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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叫做初恋的事-第3部分

小说: 叫做初恋的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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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就是青春的味道,我所怀念的青春的味道。
  做任何事都需要动力,当目标完成之后,所有人都会长出一口气,劳累和成就感一起涌上心头。当我们拖着疲惫的身体再次爬教学楼二楼的时候,发现班主任早已板着脸等在了楼梯口。
  于是,再次咬牙,快步走到他的面前,我低着头不敢看他,估计他们两也是,到现在,我们都没弄清班主任长什么样,姓什么,叫什么。
  “跟我来。”
  回想当时,差不多就是一只猫领着刚刚捕获的三只老鼠的情形。走到一个班的门口,班主任停住了,我鼓起勇气抬头小心看了一眼。
  高一七班。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章

  自我介绍什么的直接免了,班主任说我们名气太高,都用不着再介绍什么,领着我们进了班级。
  “陈傲天,倒数第三排左边第二个位子,周冲,倒数第三排右面第二个位子,李三成,倒数第一排第一个空位。”
  得,全是倒数,看来给这位还未谋面的班主任的印象真是超级不好。
  低头,抬步,数着一二一,排成小队走向班主任安排的位子。我可以真切的感受到所有的同学都在看着我,这让我很不舒服,比让我吃最不喜欢吃的芹菜还要不舒服。
  倒数第三排,左走道,找到第二个位子,坐下。课桌上,我们的书已经被班主任领来放在上面了,那是在军训时就发下来的书。
  “行了,这节课周老师有事,所以,大家自习。”语气强硬,不容许别人反驳。
  我可以清楚的听到班主任走出教室的声音,从始至终,我都低着头,感叹自己倒霉。班级里传来一阵舒气声,原来大家都和我一样,感受到新班主任的厉害。
  “你好,我们又见面了。”
  声音来自我的同桌,刚刚一直低着头,我没有注意到同桌是什么样子。现在别人先向自己打招呼,声音轻细,是个女生,而且,听着有点熟悉。
  抬头,转向同桌,三秒钟,我愣在那里,凝视她三秒。
  竟是她,齐刘海,大眼睛,我第一次感到心动的女孩儿。
  呆子都可以看出我在发傻,何况是这么漂亮的女孩,“噗嗤”一声轻笑,将我拉回了现实,我有些尴尬,底下头不再看她,余光却无意见停留在她的身上。今天,大家都是穿的校服,并没什么不同,我注意到她的脚上有一条五彩斑斓的脚链,不知道是什么石头串起来的。
  “我叫孙月涵,很高兴见到你,也谢谢你那天帮了我,陈傲天同学。”
  孙月涵,她叫孙月涵,她伸出了自己的右手,显然是要和我问好,不过当我看到洁白的玉手递到我的面前时,却不敢伸手握住,不知何时涌现的一股羞愧感占满了心头,毕竟我现在“名声 ”在外,她知道我被处分,还愿意主动接近我,这更让我无地自容。
  “你好。”
  生硬的回了她一句,我便拿起了书本,假装读了起来,转移注意力会让我感觉好点,对着一个女孩子脸红太久会被人嘲笑,那时,我是这么安慰自己。
  不知道她是什么时候收起右手,不过当我终于心情平复了,抬起头再看向她时,她也如我一样,拿着书本在自习,这时我才找回了魂,定睛看向自己手中的书本,额。。。字是反的,看来情急之下书本拿倒了,也不知道她看到没有。
  “哎~陈傲天,你今天真是衰到家了。”我叹着气,苦恼自己的倒霉,没来由的又是一阵心跳骤起,以后,便要和她成为同桌了么?
  高中的一节课和初中相同,四十五分钟,这是我们三呆在教室的第一节课,没想到却是因为教授语文的周老师有事没来,上了节自习。下课铃响,新生间的嘈杂瞬间打破了那短暂的宁静。我注意到周冲与李三成都很有兴致的在结实自己的新同桌,这时我才发现,原来班主任排座位居然是男女同桌,真不知道他怎么想的。
  再次抬头,却发现孙月涵满脸微笑的盯着我,额,无言以对,自卑感让我觉得多看她一眼都是亵渎,索性转头看向窗外。
  “你就那么不喜欢我?”
  没错,当时孙月涵是这么问的我,若是在这时我顺口说声“是的”可能依旧会改变我们以后的人生,就算之前我们打了架,只要我现在说一声“是的”,那么一切会照常安宁。
  我依旧没有,世上没有如果,所以我才会后悔啊。
  听到她如此说,我有些吃惊,我的自卑居然被她想成了这样,赶忙回过头。
  “我喜欢你。”
  我承认确实是语言白痴,失败到家了。不过是为了反驳她的误会,出口,却成了□□裸的告白,挥动双手,我的头像拨浪鼓一样的摇动:“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说我并不是讨厌你,只是。。。。”
  她看出我脸憋的通红,又“噗嗤”一声笑出声来,“那你为什么都不理我?”
  看着望向我的一双纯真的大眼睛,我再次无言以对,父母教过我如何做个好人,却从未告诉我怎么与心仪的女生相处。
  孙月涵被我的反应逗乐了,又好气又好笑,不再纠结喜不喜欢,理不理这个问题,转而继续看着书本,半晌,我才听到她再次出言:“对不起,我哥又惹事了,让你们跟着受牵连。”
  这都什么跟什么,我有点纳闷,她跟我说的都没头没尾的,没有一句我可以应答上来。
  “林月东是我大哥,唯一的哥哥。”
  放下书本,她再次看着我,脸上带着真诚。原来如此,不过我心中却更加的慌乱了,没想到挑事的黄毛会是自己同桌的大哥。虽然现在我与她只是同桌兼同学的关系,但是听到黄毛是她大哥,我心里总是怪怪的。
  “没什么,我们也有错。”这是我第一次正面回应孙月涵,男人,总会时时刻刻想办法安慰和守护自己心爱的人,这是我后来爱上孙月涵后感悟到的道理。
  她见我确实没有见怪什么,又笑了起来,将胳膊搭在桌上,便直接跟我聊了起来。原来她与林月东从小就没有母亲,父亲忙着生意很少会照顾他们,就养成了林月东任性叛逆的性格,虽然我们这时都有些叛逆,不过他的叛逆就有些过了。
  初中就染了一头黄头发,喜欢与一些品行底下的渣滓来往,抽烟喝酒什么都会,就连他父亲也管不了,或许,就是懒得管。不过他毕竟是家里唯一的男孩,再不争气他父亲也托关系让他上学读书,留了两次级,现在在二中读高二。
  我心生疼惜,当时不明白这是什么滋味,青春的我们,刚刚体味到感情的甜美,并不能深刻认识到这种感觉到底该如果形容。只觉得当孙月涵向我解释她家里的琐事时对这女孩子产生一种想要保护她的感觉,而不再是最初简单的悸动。
  不知不觉响起了上课铃声,她一直静静诉说,我也是静静听着,短短的十分钟,我发现自己并不会再难以接触孙月涵。我意识到,她是我的同桌,也许是一年,也许是三年,总之,是要好好相处的同桌。
  下午的课很单调,班主任再第三节课过来上课,原来他是教数学的,难怪那么死板无情。他叫杨华,按照三成的说法叫做“老杨树”,又老又硬,伐木工人想要砍倒锯子都要锯断三根的那种。
  不过杨老师教课是顶好的,至少我适应他的教学风格,高考时,我也不负所望,拿出了差满分三分的成绩回报了他。
  放学后,孙月涵临走时突然想起什么,拿起我的课本用圆珠笔画了几处,看着我会心一笑,潇洒的走了。我好奇她写了什么,打开书本一看,原来是几道习题,上午我们没有到,老师布置的作业当然也不会知道是什么,她却特意帮我划了出来。
  感情,便是在这样一点一滴的小事中慢慢堆砌起来,最后成为一座沉重的大山,压得一个人难以喘过气来,于是,两个人便会紧紧抱在一起,去共同承受大山的压力。有的人,在大山的打压下逐渐成长起来,磨练出铁骨金身,从此再没有风雨可以让彼此分开;但更多的人,却承受不了大山给他们的压力,在惶恐和不安中窒息而死,让大山成为他们的坟墓。
  而我与孙月涵便是后者,所以,我后悔。
  放学路上,那日的悸动再次回到我的心间,我又变成了那两个家伙眼里的“花痴”,会莫名的一个人傻笑出声。学校的下一个路口,三人挥手分别,各自回家,周冲与李三成两人都骑自行车,我的家离学校比较近,每天都是步行,习惯了。
  从校门,转右,在步行五分钟左右到达路口与两个哥们分别,然后过人行道左转步行十分钟,有一条很深的小巷子。巷子比较窄,勉强可以通过一辆小轿车,若是两辆相对而行,只要没人相让,得从午饭堵到晚饭。
  进了小巷子走个一百余米再左转,第一家大院便是我家。我的父母都是普通工人,在县里头号服装加工厂做包装工,每个月四千块的收入,勉强支撑一家人的生活,还好我是家中独苗,不算太难养活。
  家门口的水泥石板碎了好久了,每到下雨天里面都会被踩出泥巴来,就算是大晴天,也会吱吱的响,就像是老鼠的叫声,让我厌烦。我跟老爸抗议过,让他找人换一块,不过每次他都是敷衍了事,并不把我的话放在心上。后来,我看没有效果,也不再和他说,直到我考上大学,毕业一人到北京打拼,家门口的水泥板仍是破碎的。
  开门,推门进去,关门。家里寂静无声,这是我早就习惯了的,父母要工作到晚上九点才会下班回来,除了星期天休息一天外,每天工作十个小时。晚饭,老妈会在中午提前做好,留在锅里,若是我饿了,就提前热一热吃完睡觉,若是不饿,就等他们回来一起吃。
  以前我常常会自己热完吃过呆在屋里看电视,等他们回来,不过以后可能要习惯性的跟他们一起吃晚饭了。今天是高中正式上课第一天,从明天开始会有晚自习,以后我也会像父母一样,九点放学。
  不忙着回自己的房间,我将课本放在院子里小木桌上,父亲喜欢在外面喝茶,专门买了把藤椅和木桌,挺有意境的。
  翻开课本,眼神不由自主的盯着那娟秀的笔画一直看着。为何要干这么傻的事情,我也不知。 
  孽缘其实无怪他人,一切都是我自己的痴念,一切,都是我咎由自取。 
作者有话要说:  

  ☆、第四章

  清晨是美好的,不过对于学业在身的学生来说,清晨起床又是一天中最痛苦的事情。和大部分人一样,我的闹钟定了三个,响第一次时只能把我叫醒,但我会依然安慰自己时间还早,再继续眯一会儿,第二次时心中有了些紧张,睡的不再安稳。
  闹钟响了第三次,好吧,连我自己都会感到确实不能再赖床了,极不情愿的爬起来穿好校服,在床边伸个大大的懒腰,用十分钟的时间刷洗完毕,来到厨房。老爹老妈这时通常早就坐在了饭桌旁,我的碗筷也会被老妈摆好在一边。
  花五分钟狼吐虎咽的吃完早饭,跟爸妈道个别,我就冲出了院门,听着脚底板传出的吱吱声,即使早上没有吃饱这时也会被烦饱了。学校的拐角,一学期一百天如一日我会遇见我的两个死党,然后三人搭伴走完进学校的这数百步的路程,再打闹着爬上教学楼。
  开学的第二天,我们三来的不算早,却也没迟到。在这所学校混迹了三年,早就掐准了上课的时间,初高中都一样,我们是老油条,知道怎么应对。
  孙月涵早就坐在了自己的座位上,见我进来,向我笑了一下,惹得身旁两个无下限的家伙对我一阵挤眉弄眼。习惯性的无视掉他们,独自走到自己的座位下,我也向她回以微笑,然后,掏出书本,准备自习。
  青春的我,实在是有些呆板,以至于后来与孙月涵在一起时自己都不相信自己能追到这个纯洁善良的少女。
  她也没有和我多说什么,也是轻读语文课本,她读书声很美,我又有些饿了,现在我终于了解到家门口那块破石板的作用。
  日子过的很平静,静到连学校的领导都看不下去的地步。就这么过了一个星期,我与孙月涵慢慢习惯了对方的存在后,班主任发布了一条学校的通知。
  本月月末,学校将举行一次校园歌手大赛,初一、初二,高一、高二的同学皆可以报名参加。届时毕业班的学长和学校的老师领导们都会出席观看,被选中的十佳歌手将有机会参加省高校联合举办的校园歌手比赛。
  整个班级都沸腾了,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所有人都在谈论校园歌手大赛的事情。我只是听着他们的议论,对这什么劳什子的比赛并没有什么兴趣,即使周冲与李三成都撺掇我和他们一起报名。
  初二时,周冲过生日,他老爸的同事送了他一把吉他。本来他也是爱不释手,不过玩了几天就失去了兴趣,转而将它扔给了我,那时我常常晚上一个人等父母回来,闲着没事就拨弄它两下,却没想到真的让我学会了。
  当我在他两面前不看乐谱流畅的拍板弹完整首的老鼠爱大米之后,差点没惊掉两人的下巴。也不知他们抽的什么风,见我会弹吉他,嚷嚷着不能落后,于是在暑假里一个报了架子鼓班,一个学着弹电子琴,俨然要跟我一起组建一支乐队的架势。只不过我们三人都是一副破锣嗓子,所以即使都能把乐器玩的有模有样了,乐队计划还是流产,因为没人能好好唱完一首歌。
  直到第二周的周三,今天早上的孙月涵早自习明显的心不在焉。手里的书翻动着,但是眼睛却没有看着书本。我担心她是不是出了什么是,于是便想问她怎么了,没想到她却像下了什么决心的样子,先对我开了口。
  “陈傲天,我想参加学校这次举行的校园歌手大赛,不过又有点担心,你能给我出出主意么?”
  我有些汗颜,没想到她会想掺和这件事,并且来征求我的意见,看着她略有期待的眼神,我不知道怎么出口回绝她,想了想,就帮她一起分析了起来,“你会唱歌么?”
  她白嫩的面肤红了一下,笑着回答我:“我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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