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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7部分

我家客厅有个副本-第147部分

小说: 我家客厅有个副本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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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枪进行作战,最擅长正面冲击,缺点是不擅长近身作战,一旦冲锋结束需要重整阵型进行第二次冲锋。

    “弗恩公爵,战争进行的怎么样了?”

    “请叫我公爵大人——平民,在面对比你更加高贵的人的时候,应该保持基本的恭敬,你们这些平民啊,永远都学不会规矩。”那弗恩公爵的开场白就让楚歌气得够呛。

    “至于战争形势,呵呵,非常好,不是小好而是大好,此战我军必胜,我们必将给予这些残忍无知的野蛮人以毁灭性的打击,他们将明白面对弗恩公爵的下场是多么的可怕,我的宝剑将斩下他们的头颅,我的大军将横扫敌人的战线,我的。。。。。”

    楚歌心说你丫的还没完了,“停停停,我就是想问问你有没有什么需要我帮你做的?”

    “啊,原来是这么回事。”那弗恩公爵被打断了台词显然不太高兴,不过还是抓了抓头到,“当然,我在这片鸟不拉屎的土地上已经待了半个月了,整天面对这些粗野的军汉,让我的心情十分的糟糕,我需要女性的温存,来让我忘记战场的残酷和枯燥无聊的军事会议,去帮我找个女人回来吧,我将给予你应得的奖赏,在军营的北方有一座村庄,把那个村子里最美的女性带回来给我,如果那里的人敢于反抗就杀光他们,战利品全都归你,毕竟我是一位慷慨的贵族,如果你能让我高兴的话,我不介意指派几名手下帮助你完成国王的任务,现在你可以退下了——平民。”

    楚歌差点一口老血喷在对方脸上,心说竟然还有这样的任务,这个弗恩公爵大概就是传说中的人渣领主了吧,口气更是讨打的厉害,你妹的,暂时老子先忍了你,回头等我拿到想要的,看我怎么收拾你。

    “我看看能不能办吧。”楚歌勉强答应着,转身离开了。

    最后楚歌找打了国王拉格纳,国王拉格纳的私人骑士却是龙牙骑士,不仅名字拉风,价格最贵,从造型上来看,应该也属于诺克王国的最强骑士了,头戴龙翼盔的龙牙骑士是一种多用途骑士,不仅可以使用龙牙长枪进行正面冲锋,所配属的龙咬剑也非常适合近战,所以就算冲锋之后陷入敌阵,依然能够在混战中发挥巨大的威力。

    “国王陛下,战争进行的怎么样了?”

    那国王拉格纳两眼一瞪,“你这问的不是废话么,我刚才不是已经跟你说过了么。”

    “额,是的,那么有什么我需要为你效劳的么?我是说出了之前你给我的任务之外。”

    国王“好吧,确实有这么一件事情,这段时间恐惧军团的一名精英恐惧骑士一直在军营外面向我们发起挑衅,我已经派了三名骑士与其对战,其中甚至还有一名男爵,但是出站者都被其击败了,这对我们的士气造成了严重的打击,如果可以的话,请帮我击败那个恐惧骑士,但是要注意,对方非常强悍,或许是我见过的最强大的骑士了,所以你一定要小心,而且你只能单独击败它,如果倚多为胜的话,是无法提振我军士气的。”

    系统提示:触发任务,击败精英恐惧骑士。

    “放心吧国王,这件事情我会办到的。”

    楚歌说完清点了一下自己接到的5个任务,稍微考虑了一下,楚歌已经知道自己该怎么做了,首先离开副本,楚歌直奔超市买了一大堆冷冻猪肉和十箱啤酒,将他们带回了副本,果然在得到了想要的东西之后贝尔伯爵和唐纳德伯爵都非常满意,贝尔伯爵指派了4名蓝野猪步行骑士加入到了楚歌的队伍当中,而唐纳德子爵也指派了4名冬狼骑士给楚歌指挥。

    不过另外三个任务就需要费点力气了,楚歌出了营寨,朝着寒鸦城的方向看了一眼,由于城墙被一座军营所阻挡,看不清城墙下面的情况,只有偷偷溜到跟前才能看清楚,楚歌当然可以用隐身符溜过去侦查,不过这么干实在浪费时间浪费资源,这对楚歌来说并不是什么难题,直接掏出一架无人机飞到那城墙附近,把附近的环境看了个一清二楚,将看到的情况汇报给杜威伯爵,第三个任务也轻松完成。杜威伯爵则指派了3名猎鹰游侠骑士给他指挥。

    弗恩公爵的那个任务他并不打算去做,抢女人这种事情,楚歌实在不屑去做,而且来回太远浪费时间,楚歌可没那闲工夫。

    再然后就是那个在营地外面挑战的恐惧骑士了。

    楚歌来到营地外面,让自己那新手的手下都留在原地等待命令,他自己则朝着那精英恐惧骑士走了过去。

    光从卖相上看,这个精英恐惧骑士相当的拉风,骑着一匹黑色的披甲战马,身上穿着黑色的铠甲,铠甲上用白银雕饰出骷髅的图案,头盔也是骷髅造型的面甲,头盔顶上还有一根根倒刺一样的头冠,看起来倒有点像死亡骑士的造型。

    精英恐惧恐惧骑士是吧,就让老子来看看你们这个世界最强战士是什么水准吧,楚歌想着,便朝着那恐惧骑士逼近了过去。

    那精英恐惧骑士也发现了靠近的楚歌,大笑一声,“哈哈,又有人来送死了么?我让你在恐惧中死去的!”说完举起手中的黑色骑士长枪,猛地一踢马腹部,朝着楚歌就气势汹汹的冲了过来。

    战马速度虽快,但是要冲到跟前也得几秒钟的时间,正好给了楚歌蓄力的时间。

    蓄力一击。

    圣拳之焰:烈开启。

    疾风——奔雷——破!

    楚歌身形化作流星幻影,跟那迎面冲过来的精英恐惧骑士撞了个结实,由于速度太快,那精英恐惧骑士根本来不及调整枪口,结果楚歌一拳直接轰在了那战马的脑袋上。

    …1174!由于没有使用装备技能,这一拳伤害仅仅只是刚刚过千而已,不过那战马还是瞬间被轰杀了。

    轰的一声,战马直接被轰爆了脑袋,整匹战马被巨大的冲击力给打的原地停滞了下来,而那精英恐惧骑士则由于巨大的惯性从马上直接摔了下来。

    咦,这么脆?看着地上死去的战马,楚歌想到。

    楚歌转身朝着那恐惧骑士走去,那恐惧骑士昏头涨脑的从地上爬起来,操起腰间的战锤就朝楚歌扑了上来,。

    楚歌开始还有点紧张,但是一打起来就发现这货也没多强嘛,才300多不到400的血量,因为全身重甲速度也没有多快,力量虽然很大但是打不着人也是白扯,而全身铠甲那惊人的防御力在圣拳之焰:烈面前也跟纸糊的似的,被楚歌欺进身前一顿暴打,毫无还手之力,一套奔雷拳还没打完,这货就挂了。

    看着死掉的精英恐惧骑士,楚歌心说看来这个世界的力量体系非常薄弱呢,所谓最强大的战士,也没有脱离凡人的范畴,估计也就跟中世纪的骑士差不多的样子,可能要强一些,但是也有限,凭借一身板甲加上强横的蛮力和战斗技巧,应该要比一般老兵副本里的小怪厉害一些,但是跟那些boss就没法比了,碰上自己这种超人类,单挑的话基本上就是送菜的,所以,这个世界的人都只是普通人而已了,也怪不得系统会给自己匹配了一个战争副本,否则如果人少点的话没还真不够自己打的。

    不过楚歌并没有因此就变的大意起来,敌人毕竟有一整支军队,而且一个个全都是铁皮罐头,防御力硬的不行,再加上各种骑兵战马的,自己不用大招的话想要干掉一个估计也挺费劲的。

    而且既然是战争副本,敌人显然不会像一般副本里那样一次几个的送人头,一不小心引出几百上千的大军,自己就算实力再强也要够呛,所以还是要小心一点的。

    把战胜的消息带给了国王拉格纳,拉格纳一高兴也指派了两名龙牙骑士给楚歌指挥,

    这样一来,楚歌手底下就有足足13名骑士了,接着楚歌又用那1000点功勋值兑换了20名诺克猎手,20名诺克长矛兵,10名诺克斧头兵,这样一来也算是拉起了一支颇具有规模的军队,看了一眼这支足足有63人的‘大军’,楚歌信心十足,猛一挥手,出发!

 第298章 初战告捷

    楚歌率领着自己的部队很快就来到了军营的外面,他没有贸然的向远处的敌军大营发起进攻,而是先找了一个负责侦查任务的男爵询问了一下敌军的情况。

    “敌军最近没有什么动静,”那男爵说道,“只是会派一些巡逻队在军营周围进行巡逻,而助理主力不对都躲在军营里面,位于寒鸦城东面的是黑手格拉夫的营地,位于寒鸦城西边的是魔眼奥丹的营地,位于寒鸦城前方的,也就是正对着我们的那一座军营是铁牙布里吉的营地。”

    楚歌点了点头,“我明白了,多谢你了。”男爵,说完就带着部队出发了。

    他没有直接进攻那三座主营地,毕竟兵力相差太过悬殊,这么做简直找死。

    而是准备对周边的巡逻队下手,这些巡逻队大都是三五十人一队,大都以骑兵为主,数量不多,但却有一定的战斗力,正好拿来练手,其实以楚歌的实力状态全开的话一次单刷一队估计都没问题,不过一来这样做会有很大的消耗,丹药符咒魔法卷轴什么的肯定得用一些,二来嘛,既然是玩战略游戏就得有点战略家的架势不是,况且这种领兵打仗的机会可不是每次都能遇上的,不趁机爽爽怎么说得过去呢。

    说起来楚歌以往可是很喜欢玩即时战略游戏的。

    楚歌带着部队在铁牙布里吉的军营外边绕了两圈,很快就找到了一只巡逻队,这些巡逻队的警戒范围大概有一两百米,看到楚歌的部队接近立刻就迎了上来,摆出了进攻的架势。

    “准备作战伙计们,第一队在前,第二队在后,第三队护住两翼,骑兵队准备随我冲锋!”在出发之前楚哥已经对自己的部队进行了编队,诺克长矛手是第一队,诺克猎人和猎鹰游侠是第二队,而蓝野猪步行骑士和诺克斧头兵则是第三队,而冬狼骑士和龙牙骑士则属于骑兵队,跟随主将行动。

    此时随着楚歌的命令,士兵们立刻有了反应,快速的摆出了一个简单的阵型,前排长矛兵排成两排,后面弓箭手也拍成了两排,斧头兵和步行骑士护住两翼,而楚歌也拿出了黑色座狼缰绳轻轻一抖,就把黑色座狼召唤了出来,翻身上了坐骑,4名冬狼骑士和2名龙牙骑士全都在他身后排成了一排,随时准备出击。

    楚歌还顺手把赤影剑也拔了出来,虽然他走的是拳师路线,但是在这种战争场面上还是用武器砍人比较应景,而且骑马作战的话,用拳头攻击距离也太近了些。

    眨眼间的功夫,恐惧军团的巡逻队已经冲到了弓箭手的射程范围之内了,楚歌能够清楚的看到这些敌人的长相和兵种配置,一共40多人,清一色的骑兵,冲在最前面的是五六名恐惧骑士,身穿黑色板甲,手持黑色骑士长枪,跟在后面的是十多个流浪骑士,再后面则是二十多个的恐惧掠夺者,恐惧骑士和流氓骑士都是身披铠甲的重骑兵,不同的是恐惧骑士就连战马也披着马甲,奔跑中犹如移动的战车,而流氓骑士的战马就没有那么多防护了。而恐惧掠夺者装备就差的多了,骑的是劣马,穿的是皮甲,手中的武器也五花八门的,弯刀、阔剑、战斧,单手剑应有尽有。

    最先开始射击的是那三名猎鹰游侠,他们的游侠长弓能够在一百米左右的距离精准的攻击敌人,短短三十米的距离这三名猎鹰游侠就射出了两轮,并且成功的击杀了一名恐惧掠夺者,当敌人的骑兵冲到七十米距离时,那些诺克猎人也开始了射击,这些诺克猎人用的武器是猎弓,射程要近不少,密密麻麻的箭雨雨点般射出,稀稀落落的落在那些骑兵的身上,或是从他们身旁擦肩而过。

    眨眼间四五名恐惧掠夺者就被射杀在了冲锋的路上,那些冲在最前面的骑士却毫发无伤,虽然身上挂着不少箭,却是一个也没死,毕竟身上的铠甲厚重,不是那么容易挂掉的,倒是两个倒霉的流氓骑士被射杀了坐骑,从马上跌落下来,然后爬起来屁颠屁颠的步行冲锋,不过看他们那速度要冲到跟前得一点时间。

    “骑兵队跟我上!”楚歌一招手,带领着骑兵部队就朝着敌人迎面冲了过去,那20名长矛兵虽然严阵以待,但毕竟是低级兵种,要是被对面的骑兵冲个正着很容易被冲散,所以必须得阻挡一下敌人的冲击力才行。

    这一小支骑兵迎面冲去,以楚歌微箭头形成了一个锋利的三角,和对面冲过来的骑兵们交错而过,大多数的时候骑兵对冲并不会像蛮牛一样的撞在一起,尤其是小股骑兵之间的交锋,通常是会交错而过,在彼此擦肩而过的瞬间用手中的武器攻击对方,因此能够造成多少杀伤,就完全看各自的反应和对战斗技巧的运用了,当然,武器的类型也很重要。

    骑枪之所以在对冲中占据了巨大优势,就是因为攻击距离长,可以获得先手,不过这种先手对楚歌却并没有什么用处,虽然楚歌从来没当过骑兵,但是他的反应速度却远超常人,轻松闪过迎面刺来的一杆骑枪,反手一剑砍在那恐惧骑士的胸甲上,长剑砍在厚重的板甲上发出刺耳的摩擦声,…67!一个红字闪过,那骑士却没有倒下,只是受了轻伤而已,楚歌无奈的想到,这种骑兵对冲单手剑什么的果然还是不行啊,就算有速度加成砍这种铁皮罐头也没有多少伤害,可惜自己不会用长枪啊,否则刚才那一下子绝对可以秒了对方。

    没有时间多想,又是一名流氓骑士和他瞬间靠近,手中的双手大剑迎面斩来,楚歌一附身再次躲了过去,同时他也一剑挥出,不过这一次他学精了,没有砍那人穿着厚重铠甲的身体,而是砍向了没有什么防护的坐骑。

    …163,一个巨大的红字飘出,那战马被一剑砍中脑门,巨大的速度惯性让长剑在战马的身上带出了一道巨大的伤口,那战马哀鸣了一声,轰然倒下,马上的骑士也摔倒在了地上,还没等站起来,就被后面伴随楚歌冲锋的一名冬狼骑士一刀砍掉了脑袋。

    楚歌没有来得及看身后的战果,骑兵的战斗就是这样,一往无前,也只能向前,他紧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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