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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8部分

恶魔赖大叔-第78部分

小说: 恶魔赖大叔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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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准挑食,把胡萝卜吃掉!”吃午饭的时候,就连平时不多问的挑食都管起来,哑巴觉得男人比他老爸还要罗嗦。
  不过哑巴可不是那么好管的,一直都是只有他去管别人,何时轮到别人管他的?
  于是,兀自把碗里的胡萝卜一点点挑出来,完全无视男人的话。
  “哑巴,不可以挑食,你的伤还没有好,只要是有营养的东西都要吃,听见没?”
  “不知道粒粒皆辛苦吗?我做饭也很辛苦的,你不吃就是浪费了我的劳动成果,喂,全部吃掉!”说得激动,任星干脆把半盘胡萝卜全部夹到哑巴的碗里。
  哑马额上青筋直冒,这样还叫他怎么吃饭,光是闻到胡萝卜的味道就想吐了,他刚才只是把胡萝卜夹出来已经算是客气,换做在家里早换了一碗饭。
  筷子一甩,大不了不吃了,也不去看一眼男人,只兀自对着墙壁发呆。
  任星还没见过像哑巴这样娇气的孩子,拿出汤勺把饭拌了拌,挖了一大口递到哑巴面前,完全一副对待小孩子的态度,“张嘴,我喂你!”
  哑巴转过脸,神情古怪地瞪一眼男人,头上挂着黑线,细长秀眉轻微一挑,觉得眼前的男人比他想像中更加白痴,不然一个三十几的大人怎么会作出给他这个二十岁的大人喂饭这种蠢事?
  可是,无法否认,他喜欢呆在这个白痴的男人的身边,会觉得很安全,就像那个时候,他明明已经精神恍惚身体虚弱无力,还一直勉强着警惕会不会有危险的人接近,可是当迷蒙中看见那个叫任星,曾陪他一起赏莲的男人出现时,悬着的心很快就安定下来。
  他想,大概是这个男人表现得太白痴太傻气,才会令他觉得安心的。
  “哑巴,快点张嘴啊,饭菜快冷了。”
  哑巴紧紧抿住嘴唇,死都不肯张嘴让任星喂他,开玩笑,活这么大他什么时候做过这么丢脸的事?
  任星拿他没办法,重新添了碗饭给哑巴,盘子里剩下的胡萝卜被他自己吃掉,还嘀嘀咕咕地说:“他都不爱吃,明天开始还是买餐馆做好的菜好了。”
  虽然男人说话时声音放得很低,但哑巴仍是敏锐地听明白他的意思。
  一想起男人可能又会去路边摊(在他看来街上的小餐馆和路边摊没什么区别)买回那种味道糟糕又不卫生的菜,哑巴立刻端起那碗还没动过的胡萝卜拌饭,艰难地猛吞起来,嚼的过程都被自动省略掉。
  任星惊讶地盯着哑巴以超人般的速度解决掉那碗饭,眨眨眼,若有所思道:“原来你不挑食啊,恩,医生说过多吃胡萝卜对身体好,明天我再去多买点,这样你的身体肯定很快好起来的。”
  觉得这主意不错的男人压根没注意到哑巴微微发青的脸,以及细微的磨牙动作。
  是哪个庸医说的这种话,改天他一定把那个死庸医给干掉!
  吃过午饭差不多过了半小时,任星就开始催促哑巴睡午觉,还真是用小朋友似的方法在照顾这个病号,而且丝毫不觉得这样有什么不对,甚至还时常露出一副叫哑巴咬牙切齿的享受微笑。
  其实哑巴的伤已经好了大半,腹部上的刀伤已经开始结疤,最近又被男人逼着吃了大堆他从来都不屑吃的所谓补品,气色也渐渐好起来,原本苍白的脸也变得红润许多。尽管十分鸡婆还很罗嗦,但真的很感激男人这段日子的照顾。
  只是直到现在哑巴也想不透,他和任星明明算不上熟稔,他甚至十分肯定男人并没有认出自己,那么,为什么他会救自己,为什么会愿意照顾他呢?
  唯一的解释,男人真的是个快要绝种的烂好人。
  突然想起他们第一次见面时,他正在教训那几个恶心的害他衣服弄湿的混混,会场的人都在暗自为他喝彩,都在说那几个混混是活该,就算被打死也不会有人管。可就在他正打得红了眼时,这个白痴男人居然不怕死地跑出来,还好他那个时候只是条件反射地揍了他一拳,如果是踹上一脚,这个削瘦得不堪一击的男人,十有八九被送医院也说不定。
  哑巴特别烦任星对他罗嗦个没完,就拿睡午觉这种小事来说,如果见他一直睡不着,男人那个笨蛋居然会拿出一本故事书给他讲故事来哄他睡觉,导致他不得不严重怀疑男人的智商。
  就比如现在,外面淅淅沥沥的下雨声吵得他翻来覆去都睡不着,刚转个身就看见男人拿着一本童话故事走过来。
  “哑巴,我给你讲白雪公主的故事好不好?”坐在床边的凳子上,男人笑**地问。
  极力忍住把某人揍晕的冲动,哑巴直接掀开被子把全身都埋进去,打死也不肯听男人讲那种现在三岁小孩子都不信的无聊童话故事。
  任星无奈轻笑,看着手中那本故事书发愣,原本,是想抱着小泽哄他睡觉时用的。
  作父亲的不可能不思念自己的孩子,离开林家也有两个多月了,可他仍清晰记得那时候,抱着那个软软的小身体时,那种幸福得几乎要落泪的感觉。
  纵使是从不迷信的他,也不得不想,说不定自己是什么孤星转世,注定这一生都不能和爱的人在一起。
  已经不再去奢求得到那么美好的感情,但他控制不了自己的思绪,那份思念无可抑制,甚至不断在他心中膨胀扩散。
  想见红岩,想再一次感受他温暖的怀抱,想再次被他抱紧入怀……大概,再不会有那种机会了。
  其实,任星明白自己对哑巴做得过多了,他们本来就只是陌生人,而且哑巴似乎还是个会给他带来危险的人物,他却还是不顾后果地留下来照顾他。
  只因为,他在哑巴的身上看见那么一丝红岩的影子。
  无论是哑巴还是红岩,他们都不过是不懂得去爱,用孤独包裹自己的可怜孩子。
  哑巴的眼睛似乎总是那样暗淡无光,而男人也只是想尽自己努力,让那双布满阴霾的黑色眼睛,变得更有神采一些。
  有些事情或许努力过会有所回报,但有些事情,是无论你再如何努力都得不到一丝回报的。
  哑巴不会因为任星的努力而改变,他就是他,在他生活的二十年里,有太多事情已经被定型,比如他死去的母亲和姐姐不可能复活,比如他和父亲一直生活在那种尔虞我诈的环境中学会了去算计人防备人,还比如他那种残忍不将任何事放在眼里的个性,都已经无法去改变。
  那天的大雨一直到天黑都不曾停止,或许是老天在怜悯那些无辜逝去的生灵,也或许是,老天想借由这场雨洗去N市那晚血腥弥漫的罪恶。
  趁着黑夜,洛筱枫悄悄离开了阑珊,没走很远便看见一排黑色轿车等在那里。
  “少主,我们等候您多时了。”司马魑明显瘦了不少,孕妇似的啤酒肚子也微微缩了一点,大概是最近太过忙碌的原因吧。
  这段时间他一边忙于改组青帮的计划一边四处打听洛筱枫的下落,那天听说洛青恒坠崖,洛筱枫被人砍伤时,他那颗年迈的心肝差点就要衰竭了。
  外人不清楚,但青帮的内部人员却是有不少人知道,四大长老早就开始闹不和,其中上官魍和慕容魉早就对洛青恒存在异心,要篡权夺位不过是早晚的事。
  还好洛青恒和洛筱枫早看出端倪,也一直在暗中策划将那二人除去,刚好黎洵海那边闹出事来,而上官魍和慕容魉一直以来都在暗地里支持黎洵海,他们正好趁着此次打击黎洵海的机会除去那两个有不轨之心的人。
  这一次的计划几乎全部是由洛筱枫制定的,一直看好这个年轻人的司马魑更是无比欣慰。
  而洛青恒也有意趁着这次行动完成后将青帮位置传给自己唯一的宝贝儿子。
  只是很显然,他们都错估了洛筱枫的心思以及能力。
  他的目的不仅仅只有除去上官魍和慕容魉二人,而是要让整个N市都换上新鲜血液以利于他日后管理。
  上官魍和慕容魉已经被司马魑派人软禁,相关人物或死或逃,他们再掀不起什么风浪,黎洵海也已派人杀死,至于尸体可能被丢到海里去了,那也不是他们在意的。
  青帮的内部事务基本处理完毕,这些事情基本都是由司马魑负责完成,而直到今天早上,他才知道洛筱枫甚至还联合了其他人,比如那个毫无势力的思惟,还有任熙一直那么信任的任寻,居然都是这次计划中的重要人物。
  目前黎洵海的Linhat娱乐已经由思惟接掌管理,而Yiheng的变动也相当大,向来心机深厚的任熙竟被义子摆了一道,一夜间失去所有。
  N市,从此后就是那些年轻人的天地了!
  司马魑想,过不了多久洛筱枫便会让他和连魅一齐退休,回家养老咯!
  洛筱枫上了车,司马魑坐在副驾驶位上,他这个少主刁钻古怪,而且洁癖严重,还是不要靠太近比较安全。
  “找到父亲没?”洛筱枫轻闭上双眼,貌似随口问道。
  “还没……”洛青恒凶多吉少那种话,没人敢在少年面前提起。
  洛青恒已是他在这世人的唯一亲人,司马魑不确定这个平日里表现得淡然,不关心任何事的少年,是否能接受亲人的离世。
  “恩……继续找。”
  突然感到有人正在看着自己,洛筱枫不耐地睁开眼,“还有什么事?”
  司马魑暗自吞口水,讪讪转过身看着车子前方,“没什么……”
  奶奶的,还是第一次看见少主的脸,真是比思惟那小子还好看,可惜啊可惜。
  打死司马魑也不也说出哪怕一句轻薄洛筱枫的话来,除非他活得不耐烦了。不过还真奇怪,少主怎么会突然把头发剪了?
  可怜他有色心没色胆,只敢看不敢吃,心里痒个要死啊!
  雨,下了整整一夜。
  风雨后的N市空气清新,任谁也不会猜到昨晚的那场混乱打斗。
  照常去叫哑巴起床,当发现房间里空荡荡的,微微鼓起的被子里没有一个人时,任星知道,那个本不属于这里的少年昨晚离开了。
  只略微郁闷了下,走之前居然都不跟他说一声,很快就恢复好心情,今天也是该回家看看哥哥了。
  这么多天没联系,任星还是很相信任熙的,高高兴兴地回到那个家,却是得到任熙病重再次住院的消息。
  '二十四'梦中劫(1)
  急急忙忙赶到医院时任熙正在安然沉睡,眼眶微红地站在病床边,直到现在还不能抑制心脏急速的跳动。
  好不容易重逢的亲人,他真的很怕就这样失去。
  “哥,对不起……”凝望着任熙苍白的脸,男人低声呢喃。
  对不起,这段日子没能陪在你身边……
  任熙住的是N市最好的医院,病房也是单人间的,为方便留下照顾他任星直接住了下来,日夜悉心照料。任熙一方面高兴受到弟弟这样的照顾,一方面又忧心弟弟太累,不过在这种时候,还能有一个亲人陪在身边,真的够好了。
  任熙没有告诉任星,他现在一无所有了。
  一切富贵繁华,顷刻间烟消云散……奋斗那么多年,甚至失去此生最爱的人,到底都为了什么?
  到头不过一场空,如影如幻。
  任星听医生说任熙之所以会病情恶化是受了刺激的缘故,时刻保持一颗放松的好心情对病情更有利,于是他开始努力想各种能够让任熙放松下来的方法。
  这可难倒了不擅长游戏的男人,想破头也只想到陪任熙下棋,一起看喜剧电影,还有就是说出一大堆小时候的糗事……
  任星多半是不记得以前都跟任熙说过小时候哪些事情,而任熙虽然记得但还是很喜欢听那些童年趣事。他没能有一个快乐的童年,还好弟弟代替他尝到过那么多快乐和幸福。
  任熙喜欢看任星讲故事时神采飞扬的脸,喜欢听他滔滔不绝诉说过去,喜欢分享他的喜怒哀乐。
  除了小寻,便只有任星能够让任熙感到温暖,他是他,最重要的家人。
  “那个,我小时候真的好调皮,有天发现一只死老鼠,我就悄悄把它扔进了老爸的皮鞋里,哈哈……”
  “那老爸肯定很生气吧?”任熙虚弱地微笑,眸中含着温柔水汽,面对弟弟时,他已没有那份犀利眼神。
  “呵呵,那双鞋子过了差不多一个星期老爸才穿,里面都长虫了,而且他一直不知道我放的老鼠。”想起那时候老爸对着已经废掉的鞋子痛心疾首的模样,任星忍不住咧嘴一笑。
  还是那时候好,小孩子什么都不懂,没有烦恼,没有压力,只有父母的疼爱,只有自己恶作剧后的秘密,如果可以,真的不希望长大。
  长大后,烦恼与日俱增,学习的压力工作的压力都压得人喘不过气来,特别是在明白什么是爱之后,内心的痛苦便更多了。
  “咳咳咳……”突然任熙又开始剧烈咳嗽,任星端了杯水给他,帮他拍顺背,这才稍微缓和些。
  “哥,你先睡一会儿吧,等中午吃饭的时候我再叫你。”
  “恩……”
  也许是真的太累了,任熙很快便沉沉睡去,即使是在睡梦中,他的脸色依旧不好,时刻受到病痛的折磨。
  忽然感到口袋里的手机震动起来,拿出一看,是任寻打来的。
  任星悄悄走出病房接起电话,“喂?”
  “任星,任熙现在还好吗?”任寻的声音略微沙哑,透着沉重的疲惫,以及其他一些听不出来的感情。
  “哥刚睡下,任寻,你都在忙些什么,抽空来看看哥吧?”
  其实任星一直很纳闷,他来这里好几天了,任寻却一次也没来过。
  他是不知道任寻有什么重要的事情这么忙,只是他不是爱着任熙的吗,那至少也该抽出时间过来看看吧?
  男人还不知道公司里的大变动,还不知道现在的任寻,最急切想见和最不敢见的人,都是任熙。
  初次见面那看,任熙二十六岁,任寻十岁。
  那时候的任熙,风华正茂,意气风发,只一眼,任寻的视线便再也无法移开,年仅十岁的孩子不懂许多事情,可他知道,他想被这个年轻英俊的男人领养。
  那时候的任寻,在孤儿院的众多小朋友里算不上最优秀的,长相也不是最讨喜的。十岁的小男孩因为营养不良瘦巴巴的,小脑袋,单眼皮,皮肤暗黄,怎么看都是个丑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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