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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部分

午夜璃殇-第41部分

小说: 午夜璃殇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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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兰迪?”林洛天不可思议地看着怀中的少年,兰迪靠在他的身上,脸上惨白,他的胸口盛开了妖娆的红色花朵。
    “林老板……林先生…。。”怀中的少年试图伸出手去,似乎是想要抚摸那个男子的脸,
    兰迪弯着嘴角,微微笑了起来,不在是伪装的虚假的笑意,是真正的开心的笑容,那是他这个年纪的少年应该拥有的明媚的笑颜。
    林洛天把怀中虚弱的少年拥得更紧了,兰迪心满意足地靠在林洛天的胸口,听着那个男人有些失控地喊着他的名字。
    他微微张了口,林洛天以为他要说些什么,便把头凑过去,听兰迪说话。
    “林洛天,洛天…。。”兰迪一遍一遍地喊着那个他渴望已久的名字,语气轻柔得让人心伤。
    够了,这样就够了,我的生命是属于你的,这对于我来说就足够了。
    林洛天,洛天,能在你的怀中死去,这对于我来说也是一种幸福吧。
    兰迪闭上了眼睛,手臂无力地垂落下去——那个金发而耀眼的少年永远陷入了沉睡之中。
    “哈哈哈!”一个凄厉的笑声响了起来,而发出可怖声音的人,正是手里握着枪的郭蔚,“林洛天,你这样的人渣竟然还会有人去救!”他有些失控地笑着。
    “你是谁?”林洛天依旧抱着兰迪的尸体,抬起头来,打量着那个沉默寡言的男子。
    “我是谁?”郭蔚咧开了嘴,用嘲讽的语气说道,“我是谁?我怕你早就记不得了吧,你害过的人太多,恐怕连郭重山这个名字也忘记了吧?”
    郭重山?林洛天思索了一会儿,脑海中隐约想起了一些,以前林家还在黑道的时候,用了非法的手段吞并了一些小公司,其中一家的董事长久是叫这个名字。后来听说那个人因为破产,一时想不开就跳楼自杀了。现在看来,这个叫郭蔚的人应该是那个叫郭重山的人的儿子。
    “弱肉强食一直是商界的生存法则,就算你的父亲是因为我而死的,那也怪不得任何人。”林洛天的语气中有一点不屑。
    “不怪你?那我要怪谁,如果不是你,我父亲就不会自杀身亡,我母亲也不会受了刺激,一病不起。”郭蔚自顾自地说着,“我好不容易来到了你的身边当了保镖,但是却一直找不到下手的机会,终于,那个男人要救他小情人的计划被我发现了,我一方面通知你,以获取你的信任,然后在趁乱杀了你…。。”
    “可惜人算不如天算,你最终还是失败了。”林洛天无情地打断了郭蔚的话。
    “失败?”郭蔚大笑了一声,“谁说我失败了?”他扯开胸前的衣服,身上绑着几捆火药,他纵身向林洛天扑了过去。
    “萧二少,我们快跑,不然会受到波及的!”孙大喊了一声,拉着萧亦恒向远处跑去。
    “啪——”一阵剧烈的响声之后,漫天通红的火光映红了夜晚的天空。
    
                  chapter 21 完结章
    医院的走廊上。
    一个人匆忙地走了过来,金色的头发耀眼夺目,男子慵懒的脸上难得也有着急的表情:“萧大哥,阿恒他怎么样了?”
    “医生说他没事了。”萧之炎淡淡地回答阿宏。
    “那和他一起的那个叫孙的年轻人呢?”阿宏追问。
    “两个人都被从生死边缘线上抢救回来了。”萧之炎冷漠的声音中隐约带上了几分喜悦,连平常如冰山的脸上也露出了淡淡的笑容。
    “靠,那小子真是福大命大,受了这么严重的伤竟然也挺过来了。”金发的男子靠在墙壁嘀咕着,脸上却是隐藏不住的高兴的笑容。
    一个脚步声从走廊的一边响了起来,萧之炎和阿宏下意识地朝那个声音的方向看去。
    黑发的漂亮的男子手里抱着一束百合花慢慢地走了过来,他朝着两人点了点头,算是打了招呼。
    阿宏刚想上前和他说些什么,但是却被萧之炎拉住,他对着阿宏轻轻摇了摇头。
    “阿宏,我们先走吧!”萧之炎对阿宏说道。
    阿宏虽然有些不甘心,但还是点了点头,跟着萧之炎一起离开了医院。
    顾安瑾走进了病房之中,坐在了萧亦恒的床前,凝视着他的容颜。那个男子的沉睡时候表情是柔和的,少了平日里张扬和夺目,但是仍然英俊得让人移不开视线。
    顾安瑾俯下身子去,在床上人的唇在落下一个轻吻,他在他的耳边轻声说了一句话,像是对恋人的低声细语。
    他站起了身来,把脖子上挂着的一个东西取下,放在了桌子上。
    顾安瑾最后回头凝视了萧亦恒一眼,便离开了那间病房。
    桌子之上,一束洁白的百合花盛开得灿烂。
    ……
    三年后,婚宴的现场。
    盛大的酒宴,巨大的吊灯悬挂在头顶,散发出明亮的光彩,会场的四周装饰着盛开的花束,花的香气飘散在空气之中,让人感到心旷神怡。
    喧哗而热闹人群,觥筹交错的盛宴。
    身穿黑色西装的新郎被灌得醉醺醺的,他好不容易逃脱了那些可恶的向他灌酒的人,躲在角落里窗户口吹着外面吹来的冷风。
    本来想寻得片刻的安静,但是他的身边已经走过来一个人手里抬着酒杯的人,那个人穿着黑色西装,一副商业成功人士的打扮,只不过那张英俊的脸上却是调侃的笑意:“阿宏,你也有被当新郎的一天?”
    “你个臭小子,就知道幸灾乐祸。”阿宏一拳头挥在来人的肩膀上,龇牙咧嘴地说道。
    “呵呵”萧亦恒果真配合地笑出了声音来,让阿宏忍不住翻了一记白眼给他。
    阿宏看着那张依旧英俊,但是气质越发成熟沉稳的人,收敛起了平日里的笑容,郑重地对着萧亦恒说:“阿恒,整整三年了,你还没有考虑过再找重新一个人生活。你可知道,现在另外创立公司,事业有成的你可是商界最受欢迎的砖石王老五,你不知道有多少女人争着抢着,想要嫁给你。”
    “我不会娶任何的女人。”萧亦恒的开口说,目光中是一种执着和认真,“我会等着他,无论还要等多久。”
    “万一他一辈子都不回来呢?”阿宏反问。
    “那我就等他一辈子。”萧亦恒的语气没有丝毫的犹豫。
    “哎——真是服了你了。”阿宏的口中叹出了一口气来,他抬起头来,脸上露出了神秘的表情,“对了,我忘记告诉你一个消息了。”
    “什么?”萧亦恒的声音平静,似乎对阿宏所有的消息并没有多大的兴趣。他轻轻抿了一口手中的红酒,眼皮也没有抬一下。
    “我找到他的下落了。”阿宏回答,转身颇有兴趣地看着萧亦恒。
    “咳咳”萧亦恒被刚才喝的红酒呛了一下,睁大眼睛,不可思议看着阿宏。
    “我就是找到了他的临时住处,而且把我结婚的请帖寄给了他,不过我请帖上写着的时间,大概要比给你们寄去的请帖的时间晚上半个小时。”阿宏得意地说着,还拍了拍阿恒的肩膀。
    “哈哈,阿恒,这次你要怎么感谢我呢!”阿宏自顾自地哈哈大笑起来,一抬头,哪里还能见到萧亦恒的声音,嘴里嘀咕了一句“重色轻友”,便微笑着走进了人群之中。
    穿过热闹的人群,跑下长长的楼梯,萧亦恒来到了婚宴楼下的广场上。
    外面的喷水池前,水柱高高地喷起,蒙朦胧胧的水汽飘散在了空气之中,随着清风落在人的脸上,有几分清凉的感觉。
    水池之中,是一个长着翅膀的丘比特天使,他的手中拿着爱心之箭,似乎是想把箭射向相爱的两个人。
    绿色的草坪上盛开着白色的小花,花的香气若有若无地飘散在了空气之中。
    水柱之中,站着一个人的身影。
    萧亦恒的脚步突然停住,呼吸几乎停止,他愣愣地看着那个人,视线再也移不开了。
    带着凉意的水洒在他的身上,他黑亮的头发上沾上了晶莹的水珠,似乎是察觉到了有人靠近,他转过头去,与站在水柱外的人相对视。
    四目相对,目光中倒映着彼此的身影。
    “为什么还在等我?”顾安瑾走到了萧亦恒的面前,轻声问他。
    “因为我在昏迷的时候,听见了你对我说的话。”萧亦恒的声音带着几分怀念,“那天夜里,我听见你对我说‘如果愿意的话,请选择等待。’”
    顾安瑾看着他,什么也没有说,但是脸上却露出了笑意。
    萧亦恒握住了他的手,小心翼翼地把那枚银色的戒指套在了顾安瑾的左手无名指上。
    两只手交握在一起,手心之中是对方的温度。
    阳光之下,两人手指上的戒指闪耀着迷人的光彩。
    全文完
    
    俺怎么觉得这个结局就像是台湾的偶像言情剧???好吧。。。俺先自拍一砖,要拍砖的童鞋们尽管拍过砖来吧~~~~~俺皮厚,支得住的~~~~~~~~~
    
                  后记
    后记
    当我敲写最后一个字的时候,心里涌出的是一种莫名的满足和喜悦。而兴奋之后,却是一种淡淡的惆怅和失落。
    这个故事最初的构思,并不是一个完整的故事,而只是一副画面,月夜之下,巨大的深红色落地窗帘,除了窗口的一角,其余都被黑暗笼罩的房间,房间里水晶茶几上的玫瑰,以及沙发上看起来在沉睡的俊美少年,木地板上蜿蜒的近乎黑色的血水静静地流淌。我一直喜欢极致而绝美的画面,就像是年年的画,视线之中出现的是一片绚丽而夺目的色彩,或是温暖,或是悲伤。因此,一时心血来潮的我便把这幅画面用文字描写了下来,也就是后来大家所看到“楔子”的那段文字。
    在之后的一两个月,当我几乎要把那个段落忘记的时候,某次打开了电脑,点了进去,看到了当初的那段文字,却暗自设想如果真的有那么一个少年,他外表绝对的冷漠,但是心灵绝对却纯净,就像是美丽而又易碎的水晶。那么,他会经历什么,又会遇到什么人,会发生什么的故事。这样想着想着,一发不可收拾,整整一个晚上的时间,那个故事的大体在脑海中初步成型。
    不过那个时候,还并没有下定决心去完成这样的一个故事。所以一拖再拖,真正认真开始写时候,又是过了很长时间以后的事情了。
    后来,看到自己写的小说,点击率和收藏一点点地增加,心里涌出的是一种持续写下去的动力和勇气。
    那些人物,仿佛也鲜活地活在这个世界之中。
    萧亦恒,他是天之骄子,自信而张扬,但是最终受不了家庭的压力,放弃了原本喜欢的音乐,转而去外国拿了经济学的硕士学位回来。这让我总想起年幼的那些的梦想,单纯而美好,但是在现在看来,我们或许会嘲笑过去的幼稚可笑,但是不可否认,如果没有那些曾经的美好幻想,那么我们的童年就会乏味很多很多。
    或许有的人会觉得萧亦恒对瑾的爱来得太过突然,或许会怀疑所谓的一见钟情在现实中到底会有多大的可能?其实瑾就像是他幼年时期无法实现的一个梦想,人们对梦想的追求总是很执着的,尤其是对实现不了的梦想有着一种近乎固执的渴望。是音乐把她们两个人联系在了一起,是一种心心相惜或许也是一种互相吸引,因为心灵上又共同的语言,所以他们才能一步一步地靠近。
    如果你问,我在文章之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谁?那么我一定会毫不犹豫的告诉你——是顾安瑾。是的,就是瑾。我一直喜欢漂亮、纯净、而又有音乐才气的少年,他们的眼神冷漠,与世俗格格不入,他们聪明而具有灵性,但是总是用冰冷的外表把自己包裹起来。或许这个人物也是我为自己编织的一个美梦,因为梦境美好,所以不愿意让自己醒来。
    最后完成这篇文章,是在五月的第二个星期天。那时候,我平时白天整天上课,只有晚上和周末有时间。连续四个晚上,二个白天,我对着电脑拼命地码字,几乎是耗尽了当时所有的精力,接近四万字,我是在一个星期之内完成的,很累很疲惫,但是精神上是一种难以言喻的满足。
    写作是一件很寂寞的事情,尤其是没有很多人支持你、陪伴你的情况下。很少的留言,惨淡的收藏,让我经受了一次又一次的打击。在我无论这么求评都没有人理我的情况下,我甚至用“我以前总是看霸王文,现在轮到别人来霸王我了。”这句话来安慰我自己。我构思这篇文章只用了一个晚上,但是写下来却用了三个多月的时间。在很多个夜深人静的时候,我总是在键盘上敲打着文字,经常给自己订下很多的目标,然后坚持着,不写到自己规定的字数或者情节,坚决不肯停止。那段时间里,我放弃了很多很多,心爱的小说、想看的动漫、精彩的电视剧、甚至繁重的学习任务,只为了能给自己的文章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有人说过,就算只有一个读者也要坚持把文章写完。因为这不仅是你对看文的读者负责,同时也是对你自己负责。
    或许这篇文章还不够成熟,它存在着很多的缺陷,剧情拖沓、情节平淡、人物众多、结局潦草……但是,我想讲述给大家的,就是这样的一个故事,或许不够完美,但是我相信我已经努力地去写了,用心去完成了。
    亲爱的读者,如果你看过这个故事,如果这个故事给你留下了一点点的印象,那么请留下你的只言片语,让我知道,我在写这个故事的时候,并不是一个人。
    另外,还想说两件事,一是本打算写一篇《午夜璃殇》的兄弟篇,叫做——《向日葵的微笑》(坑已挖,但是还没填),讲的是萧大哥和余乐的故事(看过故事的亲还记得这两个人物吗?)不过由于最近精力有限,所以暂时想先放一下,等我有了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在去写那个故事。二是我最近在写一篇古言小说,叫做——《樱落陌离踏雪归》,是架空历史以江湖风雨为背景的一个故事,文章正在日更中。如果大家感兴趣,欢迎前去围观。笑~~~
    最后我想说一句:“谢谢大家,感谢你们默默的支持和陪伴。”
    至此敬礼,鞠躬。
    于2011年5月31日
    
                  
外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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