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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他的劫作者:尼罗-第14部分

小说: 他的劫作者:尼罗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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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从戎“哼”了一声。
  马从戎换了个角度,看到了白摩尼身后的霍相贞:“大爷,今天觉着怎么样?”
  霍相贞坐在写字台后的沙发椅上,一张脸瘦得轮廓分明,显得眼窝凹陷,鼻梁挺直,五官几乎带了点西洋风格:“今天我还是只能喝粥?”
  马从戎笑了:“当然不能总喝粥。我这就去给泰勒医生打电话,问他您现在吃什么饭菜最合适。”
  白摩尼忽然开了口:“吃鸭子。”
  然后他掰下一瓣橘子,转身趴到写字台上去喂霍相贞。霍相贞皱着眉头一扭脸,显然是对他的举动不以为然。然而他执着的伸着手不收回,当着马从戎的面,霍相贞败下阵来,张嘴接了那瓣橘子。咽下橘子之后,霍相贞对马从戎又开了口:“吃什么先放在一边。你如今既然做了公署的秘书长,就要负起秘书长的责任。不要以为把我一个人伺候好了,就算完成了你的任务。你是什么货色,我清楚得很。你若是敢狐假虎威的给我捅出大篓子,我对你轻则一撸到底,重则军法从事,记住了吗?”
  马从戎立刻肃然垂首:“是。”
  霍相贞又道:“往后,你白天就去北京这边的公署里办公吧!我不叫你,你不用来。”
  马从戎一句不顶,全盘答应。然而退出书房之后,他照旧是给泰勒医生打了电话,又咨询了几位有名的大夫。原来白摩尼并非信口胡言,真是吃鸭子好,于是他派厨房里的大师傅出去买了鸭子回来。幽灵似的飘在府里,他根本没有走的打算。
  到了傍晚,他见白摩尼对着霍相贞大出洋相,逗得霍相贞大笑不止,便很及时的凑上前去,愁眉苦脸的说道:“大爷,想起件事儿。连师长那边催饷呢,催了好几次。军需处没钱,给不出啊。”
  霍相贞果然立刻就不笑了。握着身边白摩尼的手,他垂下眼帘想了想,末了问道:“钱是不是全在家里?”
  马从戎答道:“是。”
  霍相贞又想了想,最后答道:“你看着给吧,不要全给。我不怕他催,我只怕他不催。”
  马从戎又问:“对于安师长和陆师长,我也按照此例一并办了?”
  霍相贞一摇头:“安如山那边,该给的如数给。你不能拿他和连毅比。”
  马从戎得了大概的旨意,见好就收,拨着自己的小算盘告退而出。白摩尼少了一根眼中钉,便又缠上了霍相贞打打闹闹。霍相贞虽是大病初愈,可治他的本事还有。拦腰把他横空抱起,霍相贞喘着笑道:“再闹,开窗户扔了你!”
  白摩尼搂住了他的脖子:“扔了,还捡不捡?”
  霍相贞低头看着他的粉白脸儿,越看越感觉他可怜可爱:“捡。”
  白摩尼闭了眼睛向后一仰,笑出了一口整齐的小白牙。霍相贞看着他细嫩的脖子,恨不得去咬他一口。虽然在自己重病之时,白摩尼先是无影无踪,后是拍着窗户吵闹。但他本也不指望白摩尼会有用,所以失望得倒也有限。
  他垂头嗅了嗅白摩尼的脸蛋,白摩尼很香,没什么正经的男子气味。
  白摩尼一动不动,任着他嗅。除了这个,他不知道还能再干什么。去效仿马从戎“献身”吗?还不至于,他和大哥的关系不是那样的。


  20、上道 。。。

  军需处是个肥地方,所以霍相贞派了个老实人当处长。处长不贪不甘,大贪不敢,有其名无其实,总是意意思思的张望着马从戎,马从戎发了话,他才像有了主心骨似的,敢大动干戈了。
  因为安如山是真敢去找霍相贞告状的,所以马从戎不敢支使处长克扣安师的军饷;而连毅既不完全指望着军饷活,又是大帅的眼中钉,其中的关关节节,就有的活动了。处长直接找了秘书长求请示,秘书长胸有成竹,派了顾承喜去天津。
  马从戎认为顾承喜是值得栽培的——第一,尽管大帅从来不提他,但是有了好事也从来不落了他,明里暗里的,他还是有面子;第二,他有股子精明强干的劲儿,而且谦逊,是个有出息的样子;第三,他没有根基,谁也不靠;跟了谁便是全心全意,自己收了他,起码当下不必怕他起外心。
  既然顾承喜有着种种的好处,马从戎便教会了他一套话,然后让他上天津见连毅去了。正好,马从戎想,连毅还挺爱见他的。
  马从戎的行动,霍相贞知道大部分,但是差一不二的,他睁只眼闭只眼,并不肯管。出疹子的时候,马从戎衣不解带的伺候了他十几天,既有功劳也有苦劳,让他不能不对他另眼相待。人非草木,孰能无情?
  旧病好了,新事又起了。他的老对头万国强卷土重来,从南向北发了兵。霍相贞没再提“御驾亲征”的话,他下了命令,让连师前去迎敌。连毅打好了,是应当应分;打不好,他正好得了机会整治连毅。
  然而连毅稳坐钓鱼台,人在天津一动不动,只派出了部下一个离心离德的团。先前的团长,他的爱将,刘子明,现在还在大牢里蹲着;新团长是霍相贞的人,十分的不驯,连毅恨不能撕了新团长下酒。
  把新团长一竿子支远了,他稳稳当当的住在天津寓所里,招待秘书长的特使。顾承喜已经转达了马从戎的意思——想拿军饷,得先给秘书长上供;而秘书长又不想通过银行拿钱,怕露了痕迹,被大帅知道。
  说这话时,他和连毅正躺在一张烟榻上。连毅没事的时候会玩两口烟,给他烧烟的人,是他力捧的小旦。小旦能有十七八岁了,一张脸搽得红红白白,不声不响的坐在烟盘子旁边。伺候顾承喜的人,是小旦的妹妹。妹妹比哥哥更好看,也是不声不响,翘着兰花指捏着烟签子,简直带了点斯文气。顾承喜对女人再不来劲,面对着此情此景,也瞧出了不公道——一对如花似玉的小男小女,一起陪着连毅鬼混,真是被糟蹋了。
  他不想沾染嗜好,所以只敷衍着吸了几口。坐起身喝了口茶,他对连毅笑道:“连师长,既然事情完了,明天我就回北京去了。秘书长还等着我呢,我不能在天津住下不走啊!”
  连毅推开了面前的烟枪,也跟着坐了起来,坐得紧挨着顾承喜。探头把下巴搭上了顾承喜的肩膀,他哼哼一笑。顾承喜的肩膀宽而端正,男子汉长得好了,连毅也喜欢。
  顾承喜垂下眼帘,先还想装傻充愣;可是转念一想,他换了主意。扭头给了连毅一个侧影,他也一笑。
  连毅倒是没有胃口真吃了他,不过抬手抚摸了他的前胸后背,连毅喃喃的笑道:“让我仔细瞧瞧这秘书长的小兄弟。”
  顾承喜转向前方笑道:“皮糙肉厚,没什么可瞧的。”
  话音落下,连毅在他脸上“叭”的亲了一口,亲完之后哈哈大笑:“完了,秘书长要找我算账了!”
  顾承喜跟着他笑,一边笑一边低头捏了捏鼻梁,因为头疼。和连毅在一起,真是名符其实的“鬼混”,混得他胸中一片乌烟瘴气。
  翌日上午,顾承喜乘坐快车回了北京,带着五万块钱,是连毅提前送给秘书长的“孝敬”。
  他不辱使命,既把话说明白了,也把钱带回来了。又因为此事做得机密,只有马从戎和他两个人知道,所以不用天女散花似的多方分配,马从戎直接给他拿了一万。
  顾承喜这一阵子的确是见了钱,但是还没一下子得过一万。携着一万块钱回了家,他关上门,坐在床上对着一万块钱发呆。先前弄个三块五块都是难于登天,如今成千上万的钱说来就来。顾承喜的心里激荡起了风雨。可是转念一想马从戎,他又觉出了自己的渺小——马从戎得有多少家产?几十万总能有了。
  然后,他又想起了霍相贞。
  霍相贞的钱,大概没数。这次给部下四个师发饷,军饷总额已经超过了一百万。一百万全交给马从戎,霍相贞都不屑于亲自过问。
  思及至此,顾承喜心中风停雨收,登时把一万块钱看得淡了。换上一身崭新的西装,他花了半个小时的工夫,终于给自己打出个又小又瘪的领带结。没办法,手艺就这样了。走到院子里跺了跺脚,天气一暖,右腿也灵活多了,走起路来很能跟上趟。对着家里听差嘱咐了一句,他推门走到胡同口,坐上一辆很漂亮的洋车,要去逛逛北海公园。
  北海的春意,已经很浓。独自在五龙亭找了个茶座,他也像一般的摩登先生一样,点了一杯可可。喝着可可望着风景,他忽然感觉很寂寞,没意思。
  平安是不能想了,这一场单相思纯粹是自取其辱。将来或许会有那么一天,自己能和平安平起平坐的喝杯可可看看风景,但那是将来的事情,将来的事情,放到现在想,纯属发白日梦。
  慢慢的喝光了一杯可可,他管着自己的手和嘴,没有仰头把玻璃杯子对自己举成底朝天。杯底还剩了一点没喝光,挺贵的一杯,扔了怪可惜。不过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西装领带皮鞋,他自嘲一笑,感觉自己还是没有彻底脱胎换骨。
  若有所思的回了家,他当天下午就把看门的听差打发去了火车站。五天之后听差回了来,身后领着个怯头怯脑的乡下小子,乃是小林。
  小林在县里看着挺干净的,不知怎的一进北京城就变脏了。红着脸张着嘴,他看着顾承喜没敢出声。顾承喜对他不客气,高高大大的站在他面前,顾承喜问他:“看什么看!傻眼了吧?”
  小林又环顾了周遭的小院环境,末了声音很轻很颤的问他:“你、你发大财啦?”
  顾承喜一指他的鼻尖:“你看你那怂样!对,没错,发财了。原来我不是说过吗?发了财肯定带你一个,现在老子说到做到!你个兔崽子上辈子积了大德,这辈子遇见我,算是掉进福窝里了!”
  小林梦游似的,傻愣愣的只是看。没等他看够,已被顾承喜拎着衣领子拽进屋里,扒下裤子干了一场。
  小林倒是不怕被人干。等到顾承喜干完了,他提着裤子还是看,看到最后终于又出了声:“承喜,这真是你家啊?我以后也能住这儿?”
  顾承喜大喇喇的瞪了他一眼:“这怎么不是我家?不是我家我敢光了屁股睡你?告诉你啊,我现在也是有头有脸的人了,往后家里要是来了客人,你得给我滚屋里藏着去!”
  小林抓着裤腰满屋里走了一圈,摸摸家具拍拍床,顾承喜的话是一句都没往他耳朵里走。末了使劲捶了顾承喜一拳,他终于回过神了:“承喜,你厉害啊!这么厉害了还想着我,算我和你没白好一场。”
  顾承喜又抬腿踢了他一脚:“还有句话,当着外人的面,不许叫我承喜,叫我顾爷,听见没有?”
  小林满脸是笑,眼睛都弯成了黑月牙:“妈的,你还成爷了。顾爷顾爷顾爷,行了吧?”
  然后他稚气十足的纵身一扑,将坐在床边的顾承喜抱了个满怀:“承喜你真好。我还当你进了京城就忘了我呢,没想到你都这么阔了,还肯要我。你说,我该怎么报答你才好?”
  顾承喜仰头望着天花板,有一搭没一搭的答道:“用不着你报答,你把我伺候舒服了就成。”
 

  21、爱或者害 。。。

  顾承喜的小院里自从多了个小林之后,平白的增添了许多人气与秀气,仿佛家中的一切全都各自有了着落,几间屋子被他拾掇得顺眼了许多,连带着顾承喜都变漂亮了——小林心灵手巧,在一天之内学会了系领带擦皮鞋刷帽子,并且按照时新的样式,给他修剪了头发。
  漂漂亮亮的顾承喜走在大街上,看到了漂漂亮亮的白摩尼。马从戎可以不分敌我的建立人脉,顾承喜学会了,所以对待马从戎的眼中钉也能热情友爱:“白少爷,一个人出来玩儿?”
  白摩尼嚼着留兰香口香糖,颇为惊讶的上下打量了顾承喜,他不得人心的作了评价:“哟,挺像人啊!”
  顾承喜没有装一辈子傻的道理,所以面对着白摩尼,他也渐渐俏皮了:“像人?说明我成精了!”
  白摩尼登时笑出了声:“扯淡!你是什么东西成了精?”
  顾承喜想了想,然后答道:“土包子成精。”
  白摩尼在顾承喜面前是肆无忌惮的,一笑笑出了一串哈哈哈,还是小男孩没心没肺的笑法,简直辜负了他的倾国倾城貌。笑完了抬起头,他问顾承喜:“有空没有?”
  顾承喜一点头:“有。白少爷有什么吩咐?”
  白摩尼问道:“陪我玩去?”
  顾承喜立刻答应了,又问:“白少爷怎么一个人逛大街?是不是大帅很忙?”
  白摩尼听了,感觉他还是可笑:“他不忙,也不会陪着我逛啊!”
  顾承喜笑道:“反正……我不大懂。平时在北京公署里,从没见大帅露过面。我以为大帅在府里会有清闲呢。”
  白摩尼带着他往前走:“傻话!是公署伺候着我大哥,怎么能让我大哥亲自去公署?我大哥又不是当差的。小顾,你想想,我们有什么乐子可找?公园我是懒得去了,看电影也没有好片子。游艺场太乱,跳舞还得等到晚上。打牌也不成,上个月我输了八万,大哥说再有一次,就剁了我的爪子。”
  顾承喜听闻此言,便轻轻一抬白摩尼的手腕,看了看他白白嫩嫩的小爪子。爪子的无名指上套了一枚钻戒,钻石反射阳光,光芒直刺人眼。白摩尼动了动手指头,自己也跟着看:“怎么样?样式不错吧?”
  顾承喜没看出哪里“不错”,但是因为知道它贵,所以心悦诚服的点头:“嗯,好。”
  白摩尼一攥拳头,感觉顾承喜很乖:“没意思,要不然随便找个地方混混,晚上还是去北京饭店跳舞吧。”
  顾承喜答道:“全听你的。”
  顾承喜陪着白摩尼消磨了半天的光阴,而白摩尼和自己那群狐朋狗友玩腻了,如今换了个新鲜的顾承喜,感觉倒是很快乐。并且顾承喜已经给他留下了老实憨厚的印象,所以他对顾承喜毫不设防。
  傍晚时分,顾承喜随着白摩尼回了趟家。白府是片颇为寥落的房院,因为疏于打理,所以看着带了几分凄清的惨象。白摩尼算是家里唯一的主子了,另外白老爷子也还在,但是此老爷子从青年时代起便一心向佛,人间事情一毫都不管。及至灵机去世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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