精彩的爽快情节来报答了。
下午两章连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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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要搬家了
本来杨轩打算直接去做勇士试炼的任务,但是,经过了一场pk,又和青蛙爱蛤蟆寒暄了一会儿,陪凌洛雅聊了聊天后,时间差不多也到六点了。
所以,杨轩决定下线,练一会儿功后再上线开始做勇士试炼。
下线的时候,凌洛雅有些期待地问道:“杨轩,能不能让你师妹们继续来洛雅大酒店上班?如果你的师妹愿意重新回洛雅大酒店的话,我会给她们安排成领班的,绝对不会再受欺负,我保证!”
凌洛雅心想,假如杨轩的师妹能够回洛雅大酒店上班的话,杨轩肯定也会经常过去的,到时候就能经常见到他了。
不过,杨轩摇摇头,道:“算了,她们愿意我也不会答应的。”
“你……你还是介意吗?”凌洛雅有些黯然地说道。
“不是,而是我给她们找到了更好的工作,你别多想。”杨轩笑道,然后,就跟凌洛雅告别,自己下线了。
取下游戏头盔,杨轩伸了个懒腰,从床上翻身坐起。虽然游戏了一夜,但精神状态却很好。游戏中的一切,确实如同梦一样,又不像梦那样模糊,而是很清晰的记得每一件事情。
杨轩就这样坐在床上,回想着游戏里发生的事。
杀10级的【铁甲野猪】、接受不可能级别的勇士试炼、拍卖装备、单挑十四人……但最让杨轩放不下心思的,还是许欣然卖掉装备的那件事。
一想到这个,杨轩的心还会隐隐的痛。
洛洛这个自己接触不久的漂亮女孩子,都对自己那么好,将十万铜币和几万价值的药材白送。可是,欣然姐却将自己送的东西转手就给卖了!
杨轩不自觉地就拿其他女孩子与许欣然对比起来,也许……是想给自己一个彻底放弃的决心。
但是,随后他却想起了一句话:
有的人有一千万,他不介意给你十块钱;而有的人手中只有十块钱,但他却肯全部拿出来给你买盒饭。
凌洛雅是凌晨集团的大小姐,十万铜币在她眼里和十块钱没什么区别;可是……
杨轩轻轻抚摸着手中深蓝色的游戏头盔,价值八千块的游戏头盔。
可是,欣然姐的月薪才三千块而已,却花了八千块钱买了个头盔送给自己。这八千块对她而言,又是多大的负担?
杨轩突然觉得,心中不是那么痛了。
“也许,欣然姐是有隐情的。”杨轩心中默默道,他希望如此——欣然姐确实是有困难才会把他送的装备卖掉,而不是单纯的为了钱而卖装备。
洗漱练功之后,一家人都围在桌子上吃早餐。
其实,早餐就是一碗米粥,十几年来都是如此。
不过,吃饭的时候,一向不怎么说话的杨太极突然开口了:“明天我们搬出这里。”
杨轩和几个师妹都是抬头看着杨太极。
搬出这里?不在贫民窟住了吗?
师母这时开口了:“明天我们搬到明月小区,今天你们就把东西收拾一下。”
小师妹杨初霜一听,顿时开心问道:“师母,我们不回来了吧?唔,每次出了院子都感觉到臭臭的,能搬出去太好了!”
贫民窟又脏又乱,尽管杨轩所居住的小院里弄得很干净,但外面却垃圾满天飞,甚至还经常能看到狗屎什么的,虽然已经习惯了,但能够远离自然更好。
“嗯,不回来了,以后我们就住在明月小区。”师母摸了摸杨初霜的小脑袋,笑道。
杨轩此刻却是心中有些乱:明月小区?欣然姐不就是住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