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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部分

捕风-第37部分

小说: 捕风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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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顾雄飞温柔的揉着他的乱发,心里生出一阵酸楚,可是表情依旧傲然:“你既然不把兄弟感情当一回事,为什么当年还总粘着我?”
  叶雪山缓缓的看了他一眼,然后答道:“那时小,不懂事。不知上进,也不要脸。”
  顾雄飞听到这里,面无表情的慢慢松开了双手。



60、不期之事
 
  顾雄飞心如刀割,气定神闲。
  这是他的涵养,不是什么人都能享受到他的涵养,如果时光倒退一年,他早就把叶雪山摁在床上暴打一顿了。对他来讲,涵养意味着压下火气忍耐,忍耐的滋味当然不好受,只是不得不受罢了。
  他的身上除了教养就是粗鲁,没有中间成分;他自己要么去做少爷要么去做丘八,也没有第三条路。他认为自己对叶雪山已经妥协到了极致,可叶雪山直挺挺的站在地上,只是在等着挨揍——今天他是实话实说了,句句全是触着顾雄飞的逆鳞。如果顾雄飞忽然甩来一记耳光,也不能算出奇。
  等了许久之后,他不见顾雄飞说话,就转身又去拎起长袍穿上。长袍的料子他叫不出名字,总之是沉甸甸凉阴阴,看着不轻薄,其实很凉快。低头一粒一粒系好纽扣,他在床角处又坐下了。毕竟还是包厢里面肃静,如果顾雄飞不撵他,他就再坐一会儿。
  顾雄飞没有撵他,也没冷落他,走到床尾靠着板壁站住了,顾雄飞若有所思的伸手摸他头发。叶雪山的头发很乱,不勤梳理是缘由之一,更主要的原因在于头发本身——后脑勺上的短发是天生的长乱了方向,唯有大量的生发油才能把它们压制服帖。顾老爷子一度天天研究这个私生儿子的后脑勺,先是给他剃了个光头,想要让他生出柔顺新发;待到他在后脑勺上又长出一只鸟窝了,顾老爷子没了办法,只好无事时就把他抱在腿上,用手指反复的为他理顺乱发。
  头发长得乱,不耽误吃不耽误喝,当然不值一提,叶太太偶尔说起来,也是当成笑话,还曾把一个小小的鹌鹑蛋往他头发里藏。只有顾老爷子执着的将其当成问题来看,他都长到老大不小了,顾老爷子偶尔来了天津看他,还要念叨:“这头发都是抱着团儿长出来的?”
  叶太太从后方经过,用一把象牙折扇在他头上“啪”的敲了一下:“怪东西!”
  他吓了一跳,但也习惯了,对待母亲只有忍让。顾老爷子则是懒得搭理叶太太,对她视而不见。
  
  火车开得越来越快,车窗开着,扑啦啦的灌进凉风。叶雪山歪着身子靠上板壁,该说的话都说尽了,又没有打起来,所以就昏昏欲睡的半闭了眼睛。头上活着一只手,抓抓挠挠的始终在动,他没很在意,随它玩去。
  顾雄飞也出了神,看着窗外飞速闪过的风景发呆。天气实在是好,艳阳高照,包厢处在阴面,让他既能够欣赏到阳光的明媚,又不会受到阳光的炙烤。柔软干枯的发丝缠在手指上,指尖随之蹭过温暖的头皮。气氛忽然和平起来,他们毫无预兆的像极了一对友爱兄弟。大哥看风景,小弟打瞌睡。
  
  顾老爷子当年时常想抛了叶太太,只是被叶雪山牵绊了心;顾雄飞现在一样的想和叶雪山分道扬镳,不过也被对方的凌乱头发缠绕了手指。忽然垂头看了一眼,他见叶雪山已经彻底闭了眼睛,脸上黑归黑,但是黑的洁净,带着柔润的光泽。
  一个倔强跋扈的小男孩开始在他的高大躯壳里探头缩脑,他也不是盏省油的灯,从小在家说一不二,把庶出的二弟欺负成一只惊弓之鸟,家里的东西,凡是被他看上了,就必定要归他所有。
  叶雪山也属于“家里”,只是顾老爷子没把他带回家而已。张开五指罩上叶雪山的头顶,顾雄飞像要抓篮球一样,整个儿的捏了捏他的脑袋。
  然后一拍他的面颊,顾雄飞说道:“上床去睡!”
  
  叶雪山知道顾雄飞没有必要对自己搞偷袭,要打早就打了,既然一直不打,想必就是没了要打的意思。大热的下午,能睡自然是好。弯腰脱了皮鞋,直腰脱了长袍,他剩下一身单单薄薄的衣裤,一抬腿就滚了上去。
  车窗附近的座位上洒了阳光,显然是决不能再坐。顾雄飞端走床上托盘,然后自己在床角坐了下来。他也有些犯困,尤其叶雪山已经发出了均匀的呼吸声音,仿佛睡得正香,越发是种引诱,让他连哈欠都懒得打,闭上眼睛就要入睡。
  他东摇西晃的强撑着,因为床上有了叶雪山,所以他宁可枯坐,表明自己是名君子,对叶雪山不屑一顾。在火车行进的单调声音中又熬了十多分钟,他忽然扪心自问:“我为什么不能上去挤一挤?这是我的包厢,他是个黑小子,又不是大姑娘!”
  一分钟后,他小心翼翼的侧身挤上了床。
  
  两人这一觉睡得都是深沉而又甜美,直到副官在外面敲响了门,提醒顾雄飞火车将要到站了。
  顾雄飞先惊醒了,含糊的向外答了一声。向下躺回枕上,他发现叶雪山还在面对着自己酣睡,一条腿抬起来,老实不客气的骑在自己腰间。自己的睡相也有了很大变化,一只手搂着叶雪山,另一只手则是握着对方的手。叶雪山几乎把头拱到了他的颈窝里去,呼出的热气扑在他的喉结上。
  顾雄飞愣了一会儿,心里有些难过,因为知道叶雪山但凡有一点理智,都不会和自己这样亲昵。混账东西,不识好歹,不分亲疏。
  小心翼翼的搬□上的腿,他松手起身下了床,站在地上摸了摸头发,他扭头望向板壁上的玻璃镜。镜中人有着英气勃勃的眉眼,因为苦夏,瘦了一点,越发显得轮廓线条斩截利落,眼角眉梢都是凛然,都是不好惹。他素来瞧不出自己的美丑,也不大关注,只笼统的认为自己“还行”。今天偶然留意到了,他还是瞧不出端倪,不过忆起了当年同学对自己的评价,仿佛是“仪表堂堂”四个字。
  一个仪表堂堂的人,应该不至于让人见了就烦。他心里安定了一点,转身走到床边,弯腰推搡了叶雪山:“醒醒,要到站了!”
  叶雪山糊涂而又顺从的坐了起来,眼睛还没睁开,人已经穿鞋下了地。车窗前的阳光已经消失了,窗前小桌上摆着一份报纸和一杯茶。叶雪山拎起他那件穿了脱脱了穿的高级长袍,慢吞吞的又穿了上。走到窗前向外一望,景色果然是熟悉的。回头找到顾雄飞,他一指桌上茶杯:“你的?”
  顾雄飞不怒自威的一点头。
  叶雪山转回前方,端起茶杯一口一口的喝。口干舌燥的睡足了觉,温凉的茶水足以让他舒舒服服的清醒过来。对着半开的车窗吐出一口茶叶渣子,他转身回来拎起皮箱,又问:“你有伴吧?”
  顾雄飞沉着脸看他,又一点头。
  叶雪山低声答道:“那我先走了。”
  
  叶雪山知道顾雄飞不愿对外承认自己是他的弟弟,所以说走就走。挤进三等车厢里又站了五六分钟,火车缓缓进站,总算是到达了。
  叶雪山冲锋陷阵似的下车出站,直奔吴碧城的公寓而去。大半年没来了,风景还是老风景,公寓也还是老样子。他想给吴碧城一个惊喜,连旅馆都没来得及找,直接就跑了过来,想要赶在吴碧城上班之前,请他出去吃顿大餐。
  轻车熟路的绕过游廊进入小院,他举目一望,就见屋子的门窗半开半掩,可知里面必是有人。蹑手蹑脚的放轻了脚步,他一边走一边暗暗的笑——直到他听到了里面传出的窃窃私语。
  私语声音中,一个很熟悉,是吴碧城;另一个很陌生,是个姑娘。叶雪山停住脚步,就听两人话题斯文,吴碧城说:“我发现,泰戈尔的诗的确很有意味。”
  姑娘笑了起来,柔声柔气的:“那你选一两首,读给我听好不好?”
  吴碧城的声音低了一点,仿佛是有点羞涩,悠悠扬扬的宛如吟咏:“何其荣幸,求之不得。”
  叶雪山十几岁起就在女人堆里打滚,什么不懂?脸上的笑容像退潮一样渐渐淡化消失,他压下心中腾起的一股子狠劲,随即抬手将门一推,朗声笑道:“碧城,我来了!”
  


61、原来如此
 
  叶雪山拎着皮箱往里走,风一般的经过一重屋子,把房内二人堵了个正着。
  屋子里依然是处处整洁,空气爽朗;两把新沙发椅上坐着一对清雅的璧人,中间小圆桌上摆着一瓶大百合花,人景合一,都是素淡而又文明,越发显出了叶雪山风尘仆仆,是个不合时宜的入侵者。
  眼看着吴碧城惊惶起立,叶雪山自顾自的走到里间卧室,先把皮箱靠墙放好了,然后才挽着袖口走了出来:“碧城,我可是有日子没来了,想没想我?”
  然后不等吴碧城回答,他对着女子点头一笑:“对不住,您是生客,我不认识。在下姓叶,叶子凌,是碧城的好朋友。女士的芳名,我不敢贸然询问,想请碧城来介绍一下,不知您是否介意。”
  女子显然是个新式女性,并不怕人。落落大方的站起来,她双手交握在腹下,不急不缓的行了个鞠躬礼,然后略带羞涩的说道:“我姓陶,陶慧之。”
  叶雪山一眼之间,已将陶慧之上下打量清楚,看出这是一位中等人家的女儿,齐耳短发没有烫,时髦是时髦的,不过时髦的很有分寸,没存着出风头的心思,也没有出风头的力量,衣服不华贵,身上没首饰,纯粹只是追求一点现代的美。
  对着沙发椅一伸手,他微微躬身笑道:“陶小姐快请坐,你我虽是初次见面,但我和碧城可是熟朋友。看在碧城的面子上,请你万万不要和我见外。否则我一拘谨,就坐不住了。”
  说完这话,他扭头对着吴碧城一笑,仿佛很快活似的搓了搓手:“我在外面漂泊了大半年,一直担心你孤独寂寞,没想到你又交了新朋友。好,太好了。”
  吴碧城做贼心虚,同时万万没想到他会忽然出现——他音信皆无的消失许久,吴碧城没忘记他,可是新的生活随着春风夏雨扑面而来,吴碧城不由自主的就慢慢将他移到了心房下层。
  “你是什么时候回来的?”吴碧城终于说出了一句整话:“我很久很久都没有收过你的信了。”
  叶雪山深深的看着他的眼睛,脸上笑出两个深深的梨涡:“这大半年来,我在外面饱经风雨;没想到回来之后,光景更是出乎了我的意料,让我一言难尽。”
  然后他捡起了老本行,开始张罗着吃饭,话是专对着陶慧之一个人说的:“陶小姐,实不相瞒,在下是刚从天津过来的,下了火车直奔此地,就是想要和朋友们一起吃顿晚饭。”
  陶慧之已经提前又站了起来,腼腆而又镇定的低声说道:“正好,我也要回家去了……”
  叶雪山立刻抬手一拦:“别,别,陶小姐,说句高攀的话,碧城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虽然我和陶小姐是初见,谈不上交情,但还是想请陶小姐赏个面子,能够一起去吃晚饭。况且陶小姐一看就是有知识的女性,现在男女交际也是很平常的事情,陶小姐总不至于是怕我吧?”
  这话说的半开玩笑半激将,陶慧之既不想去吃晚饭,又不想承认自己是怕了他。而叶雪山趁热打铁,热情洋溢的又加紧邀请了一番,末了就像一阵风似的,硬是把吴碧城和陶慧之卷出去了。
  
  叶雪山打电话去汽车行叫来一辆汽车,载上三人前去东安市场吃西餐。吴碧城仿佛是怔住了,木头木脑的随着他走,问一句答一句,不问就没有话。于是叶雪山谈笑风生,把自己的海上之旅描述的奇异浪漫,听得陶慧之惊一阵怕一阵,一双水盈盈的大眼睛瞪得溜圆。及至酒足饭饱了,三人坐上汽车,叶雪山先让汽车夫把汽车开去公寓,送吴碧城回了家;然后才去送陶慧之。吴碧城独自在公寓门口下了汽车,心里就是觉得不对劲,可到底哪里出了错,他却也说不出来。回房坐下喝了一杯热茶,他茫茫然的上报馆去了。
  午夜时分,吴碧城骑着自行车回了公寓。房门没有锁,里面还亮着电灯。他推门进去了,一路试试探探的走入卧室,果然看见叶雪山正躺在床上翻阅杂志。
  不动声色的翻了吴碧城一眼,叶雪山没说话,心里是受了极大损失的感觉。他爱吴碧城,因为吴碧城是处子、初恋、天真、纯洁,身上干干净净,只有他一个人的印记。吴碧城就难得在了这里,就稀罕在了这里,否则凭着他手里的钱,他什么漂亮小子睡不到?何至于非要被吴碧城干个半死不活?
  叶雪山认为自己是懂爱情的,十三四岁,还像孩子一样呢,就知道了女人的好处。可是要问他真正爱上过谁,那他现在回首往昔,认为自己就只爱过吴碧城。
  可是不过半年多的分离,吴碧城就变了心肠——他还没变,吴碧城居然先变了!
  吴碧城不再罕有珍贵了,不再干净了。吴碧城变得和其他青年没有区别,泯然众人矣,再不值得他想着念着了。
  
  吴碧城明白自己犯了什么过错,可他不知道这错是大是小。搭讪着对叶雪山一笑,他喃喃的问:“还没睡啊?”
  叶雪山放下杂志,对他招了招手:“碧城,你过来。”
  吴碧城惭愧的走了过去,因为叶雪山在床上是半躺半坐,所以他特地弯腰低头:“子凌,什么事?”
  叶雪山面无表情的又看了看他,然后对着他的小白脸,扬手就是一记响亮耳光!
  吴碧城被他打的猛一歪头,几乎踉跄。捂着脸直起腰,他没挨过打,所以愕然的睁大眼睛望向叶雪山,彻底的呆了住。
  叶雪山抓起杂志,“唰啦”一声也扔到了他的脸上:“真他娘的有种,敢给老子带绿帽子!”
  吴碧城后退一步,眼睛里面登时汪起了泪水,可又无话可辨,因为自己的确是觉得陶小姐很好,也和陶小姐逛过许多次公园。
  叶雪山一掀被子伸腿下床,咄咄逼人的站到了吴碧城面前:“你自己摸着良心想一想,自从你来到北平,我对你怎么样?我亏没亏待过你?我哪一点对不起你?”
  吴碧城含着眼泪连连摇头,叶雪山没有对不起他,就是总不露面。而他原来一直认为叶雪山是天下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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