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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部分

春秋作者:酌墓-第7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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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春知道自己说不过陈秋,只好自叹倒楣,吃早餐去了,热呼呼的面包与麦片,还有一杯奶茶,也不差。林春连一声谢也没算,被折腾了这麽久,享受一下,是理所当然。陈秋已经吃过,坐在床边,侧身微笑望著林春,不时拍拍他的头,说 :「我有种饲养宠物的感觉。嗯……是什麽宠物呢? 就猫好了。」

  「猫是不吃面包的。」林春含糊不清地说。

  「我不过是打个比喻而已,你又怎会是我的宠物。不然我就真是一个变态的主人了,竟然……」陈秋一脸痞子笑容,凑近林春耳边说了句话,被他气愤地打了一拳,林春脸上也浮现一抹不自然的淡红。

  「好吃吗?」陈秋见林春的嘴角黏了些面包碎,以指为他拭去。林春淡然说 :「一般。」其实他满意得很。两个面包,一个是巧克力软心馅的,一个是奶黄馅的,都是甜,而他至为嗜甜。微涩的奶茶与清淡的麦片恰好中和了那甜味。

  陈秋也不说什麽,单是笑,笑得很温柔,如三月的春风,如冬天的暖阳,柔媚而不灼人。虽然现在还是早上,可林春有种错觉,以为自己正与陈秋在一个宁静的午後,享受温韾的时光。一种淡淡的感动盈满了林春的内心,却不是激情,而是一种很舒适的感情。不伤人、不使人亢奋,只令人像浸温泉般,舒畅得人也迷糊。

  陈秋轻拥著林春,靠在他的肩上,深深吸一口气,梦呓似地轻喃 :「你终於在这里了。」

  林春理解他的话,彷佛要安抚陈秋般,以手扫著他的背,说 :「我不是一直都在这里吗? 由昨晚至现在。」

  「嗯。很温暖。」

  「不热吗? 夏天都快来了。」

  「不热,」陈秋将他拥得再紧一点,重复说 :「一点都不热。温度刚刚好。」

  「我也这麽觉得。」林春微笑,但陈秋看不到。身体酸痛得紧,然而内心一阵甜蜜。这种酸痛证明他受过情人的疼爱,现下这种热度,证明他与情人相拥。生命很充实。他这才知道,自己原来一直那麽挂念著陈秋。考试的两三个月里,他的身子也没有躁动过,便以为自己原是没有欲望。有做爱也好,没有做爱也好,都不重要。

  原来他的想法是错的。没了欲望的生活平淡如水,不会使人感到特别空虚,也没有特别快乐。可是,再碰上欲望,激烈的狂潮卷去一切精力,过後却不空虚,是一种餍足而疲累的感觉,自己彷佛躺在一只橡皮艇,悠然飘荡,顺流而下,也不在乎自己会飘到哪里去。无需惧怕迷失,因为身边有人,是那个一直放在心上的人。这种感觉令人很安心。但林春是不会告诉陈秋的。

  「其实我很挂念你。我很喜欢你。」陈秋说,一双眼好似醉了,里面有一些连他自己也分辨不来的感情,只有林春看得一清二楚。眼睛是骗不了人的,灵魂之窗自当倒映主人心内的一切感情,尽管眼睛主人不愿自己的感情尽露於他人面前,但他亦控制不了,陈秋跟林春也不过是两个青涩的少年而已。

  「我……」林春微张著口,到了嘴唇边的话又吞回去,他只说 :「今晚我也留下来,好吗?」

  陈秋笑得狡黠,打蛇随棍上,说 :「明天呢? 後天呢? 大後天呢?」

  「……你少得寸进尺了。」

  「那我就晚晚做到尽,把你累得半死,看你怎样回家去。」

  果然不能待这人太好——林春默默地想。但过了一会儿,他已忘掉自己说过这句话了。真是一物治一物。

  (FIN)

  ==========

  《春秋》123(美攻平凡受)

  …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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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月头已考完高考,然而六月下旬才出成绩——他们叫做「放榜」。再到七月下旬,方知自己进了哪间大学,如无意外,九月就上大学了。也就是说中间有四个月假期——四个月,一年中的三分之一时间。考A…Level无疑是一项壮举,比参加三项铁人赛更辛苦,而他们得到四个月的假期作为奖赏,姑勿论成绩如何,也总是一个bonus。

  这种长假,在人生之中不多。比会考的假期更长。在首半个月,林春如一个一下子中了一百万奖金的穷人,手拿四个月大假,不知所措起来,也不晓得要怎样过。於是每天睡到日上三竿,以补回A…Level期间所失去的睡眠时间,以及他在陈秋家用来风流的时间。

  他在陈秋家住了三四天才回家,不免被林母轻斥几句,说他太荒唐,怎可以打扰他人这麽多天? 又叮嘱林春,有机会要请陈秋上来吃顿饭,说她这做母亲的看见儿子老往别人家里住,都不好意思起来。林春唯唯诺诺,心里想著藉口。无论如何,他仍没勇气将陈秋带回家,相对地,陈秋也不会打算将林春介绍给陈叔认识。

  始终是个跨不过的心理关口,不是不想跨过,但林春希望有更多时间准备。或者,在他准备好之前,他跟陈秋就已经分手了。入了大学後,会是怎样的一个世界? 大家都各散东西了。再也没有小息,再也不能一起吃午饭、一起放学,很多事都会改变,不知当中是否也包括他和陈秋的关系?

  陈秋一定会坚定地说 : 不,我们的感情是不会改变的。谁又能保证呢? 当你翻开报章,看见特首的施政形同白痴的行为、政务司说话不经大脑、父亲强暴亲生女儿并使之怀孕,你就觉得在这世界上,没什麽事情是不能发生的。大部分事情都不能够用逻辑与常理去解释,至於所谓常理,也不过是前人所定罢了,还是一小撮接近权力中心的人依其喜好与利益所订下来,又怎能理所当然将之套用到世上每一件事情之上?

  林春觉得自己并非悲观,只是理智而已。他很聪明,在陈秋面前,他不会说出这点心思,每当陈秋拼凑著他俩的未来,林春就微笑。陈秋问他 :「我们要一起住宿,还是另外租房子住? 跟你说,事情真是巧得很。我有一个姑妈,她在P市有一层楼,好像是居屋,环境也不赖。那个姑妈已经搬到Y市的村屋企了,一向将P市那单位租给别人住,刚好现在租约期满,原来的住客搬走。姑妈说,如果我想的话,可以租给我们住,而且每个月意思意思的给她五百元租金就算。五百元! 简直是跳楼价了!!」

  林春笑,顺著陈秋的意思,说 :「你喜欢就行了,到时再算。」

  「你一定要跟我在一起。你会的,会吧?」陈秋遽尔紧紧拥著林春,窝在他的肩,声音如同闷雷,有一点郁结与不安。

  林春往後靠,完全不用力气,放软身子依入陈秋怀里,又不忍说真话。他笑了,如同一阵清风,说 :「顺其自然吧。」

  他只能给陈秋以一个模糊的答案。他知道陈秋不满,但那种与生俱来的自卑,使林春无法抛开一切顾忌,将身心卖给陈秋。林春说 :「你记得吗? 你说过,若是我不肯将自己卖给你,你就将你自己卖给我,由我当你的买主。我买下了你,所以你要听我的话,而不是我听你的话。」

  「你变得狡猾了。」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我不学聪明一点,不就早晚给你吃了吗?」

  「你早就被我吃了……」陈秋嘶哑著声音,吮咬著林春的颈侧,勾起一股情热。情欲是种好东西。它是省略号,替你省去一些你说不出口的话 ; 它是涂改液,情人之间有什麽不如意的事,用它来粉饰过去,将白油涂在写错的位置上,乾了之後多少有点痕迹,可只要装作看不见就行了。

  在五月中旬,林春去了C大。前些天,他接到一封C大发出的电邮,一阵紧张,打开一看,原来是通知他们,在五月某天C大各系会举办一系列讲座,供有兴趣报读的人参加。林春也不知怀著什麽心思,鬼使神差的——真的,日後他也解释不了,为何自己去了听文化研究系的讲座,而不是去听心理学或中文系的。

  这就决定了他的路——只因为被那位教授感动了,隐隐觉得自己一直所追寻的问题,似乎能在这个系找到答案,於是他就去了。他决定将文化研究系放在first choice。那天,由於李旭跟戴志尚要考英文oral,所以两人都没有去C大,至於陈秋则是太迟起床,早已错过了BBA(工商管理系)的讲座,所以也没去。

  踏出大楼,他看到一张不算熟悉、却也不陌生的面孔——洁白的皮肤似在哪儿看过,还有那双凌厉的、总是高高在上审视他人的凤眼——他无疑是陈心。陈心穿著一件暗红近黑色的薄衬衣,衣袖卷至手肘,下身是纯黑色牛仔裤和灰色的绑带鞋,明明是夏日,他却如严冬的使者,肃穆,有一种使人窒息的感觉。

  陈心看见林春,牵起一丝微笑,眼里没有笑意,也只是客套式的笑容。他走过来,单手捧著几本书,跟林春说 :「怎麽只有你一个人? 那家伙这麽烦人,竟然没有跟你出来。」

  「他……似乎未睡醒,所以只我一人过来。然後戴志伟这天要考oral,就不过来了。」林春在心里补一句,据他所知,戴志好像没将C大的系放上首三个志愿,只是他当然不敢跟陈心说。

  陈心领林春走向车站,正是下午,初夏的阳光穿过叶隙,斑斑驳驳落在他俩身上。陈心的脸孔似散发著淡淡的金光,那无框眼镜有一下反光,遮去他眼内的情感,他说 :「无论他今天是否考oral,他也不会过来。」

  林春在心里打个突,不知如何回应,只好支支吾吾,胡乱应了几句话。陈心觉得好笑,回视林春,眼内多少有点鄙夷 :「你跟了我弟差不多一年……啊,不,一年半吧? 怎麽还是个傻瓜似的老实人。你太乖了,跟著陈秋,一定吃亏,想必平时被他欺负得很惨。」

  林春别开脸,跟陈心不熟,也不想在他面前说些私人的话。陈心嗤笑。对著李旭,陈心是非常客气的,温文儒雅,活脱脱是个好哥哥,但对著林春,他知道林春跟陈秋有关系,所以说话时就不客气了——他跟陈秋的关系本来就极好,两人常常互相开对方玩笑的。陈心有个怪脾气,「唔熟唔食」(注一),对著愈熟悉的人,态度就愈不客气,某程度上算是坦诚,对著戴志……这样一想,林春倒有点可怜戴志了。

  「他最近好吗?」

  林春正出神,一时没听清陈心的话,慌忙说 :「怎麽?」

  「戴志。」陈心移开视线,望著头顶上的树叶,清瘦的身子纵是染上阳光,仍带有一种独特的阴郁,他是属於黑夜的,而非白天。

  林春呆了一下,才说 :「戴志伟……好,他过得好极了。也没什麽不妥。上星期我回校练oral,也碰见他,还跟他吃午饭,照样吹水聊天,说了很多无聊的事。他但求有听众,也不在乎旁人有没有在听。」

  陈心笑了,他笑起来时,样子很特别,上佻的凤眼一眯,好似把世间所有事物都挤出眼睛之外,显得更傲慢——当然,他面对一般人时,样子显得亲和多了。他似笑非笑,说 :「是吗? 他从以前开始就是这麽一个傻子,却变得愈来愈安静。」

  林春静下来。陈心跟戴志之间,果真有些事情……到了火车站,陈心的态度又回复成平常的亲切,让林春有点无所适从。陈心打趣说 :「我不知道你会进哪个系,不过你跟陈秋都会顺利进C大。到时候要看紧一点——我是指叫陈秋看紧一点,要绑著阁下,似乎并非易事,陈秋亦己经下过一番苦工。」

  林春语塞,良久才找回自己的声音,说起话来却那麽破碎 :「我、我、我……不知道你想说什麽。总之、嗯……不是你所想的那回事。」

  陈心噗一声笑出来,还猛拍林春的肩膀,说 :「你真的太纯了。不行,留在陈秋身边,就要学坏一点,不然你被他拆骨吃著肚子里,还不知是什麽回事。」

  说到「吃」,林春不期然想起陈秋的话,一时守不住就脸红了,他急急说 :「与其叫陈秋看紧……你倒不如看紧一点戴志伟。」

  陈心立即收起笑意,脸容凛然,撇撇嘴说 :「你也不弱,懂得反击,还一下刺中要害。」他一顿,说 :「叫戴志考完之後过来C大。」

  语气专横,真像古时的帝皇。林春暗忖,大概戴志就是受不了陈心的这种脾性。纵然陈心长得俊美,但性情之暴烈,不是每个人顶得住的。别了陈心,上了火车,林春仍一心一意想像陈心跟戴志之间,到底发生了什麽事。

  注一 : 唔熟唔食,简单来说就是专门欺负相熟的人或占他们便宜。

  (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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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秋》124(美攻平凡受)

  …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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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难得假期,少不得约出来一起玩耍,毕竟上了大学就各散东西,要出来聚会亦非易事了。戴志便充当搞手,办了一个「救救路痴大行动」——主要是针对李旭的。说起来,李旭也是个迷糊的人,身为男生,理应方向感较佳的,却常常迷路。初中时,还曾经在市中心的大商场迷路,可他已住在这社区十多年了。

  他们四人之中,方向感最佳的就属戴志,据他本人所言,这全赖他的野性直觉云云。陈秋的方向感也不错,很快就摸熟一个新地方,王秀明的方向感比陈秋更要好上一点点,经常自称是李旭的「导盲犬」。林春则是不过不失,只要事前大约上一上google map,便不会出什麽大差错。

  李旭可惨了,无论是会考或高考,都要腾出一天时间,跑遍各个试场,确保自己不会在应考当日迷路。会考时,就是由王秀明带他去找每一个试场。高考开考前半个多月,王秀明给他发了一个电邮,里面有个附档,下载来一看,赫然是几张截图——都是从google map截来的,上头显示了李旭要去的几个试场的地点。几张图都用photoshop处理过,王秀明用红色粗线条圈起重要的地点,加了点注释,例如 :「走到这里,见到邮局,转向右方」、「看见漫画店,再走五分钟便是了——可不要走进去看漫画啊」……

  只是,无论那语气有多似王秀明,那些字句仍是冷硬的新细明体电脑字,而不是王秀明手写的字,更遑论是听到他的声音、看见他的人。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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