滚,离婚!作者:膏药狐-第4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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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冷似铁的气质,这种气质从潜意识中就彻底阻止了别人尚未成型的打算──最好还是别跟这人瞎胡闹。
见人来了,也不抬头,只微微扬了扬尖下巴,示意落座。
乔白拉著叶定在桌边坐下。威尔斯则靠在门边默默吸烟,表情自进门以後就一直处於铁青的颜色。
“人带来了。交给你了。”乔白对那人说。
那人没应声,端起茶杯放在嘴边,轻轻地酌了一口,眉宇间尽是慵懒之色。叶定觉得,他好像没回应乔白的意思,还像在等待什麽的样子。
乔白何等聪明,等待了数分锺後就立刻明白了他想要的,站起来将威尔斯强行拖到桌子边,让他坐在那人身边,然後说:“陈诺,人带来了。现在可以开始了吧?”
威尔斯气的额角直抽,痛骂乔白忘恩负义,见色忘友,为了媳妇儿连朋友都轻易出卖。乔白昂起头不知羞愧地说:“是你自己愿意陪我来的。你要不愿意,你来这儿干嘛?”
威尔斯掉头就走。
然後那个叫陈诺的男人突然就开口说话了,声音幽凉幽凉的,像极鬼魅:“你再走一步试试看。”言外之意就是,你再走一步老子就打断你的腿。
威尔斯脚步僵硬住。
“坐过来。”陈诺命令。
威尔斯转过身来,被他这牛逼哄哄的态度气的直打跌,很有骨气地昂起头,鼻孔朝天道:“你叫老子过去老子就过去啊,你当老子是你的奴隶吗!”
“难道不是吗?”陈诺幽暗的眸子里闪过一抹淡淡的戏谑之光,“谁在床上跟我哭著求饶,对不起,小奴隶知错了,求主人您快让解放──”话没说完,就被威尔斯猛地扑过来一把捂住他的嘴,“闭嘴!!!”
陈诺闭了嘴,抬起眼,以眼神询问他:你到底坐不坐?
威尔斯的脸都绿了,这人太混球,居然当著陌生人的面这样给自己难堪。而且,而且他不是已经把自己甩了麽?干什麽又要发神经命令自己?妈的妈的!!
一边骂一边不甘心的坐下来,坐下时力气太大,使得桌子都摇了摇。
一直保持围观的叶定,已经陷入了诡异的沈默中。乔白对他眨眨眼,传达了“你猜的没错,把威尔斯做了还甩了的男人就是他。”这样的信息。
= = 叶定更加无语。
可以说,这世界上真的存在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一物降一物的定律吗?
威尔斯坐下後,就气得把头扭到一边,根本不看陈诺,粗声粗气地吼道:“老子过来了,妈的你要是敢不治好我带来的人,老子就跟你拼了!”
陈诺不生气,只是轻笑了一下,笑的相当有轻蔑性。
他看向叶定,问:“就是你?”
叶定点头。
“你跟我家威尔斯什麽关系?”
“……”
乔白皱眉:“你没长眼睛啊,我家定定和你家那只土包受又什麽关系?”
“……”威尔斯怒瞪眼,拍桌而起,“老兔子,你是毛意思!”
“就是这个意思呗~”兔子抱臂,靠在椅背上,闲闲道。
“……”
还好两人只是小小的吵了一下,没忘记此行的主要目的。乔白给叶定介绍了陈诺,“他是个催眠师。虽然没有挂牌,也没有正经工作室,但是非常有两手,所以你就放心好了。他一定会治好你。”
叶定低著头,不吭声,握著茶杯的手微微抠紧,出卖了他烦躁不堪的情绪。
“叶定是吗?”陈诺给他又斟了杯热茶,温和地笑,“是不是最近噩梦变多?”
“嗯。”
“持续多长时间了?”
“好几个月了。”叶定放下杯子,烦躁地看著他,“才开始不是天天做,但是最近频率却越来越密。”
“哦,梦见什麽了?”陈诺的声音很低沈,让人听了非常安心。
“不太相同的梦境,可是又有关联的。才开始时总忘了,最近醒来却能清楚的记得。梦见杀人……自杀。见到血会烦躁,很想破坏什麽,克制不住自己,很想把刀子刺进血肉里,划开它们……太真实了,我越来越分不清到底哪个是梦,哪个才是真实……”叶定越说越烦躁,情绪波动的厉害,随著描述的梦境,他仿佛又跌入了那些恐怖的幻境里,最後甚至有些控制不住地抱著头,浑身微微颤抖。
有一双手及时伸了过来,抚在他的背脊上,由上而下,轻轻抚摸,抚平他的恐惧。
“不要怕。”那双手的主人这样对他说。
叶定便安了心,他知道,这人是乔白。
乔白总有令他安心的力量,多麽神奇,曾经憎恨的人,竟不知何时变成了他唯一的救命稻草,有他在,他就觉得什麽都不恐惧了。
陈诺看著他,徐徐道:“冷静些。”
“我冷静了。”叶定喘了口气,握住乔白的手,给了他一个安心的眼神。
“除了这些,你还梦见过什麽呢?”
”梦见过……”叶定闭著眼睛,竭力回想,“梦见过……祭祀……一大群人,站在坟地里,屠杀一个孕妇……祭祀……乌鸦……”
“这就对了。”陈诺放下茶杯,冷冷地说,“你是被一个叫莉莉姆的邪教组织盯上了。”
***
莉莉姆是希腊神话中的暗夜女神,也是母之神,象征繁衍,生育,黑暗的生命力,绵绵不绝的邪恶力量。
而莉莉姆组织,是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就开始兴起的一个邪教组织,创始人不明。他们崇尚莉莉姆,拜莉莉姆为主神,景仰她,以孕妇和九个月的婴儿的鲜血供养她。他们认为,只有供养了
主神莉莉姆,这个社会才会越来越黑暗,所有新诞生的生命力都会受到黑暗力量的侵袭,最终,整个世界都会被黑暗的力量所更替,以邪恶推翻现有的法律,道德,创建一个全新的美好世界。
当然,他们并不认为这种力量是邪恶的,只是觉得,世界变革需要鲜血。而圣母软弱从来只能被杀死。
每个月15号,各地组织会聚集到一起,屠杀一个九个月的孕妇,将他们的婴儿从肚子里挖出来,当场屠杀,祭献主母。而在规定的祭祀之外,他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小祭祀。譬如杀人。
有人喜欢奸杀,这是属於他专有的仪式。
有人的仪式是分尸。
有人的仪式是屠宰。
但是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喜欢屠杀女人。
这不代表对主神的不尊重,相反的 ,正是因为尊重,他们才屠杀女人。因为他们坚信,将这世上所有污秽的女人都屠杀掉,才能给予母之神一个崭新洁净的新世界。
每个进入组织的人,或多或少都有过被催眠的经历。
陈诺在前几年曾无意间遇到过一个莉莉姆组织的成员,那人白天是个相当正常的白领一族,一到晚上却立刻变身为恶魔,专门在雨夜屠杀晚归的女人。
这也是前几年在社会上引起恐慌的“雨夜屠夫”一案,最後被威尔斯抓到,判处了死刑。但是却没人知道,这人之所以杀人,其实是因为被催了眠。
当时接触到那人的,除了负责这起案件的威尔斯,就是陈诺了。
陈诺在那时还是个高中生,喜欢钻研心理催眠学。他的父亲在当时是威尔斯的直属上司,有一天他跑到警察局里找他老爸,正好撞上了被关在审讯室里的犯人。
陈诺永远都不会忘记那人看向自己的眼神。
邪恶的,充满黑暗的力量,眼里没有任何对即将到来的死亡的恐惧,只有纯粹的邪恶,好像能把人吸进黑暗的漩涡中。
那并不是属於人类该有的眼神,哪怕是最邪恶的人,眼里总会有所善念的保留。可是那人没有,那人的眼里只有纯粹的邪恶,属於恶魔的颜色。
人不可能做到这种地步。
只有一个可能,是被催了眠。
从那天起,陈诺就彻底扑入了催眠的研究中,而这些年来,他也小有成就,在研究的过程中,他得知了莉莉姆这个组织,并产生了强烈的兴趣。
叶定,是他在研究莉莉姆的催眠学之後,第一个病人。
还好,叶定被催眠的时间还浅,他本人的意志也相当坚定,一直在无意识地抗拒著邪恶的侵袭。所以,著手解开这催眠并不困难。
作家的话:
= = 对不起,节假日我居然还发烧了,烧倒在床上爬不起来~更的晚了点~
大家都注意保暖啊,别像我一样生病了
更新通知
致各位等待更新的甜心们:
由於工作的繁忙(长假後的第一天,特别忙),到现在才下班(看看时间,已经8点了)所以今天晚上的更新时间改为零点。
从明天开始,咱们继续恢复日更。
这段日子让大家等急了~从明天开始,俺会好好努力写文的。
於是,等不到0点的筒子们就先去睡吧~~明早看也是一样的。mua~
苦海一场
第六十五章:
叶定在小茶馆里,睡了一个非常漫长的觉。没有波动,没有梦魇,安静的,平稳的,深沈的睡著。
醒来後,就见乔白坐在床边,温情而牢固地挽著他的手。见他醒了,便凑身过来,柔声询问:“怎麽样了呢?”
叶定望著他,突然感动,轻轻抚了抚他的手,给了他一个安心的眼神。
乔白喃喃:“真好,真好。”
尔後,喜不自禁,掩住了脸。
从陈诺那里出来後,叶定觉得自己的心情已经不再烦乱,不再像从前那样,就算不产生毁灭的情绪,也分分秒秒都有暴躁的感觉。他觉得一切都很平,仿佛人生所有的褶皱都被压平了,好像海。
他坐在车上,看著乔白专心驱车的侧脸,终於觉得自己能够平静的面对现实了。
结婚,生育,建立一个完整的家庭。
哪怕这家庭与众不同,特殊到会受世人眼光琢磨,他也不再恐惧。
他觉得,这大概就是上帝给自己规划好的人生。
这并不是臣服於宿命,只是认清了自己的心。
或许因为逞强,也或许是害羞,他觉得自己暂时还是不能将那份心情说出口。
但是总有一天,他会大声的说出来,告诉那个人,自己对他,已经……
乔白从後视镜中看到他若有所思地盯著自己看的模样,心下一动,紧张地问:“怎麽了吗?”
“没有。”叶定摇摇头,“只是,想谢谢你。”
谢谢你肯为我做的一切,谢谢你爱我如命,谢谢你呵护我於掌心,视我若珍宝。
乔白微微愣了一下,这唐突而迟来的道谢力道实在太重,让他几乎无法承受,瞬间幸福的眼睛都红了。他吸了吸鼻子,抿起唇,露出腼腆的笑容来,一如多年前,在那个春天午後,白玉兰花
下的腼腆少年,对自己告白时露出的那羞涩的笑容一样。
乔白说:“你我不用道谢。因你是我最爱珍惜的人。”
叶定忙转过头看向窗外,心不在焉地赏著夜景,脸悄悄地红了。
那天回家後,乔白跟叶定细细说了关於赵启申的事。
赵启申的母亲是个妓女,因为接客时不小心怀孕,又没钱打掉,不得已才生下了这个孽子。
从小,赵启申就不知道谁是他的父亲。或许是哪个路过的有钱人,或许是门口那小餐馆的老板,又或许是……
反正他不知道他的父亲是谁。
可怜的妓女,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目不识丁,这辈子从记事起就只知道卖淫。被人买来卖去,爬过无数男人的床,对她来说,世界上只有一种工作,那就是卖。
卖淫,贩卖肉体,以肉体取悦男人,换取一张钞票,挣得一口饭吃,不致在这冰冷的人间饿死。
所以,对她来说,她根本不会在意所谓的贞洁,和她接触的人也都是为了她的肉体而来。而她对人生价值的认识,也就只有“有饭吃”这个概念。因此,也不会对任何人有感情,包括儿子赵启申。
可是,既然生了下来,就得负责他吃饭。
靠著卖淫过活的贫穷生活,养活一个人已经苟延残喘,这时突然又多了一张嘴要吃饭,女人简直就要疯了。
她暴躁,恐惧,无力,无助,时常在半夜爬起来,看著尚在繈褓中的儿子,恨不得立刻就将他掐死。
这块肉,要给她增加多少负担?还要被多少男人操才够养活他长大?
怨恨归怨恨,女人最终还是将他养大。原因并不是母爱,而是女人那并不精明的算计。
既然养活了他,就得获得报酬。
而她的儿子,长到六岁时,已经继承了她的美貌,比一般小男孩都要可爱水灵。女人在这个肮脏的圈子里混久了,知道有些人特别锺爱玩弄幼童。
她为自己做了一笔最大的投资。
赵启申就在这样的环境中长大了。每天,他被母亲关在小阁楼里,吃著变了质的馊饭,看著母亲带著不同的男人回家,脱了衣服,滚在地板上,然後尖叫。
母亲带回来的男人有各种类型。
有的很粗暴,会用皮鞭狠狠地抽打她,把她打的眼泪鼻涕一大把,走後的报酬却很丰富。有时候,男人很肥很丑,且老,趴在母亲上抽动的样子像一头乱拱的肥猪。又有时候,会来个把无赖,操完了提了裤子就走,不给一毛钱。
没当这时候,母亲就像疯了一样,抓著乱糟糟的头发在屋子里不停的来回走动,神经质的尖叫:“杂种!狗娘养的!”
如果这时候赵启申正看著她时,她还会用手能碰到的所有东西疯狂地砸过去,把他拎起来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