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喜电子书 > 激情辣文电子书 > 大志 >

第29部分

大志-第29部分

小说: 大志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那你就吃完饭找个借口溜出来。」电话那边的人低笑,似每一次情欲的前奏,他说 :「你仍会服从我吗? 几个月之前,你说玩厌了这种master and pet的游戏,其实我也厌倦了。我不想玩了,但我却想见你。你愿意来吗? 我今天也回去独秀居,」他从来不会称「独秀居」为家,他又说 :「我现在也在乘铁路回去,你猜我在哪儿? 我见到你,你好似见不到我。那护腕被你用得这麽残旧了? 我替你买了个新的。」
  戴志吓得心一离,却忍住四处顾望的冲动,还微笑 :「不说了,迟点有机会再见。」
  戴志连手机也关掉,李旭好奇地问 :「谁啊? 跟你谈了这麽久。」
  「不就是大学的朋友! 明知我今日回家,还叫我去他宿舍玩通宵,我当然推了他!」戴志转了转护腕,又将之脱下,捏成一团塞进裤袋。
  李旭大惑不解 :「你刚刚不是说过『敬师』吗? 对著大学同学,何来敬师。」
  戴志心想,这次可说溜了嘴,却还是冷静地分辩下去 :「我跟他闹著玩! 他是我组爸来的,又说毕业之後想去多修一科通识,考张文凭去做教师,大家就闹著玩,叫他做阿sir了!」
  「哦……」李旭瞧了戴志一眼,又说 :「怎麽现在又脱去那护腕? 挺衬你的肤色,你像块黑炭,戴著深蓝色的护腕,显得帅,是你自己买,还是别人送给你的?」
  「别人送。」
  「谁送的?」
  「一个我很尊敬的人。再怎麽说,他也帮过我。」戴志从李旭严肃的面容,已知李旭大概猜得出他说谎,是以戴志仰高头,眺望列车窗外昏沉的远山,觉得心神也隐在那山间缭绕的雾气间,迟缓地说 :「李旭,我跟你这小子识了多久了?」
  「七年……不,已经踏入第八个年头了。你发生什麽事,都是王秀明先知道,他再告诉我。你还记得几个月之前,高考放榜那晚吗? 我看见你猛喝酒,醉得大叫大哭,吓得我要命……事後我问王秀明,他只提过一个人的名字,说是叫做陈心……是刚才打给你那个人吗? 陈秋的哥哥。」
  戴志合上眼,平静地说 :「就是他。对不起,我一直没跟你说。不过跟王秀明说,也就等於跟你说了。你现在知道了,又有何感想?」
  「感想? 当然愤怒!」李旭毫不留力踩了戴志一脚——可怜戴志穿著人字拖——李旭说 :「你让我私下猜了那麽久,又担心你! 你跟林春陈秋那二人不同,他们二人的事我一直看在眼里,到底有个谱。可是陈秋的哥哥怎麽有如此能耐,把你弄得死去活来的,我多怕你有一天会疯掉!」
  「在你眼中,我被心哥搞得这麽惨吗?」戴志一副莫名其妙的样子,装模作样地摸摸胸口,说 :「有吗? 我倒是一点感觉也没有,甚至完全不感到伤心。现在这种关系也挺快乐,有空就睡一晚,没空就算,总胜过一个人对住电脑打飞机。」
  李旭定睛看著戴志,忽然叹气,苦笑 :「我从未见过你这麽憎一个人,陈秋的哥哥真有本事,让你对他恨之入骨。」
  戴志哈哈大笑,推了推李旭的肩膊,说 :「你胡说什麽! 心哥可是我最尊敬的人,他可是我的恩师。我何曾有憎恨过他? 我尊敬他还来不及。他叫我去找他,我就去,他要我跟他睡,我就上他的床,刚刚他叫我上独秀居,我自然也打算上去跟他聚旧。这年头要找到一个高质素的炮友,真的顶不容易,心哥却好得很 : 赏心悦目得来又不『痴身』(注一),大家都不需要负任何责任,日後找到真想过人世(注二)的对象,就大方讲声再见,难道不好吗? 我又不是女人,你也用不著跟我说什麽『做人要洁身自爱』、『要找个跟你天长地久的人』,这麽长远的事我管不著,也不想太快去想,总之这刻我觉得快乐就行了。」
  李旭一愕,摸著额头呼了口气,说 :「你喜欢陈心? 还是不喜欢他? 你一向不滥交,就算时时将咸片与H漫挂在嘴边、表现得像个色情份子般,可你身边只有陈心这个人,你到底是怀抱著什麽感情去跟他做的?」
  「感情? 非得要有感情吗?」戴志有点感伤,觉得只有像李旭这种未经过情事洗礼的人,才会睁著眼睛讨论感情、爱情这类抽象的问题。像林春那书kai子,未跟陈秋好上之前,还是一天到晚捧著百科全书,跟他们讨论人的欲望与情感间之冲突,又会忧虑感情之真伪与长久,可他跟陈秋过得久了,也日渐得过且过,只求当下仍然与陈秋过於快乐日子就算。林春明明想深究那些乏味而艰涩的问题,可深明这样做自己徒然痛苦,倒不如来个不闻不问不求甚解,偶有所得便废寝忘食。
  「你这傻子。你让我如何答你? 我与你同年,只不过是上床经验比你丰富一点,亦不代表我就明白什麽是感情,我看恐怕是心哥也不明白。既然不知,倒不如不去想,就像……啊! 就像道一样,什麽『道可道,非常道』,要真是给你参透了,就不是道了,因此这是人所不能言说、不能感受、不能思索的……」
  「你知道自己在说什麽吗? 觉得快乐便在一起,喜欢那个人,就想他变得更好,就想倾尽所有心思去对他好、关心他,哪有你所说的复杂! 这不过是很简单的事。」李旭的眼睛看著前方窗後的风景,因那清秀的夜色而显得淡远平静,戴志看在眼内,反将他一军 :「嗳嗳,我们的纯情小处男李旭什麽时候也有恋爱心得了? 是不是有了对象? 说! 快说!」
  注一 : 痴身,指「缠人」。
  注二 :「过人世」,指厮守终生。
  (FIN)
  =========================
    
    ☆、《大志》 46 (美攻强受)

  …四更
  ================
  李旭便像只被顽童踢反的大乌龟,缩进龟壳里不言不语,耳根却变成赤红。戴志看了,大笑不止,一个劲地逗李旭,一时说他「很快就要脱离青头仔(注一)之身」,一时又说要为他煮红饭庆祝。李旭那双鬼祟眼往四方乱瞄,就是不肯说出真相,被戴志逼急了,他才说 :「妈的,收声!」
  戴志咧嘴一笑,搭著他的膊头,说 :「一场兄弟,总之有什麽事我也会支持你! 你若是信不过,我们几个找天烧把黄纸,去桃园结个义做兄弟好了!」
  「痴线(注二)!」李旭笑著推开他,半晌,又说 :「你等会儿真要上去找陈心?」戴志耸耸肩,表示模棱两可。
  下车,别了李旭,戴志就回家吃饭去了。一上去,妹妹戴书从厨房拿出两碟菜,看来是一早回来替老妈子张罗晚饭。老妈炒完最後一碟小菜,在厨房里中气十足地吆喝 :「阿志! 进来帮手把菜拿出去! 阿书去叫房里叫醒阿爸开饭,跟著出来舀汤!」
  戴志随手将背包扔上沙发,就进去厨房。老妈把刚刚还烧红的镬掉上升盘,一开水,镬便沙一声响起来,一团团肥白的烟争先上涌。老妈子一额头是汗,汗水成条沿著轮廓滑落,在下巴尖汇聚,流到脖子。一张白晢的脸红得像跑完三千米。
  戴志的妈妈年轻时是个美人儿,爸爸也是个身强力壮、五官端正的大男人,两人算是一对璧人。现在人到中年,两人还有点底子,不至於走形到面目全非。老妈子身形圆润如葫芦,眼角也没有鱼尾纹,只是笑起来时眼梢吊上去,还是有几分俏。老爸做地盘工人,本来是打散工的,工程一完便失业,可近年交上好运,连连有工开,也幸得地产霸权猛开发豪华的私人楼,什麽月晴轩、珑门居,就是这些华而不实的私人楼养活了戴志一家人。
  戴书去叫醒老爸,一个穿著白色汗衫、灰色短裤的高大男人刷一声拉开帘,走出来重重坐上摺凳,一手抓著碗的边缘,拿起碗就近嘴边,吸了一口热汤,乾咳几声,又抓抓那一头睡得蓬松、又硬又乱、灰白夹杂的头发。戴志的爸爸不年轻,但因工作需要投入大量体力,故身型还壮实,没有一般中年汉的发福。他很高,戴志还是最近一两年才差不多跟父亲平头。
  「老爸,吃饭。」戴志将一大碗饭放在戴父面前,还有一双筷子。戴父点一下头,夹了一块鱼肉掉到戴书碗内,然後夹一块鸡片入戴母的碗里。戴母还在厨房洗厨具,戴书刚坐下来,又起身往厨房叫喊 :「妈,你先出来喝碗汤! 镬跟煲等我一阵(注三)洗!」
  「很快! 都抹上洗洁精了,冲冲水就行,你们先吃!」戴母不慌不忙地说,很快便传来哇啦哇啦的水声。
  「吃饭! 发什麽呆!」戴父一脸厉色地跟戴志说。戴志听了,哈哈笑说 :「对、对,吃饭! 难得今日咁好餸(注四)!」他所言非虚,四菜一汤,又恰好都是他爱吃的。自从他住宿後,每星期只有三天在家,有时星期五的课上得太晚,他就在宿舍睡,待星期六早上才回家。每逢他回家的日子,饭桌上的菜就都是他爱吃的,更别提戴书风雨不改所为他烤的饼乾、小吃。
  戴志明知戴书学校里有测验,叫她没时间就别做小吃了,她就白他一眼说 :「你管我,我自己想吃,不行吗? 谁说我特地要做给你吃。」
  「这豉油鸡你多吃点,你阿妈知你喜欢食,下午已开始燘,特别入味。」戴父拿一双筷子在玻璃碟边敲两下,眼睛却是望著饭碗的,但语气比刚才和缓。
  「好,在宿舍里没什麽好东西吃,难得回家就要多吃一点。」戴志一连吃了三块鸡,都是吃鸡胸,然後给戴书夹了一块鸡腿肉。
  他跟父母没什麽好谈,上大学之前谈的都是成绩,然後父母因成绩而对他大骂特骂。一年三百六十五日,戴志大约只有十多天日子好过——都是各大运动比赛的日子,以及他的生日。自心哥为他补习後,因成绩显著进步,捱骂捱打的日子也就少了,到了中六,几乎没再捱过一场骂。可是,没有恶言与撕打,他跟父母的关系就如一杯清水,清得什麽都没有,清得见底,清得肤浅。
  再到後来,戴志上了C大,戴父戴母难得在亲戚面前得意了一番,脸上有光,渐渐有些出於对儿子关怀的表现。戴志只觉无奈 : 说是补偿? 来得太迟,事实上父母从来没有什麽对他不住的事,这十多廿年的供书教学,衣食住行,是他欠父母。说是关怀? 这却是挟著利益的关怀,彷佛一个马主见那原来无用的马匹一朝进步、赢了几场赛事,他就奖它几块红萝卜。说是可怜他? 他戴志远远未到需要别人可怜的地步。
  他跟父母的关系应最接近於马主与马匹的关系。戴志不由自主从汤碗夹起一块红萝卜,一入口便烂,应带有一阵清甜,咬烂了却一口是渣。
  戴母将双手的水随意抹在睡衣上,就出来吃饭。她望了戴志一眼,低吼 :「男孩子,还在发育,怎麽吃那麽慢,喝碗汤也要喝老半天! 快喝完那两口,拿只碗过来,我进去盛饭!」
  戴志闻言,骨碌骨碌灌完那半碗汤,刚把碗交到戴母手中,她又一阵旋风似入了厨房。不过十来秒就出来,将一碗高得似小山的白饭重重放在戴志面前。
  老爸老妈都是不苟言笑的人物,戴志很少见他们与对方讲多过十句话,有时想想,他们到底还有没有做爱呢? 戴志记得他看过一本小说,里面讲到一对中年夫妇竟然十年未做过爱。可是,这房子小,隔壁有什麽动静,那薄薄的墙板又能挡著什麽? 碰著那些时候,戴志跟戴书就自动自觉在黑夜里摸索收音机或MP3(注五),塞著耳朵,什麽也听不著,大觉训天光。
  起初是戴书先羞怯地跟戴志说这难处,那时阿书大约十一二岁,年少,也初识人事。戴志便省下两个月的零用钱,买了个便宜的MP3,随便找个藉口就送给戴书,她就傻傻地视作宝贝,用了几年,那MP3都残得有毛病了,还是固执地用著。自戴志有了性生活後,他忽然明白为什麽相顾无言的父母还能够做爱。因为做爱不一定需要感情,只需要激情。一旦尚有欲望,就有索求。
  饭桌上,单只是阿书像开笼雀似的跟戴母说话,说学校的小事、讲她这天在C大的见闻,当然没提过龙风牵此人。戴志间或搭几句嘴,戴母面对吱喳如小麻雀的女儿,那风韵犹存的脸上挂了温柔的浅笑,也不再凶巴巴像只恶母鸡。戴父则一迳子沉默,饭倒是吃得多,不够十五分钟,又去添饭。吃完饭,戴父的惯例是再饮一碗汤,并以一家之主的威严说几句话。
  他先问问戴书在学校的测验成绩如何,她如实报告了,戴父难掩骄傲,说了声好。然後,他问戴志下星期要不要带点食物回宿舍,戴志说 :「不用了,那些即食面、罐头还未吃完。我有时也会跟朋友去饭堂吃饭,很便宜,十多廿元就一大碟了。」他没说的是,由於他每星期有两三天都是在陈心那儿过的,所以陈心会津贴他几顿饭的钱,这样计下来,他省下不少钱。
  陈心的钱也不是平白钻出来的,他读研究生,每月也有一笔政府发放的资助金,閒时也会做些短期兼职,替人写一下稿,所以他基本上已经自立门户,不必再靠父亲。陈父仍会每月定期往陈心陈秋的户口入一笔生活费,陈心便叫陈秋一并用上他那份,不用省。说来好笑,明明陈心长得一副吃软饭的样子,可事实却是他包养了戴志。
  戴志没尊严,饭都端到嘴边,为什麽不吃? 难得有个傻子肯请自己去商场里的餐厅吃好菜,任吃不怒,他为何要回绝? C大的饭不难吃也不好吃,吃太多也会厌倦,谁不想转转口味,只碍於没钱。陈心肯出钱,论荷包是够大够厚,论皮相又绝对出色,戴志就当是一买一卖,吃完饭付出一点「体力劳动」,多运动,身体好,他没损失。原来人只要放弃自我、放弃自尊,什麽也不在乎不多想,就活得轻松自在。
  生活满足。可是,就算是多麽美丽的画,也有留白,生活亦是如此。戴志生活里的留白,多被他用酒精填满。他既喜欢酒,又怕酒。酒令他迷失——太迷失,迷失得失去了伪装的本能,总是弄得一脸眼泪鼻涕,他也不知是哪里来的眼泪。男人之家,学什麽女人流眼泪。戴书却说过 :「有什麽问题? 人伤心便会流泪,男人难道不是人? 男人伤心时为何不能哭?」
  「阿书,你不明白,这都是男人的事。」像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