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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错知后觉--走合-第1部分

小说: 错知后觉--走合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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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错知后觉——走合

                  
                  1、相遇
                  一个中年大叔走上前,看看左右没人,小声地说:“你是肛肠科的医师吗?”
                  刘建军抬眼看了一下,晕了,这是第几个了???这周的第38个???
                  无奈的刘建军低下头继续研究手上的药方,说:“这里不是医院,很抱歉。”
                  可是,马上又觉得自己说得有些过分,放下手中的笔,说:“不过,你有什么问题我倒是愿意为您解答。”
                  刘建军两年前在医院工作过,因为一些原因辞职了,去了其它城市,几个月前才回来。
                  现在自己开了一家药店,生意很不错,尤其是最近的一个月里因为老程的缘故变得特别的好,虽然顾客的种类单一了点
                  ——男人,而且是喜欢男人的男人。
                  刘建军听了中年大叔的描述,大概知道了他的病情,像往常一样,刘建军告诉了他所需的药物和治疗方法,劝告他去医
                  院就诊,并要他注意和情人一起在以后的生活中尽量避免这样的伤再出现。
                  中年大叔很满意的离开了。
                  本来以为很清闲的生活,被那个老程给打乱了,手上这一本书,刘建军今天只看了几页。
                  心肠太好,作为一名医生,或者说,已经退休的医生,还是见不得病人带着病走,让病情恶化。
                  刘建军又低下头,终于清静下来了,可以多看几页。
                  正这样想着。
                  “你好,欢迎光临。”门被打开,自动应门的声音响起。
                  * * * * * *
                  走进门的程介儒左右看了看。
                  一间小巧整洁的药店,很明净。
                  条件不错,程介儒心里想着,是大哥介绍自己来的应该没错。
                  看向近处,收银处站着一个男子,是收银员吧。
                  看着好清爽的一个男人,简单干练的样子,他个子很高,衣服是普通的休闲装,很舒适却有不随便的感觉,他的手很干
                  净,手指很长,拿这笔正圈画着什么,看他的侧脸,沉稳又不会阴冷,那副眼镜镜框是银色的,形状有些特别但并不另
                  类,文气典雅的样子。
                  好耀眼的一个人!
                  程介儒在脑中想象着自己的病被眼前这个耀眼的男人知道时的场景,有些想离开,但这个男人给人沉稳可靠的感觉又让
                  他迈了几步往里走。
                  他有些害羞地走到那个区,刚刚走到架子边,手机忽然响起来,最普通的“铃—”的声音。
                  “喂。”
                  电话那头很大的嗓门传来,整个药店都能听到:“小程,今晚我能去你家吗,我家里没人,一个人超没劲。”
                  “今晚不行,我身体不舒服。”程介儒面有难色。
                  “不舒服啊,那我更要去关心一下,今晚上我去照顾你,等着我啊,小程。”大嗓门说话还痞里痞气的,说完就挂电话
                  了。
                  “喂,喂,……”无奈啊,怎么遇到这么一个同事,程介儒摇了摇头,继续他的取药大计,左看看右看看,见没人在旁
                  边,才伸手拿下一管软膏,拿到收银台。
                  他迅速地拿出那管药,有些不好意思,但是很需要这种药又没有办法,只想着买完就离开。
                  可是收银员似乎并没有考虑到他的感受,看了看他,拿起药膏,缓缓地说:“要是肛裂的话,只用这个外敷是不够的。
                  ”
                  他的脸腾的一下子红了,但是这和自己的身体有关,不禁抬头,脱口问了出来:“那还要什么才行?”
                  高个子收银员离开了收银台,走到不远的架子上,取下几种药,回来放在他面前:“两种外敷,搭配使用,这瓶药口服
                  ,同时注意饮食,多吃香蕉之类的水果,应该半个月就会见效。”
                  对方平淡的表情,金丝边的眼镜,锐利的眼神,好听的声音,还有身上发出来沉稳自信会让人的意识一瞬间倾斜。
                  程介儒觉得一阵眩晕,这个男人太耀眼了,无论是声音还是语调都无懈可击,配合他的容貌和身高,只觉得一道道刺眼
                  的光射了过来,跟自己比,同样是男人,怎么做人的差距会这么大。
                  “谢……谢谢,那我就拿这几种药吧。”脸上的羞红并没有退去,反而更加厉害,要是一个大男人为了这种病去医院,
                  太丢脸了。
                  把钱递过去,找零的时候,收银员的好声音再次响起,但这次声音很低,似乎在体谅他,不会让别人听见:“可以的话
                  还是去医院就诊吧,对病情会有帮助。”
                  “我会有些不好意思,一个大男人……”要脱下裤子给不知道是男还是女的某个医生看来看去,饶了我程介儒吧。
                  “我了解,”收银员嘴角稍挑,把零钱递了过来。“提前做好准备就不会受伤了。”
                  准备?医学专用词?程介儒虽然没听懂,但觉得应该是提醒他的话,就接过钱道:“多谢。”
                  走的时候,自动的应门器又响起:“谢谢惠顾,欢迎下次光临。”
                  * * * * * *
                  刘建军从小程进门的时候就已经注意到他了,但是因为礼貌马上低下了头,怕自己的失神注视造成大家的尴尬。
                  当看到小程递过软膏的时候,大军心里有些安心又有些怜惜,安心是因为知道对方也是圈内人,落寞是因为看到眼前的
                  人并没有好好地注意自己的身体,于是,不自觉地给了建议。
                  小程已经离开了,大军还看向门口,人离开了,那张羞红的脸还在面前,有趣的样子。
                  最近很多圈内的人进到药店来,不过,能让大军记住的人,只有三个。
                  第一个是一位看起来80岁老人。
                  老人的腿脚有些发颤地走到大军面前,问:“小伙子,有伟哥吗?”
                  大军:“……”
                  第二个是要买套子的小学生,或者更小的样子。
                  小孩的话都没说利索:“苏苏,我要一盒啧个。”(叔叔,我要一盒这个。)小孩指着避孕套说。
                  大军:“小朋友你要买这个干什么啊?”
                  小孩:“妈妈缩啧个似气球。”(妈妈说这个是气球。)
                  大军:“……”
                  第三个就是刚刚离开的那位客人。
                  干净整洁的外表,偷偷看自己的样子,脸红的表情。
                  印象刻得很深,两年了,还从未这样过。
                  2、胖胡
                  在小程的家门口立着一位相扑,一看到小程就跑了过来,地上传来咚咚咚沉重的脚步声:“小程~~,你总算回来了~
                  。”
                  小程站在走廊的另一边只想喊:不要啊~~
                  不过现实中,小程很冷峻地说:“胖胡,你怎么还是来了啊?”
                  “我家老婆和孩子都不在家,留我一个大好青年在家,闷啊,再说你不是得病了,我还可以顺便照顾你。”肥嘟嘟的脸
                  上堆满了笑意,讨好的样子就是一小屁孩,哪里像是结了婚,孩子都两岁了的人。
                  “我服了你了,进来吧。”程介儒进门,脱下鞋子,“明天还有课,你晚上瞎转悠什么?”
                  “小程,你又不是不知道,”胖胡也不客气,脱下鞋子奔向沙发,直接就和沙发连成一体了,完美的结合,那可怜的沙
                  发,“我这个人就是怕闷,就一个人在家,我可受不了,怎么着也得有个人陪着,兄弟也凑合。再说了,你还会做饭,
                  我这几天都不用愁了。”白嘟嘟的胖胡悠哉地在一旁叨念着。
                  “几天?不是就住一个晚上?”程介儒一下子抓住了话里的重点。
                  脑袋放在沙发背上,闭着眼,仰着神,胖胡是一个很会自我享受的人:“我可没说过就呆一天,我老婆出差了,孩子放
                  在我岳母大人家里,怎么着我也得住上半个月。”
                  “半个月?这么久啊!”程介儒觉得好难接受阿,胖胡太懒了,好吃懒做的,除了长得像个小孩子,圆滚滚挺可爱的,
                  基本上是没什么优点,估计她老婆,那个女强人也就是想找个宠物,才会嫁给他的。
                  胖胡的眼睛睁开了,好像是闪着泪光一样,亮晶晶的,透着可怜:“我不会给你添麻烦的,生活费我可以一起分担,我
                  会管理好自己的内务,让我睡书房就行,反正你在书房也有床。”
                  “我看你是打算好赖在我这里了。”程介儒知道胖胡这家伙难缠是出了名的。“你怎么不去齐叔家?齐叔人那么热心,
                  肯定会收留你的。”
                  “我才不去呢,去了更闷,谁没事到领导家蹭饭啊,再说我来不也给你解闷,你一小光棍儿自己在家,别闷出什么病来
                  。”胖胡这个人很痞,很嬉皮。
                  “不用这儿跟我贫,老婆回来了,就给我走人啊。”
                  其实,胖胡过来一起住也挺好的。毕竟,对于程介儒来说,自己孤单过活这种日子过得有些腻了,从很小的时候就开始
                  了的日子。
                  每次胖胡来“蹭住”,程介儒嘴里说着不愿意,其实心里还是希望有个人来陪自己的,只是男人嘛,就要是坚强的象征
                  ,找人陪自己这种话还是说不出口。
                  当然了,在小程的眼睛里,胖胡不算是处在正常男人的行列里。
                  * * * * * *
                  小程到厨房围上围裙问:“胖子,你要吃什么?”
                  胖胡想了想:“……”
                  小程说:“吃面?”
                  胖胡:“不解饿,吃饱了一会儿就有饿了。”
                  小程又说:“粥?”
                  胖胡:“清汤寡水,吃了都没感觉。”
                  小程又说:“炒饭?”
                  胖胡:“太单一,要是炒不好的话,还会很油,吃着很腻。”
                  小程再也没问,到了厨房开始做饭。
                  时间不长,小程就把饭做好了。
                  “小程,做什么吃呢?”胖胡就像觅食的野猪一样一边闻一边问。
                  “我下了一把面,熬了一锅粥,炒了一碟饭,不过,你都不爱吃啊。”小程在表现对胖子的不满。
                  一回头,锅见底了,胖胡的嘴角残留着最后一根面,滋溜,最后一根也光荣就义了。
                  “你……”小程无语了,看着胖胡的魔爪伸向了那碟炒饭。
                  不多的功夫,胖胡就开始舔那个碟子上的饭粒。
                  最后的局面就是饭桌上放着一碟小菜,小程拿这一个小碗,慢条斯理地吃着粥,而对面的胖胡直接捧着粥锅,呼噜呼噜
                  地喝着。
                  “小程你可真贤慧,要是谁能嫁给你,是这辈子的福分。”吃完了的胖胡擦了擦嘴角,还不忘说句好话。
                  不想理他的小程继续吃晚饭。
                  “对啊,小程,怎么都没见你有过女朋友啊?”胖胡吃完了饭似乎思维变得很活跃。
                  小程继续吃晚饭。
                  “要求太高了吧……”胖胡接着说。“……”
                  不过,在胖胡面前的小程对胖胡已经免疫了,可以对胖胡的声音进行自动消音。
                  至于胖胡的问题:女朋友?小程为什么没有女朋友?
                  这倒是个问题。
                  小程从小就长得很清秀,叔叔阿姨,小朋友们都很喜欢他,长大了,就更加俊朗,从初中就有很多女孩子暗恋他,不过
                  ,小程这个人从未想过这个问题,就知道好好读书,要给妈妈分担家务,其他的事对小程来说没有任何意义,但是还没
                  等到他可以反哺的那天,妈妈就去世了,这成了他一生的遗憾。
                  小程和妈妈一起生活,算是普通的单亲家庭。妈妈从早到晚都要工作,小程就担负起所有的家务,学习生活都要靠自己
                  ,所以说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就是这个样子。他从来都不知道自己的父亲是谁,也从来都没有问过,很小的他就懂得
                  ,别人一直不说的事就是不愿提起的事,所以母亲去世时出现在自己面前的中年男人,才会这么的陌生,没有一点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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