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之花-第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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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完又去喝奶去了,留下孕夫独自纠结著。
等对方纠结得差不多,奶也吸够了,莫镇宇满足地打了个饱嗝,再目中无人地伸了个懒腰:“奶子还涨麽?我可是喝得要吐了。”
岚廷旭这才明白过来自己被耍了,不过等他反应过来,莫坏蛋已经功成身退,逍遥法外,不要脸地调戏周公去了。
第二天,莫镇宇突然惊醒过来,发现躺在床上的自己出了一身冷汗。
昨天……昨天他做了什麽来著?为了吃到岚廷旭死死护住的奶,他大逆不道、欺师灭祖、禽兽不如、犯上作乱、背信弃义……地把那人强了。而且一边吸一边口出狂言,妈啊,那人秋後算账,他今天怕会死的很惨!
他一股脑儿爬起来,正准备逃跑,哪知门被推开,岚廷旭走了进来。
嗷……天要亡我!莫镇宇不禁对天长叹。他已经做好了被五马分尸的准备,然而岚廷旭的神色却正常得很,怎麽看也不像来索命的。更不可思议的是,他手中拿著热腾腾的早餐,而这早餐摆在了他面前,竟然是献给他的。
“你醒了?尝尝我做的汤圆。”那人不仅弄饭给他吃,还准备好了餐具,服务之周到,态度之讨好,莫镇宇看得心惊肉跳,差点昏了过去。
“我承认我也有不对,在家里太强势一些。以後我会注意。”说著,给他倒了杯牛奶,殊不知他看见奶就反胃。
莫镇宇嘴巴成O形,这……是不是弄反了?应该是他莫镇宇哭爹喊娘、悔不当初地去求得他的原谅吧?怎麽会突然来个角色互换?会不会有什麽後遗症?要知道,暴风雨之前的宁静往往是最可怕的!
但事实证明他是多虑的,孕夫不但在白天殷勤地伺候他,晚上更是邀请他做爱。而且从头到尾都非常主动,说是主动,更类似於风骚,连他都被吓著了,这家夥是中了邪不成?便见好就收,不敢贪嘴。
男人怎麽突然对他这麽好?难道是那天他无意间说的话起了作用?但也不要来得这麽陡啊!
的确,岚挺旭这几天的种种奇怪,都是在以自己的方式来表达他有多麽地在乎他。一听说他对自己不满,要另外找人,他便慌了。 所以才试著改变,只为留住男人,让他安安心心在自己身边。
☆、88
莫镇宇本来想装傻,多体会下当皇帝的感觉,但想想还是算了,毕竟他是自己的爱人,又身怀六甲,怎麽舍得委屈他。
“廷旭,那天的话我是说著玩的,你别当真。我爱你都来不及,怎麽可能去找别人。”隔天在床上,他便原原本本告诉他,“你可以怀疑任何一件事,但不要怀疑我对你的爱。”
人就是这样,爱一个人,势必要无怨无悔,但还是忍不住暗地抱怨,这不公平。无私的爱,纵然存在,难免出自於,自以为大慈大悲的心理,为的是自我欣赏,自我怜悯,以此来完美地、悲壮地衬托自己。
岚廷旭没开腔。可以说他此刻,一片空白,也能说是百感交集。
其实凭自己的年龄和两人在一起之後的经历,他也知道莫镇宇所说的话不过是赌气。可他还是忍不住,感到伤心,特别是当他表明,那不过是说著玩玩而已,却不想这会大大影响他本来乐观的身心。他承认,他坐享他的爱,有些过於理所当然,但那是习惯到极致的从善如流之感。他从没有以居高临下的姿态,逼他将心和灵魂一并剖开。
莫镇宇见他神色不善,知道自己铁定又说错话了。但到底哪处有所差池,又想不出来。他以为男人不感激涕零,也起码会喜出望外。哪知他脸上的表情和他想象的恰恰相反。
然而岚廷旭并没有过多的反击他,神色在一番纠结後,最终还是释怀:“你已经是个成熟的男子汉,以後别再说这麽过分的话了。”
仅仅是宽容,就显出让人心动的魅力来,莫镇宇心悸地抓过他的手,向他保证:“我以後再不和你吵架了。其实,我只是在床上……太心急了一点。”
如此坦言,让岚某人那张老脸险些挂不住,是的,男人的热情总是充满著爱,让他感到仿佛回到了从前,年少轻狂的时候,是那样无所顾忌,简直恨不得以情为命,以爱为生。只是他年纪大了,有些吃不消。他越是热情如火,他就越是放不开。何况他最近又莫名其妙地产奶……
“还有……”他努力把‘产奶’这两个字从脑海中排去,正儿八经地跟他商讨两人之间相处的种种事宜,“你以後……能不能别再……嗯,我的意思是,能不能注意言辞……”
以他的性格确实适应不了他兴致高涨时脱口而出的那些污言秽语,那对於他来说有些过於放浪,他一听见就恨不得拉过被子裹住自己,真是羞死人不偿命……
莫镇宇挠著头坏笑:“我不太明白……你到底是指哪些地方……我用词不当?”能否举个例来听听?
岚廷旭脸一红,干脆背过身去。意思是你自己去想,这个就别问我了。(*#**#!)
“我也有个提议。”莫镇宇又说:“你能不能别起这麽早?我想给你一个早安吻都不行。”
岚廷旭侧过脸,意味深长地一笑:“你比我起得更早不就是了?”说得那人又是摩拳擦掌,又是格外腼腆的笑,笑著笑著就呆住了。
说到早起,是有原因的。山间的空气非常好,特别是早上,清新得就像是一股凌冽的仙气一样,岚廷旭早早起床,一是习惯,更是为了胎儿的健康。
再者,清晨,山间的景色十分之美,一刹那,就好像上到了高原,来到了边疆。雾气蒙蒙,群山隐现,鸟儿轻轻地飞翔。从遥远的地方,传来的山歌高亢,有时,会听见悠扬的葫芦丝,吹著‘情深意长’。
真的,令人陶醉。不知不觉就忘却了烦恼。被大自然所拥抱,他能深深地体会到,腹中的胎儿在茁壮成长。
这天醒来,刚睁开眼,就有一抹温暖压在了嘴上。
转过头,就看见男人侧著身,对著他微笑。
岚廷旭感到不可思议,要知道,现在才5点半,加之昨天聊得有些晚,他根本就不可能醒来。这家夥本来就懒。
但是他却在他睁开眼之前,就已经把早安吻准备就绪。然後倾情奉上。
岚廷旭感到一丝小小的快乐。然而在触及他深深的黑眼圈後皱紧了眉头。“你昨晚没睡?”
莫镇宇低著头,摸了摸鼻子,含糊不清道:“嗯……失眠……”
一看就是心虚的表现。虽然他的心意是好的,但总不能为了这个不睡觉,伤了自己的身体!於是岚廷旭摆开架子对他一通教训:“早起是一种习惯,不是熬夜就能练就的。最重要是调解好自己的生理。你这完全就是投机取巧,不得要领!”
莫镇宇冲他讨饶:“县长大人,小的知道了。你就别唠叨了。”说著倒在床上,一副死样般呼呼睡去。弄得孕夫一脸无语。
不过从那儿以後,每天早上都有早安吻。
开始的确有做作的嫌疑。要麽一夜不睡,等到凌晨5点半。要麽调闹锺,强迫自己到时醒来。为此,岚廷旭不止念他一次:“真是胡闹。不知情的人,还以为你要参加高考。”
莫镇宇吐了吐舌头:“我就是要参加高考。”
岚廷旭白了他一眼:“一嘴口臭。这狗屁早安吻简直就是受罪。”
莫镇宇知道这是违心之论,也不把他的嫌弃当真:“只要你一天没被我臭死,就会有被我吻死的可能。哼哼。”说著又抱住他,“爱一个人,就要有爱的标志。廷旭,每天的早安吻,就是我爱你的标志。”
“……”说实话,有时,他真不懂年轻人的心思,以及表达爱的奇特方式。在他的认同范围内,只要爱是真实的,坚固的,长久的,也就够。不需要任何装扮,也无须音乐伴奏,更不要背景衬托。只要实惠地跟著时间转悠就是了。
作家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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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 你比我起得更早不就是了’ 不过是一句无心之言,或者说是一个无伤大雅、可有可无的考验,没想到莫镇宇当了真,坚持不懈地按时送上早安吻。哪怕睡眠不足经常撞墙。
若是以前,他就直接骂他幼稚无聊,但现在,他并不这麽想。一睁眼,男人就凑过来,有时喜欢,有时又不堪其扰。但总归来说,感觉还是不错,很温暖,甚至连肚子里的小宝贝都会动起来,被父亲那股傻劲所感染到。
後来,他渐渐不起那麽早。好让对方多睡一会觉。然而莫镇宇已经习惯了5点半醒来,给他一个吻,不做,嘴就会发痒。於是,他又开始早起,不同的是,散步时多了一个人的陪伴。山里很安静,人们留恋著梦乡,而他们手牵著手,肆无忌惮地走在小路上。
由於身心舒畅,孩子长得飞快,转眼,就有八个月大了。再过不久,就要分娩。“我想在家里生孩子,不去医院。”岚廷旭说道。
莫镇宇当然不同意:“那怎麽行?家里没有医疗设备,也没专业人士,多危险。”
“我要你给我接生。”岚廷旭转过头,一脸认真,“这并不难,我相信你能做好。”
“你怎麽会有这种想法?”莫镇宇觉得很不可思议,这是他对他的依赖,还是对他的考验?毕竟是一人两命啊,他赌不起。
岚廷旭说:“你也不用担心。我生你的时候,你永远猜不出是处於何种恶劣的环境。我也照样把你生了下来。”
“生孩子是一种自然规律,瓜熟蒂落而已,你不要想著会出什麽意外,这种思想错误又多余。我只是想呆在你身边,呆在家里,这会让我无比安心。我希望你同意,并且充满自信。”
“……”他想尊重他,只是这事非同小可,还得从长计议。“让我想想……”他很无奈,又不好拒绝,以免被他看低。
“我知道这对於没有任何经验的你来说,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其实我只是想让你了解,顺其自然,就是真正的爱情。不要觉得有些东西来之不易,就过於谨慎地将它护在怀里。那麽你将患得患失,难以获得本该有的幸福和平静。”
“我知道你的意思。”他感到自己似乎有些懂得了对方这番话的真谛。两人既然在一起,就会永远在一起。是非常自然的事,得配上一颗平常心。彼此欣赏,彼此怜惜,同时,也要彼此鼓励。毕竟只有一起经历过,才会懂得什麽是恰如其分又不动声色的珍惜。
从那以後,莫镇宇觉得自己又有了新的目标和干劲。他开始频繁地去外面上网,查询与生育有关的知识,也时不时去拜访医院的医生,向她们请教接生的种种事宜。当然,这个挑战对於他来说,实在过於艰巨了,但这代表著岚廷旭对他的考验和信任,他是想把两人,甚至一家三口真正地,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所以才作出这麽一个大胆的决定。
他原来热衷於赚钱,想给自己所爱的人一个较好的生活坏境。但是那个人,他的思想,他的感情,他的阅历,远远不是他能够驾驭和满足的。所以他爱他,爱他铿锵的负伤的灵魂,爱他长者所拥有的胆略和智慧。
水乳交融只是彼此认同的一部分,更多是精神上的接轨。他一直以为他古板,其实那是一种原则性的表现。其实他也能够拥有更为丰富的人生。他性格沈稳,并不说明他墨守成规。在一起後,他们互相渗透,转变,两个人成为了一个人。并积极进取,创造美好的明天。
然而,在他们的感情渐入佳境之时,家里来了位不速之客。
相貌堂堂,衣著光鲜,一看,就知道非富即贵。
“廷旭,我找你好苦。四处托人打听,才知道你回到了故乡。”他脸上挂著欣慰的笑,看上去有种多愁善感且清澈善良的荣光。
岚廷旭却看也不看他一眼。因为他的本质,他太过了解。所以他远道而来的目的,对他来说,没有任何的悬念。
“你不在城里做你的副市长,呼风唤雨,大显神通,到这寒酸的乡下来做什麽?”
面对主人尖锐的态度,他一点也不怯场,越发做得大度和陈恳:“说来我这个副市长,也是你一手成全的,我感恩戴德,来看看你都不行麽?再说,这儿是你的故乡,也是给我留下美好回忆的地方,我早就想来这麽一趟,怀旧也叙旧,有何不好?”
他说话的时候,盯著他的眼,仿佛如此才能道尽千言万语一样。岚廷旭只是讽刺一笑:“这儿不是官场,我也不是你的领导,你用不著油嘴滑舌,冠冕堂皇。”
纵然固若金汤,也难免被刺得坐立不安,那人清咳一声,在尴尬中到底还是忍不住切入正题了。
“廷旭,我知道你恨我,对以前的事耿耿於怀。但那时,我是情非得已,希望你能体谅。这几十年来,我一直对你心怀愧疚,却不知该如何补偿,我甚至可以告诉你,我对你的感情,从来都没有湮灭过。每次视察安平县,我都是首当其冲,只为见你一面,一解相思之苦,可你总是躲著我,让我每次都那麽失落……”
岚廷旭说:“如果你真是心怀愧疚,就不该以公谋私,再来招惹我。如果你真有补偿之心,那麽便不该踏进这道门,就让往事随风去了。”
那人回道:“话不能这麽说,我们曾经拥有过最真挚的感情,它完全经历得住岁月。而且还有个儿子,算算,他已经成年了。就算你我已经错过,不可追回,但是孩子,我不能让他永远漂泊。这是作为父亲的责任,难道不是麽?”
岚廷旭一下就警觉起来,用毛毯拢紧了自己高高的腹部:“我认为最好的结局,就是你和他,两不相认。放过彼此,让大家各过各的生活。”
那人摇头:“我不赞同。你现在倒好,找到了心仪的人,还怀上了……”他的视线在颇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