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下辈子的约定(唯美bl)-第6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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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荷兰市中心买下了一栋办公大楼,全部重新装修过了,作为我的公司总部。我还在那儿给你装修了一间工作室,是单独分隔开的,我花了好多心思呢,你一定会喜欢的。以后,我们就可以一起上下班了。”
“哦,”塞门听出了金的小心思,忍着笑,故意装作不明白的样子问,“那我在巴黎的工作室怎么办,我可是从这儿起家的。”
“可以一起搬到荷兰去啊,反正你现在已经这么有名了,搬到荷兰去,照样会有一车一车的人来求你设计服装。”金有些着急,塞门怎么听不懂自己话里的意思呢。
“这样啊,那我考虑考虑。”
“还考虑啊?别考虑了,塞门。这几年,我们为了创业,一直都是聚少离多,每次见面都匆匆忙忙的,干什么都不能尽兴,我想你想得都快发疯了。”金更着急了,扳过塞门的身子,直直地看着他的眼睛。
这个塞门是知道的,因为这几年,几乎每次见面,金都像恶狼似的,好像要把他活活吞到肚子里去。
塞门忍着笑,面无表情地看着他。
金急得汗都快要下来了,语速快得不行:“跟我回荷兰去吧,塞门,你都不知道,我们家里的房子漂亮得不得了,旁边的风车也漂亮得不得了,还有花田,现在已经有很多企业直接跟我们订购鲜花了。那里只有特纳叔叔一个人负责全局,很辛苦的,让老人家辛苦是犯罪哦,他也想我们能都回去。还有,还有,”他抓起塞门的左手,“你这个戒指,也该换到无名指上去了吧?”
塞门忍不住,笑了出来,却还是一本正经地问:“金,你说这么多到底是什么意思,是要跟我求婚吗?求婚不是这个样子的。”
金眼睛一亮,马上执起塞门的手,单膝跪地:“乔治亚·金今天正式向塞门·邓求婚,塞门,我们结婚好不好,我保证会爱你一辈子的。”
塞门笑眯眯地不动声色。
金懊恼地抓了抓自己的头发:“还有什么,求婚应该是什么样子的,见鬼,我哪知道啊,我又没求过。”他略微思索了一下,眼睛又一亮,“花,是要花,对不对?我可以马上打电话,把全巴黎的玫瑰花都买下来,好不好,我办得到的。”
不等塞门回应,金一跃而起,就要向电话奔去。
塞门急忙抓住他,嗔怪地说:“你发什么神经,我又不是女人,要那么多花干什么,还不是浪费。”
“那要怎么样啊?塞门,你快给我个痛快话啊!”金反身抱住塞门,把头埋在他颈窝里,身子拧来拧去地耍赖。
“哎,哎,不要这样,”塞门被他缠得受不了,大声叫着,“你兜里装了什么,扎得我好疼?”
“什么?”金愣了一下,松开塞门,“谁会在睡衣里装东西?”他下意识地低头看,却意外地发现自己睡衣装饰性的口袋里果然好像有什么东西。
他刚要伸手掏,却一下子停住了,警惕地看着塞门:“你又往我衣服里放什么了?不会是癞蛤蟆之类的吧?”
自从塞门五年前把金从冷库里救出来之后,充分体验到了掌握一门技能的重要性,所以他竟然发愤苦练了起来,比当初学艺时还用心。只不过他这些技艺不能随时随地地试练,也不好乱找对手,于是,很不幸地,金就成了他最经常的试验目标。
记得上次送行时,塞门只不过是在机场很柔情地拥抱了他一下,金就在上了飞机之后,体验到了从来没有过的尴尬,他的西装皮带竟然被割开了一个口子,正好在他上飞机时断了开来,在众目睽睽之下掉了裤子,害得他只能很不好意思地哀求空中小姐帮他找一根皮带;还有上上次,他召集部门经理开会,可是一打开文件箱,居然从里面爬出好几条蛇来,虽然自己不至于吓得叫出来,却也目瞪口呆了好几分钟,听着会议室里的一片惊呼;还有那次,本来说好了要请客户吃饭,结帐时,却发现钱包不翼而飞,只在口袋里摸出一张画着笑脸的纸片,害得他只好丢脸地跟客户解释,说自己的钱包忘记带了……
类似的例子实在太多了,搞得金一惊一乍地,每次跟塞门见面都加倍小心,但每次还是会着了他的道儿,这次,又是什么鬼花样呢?
“你就这么不信任我?那我不管了,你就自己一个人瞎琢磨吧,至于荷兰的事,以后再说了。”塞门撇了撇嘴,作势要走。
“别,别走,我看还不行么。”金委屈地看了塞门一眼,小心翼翼地把手伸到衣兜里。
“啊,啊!”看到手里拿着的东西,金发狂似地大叫起来,一蹦三尺高,“机票,是机票,去荷兰的机票!塞门,你什么时候买的,你早就想好了要跟我回荷兰是不是?哦,天哪,天哪,塞门,这个惊喜简直是太惊喜了,我爱死你了!”
金抱起塞门,原地转了好几个圈,转得他自己都感觉晕了。
“好极了,太好了,塞门,我们可以在一起生活了,真正在一起生活了!”金快乐得像个孩子,亲了亲机票,又亲了亲塞门。
“我也厌倦了两地分居的日子了,金,没有你我睡不着觉。”塞门腻腻地笑,靠在金的怀里,伸手搂住他的脖子,媚眼如丝。
“没有你我也睡不着,亲爱的,我真是太幸福了!”金眼明如星,深情地看着怀中的爱人,“从今以后,你到哪儿,我就到哪儿,再也不分开。”
“嗯,你到哪儿,我就到哪儿,再也不分开。”塞门重复着。
这是刻到彼此心中的誓言。
眼如明星,唇如玫瑰,金与塞门对望着,浓情蜜意,尽在不言中。
此生,再也没有了遗憾!
番外(一) 初相逢(一)
至此,《下下辈子的约定》宣告完结,其中有很多不尽如人意之处,敬请见谅,毕竟这是雀儿第一次写文。
写完之后,不知道为什么,心里空落落的,好像最喜欢的东西被人拿走了似的感觉。金和塞门是雀儿本身非常喜欢的两个人,看到他们从我心里浮出去,既骄傲又伤感。
其实这两个人的出现有其偶然性,是雀儿有一次在梦中梦到的,醒来后跟他们有关的很多个片段就一下子涌进了脑海,让我有一种执笔的冲动,于是他们就这样诞生了。是不是很神奇,简直真的有种前世注定的感觉。
这两个人的前世来源于雀儿小时候幻想的一部小说,情节非常复杂曲折,介于武侠与言情之间,因为是从小就总是在脑中想的,所以这部小说几乎已经融进了雀儿的生命,总是在静默冥想的时候钻进脑海,反复篡改着其中的情节。在雀儿心中,这部小说就像好朋友似的,陪我度过了很多寂寞的时光,成为悲伤和无奈的时候,一个使人放松和遗忘的角落。
那部小说取名为《绝代天骄》,当中的主人公就是叶凌飞和云霜,叶凌飞就是《约定》中金的前世,云霜就是苏珊的前世,而塞门的前世,则是《天骄》中的西门飘,一代神偷,叶凌飞最好的朋友,在小说的后半部中,西门飘为救叶凌飞而死,死时吐露心声,而叶凌飞则在痛不欲生中答应下下辈子与他相会,以报答西门飘的一腔深情。
叶凌飞是一个身世离奇,遭遇坎坷的人,初出道时惊才绝艳,心地纯净无暇,却在以后一连串的遭遇中逐渐变得冷酷沉默,甚至无情,但在他心底深处,却始终保留着一分纯净的天地,这片天地的主人,就是他一生恋慕的云霜。他遭遇的大起大落,性格的几度转变,都与她有着莫大的关系。
云霜是一个遭遇更为坎坷的女子,几度沉浮,出生入死,受尽折磨,为的几乎都是叶凌飞。两人相爱至深,却数度分离,叶凌飞性格的蜕变也是由此而来,但之所以他能够在心里仍保留一分纯净,就是因为云霜在经历种种磨难之后,性格却始终未变,一如他初见时的善良纯洁、坚强深情。
西门飘其实只是《绝代天骄》当中一个主要的配角,在叶凌飞初出道时两人即已相识。当时西门飘偷去了叶凌飞的一管玉箫,由此引发二人较量轻功,惺惺相惜,结成莫逆之交。在叶凌飞失踪、重现、性格大变、失去云霜的过程中,西门飘始终不离不弃地陪伴在他身边,全身心地信任他,给了叶凌飞极大的安慰。
但在《天骄》中,着重渲染的还是叶凌飞与云霜之间的遭遇和感情,二人生死相许的恋情,的确是当时西门飘所无法介入的。西门飘表面性格乐天开朗,内心却极为深沉痛苦,与叶凌飞相识之前,他游戏江湖,与日月星辰为伴,与清风白云为友,自由自在,无拘无束,但自心仪叶凌飞之后,却堕入了痛苦的深渊,时时为这种难以启齿的感情所折磨。他陪伴在叶凌飞身边,眼看着他与云霜相识、相恋、相守,目睹二人生死相依的感情,无法可想,也无计可施,既不能也不忍妨碍二人的感情,以致自己痛苦终身,甚至在年纪轻轻之时,便毅然决然地放弃了自己的生命。虽然为叶凌飞挡剑是他心甘情愿,但其实他也是早就不想再活在世上了的。因为他知道,叶凌飞是一个一诺千金的人,他既已将今生来世许给了云霜,就绝不会食言,所以西门飘只能将希望寄托在自己临终时,叶凌飞所许下的诺言上。
雀儿本身非常喜欢西门飘这个可亲可爱可怜可敬的人,不忍他如此痛苦,所以在《约定》中,把他定为了第一男主角,成全他一腔深情。雀儿本身,实在是个追求完美,心肠却又很软的人,总希望人人都好,哪怕是历尽苦难,也愿意他们能作为一个美好的希望存在。
另外再提一下,林平和威尔的前世也是《天骄》中的人。林平的前世白雨燕是云霜的贴身侍从,极擅使毒,也极通医理,轻功之高,不在西门飘之下,生命的全部便是云霜,可惜也是一场无用的相思。
威尔的前世在《天骄》中戏份极少,是一个刁蛮任性的小女孩,在与西门飘的打打闹闹之中,逐渐爱上了这个游戏江湖、风趣幽默的人,可惜她始终也不明白,西门飘为什么不喜欢她,以致于到最后,这个小女孩伤心之余,出家为尼,不知所踪。
《绝代天骄》当中,人物众多,这只是此书中的一部分,将来有一天,雀儿会将这部书奉献出来,只是恐怕要过很长一段时间,因为现在,雀儿还有另外的书在构思。
谢谢诸位好朋友的捧场了,有什么意见或是建议,雀儿希望你们都能提出来,越多越好,包括你们想看什么样的书,喜欢何种情节设定等等,雀儿希望不断地完善自己,把更多更好的作品奉献给大家,也请大家多多支持我的新作。至于番外嘛,既然有好朋友支持,我想我会好好筹划的。
雀儿的新作,可能要过一段时间才会出炉,因为生活给了我一个意想不到的转变,弄得我措手不及,所以会耽误一些时间,可是不管怎样,提前谢谢朋友的支持了。雀儿酷爱文学,这一点永不改变。
番外(一) 初相逢(二)
叶凌飞出得王府,便直往城门方向赶,待赶到城门时,天色已晚,城门已然关闭。叶凌飞无奈,只得在城门附近找一家客栈住下,待明早城门一开,便出城去。
第二日天尚未亮,叶凌飞便起身来到客栈楼下,叫小二准备一些饭菜,准备吃了之后便出城。此时,客栈中还没什么动静,只是在屋角还坐着一人。叶凌飞坐下用饭,刚吃了几口,便觉得不对劲,回头一看,见坐在屋角那人正冲着自己笑。
那人二十上下年纪,穿一件练武人常穿的麻黄色短褂,满面堆笑,眼珠转来转去,显得甚是机灵。叶凌飞想了一会儿,不记得在何处见过此人。那人见叶凌飞向他看过来,便举起手来向叶凌飞挥了一挥。叶凌飞虽觉得有些奇怪,却也并不在意,冲着他点了点头。
正在此时,客栈外一阵喧哗,一队官兵走了进来,当先一人正是叶复生的副将刘伯钦。叶凌飞见他进来,连忙将头低下,半侧过身子,心中七上八下。刘伯钦进得店来,与店主交谈了几句,交给店主一卷纸,便带二名官兵走上楼去,随后便听见楼上传来敲门以及盘问的声音。叶凌飞有心想往外走,但向外一看,只见门外也有十余人把守,不禁有些焦急起来。
正自着急间,楼上已传来往下走的脚步声,叶凌飞更是不知如何是好。这时,屋角那年轻人突然走过来,坐在叶凌飞身边,道:“小马,你怎么在这儿,真是久违了,看起来你混得不错嘛。”
叶凌飞觉得奇怪,刚想开口,刘伯钦已是走到身边,便只有“嗯嗯啊啊”地答应着。刘伯钦往他二人这边瞧了一眼,一来天色昏暗,二来叶凌飞长发遮面,又听得他二人对话,便没在意,领着官兵走出客栈。
待官兵走出客栈,那年轻人冲着叶凌飞挤眉弄眼地笑了笑,抬手叫店主道:“店主,刚刚那队官兵是来做什么的?”店主走过来,道:“客官,你有所不知,原来是叶王府有位贵客失踪,官兵正挨家挨户搜查呢,这不,还有画像。”说罢将画像递与那年轻人。
那年轻人接过来看了一看,笑道:“看起来蛮眼熟的,小马,倒是与你有几分相像。”叶凌飞抬头瞟了一眼,见画上画的果然是自己,而那店主也正以疑惑的目光看着自己,于是道:“这是叶王府的贵客,在下又哪里敢高攀,别开玩笑了。店主,结账。”说完将一锭银子放在桌上,便欲出门。
那年轻人一把将叶凌飞拉住,在他耳边轻声道:“小王子,你想被人发现吗?如果想的话,现在就出去吧。”叶凌飞一愣,停住脚步。那人又轻声说道:“你想不想不被人发现就出城?”叶凌飞看他笑容可掬,不像是个坏人,便问道:“你有什么办法?”那人又笑呵呵地道:“跟我来吧。”叶凌飞不疑有它,便跟着那人上了楼。
来到楼上,那人拿出一个布包,叶凌飞问道:“兄台,你怎么知道我的身份。”那人道:“虽然没见过,但洛城里几乎人人都知道叶王府有个与众不同的小王子,看你见到那些官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