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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1部分

邪色温柔-第81部分

小说: 邪色温柔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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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果鑫:“寂身上带有刀吗?”
  蓝晓:“不知道,怎么突然问这个。”
  果鑫:“万一寂身上有刀,把那家伙割喉了呢?”
  蓝晓想了想说:“……还是去看看吧。”
  果鑫和蓝晓随即准备动身。
  正要助跑,王子微一步上前,挡在二人面前。
  果鑫看看王子微,问:“你也想一起去。”
  王子微低着头拼命摇头。
  果鑫:“你不想去?”
  王子微咬着牙继续摇头。
  果鑫:“那你想干什么?”
  蓝晓看看王子微,这家伙低着头,看不到表情。理论上,他才是最想追上去的人。
  但为什么……
  稳定了一会儿情绪——很短的一会儿,不算浪费时间——王子微轻声开了口:
  “寂……他绝对不会杀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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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九章 让爱和生命延续⑥
更新时间2011…3…29 19:52:09  字数:3188

 因为王子微这一句话,果鑫和蓝晓一起加入了浪费时间的行列。
  这个玩笑搁这个季节的晚上开,是有点儿冷……其实也不算玩笑,一起混了这么多年,果鑫和蓝晓当然知道寂影不会杀人。这哥们儿虽生性挑剔,不易近人,但拥有一个罕见的优点——心一直保持得非常干净。心净的人很容易做到心静,心静的人做事不容易冲动。这样的人,明白看一个人再不顺眼也不能图一时爽快把他杀掉的道理,因为这样一来就需要花掉自己几乎整个下半生为那个人赎罪——这是何等傻X的一件事啊!因此,寂影一向贯彻的原则是:在打得过的情况下,收拾个半死不活就行了;若打不过,就智取,设个陷阱让他跳或找机会偷袭,虽然俗套,但都是上策。在这个法律压制道德的年代,什么面子和所谓正义感都是包袱,两兵交战,胜在攻心,心心对抗,往往脸皮厚的一方会胜。
  果鑫和蓝晓之所以在这个不恰当的时机推出那一句话,无非是给自己一个去追寂影的理由,两个大男人像母鸡护雏一样去追一个同样大的男人毕竟不是什么光彩照人的事。两人都没想到,就这么一句玩笑话,居然还触电了脾气一贯良好的王子微的逆鳞。
  虽然为这点事专程做出个解释有点傻X,但比起明星被人偷拍后召开的那种不用听都知道他要说什么的记者会还是要好一点,于是蓝晓决定当一次傻X,用拍肩膀的肢体语言告诉王子微:“当然,他不会杀人的。”
  王子微一脸怒意地看着蓝晓。
  人在愤怒时智商会倒退,做出一些类似神经病的举动,例如听话只能捕捉他自己想听的只字片语,其他一概理解不来。
  蓝晓无奈,只能把用语言改编的行动再一次转换成语言,告诉王子微:“你说得对,寂不会杀人的。”
  王子微立马幸福得泪光闪闪。
  一场傻就此犯完。
  人之所以犯傻,无非两个原因:一是为某件事纠结得别人不能理解,二是为某件事纠结得自己都不能理解。相比起来,第一种,也就是这时候的王子微,要可爱得多。
  回归一下现在的整体场景。
  夜晚,墓园,两个人在前方进行生死追击,三个人在中路分析一句玩笑话,还有一群人在后方热烈闲聊,只差一个现场直播的大屏幕、一台追影摄像机、一架烧烤,就是四川人民喜爱的夜啤酒人生了。在墓园里喝场夜啤酒,那绝对是条能吹够一辈子的牛。
  虽然被王子微连累浪费了一场时间,还是救援的最佳时间,但果鑫一点责怪王子微的想法都没有。若是前方的寂影知道了这件事,肯定也不会责怪。有人能为自己/自己的兄弟犯这样的傻——无论会造成什么严重后果——这是件多么幸福的事。
  当然,幸福之后,人还是要追的,万一寂影……需要帮忙,那就应该帮忙,不用理由。
  这时候的众人看不见的前方……
  从那盗墓者盗墓的手法——开垦了半天墓碑连个缺都没凿出来,被人发现了还丢下作案工具落跑——寂影推断他不会是一个动手能力多强的人。当然,如果凿出个不太美观的一生的印记,寂影就不会追得这么冷静了。如今看多了电视跑出来实践剧情然后失望或绝望归来的年轻人满街都是,寂影真心希望自己追的不是他们之中的某一个,尽管如果是这个理由,这件事会简单得多。
  这场速度的较量并不精彩,不到8秒,寂影就已经可以凭自己心情决定要扑倒还是绊倒前面的人。不过由于二人不到5秒就已经跑出了后人的视野可见度范围,因此后方的猜测依然缤纷。
  就这么几乎并肩地跑了一会儿,寂影突然想到,自己的可见度也只有那么一点点,若按这速度跑下去,突然出现棵树什么的,两个人就直接撞上去了,轻一点儿是两块肉饼,重一点儿就是串烧,不划算。
  于是寂影加速几步,拍了一下前面那哥们儿的肩膀。
  那哥们儿被这一拍吓得浑身一抖,径直就摔了下去。
  寂影及时揽住盗墓者的脖子往旁边的草坪上一倒。
  究竟是什么能让寂影在今天、如此事态下冷静,寂影自己也不明白。也许是一直站在寂影身后的那些人,也许只是一种心情,又或一种感觉……今天的寂影,心里没有怒的存在。
  若按盗墓者自己的姿势摔下去,势必脸先着地还要被寂影踩上一脚,要是地上有块石头什么的,很可能就当场毙命了。届时警方调查起来,肯定还得追究寂影踩那一脚的责任。依蜂谷警察的耐心和办事效率,追究个半年都不是什么问题。因此寂影这一举动也算救人救己。
  墓园里的草地,质量和质感都属用户信得过产品——看巴掌大一块墓地的价格,也知道卖墓地的人不用在草上省这一口。要说潜藏的危险,除了几率较小的草里埋藏着石头外,还有一点就是草坪捆绑着斜坡。
  一摔之后,寂影和盗墓者在青草的清香里一路下滑。
  这个季节的草已经长得很好看了,像是为了迎接春天争艳的群花登场,先铺下一块纯天然环保的绿毯。无私无争,但不代表就会被忽略,寂影就很喜欢那一片片苍翠的绿色,更甚于花。
  滑了一截,寂影担心撞上下方的墓碑,于是修正出一个比较有阻力的姿势。这个类似把行进中的滑雪板横过来的姿势在滑雪场从没成功阻止过哪一场碰撞,没想到在草场的效果还不错。
  缠得解不开的二人缓冲式结束了这一场下滑。
  停下来后,紧挨着寂影的盗墓者一动不动,要不是夜静得能听见呼吸,寂影都以为抱着的是具尸体。
  这位引发全BeePub人震惊的盗墓者这会儿就像个进了洞房的小媳妇,让寂影生出一种想扒了他衣服看看他会不会反抗的冲动。
  这场面太过安静,安静得寂影都想象不出自己一分钟前是在追一个盗墓的。
  在寂影能不费力闻到的范围内,青草香中夹杂着一缕发香。看来这盗墓的还挺注重个人形象,出活前洗过头。当然,不太符合行业形象。
  寂影之所以判断他是刚洗过头,是因为除了是男人都不会用的小李哥代言的伊卡璐,没哪款洗发的能让发迹长时间留香。
  盗墓者是男人,这点在滑草那一刻,寂影就确定了,怎么确定的就不说了。
  盗墓者依然沉默。
  追捕的对象到手了,后面有那么一大群人守着晏京的墓,可贵的一群人里面还有几个不是吃白饭的,让寂影不用担心还有同伙来接替怀中这哥们儿的工作,可以顺其自然休息一会儿,想想以前不敢想的事。这一刻,寂影的心很宁静,是一种长久未曾享受过的宁静。
  宁静是寂影最喜欢的东西,他不会主动去打破。
  这盗墓的意外地很合寂影的品味,陪寂影一起躺得安安静静,没有发出任何杂音来打破这份宁静。
  曾经……几年之前,寂影从来没想过自己会和墓地这种地方打交道,因为独来独往惯了,没有需要探望的人。
  还是几年前,这个几比上个几的数字小一点,寂影依然没想过自己会来这里。这个时段的寂影已接受了另一种不寂寞的生活,身边的人全都生龙活虎,让人怎么看都联想不到死亡二字,心里的那个人亦然……
  再一个数字更小的几年,寂影渴望能把自己埋在这里,身心外加灵魂一起。怎奈官方不接受活埋业务,身边能帮忙的人非但不帮忙还要阻扰,想自己动手,却发现自己已失去了下手的力气……
  一个又一个的故事,蜕变再蜕变的心情,硬生生地堆成了一座名为成长的金字塔。
  每个人都有渴望成长的天真浪漫年代,如果在那个年代就明白成长是怎么筑成的,不知会有几个人敢主动选择成长。
  成长和长大是两码事,因为生理,每个人都会长大,但只有敢面对成长的人,才能真正成长。我们的世界里有很多老顽童,社会对这些人的评价好坏各半。其实指责他们的人和不指责他们的人一样,都在暗暗羡慕那些看似不被生活约束,用皱纹支撑的看似华丽实质空虚的人生。真正不屑这种人生的人,全都没参与评价——太无聊了,浪费自己的时间。
  怀旧,是中国人最惰性的思维。
  怀念是一种美德,但怀旧肯定不是。就算你爹妈再辉煌也不能算成你人生的分数,何况是几千年前跟你没关没系,共同点只是曾住在同一个国家的人。你可以为他们骄傲,但不能因为他们而骄傲。
  寂影正怀念着,突然,怀中的人动了一下。
  这是个聪明人,知道该面对的终究得要面对,休息只是暂时的。
  聪明的孩子值得夸奖,因此寂影摸了摸盗墓者的头发。
  细柔的触感,就和那股发香一样,对寂影而言,很熟悉。
  寂影伸手拉下此人充当的面罩的衣领(只是衣领,没拉开衣服)。
  盗墓者缓缓回头。
  寂影不用看也知道这张脸会很好看。
  这段日子,虽然不是一般地忙碌,但寂影也曾想念过这张脸。
  和这种拥抱的感觉……
  四目相对后。
  轻轻地,就像情侣间的爱语,寂影先开了口:
  “为什么做这种事……辉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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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章 让爱和生命延续⑦
更新时间2011…4…9 19:22:48  字数:3112

 辉夜看着寂影,半天不说一句话。
  在亲密到可以拥抱的两人之间,很多时候,凝视就可以代替语言。尤其在表达某种言简意赅的事时,眼神是比语言更绝妙的表达方式。比较常见的有“我想你”、“我爱你”、“我舍不得你”以及它们的反义词,在用眼神表达的时候,比用语言深刻百倍。对普通人而言,一辈子有那么一个能互读眼神的人就够了,多一个不但累,而且累得没意义。但对酒保而言,会读眼神是必要的职业需求,能读懂越多越好。只有这样,才能准确判断出谁是来砸场子的,谁的钱包供不起酒钱,谁已经醉得该提醒他结账了……
  BeePub里,读眼神功夫最强的人是蓝晓。只要在他的视野范围或兴趣范围内,内外人士一并通杀,且很少有读错的时候,连曾经的晏京都要尊称一声:“眼神通灵者”。寂影也是读眼神的佼佼者,认真起来不比蓝晓差多少,只是很多时候懒,不去读而已。
  按理说,平常不认真的人,认真起来不是人——要么是废人,要么是超人。寂影肯定不属于前者。但此时此刻,辉夜的眼神,寂影认了半天真,愣是没能读出来。
  辉夜的眼睛很大,能装下的感情本来就比别人多,这会儿想表达的心情不用说是百感交集。造成这百感的罪魁祸首不用说当然寂影,这点寂影自己也明白。
  内疚……有那么一点点……
  对待辉夜远远不像对待王子微那么简单。一来,一个二十多岁的大男人,肯定比十七八岁的嫩青难对付;二来,寂影亏欠辉夜的,比亏欠王子微的更多一些。
  想彻底弄懂一个男人很难,何况是一个受过伤的男人……
  受过伤的男人和受过伤的野兽一样难以接近,和他们相处很累,很危险。
  尽管性格里没有忍耐这一项美德,但寂影还是选择了等辉夜自己开口。因为无数革命先烈的故事告诉大家——人的嘴巴是撬不开的。这种信念自小学课本就开始普及,成功做到了思想从孵化抓起,从种子开始灌溉。美中不足的是稍微带点儿副作用——容易对小学生的思维造成误导。寂影读小学时,就曾怀疑被敌人抓获的哥哥姐姐们接受审问前是不是都先用502胶糊了自己的嘴巴,为的就是让敌人撬不开,并把这想法形成了疑问去请教老师,下场当然是被狠狠骂了一顿。寂影至今都还记得那顿骂中的某几句话:“谁告诉你的!?你自己想象的!?你怎么能自己想象呢!?这是上课!你只要听老师的,禁止自己想象!……”
  其实,教材应该诚实告诉大家:嘴巴当然是撬得开的,声音也是能撬出来的,下手狠一点的话,撬掉牙齿舌头也不是什么难事,唯一真正撬不开的是心中所想——真心话而已。
  人类经历了几千年的进化,已经能够把假话说得像真话了。
  说假话不是什么好事,却是一种生存本能,因为假话最大的特点就是比真话好听。一道色香味俱全且合听众胃口的假话,在战乱时期,能帮助你生存,在和平时期,能帮助你晋升。反之,则反下场。生和升虽掌握在别人手里,但说什么话却是自己能做主的。既然假话能带来这么多好处,那当然说假话!这样一来,真实的东西就濒临灭绝了。
  一段真心话想要存活,有两个条件——一是说的人愿意说;二是听的人愿意信。
  有这么一个现象:一直以来,BeePub的人都是不大相信辉夜的。
  虽然这样对辉夜很不公平,但凡是辉夜身边的人,除了二愣子陆风,对辉夜都是抱有一定戒心的。因为辉夜实在太完美了——无可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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