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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那一年,我们渣得要死-第14部分

小说: 那一年,我们渣得要死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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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只是,夏千秋,不行。”
  顿了顿,他又端起茶杯,轻轻地啜饮了一口。仿佛是在心中自习斟酌着语句。
  “你现在是程家的正经少东家了。你从前的那些事,自然就渐渐不会有人提了。爸爸知道你恨他,只是你寻仇,也是自揭伤疤。你是有度量的孩子,何必要做这种得不偿失的事情。”
  程骄点点头。“父亲,您放心。我不会让您失望的。”                    
  作者有话要说:  


☆、白西装

    父子俩正说着话,突然一阵银铃般的笑声由远及近地飘了过来。
  远处,几个老妈子簇拥着一个红妆丽人说说笑笑、袅袅婷婷地走了过来。
  只见来人生者一张巴掌大的的娃娃脸,身穿一件绛红色彩凤纹旗袍,将她衬得面若桃花,唇似丹朱,整个人芙蓉出水白璧无暇。细柔的长发,别出心裁地盘成复古的发髻,用翡翠编珠头花固定于脑后。脚下一双别致小巧的高跟鞋。肤如凝脂的手上戴着的绿玉镯子,正是程家媳妇的信物。
  她一见程白驹,便笑靥如花地唤了一声:“爸爸。”
  这人可不正是程骄新娶的太太,秦芷柔么。
  秦芷柔尚不到显怀的时候,一身剪裁精良的旗袍像第二层皮肤一样贴在身上,将她纤细的腰肢、柔软的身段勾勒得十分动人,好似画中走出的古典美人。脚下的细高跟,又给她添了几分流行的气韵。秋水似的黑瞳扫过程骄,顽皮之中透出一丝狡黠。
  “哎呀我的小祖宗,”程白驹一见儿媳,就卸下了扑克脸,换上一副和蔼可亲的笑脸,“你也是有身孕的人了,怎么还穿这样高的鞋。摔倒了可怎么了得!”
  秦芷柔半是嗔怪半是撒娇地俯下身,攀在程骄的肩膀上,轻轻地摇晃着:“爸爸您不知道,我穿成这样子,是要带程骄回娘家,参加家里的新年舞会呢。既然是跳舞,哪里有穿平底鞋的道理。这不是要叫人看了笑话去!有程骄照顾我,怎么会摔倒呢?”
  程白驹笑着颔首。侧过头对程骄嘱咐道:“那你可要好好看着她,有个三长两短我为你是问!”
  又道:“既然是陪芷柔回娘家,你也换一套衣服。穿得精神一点,不要让人家笑话了她。”
  程骄应了。回头换了一身簇新笔挺的白西装来。
  白色的西装是最挑人的,若不是对自己的肤色、身材极为自信,穿起白西装来简直就是自取其辱。
  若说程骄身上真有什么特质,是连程大少都比不上的,那必定是他万中无一的好相貌了。一身白西装,被他穿得惹眼漂亮。当他收拾停当,站在秦芷柔身边时,连程白驹看着都有些惊叹了。真是一对儿金童玉女。
  他心中难得地涌出一股父子的亲情来,走到程骄身边,帮他正了正领结。嘱咐道:“让司机开得稳一些。早点回来。”
  这还是秦芷柔自打出嫁以来,头一次回娘家。一路上都十分兴奋,不停地缠着程骄说话,像出谷的黄鹂似的,叽叽喳喳个不停。
  她比程骄小了十多岁,在程骄眼里,她就个没长大的小孩子,平日里全家都对她格外宠溺。何况她又在程骄最艰难的时候,两肋插刀,不离不弃,故而纵然程骄多疑,也把她划进了“绝对可靠”的圈子里,在这位小小的娇妻面前,是绝不需要伪装的。哪怕再忙,每日也都会抽出时间跟她说一会儿话的。
  只是,今天他格外心不在焉。
  秦芷柔与他谈笑,程骄有一句没一句地应了。心思却早就飞到别的地方去了。
  若是他有得选,他是绝不会陪秦芷柔走着一遭的。
  秦家的新年舞会的传统就是,所有嫁出去的小姐都要带着姑爷回家,跳上一曲。秦芷柔要带着他回去,那么,秦三小姐也必定要带着容锦城回去……
  容锦城,哎,容锦城。
  一想到荣氏夫妇,程骄就一个头两个大。
  容锦城竭力打压程骄,是圈内有目共睹,也视若无睹的。
  早在程骄还是夏商周的时候,容锦城就恨不得弄死他了。若不是夏千秋不知用了什么方法把他保下了,现在他坟上的草都能长了一尺高了。
  后来他阴差阳错地变成了程家的少东家,倒是不能轻易弄死他,容锦城就可这劲儿地在生意上为难他。但凡是能让程骄恶心的,即便是得不到好处,也要做。
  当年,程大少和容锦城还能斗个旗鼓相当,到了程骄这里,就被容锦城克得死死的,每次短兵相接,都溃不成军,毫无反击之力。
  这件事情,也被当做是程骄不如程大少的证据,被人背地里指指戳戳。
  此中关节,秦芷柔是毫不知情的。
  程骄与秦勤在一起的时候,秦芷柔还小。长大之后,即便觉得程骄看着眼熟,也猜不到这个人就是小时候哄着她玩的夏商周。程骄当然不会主动对她说——若是对她说:当年我已经睡过你姑姑了。这样还怎么大大方方地娶人家的侄女呢?而秦勤和程骄当年玩儿得过火,这种丢人的事,秦家自然也不会对她说。所以,秦芷柔长到这么大,竟然完全不知道这三个人之间的爱恨纠葛。
  她是秦勤一手带大的,小姑姑在她心中抵得过半个妈。
  此时,这个天真烂漫的少女一心想要丈夫与姑姑一家亲近,殊不知,这正是把程骄放在火上烤。
  他们三个人要是能亲近在一起,那才是天大的笑话!
  这样乱七八糟地想了一路,回过神时,汽车已经到了秦家。
  程骄夫妇来得不算早,大厅里已经站满了盛装华服的宾客。其中,最显眼的要数在宾客中鹤立鸡群的容锦城夫妇了。秦勤一心挂念着秦芷柔,程骄挽着秦芷柔一进门,她就眼尖地瞧见了,老远就冲着他们伸出一截莲藕似的玉臂挥了挥:“小宝儿,这边!”
  秦芷柔也欣喜地喊了一声“小姑姑”,就拖着程骄挤开人群,冲了过去。程骄一面向着两边的人颔首示意,一边在身后稳稳地护着她,生怕这个小祖宗一不小心跌倒。
  四人照面时俱是一愣——容锦城竟然也穿了一身白西装!
  若说程骄将白西装穿得标致入骨,那容锦城就把白西装穿出了器宇轩昂的味道。
  容锦城刚过而立之年,正是男人最有魅力的年纪。他模样周正,身材保养得极好,也是个难得的衣服架子,一身风流倜傥的白西装穿在他身上,反倒丝毫不减阳刚之气。站在那里,气势上就稳稳压了人一头,倒显得他对面的程骄像是个中看不中用的瓷娃娃了。
  环目四周,他们竟然还是宾客中唯二穿着白西装的。
  简直是冤家路窄。
  容锦城闲闲地站在一边,锐利如刀的视线扫过程骄,从下到上,在他脸上停顿了一秒,又垂下去,露出一抹漫不经心又略带讥讽的笑容。
  程骄僵在原地,只觉得刚刚被容锦城视线扫过之处都像被刀子割破似的汩汩地冒血。
  人家一个字都没有说出口,单单用眼神,就将他从头到脚羞辱了个遍。
  “我们秦家的姑爷还真是有默契!”二人眼神一对,秦勤就知道他们心中在想什么,赶紧笑着打了圆场。“这白色的西装是最难穿的,难得我们秦家的姑爷都穿得这样好看。”
  容锦城这才转过头,打趣地捏了一下秦勤的鼻尖:“都老夫老妻了,还这样变着法子夸我,也不怕小辈们看了笑话。”
  秦勤倚在他肩上笑了。
  她一身紫罗兰的礼服,白皙的脖颈上环绕着一串颗粒饱满的珍珠项链,竟是非常难得的淡紫色,耳垂上也坠着一对儿同色的。白色的貂皮披肩松松地挽在胳膊上,露出圆润的肩膀。皓腕上一只和田玉的镯子,更衬得她皮肤如羊脂玉一样细腻柔亮。这些年在容家过着养尊处优的日子,整个人透出一种富态的珠圆玉润之美。
  “哎呀,竟然忘了拜年。”秦芷柔一拍头,笑靥如花地拉着程骄,冲着容锦城夫妇说了些拜年的吉利话。
  “芷柔这几年嘴真是越来越甜了。”容锦城笑着点点头,从兜里掏出一个丝绒盒子来:“一点小礼物,权当是压岁钱了。”
  秦芷柔双手接过了,笑道:“原以为嫁人后就收不到压岁钱了呢,还是姑父疼我。”打开一看,又惊呼了一声:“呀!”
  盒中竟是一枚鸽子蛋大的老坑玻璃种翡翠!
  俗话说,家有黄金万两,不如凝翠一方。秦芷柔手中这个,更是翡翠中水头最好玻璃种,质地细腻纯净无瑕,颜色为纯正明亮、浓翠欲滴,在等光的照射下呈半透明状,极为通透,是翡翠中的龙种,价值连城的极品。
  秦芷柔是个识货的行家,当即就将盒子盖上,肃容道:“姑父,这我可不能收。也太贵重了!”
  “就当是送给你肚子里的孩子的见面礼。”容锦城笑着又把盒子推了回去。
  “都是下面人孝敬给你姑父的。我嫌它个头太大了,做成戒指戴在手上,麻将都打不动。与其闲搁着,还不如送给你。”秦勤也掩唇一笑:“送你你就拿着。你姑父去年跟南洋的珠宝商搭上了线,今年至少赚了这个数!”她对着秦芷柔伸出几根手指。“送你一块儿翡翠又怎么了,你现在就是要天上的星星,你姑父也给你买回来。”
  秦芷柔也就不再推辞。冲着容锦城甜甜地一笑:“那我就谢过姑父了。”
  此时,程骄的脸上简直是火辣辣的。
  这南洋珠宝商的项目,原本一直是他在跟进的!当年他没日没夜地跑了大半年,好不容易把上上下下都打点好,结果在最后关头,被容锦城截了胡,竟然抢先一步与那边合作了!可怜程骄一番辛苦,殚精竭虑,都为他人做了嫁衣!此番提起,他心中怎能不气?
  更何况容锦城送给秦芷柔的这翡翠,正是当时他为了打点关系花天价买来给人送的礼!
  正在这时,钟声想起,舞会开始了。
  秦耀湘没有正式娶妻,故而每年的第一支舞,都是秦勤与他跳的。今年也不例外。她吻别了容锦城,就花蝴蝶似的飘进舞池,在众人的喝彩声中,跳完了第一支舞。
  在第二支舞曲即将响起之前,容锦城对着秦芷柔微微一笑:“看秦勤这意犹未尽的样子,想来一时半会儿是舍不得回来了。不知我有没有幸,请你跳一支舞呢?”
  秦芷柔刚收了他的大礼,此时哪里说得出拒绝的话。当即就说:“能跟姑父跳舞,当然是我极大的荣幸了。”
  于是,容锦城便别有深意地看了程骄一眼:“侄女婿,看来我少不了要借你的女伴一用了。你不会介意吧?”
  程骄心中已是怒火万丈,脸上却仍然笑意盎然:“当然不会。只是芷柔已有身孕,姑父可不要……”他话还没有说完,舞曲就要响起,容锦城牵着秦芷柔滑进舞池去了,徒留程骄和他那就未说完的话,“……累坏了她。”
  程骄一张俊脸霎时间黑如锅底。
  他深吸了一口气,心想,再在这里待下去,我怕是要被活活气死。猛地转身,却又碰翻了恰巧从他身边经过的侍者手中的托盘!
  红酒香槟,哗啦啦地撒了他一身。
  他这一身白,恰好成了天然的画布,任由酒水在上流淌成一幅印象派的水彩画。
  程骄反手就抽了那个倒霉的侍者一耳光:“你是怎么走路的?!眼睛若是没有用,我就替你挖了!”
  那个侍者满心地委屈。明明是你突然撞上来的,打我做什么呢?可他又不会没有眼色地在人前与客人争辩,只好低三下四地给他道歉。这样一吵,倒把周围人的目光都吸引过来了。
  惊奇的,不屑的,看热闹的。程骄仿佛能够感受到身后人的指指戳戳,听到他们的窃窃私语。
  他强压着怒火,走出了舞厅。
  作者有话要说:  最近看了一下大家关于结局的各种猜想。
  剧透一下吧:程小渣攻肯定不会像程大渣攻那样带着情人远走高飞的。
  虽然这是大家的心声,但是如果真的这么写,人物的性格就对不上了。
  不同的人,对不同事物的认识不同,是因为他们来自不同的生活环境。程大与程二,一个是高富帅,一个是凤凰男。
  程骁是从小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所以才能视金钱如粪土。才会觉得家族诚可贵,爱情价更高。
  而程骄呢,他的出身是非常低微的,性格又极为骄傲,这种骄傲从某种意义上也是为了掩饰他对自己私生子身份的自卑。他本人又饱受“阶级”之苦,当初就是因为他与千秋不是同一阶层,所以即便千秋对他十分宠爱,也不能与他做成平等的恋人。
  对于这样一个人,让他为了爱情抛弃权势,是很艰难的。更何况他们俩都是李煜、宋徽宗的类型,才华横溢却并没有程骁吴优白手起家的能耐。真的净身出户了,就要去喝西北风了。
  因此结局绝不会是他们俩私奔哒。
  可能要让大家失望鸟~
  ………………………………………………………………………………………………………………
  伦家直说不会让他们俩私奔,又没说不是HE,乃们怎么就弃文了!(;°◇°)


☆、青梅酒

  幸好秦二少的身材与程骄相仿。佣人们找了一套他的没有拆封的新衣服给程骄换上。
  一个女佣捧着程骄换下来的脏掉的的白西装问:“程少,这套衣服我们清洗完毕就送还回贵府可好?”
  “不必清洗了。”程骄对着镜子正了正领带,声音中带着一股凛冽的寒意。“直接扔了吧。”
  换过了衣服,程骄也没有心思再踏进会场了。有容锦城在,他不论如何努力,都像是在自取其辱了。
  索性一个人在秦家的花园里散心。
  秦家的老宅据说是旧时的王府,被家道中落的后人贱卖了。刚刚入手的时候满目疮痍,残破不堪。经过秦家几代人的搭理,唤醒了老宅沉睡的灵魂似的,已经逐渐恢复了当年光辉慑人的容貌。廊腰缦回,檐牙高啄,一草一木,都值得人细细赏玩。
  程骄原本只是想远远地逃开,可在冬日微凉的风中走了片刻,心中的郁火也熄灭了。步伐由急变缓,走在错落有致的亭台楼阁之中,越走越深,越走越深。渐渐地,四周安静了下来。会场的歌舞之声也被坠着成串的梅花的枝杈不着痕迹地隔开。
  忽而觉得脸上一凉,一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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