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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部分

制高点-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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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那件事以后,他像是变了一个人。
  从那一刻起,苏凌的心几乎是完全封闭了,他像是一夜间成熟起来。
  时间确实有魔力,慢慢淡化了苏杭在自己心中的形象,但是某一刻,某一点,苏凌还是会想起他,心情还是会为他所波动,但,比起以前,确实淡了很多了。
  至少现在的苏凌,完全接受了现实。
  他不会再去强求什么。
  该做什么他还是一样去做。
  不会再做什么傻事。
  苏凌以前也决定过,以后对于感情,对于爱,是要万千谨慎的。
  否则一不小心,则粉身碎骨,甚至万劫不复。
  他转为追求事业上的成功。
  人必须有个寄托。
  他做得还不算很差。
  至少很多时候,苏凌觉得自己很充实。
  即使身边的人一个个都无法走进自己的心,他也只能认命。
  并不是害怕付出,是因为还没有到那个境界。
  没有人能再某一刻,打动他。
  人毕竟还是感情动物。
  对于苏凌,外表、性、相配,都不是他真正在乎的。
  他在乎的是那一种感觉。
  无法具化的感觉。
  这么多年,至少他没有遇到过。
  现在,苏凌也并不确定了。
  苏凌已经是个二十八岁的成熟男人。
  至少很多事情,他能慢慢想明白。
  而不再是后知后觉。
  明白自己的重要性和对别人的重要性在这几年的磨砺以后,已经不算特别难。
  只是这一个人,实在让他有些无措。
  这几年,能得知他人对自己的心意,并在适当时候委婉拒绝或避之,苏凌做得不算少。
  可是那些对象,在自己心里只是平面的,没有存在感。
  因为不在乎,不需要,就可以轻易拒绝。
  而霍斯维不是。
  他实在是个非常有魅力的男人,不论从哪一方面。
  苏凌明白,起初觉得和他在一起很舒服,完全是建立在对他的好感之上的。
  若没有好感,苏凌不会一再接受他的好意。
  至少这么多年,苏凌没有交过这么契合的朋友。
  他温和中的强硬,抑或锋利中的柔韧,都让苏凌欣赏。
  霍斯维是值得苏凌仰望的人。
  苏凌很早就确认了这一点,所以他在和霍斯维的交往过程中,完全是抱着学习和尊敬的态度对待。
  可是,这个人是霍斯维。
  他是霍斯维。
  仅仅凭这个,他们之间就有太多不可能。
  苏凌作为一个独立的人,他明白,他没有任何依附于他人的想法,一丁点也不可能。
  他也许会在生活和感情上依赖别人,但绝对不是精神和灵魂上。
  也正是凭借这一点,苏凌才能在困境中一次次站起来。
  苏凌轻轻叹了一口气。
  也许他假装什么都不知道比较好,因为霍斯维毕竟也没有说。
  也许有一天他会说,但苏凌现在很矛盾。
  他既希望这一天不要来,又希望这一天尽快地来。
  因为在想清楚这件事的过程中,苏凌也理清了自己的感觉。
  他现在长大了。他不会再去逃避。
  但他会尊重现实,依顺现实。
  这就是好多年前那个苏凌和现在这个苏凌最大的区别。
  一到公司,苏凌又投入了繁忙的公务中,这些能让他暂时忘却一些东西。
  一直忙到六点半,霍斯维才打电话过来。
  “苏凌,我在你楼下了。”
  若是以前,苏凌对这样的话自然泰然处之,只是现在,倒有些心惊肉跳。
  除了不习惯,竟有几分甜蜜。
  不是明明想好要随机应变的吗?
  苏凌嘲笑自己怎么变得一惊一乍,跟个毛头小伙子一般,淡淡回答:“好,我马上下来。”
  一坐上车,霍总就问苏凌:“苏凌,想回家吃还是在外面吃?”
  苏凌说:“在外面吃吧,霍总你请了这么多次,这次一定我来请。”
  霍总说:“那么也好,你找一家你喜欢吃的。”
  “好,我知道一家杭州菜馆不错,要不要去试一试?”那家杭州菜馆未必有多高档,但是胜在菜式丰富,味道精致,既然霍总都说了让他选自己喜欢吃的,苏凌也不想再像上次一样逞强(那样反而有些不礼貌)。
  “你决定。”霍总轻轻一笑,转动方向盘熟练掉头,“地址?”
  “在中关村大街那边。”

  第三十三章

  制高点
  人真是很奇怪的动物。
  有时候心情和感觉并不完全由大脑控制。
  若是未察觉的时候,旁边人的行为几乎只会被当做例行交往中的普通行为;但若是有了相关想法,总会不自觉地多想一些,对一点点事情都会容易反应过度。
  就比如吧,上次在霍总家里吃饭,他就给自己夹过菜;而现在霍总一样给自己夹菜,苏凌倒觉得有些不自在了,霍总很容易就看得出自己喜欢的哪样菜,给菜的频率虽然不高,但是都是在苏凌刚吃完某口下一刻需要夹菜的时候。
  霍总……他到底一心几用?他自己吃饭一点没落下,这边又对自己如此观察仔细。
  苏凌吃菜口味偏清淡,制作不追求复杂但口味控制很精细的杭州菜很合他口味。
  以前上学时发现这家菜馆,来得挺多,后来时隔几年自己开车过来,竟然发现还开着(大概和杭州菜会不断推陈出新的特性有关),有时候寻空会和朋友和同学来这边吃。
  刚才来之前打过电话,老板和苏凌相熟,又感念他经常照顾生意,帮他安排了靠窗的最好位置。
  今天点了西湖醋鱼,狮子头,龙井虾仁,明珠香芋饼,豆腐莼菜汤还有一份竹叶子排,菜式一半是霍总点的,他点了前面三份都是苏凌爱吃的,苏凌又做主多点了几份,苏凌请客,毕竟不能菜太少了,加上杭州菜本来份量不多,两个人吃应该不会浪费。
  苏凌问:“霍总,这里的菜比较淡,吃得惯吗?”
  霍总说:“挺不错的,我虽然是北方人,但也钟爱浙江菜的恬淡和精细。倒是我发现你口味还是偏淡一些,这几年在北方吃得不够顺口吧?”那天抱他,这么高的人,竟然也没多少重,确实有些削瘦了。
  苏凌也不否认:“确实,好吃的地方不少,真正合胃口还真的不多。平时大多时候和客户在外面吃,多少也要照顾他们的口味一些;或者就是平时在公司楼下吃工作餐,填饱肚子就可以了。”忙的时候太多,只能尽量减少空肚子的次数,不想弄得自己太娇贵,久而久之苏凌也只会把吃到喜欢的东西当成一种难得的奢侈了,听上去都有些不信吧,一个公司的老总竟然连吃都吃不好,但这确实是事实。
  霍总微不可见地皱了下眉头,他说:“你是不够爱惜自己的身体和胃口,吃饭能花多少时间?说白了,你这是偷懒,以后跟我吃饭都不要这么客气了,就找自己喜欢的。”
  苏凌心里微微发苦,被这样温和的“训斥”竟也觉得如此合理了,自己到底是怎么回事的,不是早就想好了?但怎么对着他,就再也客气不起来了。他回答:“当然,今天不就没有跟霍总你客气了么。”
  霍总点点头,没再说话,只是往他碗里添了一块肉质最好的子排。
  苏凌正想伸到那盘子排的筷子动了动,还是落在了自己的碗里,拿起他夹的那块,放进嘴里。这样的话,连说谢谢都有些矫情了吧?
  就如霍总所说,吃一顿饭确实也花不了多少时间,一个多小时候,两人就从菜馆里出来了,这次苏凌可算是成功付了一顿饭钱了,他至少还能保证这家店不是霍总的资产了(作者:跟你哥哥客气什么啊?他的就是你的。苏凌(完全无视作者):你懂什么)。
  霍总送苏凌到了公司那边,苏凌道了谢,正要下车,又被霍总叫住。
  “苏凌。”
  “嗯?”
  “晚上不要太晚,早点回去。”
  苏凌晚上确实要加班,这周六公司全体员工都要加班,苏凌明天下午又和吴航约好打球的事情,加上下周人不在公司,确实有很多事情,加班是在所难免的。可是霍总是那么了解他,上次生病也是,直接是让人把机场的车子开到公司的,虽然嘴上是说要多休息,但他做事从不会强迫别人,这就是和霍总相处最舒服的地方。
  “好。”苏凌答应了,走下车,关上车门前,回望霍总:“那你开车小心。”
  霍总深深看他一眼,这眼神代替了他的爱抚。
  苏凌却被这道沉沉目光看得有些撼然,一时没有说话,要关车门的手顿在了那里。
  就这么视线交缠了几秒,还是霍总先开的口,声音有些低哑:“去吧。”
  苏凌仿佛如梦初醒,眼底一丝尴尬通过低头掩去了,他轻轻关上了车门。
  看着车子缓缓开走,苏凌抿了抿嘴。
  霍斯维在倒车镜里看着苏凌走进大楼,油门一踩加速,黑色奥迪消失在夜幕中。
  第二天和公司几个经理在楼下餐厅吃完简餐,带走秘书给苏凌准备的球服和球鞋,苏凌又匆忙赶去球场。
  秘书定的是一家不错的体育俱乐部,苏凌会陪客户在那里打保龄球。
  苏凌到那边的时候,还是迟到了一会,吴航等几个年轻人已经在那里做热身运动了。
  苏凌迅速换了衣服,入场,吴航把球抛给他:“先投几个篮吧,不然容易受伤。”指了指旁边几个高大矫健的男孩:“黄头发那是大Y,穿詹姆斯球衣的是蓝牙,带着帽子的是范范,那个,正在系鞋带的是螃蟹,他们都是我高中同学——喂!”吴航叫了他们过来。
  “这是苏凌,大老板,哈哈。”吴航戏谑地说。
  黄头发的大Y看了看苏凌,对吴航说:“火锅,之前听你形容,我还以为是大叔呢,没想到是这么帅气的大哥!你好,我叫叶澜。”看来这个叶澜是这几个孩子里面最成熟的,挺会讲话。原来吴航外号叫火锅,挺好玩的。
  “詹姆士”笑笑说,嘴边一个浅浅酒窝:“苏大哥,我是蓝亚。”
  范范摘下帽子往旁边一扔,满头自然卷:“小弟范新。”
  穿着乔丹战靴的螃蟹懒懒伸手:“庞路。”
  苏凌摇摇头,笑:“你们好,刚才堵车,有点晚了,晚上我请你们吃饭,不过吴航为什么叫火锅呢?”
  吴航听到他的问题,瞪了他一眼。
  叶澜哈哈大笑:“因为这小子特喜欢吃火锅,每次说请吃饭,都是火锅,不是傣味火锅就是重庆火锅,或者就是金穗子一品锅,东来顺啥的,我们现在一听到他要请吃饭就说‘能不能不吃火锅啊哥们’?久而久之,就叫他火锅了。”
  吴航把球扔给他:“废什么话啊,赶快开打!”
  叶澜姿势帅气地接过了球,轻轻对苏凌说:“这小子竟然害羞了,哈哈。”
  苏凌笑着看他们打闹,心想:年轻真好。
  剪刀石头布后,最后分为两队:苏凌、叶澜、庞路一队;吴航、范新还有蓝亚一队。
  三对三篮球,也叫“斗牛”(很形象),方式灵活,对人数要求不高,而且只要半个篮球场地就可进行,所以在青少年中非常流行。
  三对三的有些规则和五对五全场比赛(也就是我们平时看到的正规球赛)有些规则不同,比如比赛中一般是不罚球的,全都是被犯规方在底线或边线发球,进球后也是进球方在弧顶发球;比如30秒违例的规则改为20秒;比如犯规三次就要下场(没有裁判的球赛当然不会很严格,不过也不能动不动就亮肘子,打球的人不喜欢小动作太多的人)。当然现在全国各地的赞助比赛和校级比赛也会对规则有不同解读,但大体上三对三还是非常有乐趣的。
  半场结束时,苏凌他们队暂时落后三分,苏凌让工作人员给大家送水过来。
  半场一打,几个年轻人的球路就基本都很明显了,比如吴航确实打得很不错,弹跳很好,抢篮板不错,走位很好,加上外线灵活,三分也还不错,确实如他自己所说:内外皆可;叶澜技术很全面,而且很有团体意识,这点非常难得;庞路内线投篮非常准,篮下得分力高;范新别看他样子很可爱,球风却挺凌厉,特别是快攻意识很强,在篮下基本是有些畅通无阻的意味了;而蓝亚运球非常出色,跑步很快,三分应该是这几个孩子里面最准的。苏凌赞叹:“果然都是校队出来的,你们打得很好,我今天也是向你们学习了。呵呵。”
  蓝亚露着小酒窝说:“苏大哥你打得也很好啊,你说你很久没打球了,还真是有些不信呢。”
  吴航说:“这家伙天天早上起来晨跑的,体力能差吗?”
  叶澜一拨他的脑袋:“别没大没小的。下半场等着被虐吧。”
  下半场叶澜确实攻击性更强了,不过防守他的蓝亚也丝毫没有松懈;时间快到的时候,苏凌接到球,叶澜跑位帮他掩护,正要切入内线时,范新从右边跑过来加上那边蓝亚在叫,篮下形势一时十分紧张,苏凌直觉有人来抢球,他正要把球传出去,忽然一股强力撞过来,脚下一滑,他整个人被摔在了地上,后脑着地。
  一时眼前一黑,什么声音都听不见了。
  渐渐地,耳朵忽然打开,好几个人站在上面,眼里都是放大的脸,吴航在他眼前晃了晃:“没事吧你?”他伸出手说。
  苏凌伸手按了按眼睛,觉得脑袋有些嗡嗡作响。
  他攀上吴航的手,站了起来,笑了笑:“没事。”
  最后竟然打到了加时,以蓝亚一个三分球结束了比赛,吴航他们队赢了。
  苏凌说:“走吧,洗个澡,然后我们去吃饭。”
  苏凌本来说帮他们付打车的钱,不过几个男孩子说挤挤没什么,于是苏凌的宝马就载着六个人出发了。
  因为是吴航他们队获胜,所以吃的地方也是他们定,蓝亚是个乖孩子,范新又不怎么爱说话,在吴航的“淫威”下,两人都对吃火锅没意见。
  倒是叶澜他们一听到火锅,立马做咽气状,惹得吴航十分不满。
  苏凌听他们打闹嬉戏,也觉得挺开心的,好像自己也年轻了许多。

  第三十四章

  制高点
  前面说过了,苏凌口味清淡,所以他也不是很喜欢吃火锅,就在鸳鸯锅底的另一边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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