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腹黑遇上鬼畜-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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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不紧张,是假的。
他醒了,慢吞吞地睁开眼,先是茫然地转了转眼珠,然后慢慢转了眼看到我这边。
下一刻,他的瞳孔骤然扩大,整个人更像是受了打击样猛地弹坐起来。不过因着体力透支严重,那弹坐也不过实施了一半,却也刚好确保他离开原地狼狈地爬到床角,整个人缩成了一团,并且剧烈地发着抖。
虽然不是我所预期的结果,可是这已经让我异常欣喜起来。他有了反应,并且强烈地表示出对我的恐惧,说明柜子里呆得那一个钟头已经成功地刺激到他的感官。
成功又近了一步。
我尝试着靠近他,只是刚刚接近一步而已,他就愈发缩进了角落,狠狠抱着自个儿的双肩,瞥向我时眼睛里流露出的是满溢的恐惧。
他在怕我,怕到骨子里。
开心之余,还是被事实狠狠戳穿了心脏。这个世上最不可能伤害到他的人呵,居然就变成了他最恐惧的存在。这种变态样的治疗越进一步,无形里等同于将他推离我身边更远一步。
几个钟头而已,我就让他远离得像是之间隔了天涯。
因着他熟睡的时间里也注射过营养剂,还有一支肾上腺素,所以,第二次的禁闭完全可以继续进行。我知道自己有多残忍,但是为了他好,我可以更残忍一些。
所以,完全罔顾他的恐惧与挣扎,在距离上一次禁闭不过十三个钟头后,他再一次地被我关进了衣柜中。
这次,没了刮挠声,因为我把他的十指用纱布死死包裹起来。甫进去没多会,击打声就传了出来,比上次微弱了许多,却也坚持了更久的时间。
这次,我也延长了禁闭的时间。
两个钟头,没有多一分,也没有少一秒。当他第二次离开狭小的衣柜时,比第一次更加伤痕累累了些,反应却也更强烈了几分。这一次,没有再借助镇定剂,只有营养针。他睡得很不安稳,时间也短,天不过刚刚有了亮光时人已经醒了来。
这一次,他没有再挣扎着躲开我,只是安静地看回来,眼睛里虽然茫然占了多数,可在那茫然外,还是留了小块的困惑。
我扭过头去看窗外瞬间铺满朝霞的海,眼睛火辣辣地疼着。
这一次,我给了他整日的时间来休息。他一直很安静,老老实实躺在床上,并没有陷入沉睡,也没有想着跳起来跑出去。甚至当我尝试着把清粥端到他面前时,他还能勉强喝下去几口。
我登时有了种受宠若惊的错觉。
但那温馨与幸福也只维持了七个钟头。傍晚时分,我第三次硬下心来把他送进了地下室的柜中。
这一次,会是一整夜。
我相信他能挺过来,亦如当初我相信他会排除一切艰险跟我在一起样。虽然最终他投进了那时的怀抱,可我还是信他。
我只是信不过自己。
我怕自己中途会软了心把他放出来,所以在理智还能占上风前强迫自己离开地下室,缩进沙发中靠酒精来麻痹无法掌控的肢体。总算别墅里酒存得够多,也庆幸自个儿酒量还算不错,才免了烂醉的可能。
一整晚,我就那么靠在沙发里灌着各种辛辣的液体,神智清醒到自己都觉无奈。房子还是安静得令人反胃,所以能清晰地听到外面汹涌的波涛以及地下室里断断续续的击打声。
到最后,酒精没能让我失控,没节奏的击打却像催眠曲样让我浑浑噩噩起来。朦胧中似乎瞧见那个遥远的五六站在我身边,微垂了脸看过来时,一双眸子晶亮的像是远空的繁星。
他甚至除掉了脸上带了将近二十年的易容,用自己本来的面貌对我笑。
那熟悉却又异常陌生的眉眼,模糊了性别的精致面容,微笑起来时令人惊艳到无以复加。
他笑,他说,小文哥,再见。
我猛地睁开了眼。只能是做梦呵。纵是五六回来了,他也再说不得话出不得声,哪里还能浅笑着对我说再见?
扭头望窗外时,才发觉天已经亮了。本来以为异常难熬的一夜,居然也就这么无知无觉地过去了。地上堆满了空瓶子,大约价值不菲,我倒不心疼。反正都是那时的存酒,花不了我半毛钱。只是起身时脚下不稳,还是差点被空瓶绊倒。
好不容易抓着沙发靠背站稳了身,头都开始跟着疼,太阳穴里一跳一跳的。老了,真的老了,千杯不醉的自个儿呵,居然也能有幸体验宿醉的快感了。
羞煞了人呵。
拖着棉花样的双腿往地下室走,去的路上还在想,今天会抱着谁出来呢?是浑噩的叶修砚,还是清明的叶修砚?
还是,清明的,五六?
结果,已经没法知道结果了。
当我重新站到地下室里那个万恶的柜子前时,迎接我的是洞开的柜门,里面,借着微光能依稀瞧见干涸多时的条条暗色抓痕,用得力大了,痕迹深得快成沟堑,木屑都散了一地。
里面,空了。
不管从柜子里出来的是谁,人已经走了,不见了。
那之后,我再也没有见过他。
☆、章回 一
在恢复知觉前,我做了一个梦。
阳春三月里,宅子里外飘着花红。风大,阳光倒也干净,找个舒坦的树杈躺了,闻着花香晒着太阳吹着风,不美美睡上一觉都觉得愧对列祖列宗。
结果,眼皮不过刚闭上的,远远一声吼硬是吓得我一激灵。
“混小子你又跑去哪里野了!一分钟内不出现我打断你三条腿!”
老爹那狮子吼可不是闹着玩的,更别提打断三条腿什么的,他真能做出来。虽然我曾无数次抗议过诅咒自己儿子断子绝孙真的不是一个亲爹该说的话,但是老爹永远会理直气壮地说那是我亲娘的遗言,不服自己下去理论。
好吧,死去的老娘最大,我忍。
知道自个儿这一觉是没指望了,只能打个呵欠后非常不情愿地起了身。
然后,我悲剧了。
都忘了自个儿是爬树上而不是床上,一翻身的功夫就那么光明正大又理直气壮地摔下了树。死人什么的肯定不会,死疼倒是真的。没成想我那一嗓子啊啊啊还没嚎出来的,倒是先落进个挺舒坦的怀抱里。
公主抱什么的,我没意见,反正从小被抱到大,习惯了。
当然,也更习惯了顺便就着那姿势继续闭眼睡。
然后,耳边就多了点笑。
“小猪,你这是要累死哥哥是不?都这么大人了还要赖我怀里,保不准哪会手一软就把你给摔了。”
我眼都懒得睁,意思着打个呵欠后顺便蹭蹭那肩膀继续靠定了闭眼养神。
“有本事摔一下试试看啊。”
“这可是你说的。”
话刚落的,我只觉身子一斜真就忽地往下落。
“啊!”
这回那一嗓子可是实打实地嚎了出来,连带着攒了半晌的瞌睡虫也死得瞑目了。唯一值得庆幸的是,落归落,也就意思着掉了那一下,眨眼的光景又被人给抱紧了。
呼,虚惊一场。
我怒,抬眼对上头顶那个笑得一脸残样的主,怒更怒,怒完了就一口咬他脖子上,半点没含糊。
敢吓我?
咬死你!
“唉哟,疼疼疼疼疼,砚宝快松口松口。”
鬼才理你,我继续咬。
“脖子咬断了啊。”
断了?有本事别笑着说断了啊,先哭一个我看看!
“别咬了别咬了,哥哥给你带糖来了,乖,松口,吃糖。”
“呸,当我三岁小…唔…”
糖没等来,倒是现成的口条塞进嘴巴一根。骗人,一点都不甜不说,还跟带着钩样到处刺弄,没一会就弄得我七荤八素找不着北了。
最后,等人心满意足地离开时,我又晕了,后知后觉里才反应过来,死人,又骗我一次!
“下次再伸舌头进来看我不给你咬烂!”
气呼呼地说完后,我才发觉有点不对劲?下意识四处里一看,就发觉周围多了一圈的人,我也不在后院里而是跑到了前厅。我…
我什么时候跑这儿来了?
“几个月没见,对我的唇就这么没抵抗力了?还是说,我的技术进步了不少?”
个死人又悄悄凑我跟前咬耳朵,一腔子热气全打我脸上。我咬牙,一巴掌呼过去,死好。
“小子,在你做了二十年鳏夫的老爹面前秀恩爱是要遭天谴的你知道不?”老爹坐在堂上,脸黑得像是锅底样。“你敢不敢把下巴上口水擦干净?”
我一把捂住自个儿嘴,半晌没找着舌头。
“行了,都说小别胜新婚,俩人都分开小两月了,好不容易见一面,来点激情什么的也不为过不是。”二叔跳出来打圆场。
“屁,他们俩婚事我还没点头呢,说什么小别新婚的。老二你个老不修,别丢人现眼的,也不怕带回修礼了。”
“大伯,我可是三好学生,非礼勿视非礼勿听什么的打小就知道。再说了,恨不得吃奶时就看着他们小两口天天造粉红泡泡,我权当自己眼瞎了。”叶修礼一点不给面子地堆高柴。“今天上课时老师还在说龙阳什么的自古就有,不算病毒,传染不了我。”
叶修礼,我跟你没完!
老爹牙咬得嘎吱响,半晌才阴着脸开了口。
“海之,你事办得怎么样了?”
“价格已经谈妥了,来得时候海关那边已经开始准备报关了,不出状况的话下午这批货就能引进来。这一次南美那边对我们提出的条件很满意,日后的交易也算是提上了日程。所以,岳父大人,您先前提出的要求,小婿做到了。以拉美以南的市场当聘礼,如何?”
“那海之,你小子别得寸进寸!我只是说同意你们俩交往,可没说把儿子嫁给你!”老爹脸又成绿的了。
但是,等等,我是不是听到什么不得了的事?嫁妆?
“岳父,小砚已经是我的人。啊…”
我一把扭住死人的大腿根,总算打住了他后半截话。开玩笑,要是让老爹知道我跟他早就这样那样的,老爹绝对一定肯定会马上打断我三条腿哎!
“大人说话小孩子不要插嘴。否则,信不信我会当着你爸的面把你亲到射?”
个死人再度凑过来咬耳朵,这次居然真咬了一口。
我啊一声后忙不迭捂住自己的嘴,到底没敢再动弹一下。开玩笑,老爹恐怖归恐怖,也不过是打断腿,不丢人。个死人说话可是向来能做到,他提的威胁哪里是威胁,根本就是血淋淋的现实并且我连脚趾头都敢发誓他肯定敢当着众人那么做!
于是,我屈服在个死人的淫威下,乖乖闭了嘴。
死人挺满意。
“之前仲文也来过电话,他那边进展也很顺利。这样算起来,除了您指派的任务外,海之还额外带了新市场回来。如此,可算是有资格做这叶家的女婿了?退一步讲,今儿也是修礼中学毕业的大日子,可算是双喜临门。家里老爷子最近刚刚从大漠里挖出一把古刀,觉着您肯定会感兴趣,就在万香斋摆了宴等您赏光一道鉴宝,可谓三喜。既是三喜了,何不再来四喜?”
老爹瞅瞅二叔,二叔再看看老爹,然后齐刷刷地扭了脸来看我们俩。一不小心里,我也没忍住,跟着扭头去看他。
然后,再加一个叶修礼,四张嘴同时开了口。
“第四喜?”
个死人一把伸了手来把我捞怀里,人笑得跟崩溃了样。
“族里几个长老帮忙查了日子,帖子都写好了。第四喜,其实就是小婿前来下催状而已。后天是个好日子,宜婚娶。所以,今儿先订个婚,后天就把喜事给办了吧。”
“哈?x4”
那时低下头来看着我,眉眼弯弯。
“您知道的,我等这一天,已经等了一生。”
然后,我醒了。我知道那只是个梦,已经一切都美好得天怒人怨。老爹二叔早就死在了二十多年前,那时也不再是那般干净温暖的那时,叶修礼也不是无辜纯良的中学生。
我,也不是那个会说会笑泡在蜜罐里的叶修砚。
我是叶修砚,二十八岁的叶修砚,未来的一家之主,眼下躺在一张散发着浓烈鱼腥味的简陋床榻上,藏在一艘渔船的舱内,十指尽伤,额上有一处跳崖时碰到礁石后划破的大口。
除此之外,还顶着一张很多年没有遇见的脸。那张脸,有着花娘的轮廓叶景墨的眉眼,因为雌雄莫辩,所以在被救上渔船后还曾遭遇了一次几近成真的强暴。
我睡了很久,久到错过了冬天与春天。如果没有醒来,或许一辈子就那么无牵无挂地结束了。可是,有人强迫我醒了来,醒了,就要面对现实。
我的现实,是我的梦魇。我惧怕着我的现实,因为我知道,那将会是残酷的现实。而通向现实的路,注定是一条血肉堆积的路。
我,注定要血染双手万劫不覆。
所以,在过去的二十三年里,我真正恐惧着的,是我的现实。
而如今,我能做的,只有面对现实。
所以,我用那些曾经用来遮羞却最终变成碎布的衣物勒死了渔船上觊觎我身体的三个人,完成了指染鲜血的第一步。
然后,驱使着仅剩的一人,载着我驶向我的现实。
你们,要等我。
☆、章回 二
回程的路,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容易走完。
海上走了两日后,我再度踏回坚实的土地上。距离四九城还有近千公里的路程,而我,身无分文,有口无言,身上穿着的也是一套散发着浓烈鱼腥味的破旧工作服。我只是哑了,不瞎,所以不会忽略往来行人看过来的视线里多有看疯子的戏弄。
无所谓,人都是被逼出来的,没有尝试过低谷的滋味,就永远不知道攀上高峰有多么的刺激。
眼下的问题,也不是问题。
坚持到夜里,轻而易举地顺走一辆看起来性能还不错的车子,当然车里如果有留下的食物跟水会更让我开心。一路没停歇往四九城里赶,辛苦自然不用赘言。不过因着兴奋,那点饥饿也就无足轻重起来。
十二个钟头后,我回到了四九城,更准确地说,是回到了叶家废墟前。跟记忆里没什么分别的废墟,还是那么无建设性地荒凉着。这种时候出现在这种地方,其实除了发发感慨外并没什么太多意义。而我鬼使神差的回到这儿,目的更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