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发的,我的妻-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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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觉得我和我的妻子之间,只有利益,没有爱,没有爱情,甚至没有亲情……”
我看着他,突然感到焦躁,感到烦闷,我讨厌这样的话题,也讨厌这样唠唠叨叨无休止的谈话。
“可是,她快死了……”他忽的生出一种悲伤,甚至绝望。我第一次发现,像他这种总是微笑着的男人一旦难过起来,真的会让人生出一种强烈的保护欲,并非同情。
我想,此刻,我终于明白了他眼中的惆怅是为了什么,他今晚所有的反常,所有的颠三倒四的话语,和所有紊乱的思维逻辑都有了答案
——他以为他永远也不会动心的妻子,在快死去的时候,终于占据了他的心。
……只是,太晚了……
第 22 章
二十二、只是一种习惯
扶他倒在床上,看着他紧皱的眉头,看着他下巴露出的暗青色的胡茬,实在与他平时的绅士形象大相径庭。我转身去了洗手间,点着一支烟,我最近抽烟的次数实在多了点。
这间别墅坐落于城市的边缘,是我在和妻子结婚之前背着父母买下的。当时不知道怎么想的,糊里糊涂的买下了它,没有进行大的装饰,简单的可以说得上“贫苦”,泛黄的白墙上没有任何装饰,顶棚上只有两根白炽灯管,除了最基础的生活设施之外,唯一的奢侈品是卫生间的镜子,一面大大的镜子,安置在洗手台上。
和妻子结婚之后,我很少来这里,只是偶尔回来,什么也不做,这里是我的一片“净土”。我的朋友——乔,是唯一一个被我带来这里的人。说不清为什么,也许,在他喝醉的那一瞬间,我那难得的同情心被激发出来了吧。总感觉这里,也许能给他带来一片宁静。
所谓“睹物思人”,指的是用一种物件来寄托相思,就像乔,他用BloodyMary来“纪念”那段对他来说是刻骨铭心的爱恋。他思念着Mary,只是有时候,这种“思念”未必的甜蜜的,它可能是一种爱意,一种想见不能见的想念,也可能是一种恨,一种恨不得将对方挫骨扬灰般的恨。很难说他究竟是不是想见她,也许,这种“思念”,已经变质,已经成为了一种习惯。谁能说他在酒吧里只喝BloodyMary不是一种潜意识里的习惯?
——无关爱恨。
只是在某些时候,某些人,某些事,才能触动他心底深处那一丝细小的弦,让他忆起BloodyMary和Mary之间的某种关联。
——这便是“睹物思人”。
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习惯也是一样。有时候习惯会帮一个人的忙,这种叫做“本能”;有时候习惯会摧残一个人的意志,这种叫“弱点”。BloodyMary已经成为了乔的弱点,只是连他自己也不知道。
BloodyMary是他的一根刺,他把这根刺种在心里,带着它流连花丛,游戏人生,从未想过妻子的感受,等到他突然惊觉的时候,才发现这根刺种的如此之深,以至于拔除是那么痛苦。
“伤害和漠视妻子”也已经成为他的一种习惯,和BloodyMary不同,后者是有意为之,前者却是无意间形成。只是“无意间”所犯下的错,往往更让人悔之不及,痛苦不堪。
其实,在漫长的10年相处中,妻子已经成为了他的一部分,不可缺少的部分,就像,空气。你从不在意,但是如果没有,就会窒息。
我将头埋在水里,体会那种窒息的感觉,胸口闷得喘不过气来,隐隐发疼。那一瞬间,心中空荡荡,像一个巨大的黑洞,恐惧,要将我吞噬。
想见鱼头,想将他狠狠压在身下,撕咬,贯穿,律动……只有那一瞬间的充实,那一瞬间的空白,能让我忘记恐惧。
……已经成为一种习惯。
第 23 章
二十三、一切偶然都是必然
朋友的事情多少给了我一点刺激,以至于我又一次一个月不曾找过鱼头。
然而有时候,不是你自己想怎样就怎样,而是命运驱使着你,就像是奴隶与奴隶主,奴隶不想跑了,可是奴隶主在后面拿着鞭子。
遇见李子灵只是一个偶然。那天,她出现在鱼头家楼下,而我正好经过,注意,真的只是经过。
那女孩个子不高,短发,算不得特别漂亮,不过还可以,书卷气挺浓的,眼睛应该挺大的,但是却眯着眼睛看人。后来我才知道,那天她没带眼镜,300度的眼镜,在路上不小心碎掉了。而她之所以眼镜挺“大”的,是因为那是后做的双眼皮,一年前才刚刚做好,不仔细看还真看不出来是假的。
这姑娘给我的感觉一直挺矛盾的,你说她保守吧,她赶潮流做了双“假眼皮”,你说她潮流吧,她不化妆,不打扮,没有“发型”,经常是运动鞋加白衬衫牛仔裤,没有任何装饰。
这姑娘的性格也矛盾,咋一看特酷,冷漠的眼睛轻轻的一扫,都不正眼看人,让禁不住打寒颤。再一看,喝,笑的那叫甜,一声“许大哥”让人暖到骨子里。我不禁多看了两眼,又多看了两眼,还是那样微笑的样子,一副清纯少女的模样,我严重怀疑我是出现了幻觉。
后来,我才终于明白,那丫头简直一精神分裂,双重,不,多重人格。天真起来像无辜少女,精明起来是老谋深算;撒起娇来是小鸟依人,发起脾气像火山爆发;温柔的时候如水,吵闹的时候烦人;淡雅的时候如玉,庸俗的时候汗颜;面对“有身份”的人那叫端庄大方,面对“小人物”那叫冷淡如冰;人多的时候笑靥如花,没人的时候“神情呆滞”……哎,如此种种,罄竹难书啊罄竹难书。
直到现在,我还在深深的自责,为什么没有把那次偶然变成纯粹的“偶然”?为什么要下车?为什么要跟她搭话?错就错在我以为经过这些年商场的打打拼拼,我已经练就了一双火眼金精,然而却忽视了“山外有山,人外有人”这一最简单、深刻、明了的道理。
我这个“道”遇到了李子灵这个“魔”,才真正演绎了什么叫“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本来已经将车开过去了,谁知在车里无意间从倒车镜的一瞥,改变了我的命运,也像“蝴蝶效应”一样改变可鱼头和李子灵的命运。
看见“美女”,重点是看见鱼头和“美女”在一起,已经开出去200米的我,一个急刹车,快速掉头,然后慢悠悠的往回开。
“Hi,这么巧,这位美女是谁啊?”我装作“巧遇”,跟鱼头说说笑笑,
“李子灵,我妹。”鱼头在面对他妹的时候,就像在面对一个普通朋友。
“哦,”也是啊,我怎么忘了鱼头还有这么一个妹妹呢?“呵呵,长得真漂亮。”我在心里为自己刚刚那一点点“酸”尴尬不已,拿出哄女人的必杀绝技之一“赞美”。
“谢谢!”果然啊,女人变脸比翻书还快,刚刚还一脸淡漠的她一瞬间露出那种可以称之为“灿烂”的笑容。
而后自然变成了我请客,然后再“绅士”的陪同女士的哥哥送女士回家。
“恩……我有点事……”我支支吾吾,不像个男人似的,想找个借口回家,毕竟朋友的阴影还在。
“其实小灵真的挺可爱,可是……反正我们没有血缘关系。”鱼头本来是“自言自语”,若有所思,最后像是下定决心似的打开车门下了车,还好,没忘记跟我微笑着跟我说声“再见!”
一句话,让我顺其自然的和鱼头又上了床。一如既往的狂乱与激情,我“压榨”的鱼头大声的叫唤,爽到骨子里的淋漓尽致。
再次坐进汽车里的时候,我有点惭愧,有点自责,有点后悔……想起鱼头的坏笑,还有点上当的感觉……
然后事情就又变得和以前一样,唯一不同的是,我认识了李子灵,然后我发现她到鱼头家里做客的次数实在多了点,这让我很不爽。
有人说,一切偶然都是必然。现在想想……
“哎,我问你,李子灵那天来找你到底什么事?”
“嗯……”鱼头正睡觉,拿头往我的怀里蹭,活像只猫。
“快说!不说老子干死你!”威胁,恶狠狠的威胁。
“不说……打死我也不说……”梦话,吭吭唧唧的绝对是梦话。
于是我翻身一把压住他,压榨!不是在压榨中呻吟,就是在压榨中高亢的……叫唤!
第 24 章
二十四、不是我不明白,这世界变化快
与鱼头的关系就这样不冷不热的继续着,我没有包养他,他也没有再提,于是男男通奸的剧情仍在上演。
与李子灵见面的次数越来越多,有时候在鱼头家,有时候在公司楼下,那丫头有事没事在我面前晃,有时候借口一家团聚,有时候借口找他哥有事,但是具体什么事,她不说,鱼头也不说。被蒙在鼓里的感觉很不爽,不爽就要发泄,发泄就要找渠道,渠道就是我在床上一次比一次激烈。
我心想,小样儿的,看你能坚持到什么时候,然而鱼头的忍耐力比我想象的好很多,有时候明明已经扛不住了,反而还是咬着牙撑着,结果经常是第二天起不来床。这样一来,反而是我往鱼头家里跑的越来越勤,每天重复着“帮请假…照顾…上床…帮请假……”的程序,所谓的“恶性循环”。
然而像任何事情一样,结局总是向意料之外发展。我苦恼于这种恶性循环何时结束,却不料结束是如此之快。
“我挺高兴的,你吃醋。”鱼头喃喃的声音从被子里传来。这家伙总是把头埋在被子里睡觉,说多少遍也不听。
啊?“你说什么?”我一时没反应过来,我还以为他睡着了。
“呵呵,”他笑了,就像猫偷吃了鱼,满足而幸福,暖洋洋的感觉,挺美,真的。“小灵是拉拉。”
“哦,”我懒洋洋的一哼,“什么?!!”我差点从床上掉下来。
“别那么惊讶,不就是女同性恋吗。”
不是我不明白,这世界变化快……
变化快啊变化快,我这个70后明显跟不上时代的步伐。想当初知道自己是个gay的时候,还觉得自己是人类中的异类,然而碰到鱼头,才发现gay已经成了流行的代名词;以前觉得同性恋只有在男人之中很流行,“拉拉”这个字典里都没有的词只是一个传说,然而现在才发现自己是多么的落后。
打开网页,70后基本退出了舞台,80后在缅怀过去,到处充斥着90后的声音,什么“雷人”,什么“囧”,什么“orz”……哎,也许这些都已经过时了,可我还没来得及明白是什么意思……我突然有种被时代抛弃的感觉。
有首老歌怎么唱的?“我被青春撞了一下腰。”没错,我也被青春撞到了,不仅是腰,后背,肚子,胳膊,腿,连脑子也被撞到了。
第 25 章
二十五、三姑六婆
谁家都有三姑六婆,即使我是社会精英、青年才俊,面对三姑六婆的时候,也得低头。
岳母大人的表妹,妻子的小姨大老远从深圳来到这里,带来了两个未出嫁的闺女和一个小孙孙。
两个女孩都挺时尚,打扮前卫,有点像新新人类的样子,都是超短的迷你裙,在入秋的北方显得格格不入。一个是炫紫色的头发,另一个居然是一条绿、一条红、一条蓝、一条白……在我眼前晃来晃去,晃的我眼花缭乱。
然而更不能容忍的是那个小孙孙,有句话叫“七八岁,狗也嫌”,说的就是七八岁的小孩脸狗都讨厌,用在“小孙孙”身上正合适,完全被他亲爱的祖母惯得不成样子,文明词就叫“溺爱”。小孙孙带着我的儿子将我平静的生活彻底打乱,在屋里窜来窜去,将我本就不大喜欢孩子的性子磨砺的看见孩子就头疼。
可是现实不允许我露出稍微一点不赞成的意思,因为岳母大人是很喜欢这几个的,除了拉着妹妹不停的“唠”,更是对小孙孙亲了脸又亲嘴,居然还不时的称赞那两个丫头“乖巧懂事”……不可谓不吃惊……不可谓……不以为是。
面对这一屋子人,相比之下,李子灵更像正常人。
哎,我不住的在心里叹气,可叹我老来老来,要受这份折磨……
“忍字心头一把刀”,当岳母大人提出让两个丫头和小孙孙都住我们家时,这把刀扎的我七窍流血……我实在不明白,为什么要两个小孩子继续加深感情?为什么要两个丫头和她们的“姐姐”继续加深感情?
——明明是八竿子打不着的亲戚。
事实证明,妻子是很善解人意的,又一次“救我于水火”。
“许哲,你这几天不是加班吗?快走吧!”说完,还冲我眨眨眼睛。
我心头一喜,赶忙顺着台阶下,穿衣拿包出门。临出门,妻子送了出来。
“许哲,真对不起,我知道你不喜欢这么多人。”
我安慰的吻了妻子的额头,这是我唯一的安慰她的方式。
“去酒店住吧,这几天委屈你了。”
“没关系,我住朋友家。”我笑着冲妻子摆摆手,钻进了车里。
我说的“朋友”,当然是鱼头。突然要住进鱼头家里,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感觉,有点期待,有点抵触,有点兴奋,有点不安,还有点对妻子的愧疚,有点对自己无家可归现状的顺理成章……
鱼头对这一切的反应很不以为然,完全是一副无所谓的老样子,对于我突然出现在他的床上,也没有任何高兴或吃惊的样子,就好像我一直在那。
对于鱼头的“波澜不惊”,我很是吃味,而我的吃味是以激烈的□告终。
鱼头很主动,从浴室出来,摘下浴巾,就这样光裸着身子站在我脚边,看着我,微笑,诱惑的眼神扫过我脸,然后垂下眼睛,我突然发现鱼头的睫毛竟然是如此的长,在昏黄色微弱的灯光下,投下淡淡阴影。
发现我眼中的痴迷,鱼头俯下身,从脚边钻进我的被子里,我看不见他的动作,只看得见被子在一起一伏,只感受得到自己坚硬的地方被温暖柔软的口腔抚慰,只听得到自己愈加粗重的喘息,只幻想自己能在这一刻升入天堂,或者,坠下地狱。
欲望的原罪。
第 26 章
二十六、包养
所谓“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这两句话虽然只说了两种事物,但包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