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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

每次跳楼,都看见那厮在铺救生气垫-第12部分

小说: 每次跳楼,都看见那厮在铺救生气垫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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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这次心里老记挂着冯程面前那块墓,想等他走了去看看,就撒了个谎:“吃了,楼下一屉小笼包。”
  许东篱日理万机,也就赶着大早大佬们没起床,来上个坟,烧完纸磕完头,低声说了句“爸我走了”,许沐磨磨唧唧说不跟他一起走,许东篱让他小心,便起身走了。
  许沐在他二姨夫墓前中规中矩的磕了三个头,默念让他保佑他儿子平平安安,然后屁股对着他二姨夫,眼巴巴的望来路。
  七点四十的时候,冯程起身离开了,许沐等了十分钟,窜起来绕了一圈,在冯程哭过的墓碑前站定。
  墓碑上一行铭文:故考程徽之佳城。
  右下角的立碑人,独独写了个冯程。
  所有的字体都是双行,一行楷书,一行小篆。
  许沐的二姨夫挂着考古学家的名头,刷子也确实有两把,许沐黏着许东篱,小时候和他姨夫呆的也久,耳濡目染也认得几个铭文,小篆、金文什么的,而如今已经快忘光了。
  碑顶贴了张男人的照片,年龄约莫二十三四,长的明朗帅气,笑起来十分阳光。
  许沐猛然就愣住了。
  生卒年清楚的写在这里,生在这天死在这天,表明这人不可能是冯程的爸爸,那就只能是…他的恋人——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二十二章

    清早近郊,路上空旷无车。
  许沐踩着车蹬一拐弯,前方的路右边出现一个人,正朝前慢跑,不是别人,就是冯程。
  许沐不由嘴一抽,心想这熊孩子,半夜就爬起来抹黑跑了吧……H市虽然不大,可从市中心到这里,也得将近二十公里。
  不过目睹他在墓地哭了之后,许沐就觉得,他的背影看起来很孤寂,也很沉重,或许他正需要一场体力消耗,让自己累的无暇他顾。
  许沐蹬着脚轮,本来准备打个招呼说声好巧,就绝尘而去,谁知离他不到三米的时候,脑子一抽,人还没反应过来,搓事就已经干了。
  许沐突然压低上身,腿上运劲将车轮踩得风驰电掣,人带车像根离弦的箭一样窜出来,瞬间就越过了冯程,然后他一拐龙头以脚为轴,自行车急转半周停下来,发出一声急促的摩擦。
  接着,他挂起春光灿烂的笑脸,右手并食中指伸直,大兵似的在额头那么一靠,对着冯程装逼的来了句:“哟!”
  冯程听见后面有人在骑自行车,谁料眼一花,许沐就冒了出来。
  他心情还没平复,脸色很差,更不想见人,而眼前这哥们儿显然是麻烦的代名词,一见他就糟心。冯程很不想搭理他,朝他虚虚点了下头,就准备绕开他往前跑。
  许沐觉得他状态不好,反正自己今天约他还狗,打定主意索性跟着他,他在看人脸色上功力深厚,并且擅长于视而不见,就一横胳膊,笑着说:“巧啊,这下连电话都不用打了,你看方便的话,我直接跟着你去取行不?”
  冯程将芦荟这事儿忘得一干二净了,养了几天,他已经失忆的将芦荟认为是自己的狗了,许沐一提,他登时一愣,心里就有些不舍。
  不过不舍和夺人所爱,在他这里还是两个概念,但他现在低落的无法自拔,于是木着脸,生硬的拒绝了许沐同行的要求:“我还有事,九点你有时间吗?”
  许沐瘪瘪嘴,心里就开始吐槽,哥哥好不容易想当回雷锋,你个冰块疙瘩还不领情,早晚有你后悔的时候。他一耸肩:“有。”
  “西城水沙公园门口,我把狗带给你。”冯程说完,抬脚就绕过许沐。
  许沐有点惆怅,这熊孩子真没礼貌,自己都还没吱声儿,他就跑了,不过他就生不出气来。
  许沐同情冯程,尽管他不知道,这个悲剧因何至此,但他一定很爱那个真正躺尸的程徽,他还那么年轻,就丧了命,实在让人唏嘘。
  冯程现在郁郁寡欢,一副奔向死亡的衰样,路到头接市区大道那段,鱼龙混杂治安混乱,混子最爱在这个点成群结队的压榨摊贩,他一张神挡杀神的大佬脸,很容易得罪眼睛搁脑门上的混混,许沐有点不放心,就将自行车当乌龟骑,跟在冯程后头撵。 
  跑了一段,冯程就是脑抽筋,也觉得许沐速度慢如蜗牛,这不由让他歪想,他是不是故意跟着自己,因为自行车轴转动的声音,一直往耳朵里钻。
  他停下脚步,脑门一层薄汗,有些微喘,准备等许沐超过去,谁知许沐一刹车,在他身旁停了下来。
  接着,那厮恢复白净的脸皮带笑,眉眼弯弯,“累了吧,要我载……”
  冯程蹙着眉打断他,眼神幽黑,声音冷冽:“别跟着我,你先走吧。”
  许沐眼睛挺大,稍微瞪一点,就会给人一种很惊讶的感觉,闻言就有点想揍他,如斯不识好歹,槽!
  不过他从不趁火打劫,心回电转便立刻垮下脸,尽量往一坨蜷,眼睛去看自行车把手上的右手,做痛苦状:“我饿的要死,也想快点,可我手疼,骑不动了。”
  冯程顺着他目光往下看,这才想起他大概才拆夹板,右手使不上劲,伏在车架间缩着身子,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就特别想叹气,心里烦的要命,就知道遇见这厮没好岔。
  不过烦也有烦的好处,起码能逼退悲哀。
  冯程站了一分钟,伸手狠狠揉了揉眉心,“手疼你骑个自行车大老远跑这儿来干什么?”
  许沐怪异的瞥他一眼,似乎是嫌他智商低:“上坟啊,难道我大清早的来荒郊采花——”
  冯程觉得他重点略偏,不过冯必玉也老这样,所以他习惯了,听他说上坟,他心里一跳,庆幸自己没撞见他。
  “下来,我载你回市区。”
  许沐结实的愣住了,之后就有点感动,他手其实不疼,况且骑自行车,一只手使劲就够了,况且就算疼又怎样,冯程本来可以不用管他。    
  在自己滑入深渊的时候,还肯向他人伸出援助之手,冷淡却不漠然,许沐坐在后座上看着冯程的背影发呆,想着自己要是有妹妹,一定嫁给他当老婆。
  然后,他想起冯程异于常人的性向,整个人就有点,又僵又窘。
  到了路口行人车辆多起来,许多早点摊上腾云驾雾的冒着白气,风送着混杂的食物香气,吹进许沐的鼻腔里,他瞬间就唾液充盈,胃壁似鼓擂。
  冯程长腿一支地,许沐识相的跳下车屁股,眉开眼笑:“请你吃早点,表达谢意。”
  冯程撩腿下车站定,将车往许沐身前送:“不用,我走了。”
  许沐按住龙头,冯程转身就走,许沐推车跟在他后头叽喳:“别这么客气嘛,麻烦你这么多回,我都不好意思。”
  冯程没接话,走的飞快,许沐推个车不方便,就将自行车在途径的自行车停点一支,跟上去直接上手拖:“走吧走吧,摊儿也不远。”
  许沐这么死皮赖脸,是因为他觉得冯程的状态不适合一个人呆着,沾沾人气听听热闹,人才不会固步自封,被憋死在孤独的绝壁里。
  人间烟火是好东西,琐碎而温暖。
  许沐有过这种体会,刚毕业那年,他呆在屋里就想自残,可出门看人行色匆匆,心就会很空,负面情绪,相应也会麻木。
  冯程非常抗拒,可许沐异常热情,冯程觉得自己的脸色已经够清楚了,可许沐就像个吃瘾上头的睁眼瞎,坚定不移的将他往小笼包那边拖。
  冯程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容忍他,可他就是匪夷所思的忍了,可能他就是色厉荏苒,除了一张阎王脸,完全不如许沐凶残;又或者,他其实一个人,真的呆够了,心底其实渴望有人能在这个时候,哪怕陪他坐上一坐,不言不语。
  冯程被许沐拖到折叠桌椅前,面对面坐定,许沐笑眯眯的问老板吆喝,两笼包子两碗混沌两个鸡蛋两根油条,冯程在那一连串的双份里,呆了半天还没回神。
  以前,他和程徽吃饭,也是这么点单。
  除了混沌,其余都是现成,上的很快,冯程有些没胃口,可许沐吃的很香,他吃东西很认真,不玩手机目不斜视,腮帮子塞得鼓起,一抖一抖的嚼,喝汤滋溜一下,被烫的嘶嘶吸凉气,再叉一个包子,好像面前这堆就是全世界。
  冯程心情莫名就明朗了些,觉得他吃饭挺好玩儿,是真正有境界的吃货,塞了个包子,也没那么索然无味了。
  许沐见冯程吃的比姑娘还慢,就拿筷子敲他碗:“女的都吃的比你威武,能快点不,亏你那么大个子。”
  冯程觉得他管的挺宽,就有点嫌弃他:“吃你的包子喝你的汤,哪那么多废话。”
  许沐扬着眼,觉得冯程这句话的语气有点微妙,好像他俩关系贼好的样子,不过他也没往深处研究。
  然后他瞬间往嘴里塞了个包子,含糊不清的指使冯程:“你唔(不)…吃就给窝把鸡蛋包(剥)一下。”
  冯程看了他一眼,心想一个人怎么能自来熟成这个样子,还是伸手取了鸡蛋,在桌沿上磕起来,可能他举手之劳成惯性了。
  前边二十来米之外的早点摊那里,突然来了一票人,大约十几个,突然就吵嚷起来,动静还不小。
  冯程注意到许沐抬头盯着看了一会,他眯起眼,里头流转黑亮的敛光,然后才又低下头,开始风卷残云似的扫荡,并且含着食物对冯程说:“低头吃饭,别看热闹。”
  冯程还在看:“干什么的?”
  许沐在啃鸡蛋,被蛋黄噎得有点慌,挑了勺混沌汤吞了,这才说:“赖皮,收保护费的。”
  一个小时后,冯程发现自己之前的最后一句定论,完全他娘的没错,许沐不止吃饭凶残,他整个人都很凶残。
  许沐也很庆幸,恨不得给神机妙算的自己得意的跪一个,幸好他死皮赖脸跟着冯程没走开,不然事儿大发了。  
  作者有话要说:  沐哥也有想当年o(╯□╰)o


☆、第二十三章

    喧哗源就像个慢性台风,渐渐扫荡过来,在许沐即将消灭他那份早点的时候,终于到了他们所在的摊位。
  身边的食客都停止了用饭,不是揪头观战,就是放钱撤退。
  难为许沐同志处惊不变,一双筷子抡出了匀速度,那叫一个境界忘我。
  冯程不由多看了他一眼,心情有些复杂,不知该夸他有大将之风,还是该贬他要吃不要命。
  冯程已经能从嘈杂的吵闹里,清晰的辨出人到底在吵什么。
  只听一男的公鸭嗓子扯着咆哮:“再他妈跟我装穷,看老子不砸了你小破摊子,赶紧的拿钱。”
  “诶哟大哥,小本生意真的交不起那么多,再说我姑娘最近要动手术,急需用钱,真的有难处,您行个好……饶一点,就二十吧。”
  摊位也就十来个平方,冯程一扭头,就见中年的摊主微弓着腰,爬满岁月沧桑褶子的脸上带着讨好卑微的笑,神情间有无奈,更多的是逆来顺受。
  老板两手平伸出去,略黑粗糙的指端捏着张纸片,是二十块钱人民币,在和风里轻颤。
  对面的汉子膀圆膘厚,个头壮硕,狰狞着面部凶神恶煞,身后还跟着一皮条小弟,数数十来个,不是抖腿就是叼烟,年纪多在二十左右。
  打头那人像是个小头,他一听完,脸上的表情神烦,一把夺过拿二十块钱,揉成一团摔到摊主脸上,揪住老板前衣领子,唾沫星子喷人一脸。
  “草泥马,二十块钱~~?我去,你把哥几个,当要饭的啊,收五十是老规矩,怎么~~别人交得,就你搞特殊?快点!!!老子还有一片儿地要跑,没工夫跟你瞎耗。”
  摊主被吓的一抖,为了攒下三十块钱,还在努力,只见他从兜里摸出一包烟,抖出一只递到那膘汉子面前:“这位老大,我闺女手术真需要钱,还差三万五,我和家里的一分钱都不敢多花……您行行好,就二十,就二十吧。”
  打头的下意识就去接烟,一看烟盒上的廉价牌子,四块一包的黄鹤楼,登时怒了,一把夺过烟盒摔到地上,手指着老板上下的点:“老子不管你差三万五,还是五万三,只要你还想在这做生意,该交的钱,看你敢少老子一分,你给不给!”
  老板叹了口长气,转身从抽屉里摸出零碎的五十,递了出去。
  ……
  桌子上,许沐的左手拽着自己的右手,桌子底下,左脚被他不知那只脚踩住脚背,冯程眉头一拧,抬头冷眼看他:“你什么意思?”
  许沐吞了口里的食物,筷子探向冯程那笼包子,对上他眼睛笑了下:“就是你乖乖坐在这里,哪都别去的意思。”
  他刚啃完根油条,嘴巴上一层油光,跟涂了唇彩似的,唇色浅淡肤质干净,看着倒也不显油腻,俩眼珠子黑白分明,很有点小白脸的意思。
  可话里的潜台词,就稍显冷漠了。
  冯程看着冷,可他脱离社会太久,三观还停留在几年前,比许多人都要正义……更何况,他和程徽也摆过早点摊,知道其中不容易。
  摊主无可奈何的退让,和混混趾高气扬的跋扈,像一把锋利的刀,在程徽生日和忌日同在的这天,划破他自欺欺人的结界,让那些斑驳带血的记忆,喷薄而出。
  他瞬间就红了眼,腿一踩地就要站起来……
  然后,屁股还没离地,就被许沐一脚碾在脚背上,伸手拽住了右腕,也不知道他怎么察觉到的。
  许沐力气大,他上次从楼上掉下来,冯程就领教过了,他挣了挣,没挣脱。
  冯程一腔敌意,刹那就往他身上倾了一半,那目光冷冻他,可二皮脸皮糙肉厚,丁点反应也没有,还自顾自叉了个包子,窜起来凑近,两人的脸相距不超过二十厘米。
  许沐将筷子凑到冯程嘴边上,温热的包子抵到了唇,他笑着张嘴:“啊…喂你……”
  冯程无视他喂奶娃的好意,目光紧盯着许沐,冷而疏离,伸手将筷子压下去,声音听似平静:“放开,你的手和脚。”
  许沐嘴角有笑涡:“不行啊。”
  “理由。”
  许沐装模作样的叹口气:“因为你看起来像董存瑞,要去舍生就义,这个碉堡有点坚固,战友必须拉住你。”
  冯程觉得自己可能是被他气疯了,不仅觉得他比喻得当,还发神经的笑了一声,更疯癫的问了句:“那关你什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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