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作者:酌墓-第3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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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秋噗哧一声笑出来,林春感到身後、陈秋胸口的震动,他的脸热起来,有点後悔说了那句话,闷闷地说 :「算了,你当我什麽都没说过。」
「那可不行,我可是一字一句,清清楚楚听入耳的。我只是笑你说话的方式而已。都是中七生了,你却说那种只有小学生会说的话,小学生跟对方告白,很喜欢将话拖得很长,中间再穿插一大堆无聊的用词,比如说『我似乎好像或许可能有点喜欢你』,十分饶舌。因为他们觉得表白的话说得愈短,就愈有爆炸力,比如就只说一句『我喜欢你』,感觉忽然很认真。」
林春想了想,似乎说得有点道理。他知道陈秋在哄他说一句「我喜欢你」,可林春就是不肯说,一张嘴像蚌壳般死也撬不开来。陈秋等了良久也听不到林春回话,便长叹说 :「唉,果真是书呆子。」林春忍著笑意,身子动也不动,他想,总有一天他会说的,姑且就吊一下陈秋的胃口吧。
「但是,我直到现在这一分一秒,也不觉得我是同性恋。」陈秋偎在林春的颈窝,说 :「我想你也不觉得自己是同性恋吧? 我只是喜欢你,而你刚巧是一个男人。无论你是男人或女人,我想我都会喜欢上你。所以我只是喜欢林春,而不是喜欢男人。你呢?」
「大概吧。」林春故意说得含糊,不肯正面说喜欢。
陈秋放弃了,自顾自的说著 :「我是一个及时行乐者,而你则是现实主义者。从你吃月饼的故事就看得出来了。如果你不是跟我厮混,你就会平步青云,虽说现在你也没有堕落到哪里去。你会考好高考,上最好的大学,大学毕业一出来就去做政府工,铁饭碗,不愁吃不愁穿,很自然就认识一个中等漂亮的女人,在三十岁左右结婚,真是无趣的人生。但是,就因为你跟我混在一起,至少你人生中有过两年出轨的时间,那也算是一个很不错的体验吧?」
林春微笑 :「怎麽听起来像是老王卖瓜?」
「哪有,我只是实话实说。」陈秋笑说,啃了啃林春光裸的臂膀,使他一阵痒痛。陈秋再说 :「我做事很少会顾後果。就好像我去玩cosplay,穿女装,只图一时好玩,过後其他人会怎样看待我,我根本一点都不在乎。但你就不同。你太神经质,时常介意别人以什麽目光来看你,当你见到旁人脸上现出一丝厌恶的表情时,你就会缩回自己的壳里,宁愿得不到别人的喜欢,亦不要受到伤害,只喜欢隔岸观火,与任何人都保持一段恰当的安全距离。
「所以你怕自己的人生会出错,也不知道你是否气数已尽,偏偏就跟我混在一起。」陈秋一顿,享受著这时的宁静。
「跟你混,也许我会学到什麽东西,或者见到一些未曾见过的东西。」
「哈哈,还是一副模范学生的口吻。好像老师问你,参加课外活动能学习到什麽啊? 然後你一本正经地说『可以学到课堂和书本以外的知识』,真是无趣。」
「……我本来就是一个无趣的人。」
「不,从某种角度而言,你是我所见过,最有趣的人,所以现在你才会躺在我床上。」陈秋的答案正经起来,倒教林春感到不好意思。
(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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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61(美攻平凡受)
…上来更一回吧,今天刚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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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你说我们既然迟早也要分开,所以就应该趁还未太痛苦的时候分开,乍听很有道理,但细想就觉得很荒谬。是的,我们或许会有分开的一天,可既然这刻我们大家都不想分开,又为何要强逼自己分开? 难道日後你交了女朋友,第一次约会就跟那女人说 :『你愿意跟我结婚,然後保证绝不离婚、永不分开吗? 如果不能的话,我们就不要去约会了』。
「有很多事是要试过之後才知道是否合适。比如说你去买条裤子,不去试身室穿一下,哪知道会否合身不合身? 感情这种事也是一样的。假如你总是不敢踏出一步去尝试,你就永远不可能得到幸福。」
「那麽,因感情而受伤,也是一种幸福吗?」
「那是得到幸福的必经过程。在一段感情中跌倒了,无论跌得多惨都要重新站起来,去找另一段感情。兜兜转转,终於找到那一个人时,你就觉得往日跌倒後受过的伤,根本微不足道。如果你未曾试过,又怎知道谁最适合自己? 未痛过,那获得幸福时又怎会喜极而泣? 痛苦也是一种收获,是一个里程碑。感情是一场赛跑,无人可以不跑过那一段长路而直达终点的。」
「你即是说,就算我们最终会分开,现在也应该凑在一起吗?」林春想,假如他们现在算是情人,那可真是顶没情趣的,哪有情人会大谈分手的理论? 可是,这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他们是男人,是同性,不要说社会、歧视的问题了,林春甚至无法想像若母亲知道他和陈秋搞上了,她会有什麽反应。
而且他们不是永远的少年。两个大男生在床上胡搞,似乎没什麽大不了的,毕竟年少轻狂,荒唐风流的勾当自然干不少。可他们到了大学时,还能像现在这样在一起吗? 他们到底是单纯地享受肉体的交缠,还是会为了维系这段关系而出一分力? 到了二十岁、三十岁时,他们这一分莽撞的热情仍然存在吗? 而且,陈秋本来就跟过女人交往,或许有一天林春上来陈秋家,会看见地下躺著一个胸罩和女性衣物,然後打开陈秋的房门,看见他和一个女人做爱。又或者出轨的人是林春自己……
这一段关系中,有太多「可能」、「或者」、「也许」,就像一个新形成的世界,有那麽多不确定的因素,林春和陈秋都不知道这个世界能存活多久,到了什麽时候会爆炸。可是,「感情」二字就能解释所有荒谬可笑的行为。
「就算是一男一女交往,也无法确定会否跟对方步入教堂,更何况我们是两个男人。」陈秋说,两手又不规矩在探向林春的胸口,他说 :「可是我真想跟你在一起。就算时间会很短,就算迟早会分手,但我还是想跟你在一起。我想跟你聊天,想吃你做的菜,想跟你玩电视游戏,想你在我这里住,想跟你睡在同一张床。你想跟我在一起吗?」
林春没有推拒,欲望被陈秋握在手里时,他在失去理智前说 :「想。」
在很久之後,林春回想起来,才发觉陈秋在当时就下了一个重要的决定,就在他cos秦始皇时,他就心意已决。只是,一向後知後觉的林春要经过一段日子,才察觉得到陈秋有多珍视这一段关系。
那之後,林春又将补习调回星期六,一天上两个补习班,平时隔天上陈秋家。他战战兢兢跟母亲交代,用新的谎言盖上旧的谎言,说 :「妈,现在陈秋的爸爸因工作关系……最近又每晚不能够回家。陈秋问我,可不可以像之前那般,隔天上他家……」
林母不作声,那双细眼望定儿子的脸,林春觉得她很像看了很久,他现时的感觉就像被老师点名答问题而又答不出来,窘得要死。林母轻叹了一口气,林春不明所以,以为母亲担心他的学习进度,便补充说 :「我只是上去替他做饭、再一起吃而已。吃完饭後,我会跟他一起温习,你也知道我们修的科有四科是相同的……」
林母低头沉思,过了好一会儿,她抬头,沧桑的脸上现出一丝慈祥却疲累的微笑,两边嘴角的法令纹陷得很深,她说 :「你真的很珍惜阿秋这个朋友。但是,你现在升了中七,小测和补课又多,每天没有五点都出不了校门,还要像中六时常常上阿秋家,又要买菜做饭,你不觉得辛苦吗? 你应付得来吗? 而且,虽然你跟阿秋是好兄弟,可也不过是认识了一年多的朋友,他却要求你常常上他家陪他,你不觉得有点过分吗?」
林春一愣 : 过分? 他倒从来没想过这个词。他只是觉得陈秋是个任性的人,做事时常常只要自己高兴就行了,也很少顾其他人,但是林春又乐於纵容这样的陈秋,就像一个哥哥般,去娇纵自己的弟弟。
「我从来也不觉得辛苦,而且也习惯了。至於过分不过分的问题,我上去他家,也不光是为了他而已,其实我自己……」林春一顿,林母的目光像针般刺著林春,那眼睛明明狭小,却有著锐利的光芒,林春迎上母亲的眼睛,大声说 :「其实我自己也喜欢上他家,跟他一起温习,一个人待在家实在太闷了。我有时也会感到寂寞,恰巧陈秋也是个寂寞的人。」
林母又笑著叹了一声,摇摇头,神色像说 : 我真拿你没办法。她望著林春身後的一面墙,遥想当年 :「我知道了,我知道了。妈突然想起,当年做女的时候,你外婆看我一天到晚都跑出去,就质问我说『平时去工厂上班还不够辛苦吗? 假日还一天到晚出去』,我就会说『我也有我的生活。除了上班,我还想跟朋友出去玩,还想跟男人约会』,然後也不等你外婆会答,人就闪出去了。现在你也像当年的我那般,我总算体会到你外婆那时的心情了。」
「妈……」林春垂著头,低低地叫了声。
「去吧,阿春。如果你是喜欢上他家,就尽管上去吧。你知道吗? 青春是世上最宝贵的东西。有钱人拚上自己的青春去赚一桶又一桶的黄金,可到头来,他们什麽都买得到,唯独买不回时间和失去了的感情。
「阿春,你现在虽然穷,妈没有用,没学历又没学识,从来不能让你过上一些好生活,就连你每年用的课本都是二手书,可是,就因为你现在有青春,所以你比世上所有富豪更富有。不要轻易浪费你这一笔财产。时间是不会等人的,青春,眨一下眼就没了。所以,有什麽事是你想做的,就要去做,有什麽人是你喜欢的,就要去追求,不然到你像妈这样的年纪时,就会後悔。」
林母走过来,在林春肩上轻力拍一下,揉著他的肩膀,彷佛感叹儿子不再是小时候那个常常笑、常常哭的玉娃儿,现在已经是一个年轻的男性,她的微笑带点无奈与祝福 :「一个人如果能够做到无怨无悔,那他就比那些有钱人、大富豪活得更成功。」
林春眼眶一阵热 : 母亲在碰他,那常年长著倒刺、粗糙厚实的母亲的手,正隔著一层衣料,搭在他的肩上。母亲的手是粗糙的,然而现林春却感到这只手是温柔的。小时候他常牵著母亲的手,那只手很大,但又软得像沙发上的软垫,现在,母亲的手显得很小,也不再细腻,可一股熟悉的暖流自母亲的手传入林春心内——那一种他一度遗忘了很久的温柔。难怪男人总爱说,女人是水做的。
女人是水的化身。她们为了家庭,可以挺起身子硬撑下去,与痛苦的生活抗衡,就像一埘冰般坚硬。女人遇上她们所爱的人时,例如是丈夫与儿女,却又将自己融化成一股三月时的春水,徐徐沁入丈夫与儿女的心内,温暖他们的身体。
「谢谢,妈。」
(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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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62(美攻平凡受)
…今天又更一回,明天再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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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节过後,想不到还有一个小小的馀波。
这年的中秋节是星期五,连著星期六日两天的假期,连休三天後学生才一个个顶著个熊猫眼上课,偏偏头一天就要上体育课。教体育的老师绰号「狒狒强」,正正是戴志所属的田径队的负责老师。
狒狒强拿著一份白底黑线的表格,字和格数都很细小,在学生面前扬起来,说 :「诺,看到这张form,你们就知道发生什麽事啦,两星期之後就是陆运会了,亦是你们人生最後的一个陆运会。在这节课之内,每人都要报好参加的项目,老规矩,每人最少玩两项,最多参加四项。戴志伟,最後一年罗,有信心连拎七年的男子个人全场总冠军吗?」
戴志气定神閒地坐在地上,摆摆手,说 :「唉,这些不过是虚名而已,我一向都不怎麽在乎的。还是有赖各位师兄、各路兄弟关照,再加上有那麽一点运气,才让小弟在运动场上威风过几次而已。」
他们上体育堂时,一班分成五组,以六人为一小组,林春刚好是戴志那组。事实上文科班男生很少,三十人的班里只有十名「壮丁」,所以说是少数族裔也不为过。戴志长得高,坐在队的最後面,林春就坐在他前面。
戴志和狒狒强胡吹几句,班上一些爱慕戴志的女生又说几句,存心和戴志抬杠,扰攘一轮才开始报名,由狒狒强读出所有项目,每读一项,便问谁要参加,想参加的人再自行举手,先举先得。林春打定主要参加推铅球和标枪,没有别的原因,单是贪图这两项赛事轻松,只要将铅球和枪扔出去就可以了,万一他等会儿举手慢了,就参加掷铁饼吧。
陈秋每年都参加200米赛跑,其实他运动神经很好,大概是因为曾玩过柔道吧,反应十分敏捷。戴志曾几次劝他入田径队,他都不答应。
李旭要到这次运动会後,才真正卸下领袖生长之职,所以这次他不用参加任何赛事,单只在运动场内巡逻,把违反校规的学生揪出来就可以了。王秀明是运动健将,每年均想将戴志由男子全场总冠军的宝座拉下来,但年年失败,总差那麽几分。所以在这最後一年,他也决定报四项赛事,跟戴志拼了。
狒狒强念到3000米赛跑时,戴志却一把抽起林春的手,说 :「有! 这里有两个人要跑3000米! 戴志跟林春!」
林春因为太惊讶,一时连拒绝的话都说不出来,狒狒强低头画表,全然没注意到林春神色有异,便例行公事的应了戴志一声。林春张大嘴,几乎可以塞一个橙入去了,这时另一道声音传来 :「还有王秀明、李旭一起跑! 3000米!」
陈秋坐在林春隔壁的队伍,连忙扑过来揪住戴志的衣领,咬牙切齿地说 :「你在玩什麽!」
「没玩什麽,我很认真的,」戴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