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年,我们渣得要死-第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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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秋伸手解开了眼前的遮蔽物。阳光太足,刺进他毫无防备的眼睛。那一刻他微微眯起眼睛,似乎以为自己出现了幻觉。
——眼前的哥特式建筑是如此眼熟,熟悉到……他仿佛曾经来过一般。
千秋眨眨眼,又眨眨眼。
突然,他骇然地瞪大了双眼,不由自主地往后退了半步——“这、这是……”
然而,程骄的大手在他身后稳稳地按住了他,不容他后退半分。
“这是你的新家啊。”程骄的声音依旧低沉性感,带着半分调笑。只是,千秋听了这句话仿佛听见了地狱之中魔鬼的召唤一般,整个人都秫秫发抖起来!
他听见自己的嗓音因为惊恐和愤怒蓦然地拔尖了:“这是容自威的别墅!”
那双美丽的凤眸紧紧地盯着程骄。
快解释啊!
快告诉我,你把这里买下来了啊!
“哎,原来你知道啊。”程骄笑眯眯地看着他,深邃的黑眸中带着一丝残忍的快意。“你对新家满意吗?……爸爸?”
千秋的瞳孔猛地一缩。
这是十年来,他第一次叫他爸爸。
血管里的血液仿佛在那一刹那凝结成冰刺,倒流回心脏,将那个柔软的器官刺得千疮百孔!
他疼得几乎浑身痉挛起来。
刹那间,无数记忆的碎片闪过他的眼前——
“……你怎么会有这种错觉呢。小可怜。是我这些年养成游戏玩儿得太久了,久到你竟然不知道自己只是个玩具?是不是爸爸叫多了,你自己都忘记了你只是个奴隶?”
“对不起。我跟你只是玩儿玩儿而已。如果让你误会了,我很抱歉。”
“这是你的监护人转让协议。你也可以叫它,卖身契。”
“夏商周,你已经被我,卖掉了。”
那只是短短的一刹那。
千秋捂住耳朵:别说了!不要说!求求你!
不知道他是想要记忆中的那个自己住口,还是想要面前这个终于露出真面目的男人闭嘴。
其实是没有区别的。
他是如此的渺小,如此的卑微,如此的软弱。不论是哪一个,他都无法阻止。
他输得彻底。
早在他对程骄说出那句“我爱你”的时候,就已经注定了他任人鱼肉的命运了。
程骄红润饱满的嘴唇在他眼前一开一合,最后定格在一抹愉悦的微笑上,好像是在说:
“夏千秋,你已经被我卖掉了。”
天气渐渐地热了起来。
带着花香的热风熏得人头昏脑涨。
蝉鸣是如此的聒噪。一声一声地叫得人心烦。一夜一夜地搅得人睡不着觉。
此时,秦家的麻将桌上格外热闹。
秦芷柔蹙着眉,拈着手中的白玉麻将。“八条。”
“胡了!”庄家哈哈一笑,将麻将牌推到。“清一色!”
其余三家认命地奉上支票。
秦芷柔挺着大肚子嚷嚷:“不打了不打了!说好的陪我这个孕妇解解闷的,怎么倒成了我点了一下午的炮。”
刚好,这时管家敲了敲门:“小姐,您的电话。”
秦芷柔撑着腰,挺着大肚子站了起来。她已经怀孕有六七个月了,医生说她怀了一对双胞胎,肚子已经鼓胀胀得像即将临盆的孕妇似的了。行走坐卧都格外艰难。
只是脸上没有丝毫喜色。总像有心事似的。
程白驹体谅她一个孕妇难免心情不好,特意让她回娘家住着。整日约了一群人搓麻。不知是牌技不好还是心不在焉,总是输。脸上的笑容就愈发少了。
她摇摇晃晃地在女佣的搀扶下去接了电话,只听了一句,眉头便皱得更深了。
“没找到?活要见人,死要见尸!这都多久了,一点进展都没有,你们是干什么吃的!”
她瞥了一眼女佣,眼睛一挑,示意她出去。待她关了门,这才压低声音对着听筒说:“我再加一百万给你,一个月之内,我一定要知道消息。”
电话那边的人无奈地说:“秦小姐,不是我们不肯帮忙。实在是线索全无,您就算再加上五百万,我也没法子找到您要找的人。”
“你敷衍我是不是?!”秦芷柔气得柳眉倒竖,“当初是谁拍着胸脯给我保证一定会找到人的!现在到了这种十万火急的关头,你倒一推二五六了,真当我秦芷柔是好说话的么?”
“实在是对不起您。这样吧,这一单,就算我们违约好了。”电话那边的人也深深地忌惮着她黑道世家大小姐的身份,咬咬牙,大出血,“大不了我退还三倍佣金给您。还是请您高抬贵手,另请高明吧?”
秦芷柔骂了一句:“没有的东西!”便狠狠地摔了电话。
正在这时,躺在沙发上的秦二少突然掀开脸上的报纸,弹簧似的从沙发上蹦了起来,笑道:“哟,这时谁惹我们大小姐生气了?!”
秦芷柔被吓得一哆嗦。
一看是秦二少,才定了定神,捂着胸口挤出一抹不自然的笑:“哟,二叔怎么在这里?”又瞪了他一眼,“你怎么能偷听别人讲电话呢?”
秦二少摊开手:“怎么能说是我在偷听呢?我好好地躺在这里睡觉,还没说你接电话吵醒了我呢!”
秦芷柔当时只顾着生气,哪里注意到他也在这里?
更何况秦二少今天一身肃静的浅灰色衣裤,跟沙发的色调相同。脸上又蒙着一张报纸,不仔细看,根本就看不出那里还躺着一个人。
秦芷柔心中一紧。
她这个二叔,就是富贵闲人。好奇心比小孩子还旺盛,闲暇时间比老太太还多。这通电话被他听去了,少不得又要一顿盘问她了。
果然,秦二少问道:“什么‘活要见人、死要见尸’?你在找谁呢?刚刚是在跟私家侦探打电话吗?最近你公公说你心神不定的,难道是因为这件事吗?”
句句诛心!
秦芷柔脸色都有些白了:她这个二叔虽然成日里没个正经,可也不是个笨的!
“还能找谁?”她垂下眼,做出一副泫然欲泣的样子,“还不是找那个狐狸精?”
秦二少瞪大眼:“狐狸精?你是说,程骄外面有人了?”
秦芷柔万分委屈地点点头。“可不是嘛。我这边有了身子不能陪他,他就去外面沾花惹草。问他他又不承认,找侦探调查,又调查不出!”
“调查不出不是好事吗?”秦二少笑了,“你们女人就是爱疑神疑鬼。调查不出就说明他是清白的嘛。你应该高兴才是。”
秦芷柔叹息道:“我相信我作为女人的第六感!我说他外面有人,他就是有人!”
秦二少几乎要被秦芷柔这种胡搅蛮缠的劲儿逗得哈哈大笑,“好侄女,你这不是自找不痛快吗?好好好,二叔有一个好朋友,是这方面的专家,世界上就没有他办不到的事情,没有他找不到的人!既然你这么笃定,二叔就拜托他帮你找一找。若是连他也调查不出来,可就证明你这第六感是胡思乱想了!”
秦芷柔把头摇得像个拨浪鼓,结结巴巴地说:“不不不……还是、还是我自己来吧。”
看着秦二少疑惑的神色,她又补了一句:“二叔,你把你这位朋友的联系方式给我,让我亲自拜托他找吧。”
“怎么的?还信不过我?”秦二少挑眉。“你身子不方便,还到处跑什么呢。”
“怎么会!”秦芷柔眼珠一转,便甜甜地笑了,“我是想,那人既然是二叔的好朋友,二叔你去拜托他,他是肯定不好意思收佣金的。我们秦家怎么能做出占人家便宜的事儿呢?还是我亲自走一趟吧。况且,我也有一些线索,要亲自告诉他。”
“哈哈哈哈哈哈……不好意思收佣金?他?”秦二少锤着沙发,笑得眼泪都要出来了,“那个家伙最是财迷了。我还要劝告你,去见他时,一定要带上支票簿的。”说着,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名片递给她。
“谢谢二叔。”秦芷柔接过了,又歪着头叮嘱:“我找人这件事,你可不能告诉别人啊!”
秦二少大步走出门去,背对着她挥挥手:“知道了。家丑不可外扬。我懂,我懂啊。哈哈哈哈!”
看他真的信了,秦芷柔才暗中松了一口气。
仔细地端详起手中那张名片来。
那是一张非常别致的名片,以纯黑色为底色,背景是盛开着的一大朵灿烂的金色菊花。不知道那菊花是什么染料画上去的,灯光一照,熠熠生辉,仿佛要活过来一样。
那正面写着:Love Chrysanthemum。
她惊讶地捂住了嘴。LC?!
又翻了过去,只见那张名片的背面赫然写着——
公关部长。小妖。
作者有话要说: 有评论说,上一章小周和千秋直接感情的转折有的生硬。
看完这一章乃们应该懂了:程骄是装的。
十年后的程骄没有喜欢过夏千秋。他的目的很简单,就是以眼还眼以牙还牙。
既然千秋十年前在他深爱千秋时抛弃了他,十年后他也要让千秋爱上他,再抛弃他。
细心的妹纸应该从一些细微的地方能够看出来。千秋告白时,程骄的反应很奇怪。一些话明显是话里有话。
这个以后我还会再解释哒!
还有不几章就要完结了!放心吧铺下的伏笔我都会写圆了的。(〃 ̄︶ ̄)人( ̄︶ ̄〃)'击掌'
☆、断肠人
一直到程骄的车已经驶出视线的尽头。
一直到容锦城已经握住他的手。
一直到保镖们强压着他,将他死死地往别墅里拖。
夏千秋扔舍不得离开视线。舍不得闭眼。
他真的走了。
头也不回地走了。
如今他才后知后觉地想起程骄对他说过的那些话。
“我,不会让你有机会跟我吵架的。”——因为出了这间病房,你就再也见不到我了。
“是我说了蠢话,事到如今,追问你爱的是哪个,已经没有意义了。”——不论你爱的是夏商周还是程骄,我都不会再爱你了。
“看了这么久,还没有看够?说不定以后你就不想看它了呢。”——待你上钩时候,还会想要日日面对诱饵吗?
“快走吧。别管它了,一会儿还要带你去你的新家呢。”——是啊,那只是“你”的新家,不是“我们”的新家。
……
原来,程骄从来不曾骗过他。
只是当时,他太傻。竟然听不出弦外之音。
程骄治好他的脸,养好他的身体。千秋误以为,那就是爱。
三十多岁的人,竟然是这样的天真:他爱我,只不过是羞于承认啊。
他错了。在程骄看来,千秋仅仅是一个精致的礼物。那些在他心上花的心思,于他而言,不过是给礼物包装上漂亮的蝴蝶结罢了。
想到这里,千秋竟然不可思议的笑了。原来,他也是会犯错的。
他是谁啊?他可是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驯受师啊!
善骑者坠于马、善水者溺于水、善饮者醉于酒,善战者殁于杀。
他这个最善于玩弄别人感情的人,终于有一天被人以彼之道还施彼身了。
这个世界上,不会有比程骄更了解夏千秋的人了。
对于夏千秋来说,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
夏千秋是如此的骄傲,任何人的爱,他都不屑一顾。只要你对他表达了一丝爱意,就永远地出局了。祈求他的爱的人是那么多,他好像是没有心的。他好像是不会爱上任何人的。
可是程骄做到了。
他先是将千秋从云端扯落,狠狠地踩在脚下。
他故意不施舍给他一丁点的柔情,而是冷言冷语地对他。
可那冷面背后,又伪装着一颗火热的心。若即若离。暗暗地撩拨着千秋。
他耐性绝佳。
他演技一流。
他是个安静的猎手,布了一个局中局,专门等着他上钩。在他正自鸣得意,以为自己看破了外层的迷障时,就已经坠入了真正的陷阱中了。
诱饵不是别的,就是程骄本人。
钓的不是别的,正是千秋的心。
记忆深处,那个过于年轻的孩子,在十年前,也像今天的他这样,被人强行拖走。
他当时只是留给了那个孩子一个冷酷的背影。他的哭声,他的惨叫,都被他抛在身后。
“夏千秋,我要你这辈子,都记得我。你要记住,你的命,是我的!”
“夏千秋,你欠我的,总有一天我要一笔一笔讨回来!”
他是真的恨我。千秋想。恨到觉得若是只有肉体上的折磨都便宜了我。
他要碾碎我的心!
疼。
真的好疼。
就连当初被逼着打的营养针,都不急这种疼的万分之一。
任何描述,在这种灭顶的痛苦之前,都显得如此苍白无力。
千秋疲惫地闭上眼。
昏迷前,最后的记忆,便是自己喉头一腥,将血吐了容自威一身。
是啊,这痛断肝肠的滋味,终于轮到我来尝一尝了。
千秋做了一个长长的、长长的梦。
梦中,十七岁的夏商周冷着一张面瘫的脸,咬牙切齿地对他说:夏千秋,总有一天,我要碾碎你的心。
千秋哈哈大笑地对他说:你不会得逞的。说着,便拉开自己的胸膛,里面空空荡荡。
他指着那个本该是心脏的空洞对夏千秋得意洋洋地笑:你看,我是没有心的。你要怎么才能伤到一个根本没有心的人的心呢?
夏商周说,我有办法的。
说着,他竟然掏出了一把寒光闪闪的利刃,刺入胸口,一狠心,就压着划了下去。
在千秋惊恐的目光中,他将他的心送给了千秋,说,我把我的心给了你,你看,你现在是有心的人了。
那血淋淋的心脏,在夏商周的指尖一跳一跳的。千秋看得心惊胆战。夏商周却温柔地看着他笑,用力将那颗心按进了千秋的胸膛里,抽出针线,一下一下地缝合了起来。
从此以后,那颗不属于他的心脏就这样在他的胸膛里日日夜夜地跳动着。每当他想起夏商周的时候,就隐隐地疼。
渐渐地,竟然血脉相通了。
场景一转,十几年后,他又遇见了一个男人。他是这样的漂亮,又这样对他不屑一顾。千秋一看见他,就着了魔,胸口里的心脏就擂鼓似的跳了起来。
一下一下地撞击着,好像要迫不及待地从胸口里蹦出来似的。
千秋拦住他,对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