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作者:酌墓-第7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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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无论那语气有多似王秀明,那些字句仍是冷硬的新细明体电脑字,而不是王秀明手写的字,更遑论是听到他的声音、看见他的人。李旭说,他当时伏在电脑桌,不敢看那些截图看得太久,怕自己绷不住。
「那家伙真无聊。上google map,谁不懂,偏要花时间去cap图,还要搞什麽後期处理,真是无聊得紧。那些学校全在附近,谁会迷路? 我本来就识去了……」话虽如此,李旭还是将那些截图全部印出来,放在他惯用的文具袋中,每次都带去考场。
言归正传,他们这个所谓的「救救路痴大行动」,就是将大家约出来,去一些他们不熟悉的地区闯一闯,这次他们去S市。S市是全香港其中一个最国际化的地方吧——是著名旅游点和商业区,重要的程度仅次於C市。事实上S市很小,就是多博物馆,科学馆、天文馆、文化中心、历史博物馆,也多名店,一条大街数下去,是Chanel、Gucci、Armani,还有很多林春讲不出的牌子,陈秋倒如数家珍,他说 :「我老豆常带我妈到名店买东西,可我妈总是随意挑一两件最便宜的东西就算。人都死了,那贱男人从来都不知道我妈想要什麽,真好笑。」
林春他们不觉得好笑。戴志伸出手,掌心朝天,望望阴暗多云的天,说 :「好似下雨了。」然後他舔了舔唇,说 :「真的,刚刚觉得有雨点落到嘴上。」
「白痴,雨水是很脏的,你还吃进去!」李旭大嚷,话音刚落,雨水点点滴滴落下来,先是黄豆大的雨点,再来是绵密的雨丝,遽尔成了铜钱般乱打在他们身上。人人鬼叫起来,林春掏出缩骨遮,急忙打开,陈秋便到伞下避雨,可怜李旭的伞子不知怎的,跟他袋中的耳机勾缠成一团,搞了好一会儿才打开伞,其时他与戴志都湿了大半个身子。
陈秋得意地拥著林春,比了个V字胜利手势,说 :「呵呵,还是我这边快。咦,现在这麽早,你们就去洗澡了? 看、看,全身上下都湿透了,我还是习惯晚上洗澡,用的是热水,不是雨水。」
戴志嘻嘻笑 :「我就是喜欢这样,吹啊(注一)? 这样才够天然呢……」说著,他把半个身子探出伞外,雨水淋得他头发也贴在额上,一条条水柱源源不绝从发间沿著轮廓流下来。
「你疯了吗!难得考完A…Level,你却去淋雨,等会儿生病就惨了,健康是很重要的……」李旭喋喋不休,戴志一句顶过去 :「你也配说健康吗? 是谁为某人捱了几晚通宵? 是谁因为联络不上某人,而弄得食欲不振,搞出个胃痛来?」李旭才静下来,恨不得把戴志踢出去,让他淋雨淋个够。
他们跑入一个大商场避雨,里面都是名店,自是没什麽意思、忽然戴志像发现新大陆似的,指著某个方向叫 :「喂!!! 是City Super,这次挖到宝了!!」City Super是高档的超级市场,里面卖的都是有机食物,或者从日本、美国等地运来的高级货,一般只有中产才舍得光顾,寻常百姓都去惠康百佳而已。
李旭一掌拍上戴志的後脑,压低声音说 :「你要死! 在这种地方大叫大嚷,多丑!」四周都是衣著光鲜的中产,甚或是真正的有钱人、阔太太,林春他们四个大男生湿得像「落汤鸡」般,又一进来就叫嚷,惹人侧目。
戴志毫不在乎 :「那有什麽所谓,这里又没写著『不准喧哗,严禁穷人内进』,我叫叫而已,又没害著人,怕什麽?」
「就是、就是怕……」李旭脸也红了,最後气呼呼地别过脸 :「总之就不好! 我说不出来!」
林春迳自走往City Super,说 :「不是要去逛City Super吗? 光看不买也好,倒想看看那些货品有多贵。而且戴志伟也说的没错,反正保安也没过来骂我们。倒是李旭你应想想,为什麽我们去了一个高级的地方後,就不由自主会安静起来,彷佛有钱人都是优雅、高贵、安静的,而穷人则是嘈杂如猪。事实上,那些衣冠楚楚的华丽有钱人,心肠比寻常人更加肮脏,一旦涉及到利益,『反转猪肚就是屎』。一些善良的草根阶层却等同低级、穷、脏乱,难道不是不公平吗?」
陈秋莞尔一笑,拉住林春,低语 :「既然你这麽看得开,要不我们做个实验吧。」
「……什麽实验?」林春总觉得陈秋的笑容不怀好意,可偏偏那副清净的眉眼染著一种顽意,莫名的俏皮讨喜。陈秋笑著说 :「我在这里吻你一下,看看四周的人有何反应。」
林春二话不说甩开陈秋的手,一支箭似的飞入City Super。戴志扯著李旭,莫名地兴奋,一并杀入City Super。City Super的特色就是冷——冷气开得异常大,尤其他们刚淋过雨,立时冷得肩膀一缩,林春已打了个喷嚏,可他们几个粗心的男生,哪会像女生一样,每次出街例必带件外套呢? 也就只好熬冷了。
惊叹声此起彼落 : 「哗,十多廿颗车厘子就要卖五六十元」、「超多芝士! 全都像老鼠会偷吃的那种芝士,还真有很多洞口」、「看、看! 一排巧克力就要四五十元,还有这盒糖……妈的! 日本货就这麽了不起吗? 不过只有十颗,就卖三十元」……
他们简直像观光客,看到什麽事物都觉得新奇,都要大吃一惊——只除了陈秋,比这更贵、更高档次的东西,他一早就见过了。他跟林春说 :「有什麽想吃的? 我给你买。」
林春心一跳,觉得自己像小孩子,又似被陈秋包养的情妇,想来平时在陈秋家一文也不用花,更觉不自在,遂说 :「用不著。」
「喂,秋秋,是不是听者有份? 我又要!!」戴志拿著几碟高级牛肉,涎著脸跟陈秋说。李旭一脸嫌恶 :「你又不是林春,谁会买给你。你哪天学得到林春一成的才学,再叫陈秋给你买东西吧。」
这时,林春的眼光飘向一旁——酒柜。上面放著一排排红酒,以及一罐罐啤酒,不论是最低贱的蓝带青岛,或是较高级的比利时啤酒、德国黑啤,一应俱全。他不知不觉走过去,拿起一罐廉价啤酒,一看,酒精含量是3。5%。戴志走过来,笑说 :「书kai子喝过啤酒了吗?」
「……还没。」
戴志夺过林春手里的啤酒,抛了抛,说 :「好! 书kai子有志气,不接受秋秋的小恩小惠,我戴志伟看你有恩於我,就请你喝一罐啤酒! 牌子任挑,但价钱不得超过十五元。」
结果,回程时,林春干下人生里其中一件蠢事——就是在车上喝了他的第一罐啤酒。事後晕陶陶的,迷迷糊糊被陈秋拐回独秀居,醒来时穿著陈秋的衣服。陈秋坐在床边,一脸满足的笑容,酷似狡兔,说 :「我给你妈拨了个电话,说你突然不舒服,就回了我家休息。」
「不舒服……」林春搥著著沉重的头,一阵头重脚轻的,又倒回床上,掩著眼睛说 :「什麽休息,倒比原来更累了,君子不应乘人之危,你竟然……」他简直似粤语残片中,那些被人下迷药的女主角。
陈秋嘻嘻低笑 :「你竟然将我称为君子? 未免太看得起我。但是……偶尔喝喝酒也不错。」说著,他舔舔唇,惹得林春又羞又恼,然後陈秋便出去张罗晚饭。
注一 : 「吹啊」,用以表示轻佻或不屑,多富挑衅性。
(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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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125(美攻平凡受)
…还有15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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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初考完A Level,六月时,大家忙乱应付各个学系的面试。林春只去了文化研究系的面试,穿普通的衬衣牛仔裤去便行了。一个小组四个人,跟教授会面,教授循例问他 :「为什麽想来读这个学系? 平时有什麽兴趣?」每个人轮流答过,就被教授踢出去了,不过才十五分钟,倒有点无瘾。
陈秋则去了工商管理系(下称BBA)面试。他好像说过什麽「计量金融」、「风险管理」什麽的,可陈秋解释了一大轮,林春还是摇摇头听不懂,陈秋就放弃了。到头来,林春只是模糊知道,BBA里面又细分若干部门,包括酒店管理、计量金融、会计、环球经济等,倒不清楚陈秋想读哪个系。
某天,林春被陈秋唤醒,那时已是十二点多了。这个假期里,他三不五时就跑到陈秋家过夜,林母也不过问,但求儿子快乐就算了。一向生活规律的林春,因为生活过得放荡起来,就养出「睡得晚、起得迟」的坏习惯,在陈秋家过夜时,总是不到十二点不起床的。
「快起床,我买了东西,放在客厅,你等会儿出去吃吧。」
林春懵懂点头,人还有一半在梦中跟周公下棋,他用力揉揉眼睛,紧紧合几下、挤几下,眼前才没了光晕泡影,开始醒了。他不意望向陈秋,栗然睁大眼,大声说 :「你刚刚去哪儿? 竟然穿得这麽……」
眼前的陈秋侧著身子,正在脱去外衣。他一身笔挺的黑西装,黑色西裤,连衬衣也是黑色的,却结了一条银白色的长领带,头发也用定型剂抓了抓,与其说像菁英,不如说像模特儿。陈秋斜睨林春,也许林春惊讶的样子太好笑,他重新穿回西装外套,整了整衣装,正面对著林春笑说 :「怎样,好看吗? 我刚刚去了BBA的面试。你也知道,与经济有关的系一定要要穿suit去面试。我懒得买,就拿我哥的顶当。想不到挺合身的,这麽一说,我现在应该跟那家伙差不多高了。」
陈秋的肩不够阔,然而,也许因为这西服合身,所以穿起来不会予人松袴袴、「小孩子穿了大人衣服」的感觉。那纯黑色的西装外套挺拔得两肩有棱角,胸位到腰身略有收窄,显出他瘦削的身材,黑色西裤把他整个人拉长,而银白色的领带在一身黑色之中,有「万绿丛中一点红的」效果,如夜幕中挂了一弯银白的弦月,看著冷清秀丽。
林春打小到大都没有穿过suit,而且他不是吃商业这行饭,用不著穿西装。现下一看见陈秋穿西装,就看得眼也不眨,连陈秋也有点不好意思 :「你再不出去,饭菜就凉了。」
林春朝陈秋勾手指,示意他过来。陈秋走到床边,林春伸手执著那银白的领带,一片滑腻如丝,他著魔似的揉著那片布料,说 :「你好似……变成另一个人那般。」
「说什麽傻话,我玩cosplay的样子,你不早就见过了吗?」陈秋立在床边,抚著林春的头,让林春贴上他的腰。林春拥著陈秋的腰,鼻端充斥著他的气味,那种滴露混著青草的味道,才寻回一丝安全感——他仍是陈秋。
「不同,这跟你以往的cosplay不同,根本不是那回事。」
林春也说不出其中的分别。只觉得陈秋换了个人。人靠衣装,佛靠金装,一件衣服真有改变人容貌的能力。他见到陈秋上大学的样子——就是这样,穿著西装,周旋於不同人之间,而那些人亦将会是林春所不认识的。生活圈子渐渐不同,有一天,他会跟不上陈秋的话吗? 有一天,他会否一个人待在房子里,看著陈秋穿著那麽一身黑西服,笑著说要出外跟人应酬吗? 有一天,他可能要放走陈秋,或者是陈秋挣开这个笼子,迳自飞出去。
在陈秋穿上西装的一刻,林春就觉得自己跟陈秋所走的路是不同的。一个是文化,一个是商业,文化跟商业本来就不是相生,是相克 : 有文化的地方,不会有商业,一旦商业出现,便侵蚀文化的纯正,如将一个清白的女孩调教成一个野性的坏女孩,许多珍贵纯洁的特质都没了,所以文化与商业根本不能并生。
林春和陈秋也是这种关系吗? 思及此,林春合上眼,把脸贴上陈秋平坦的腹部。他不忍去看现在的陈秋,出色而遥远,这个人不可能属於他,然而,他却早就属於陈秋,这是一段不公平的关系,但林春并无方法去改变现状。舍不得抽身,就只好等待著毁灭性的结束,被毁掉的,一定不是陈秋。
「人总要改变。你也变了,我若是不变,又怎能与你并肩?」陈秋的声音很柔,柔得让林春心里打颤,反觉得自己行为幼稚,便放开陈秋。陈秋顺势将林春推下床,以腿压著他的,脱去西装外套、把领带扔下床,解开衬衣钮扣,露出大片白晢的胸膛,他说 :「现在我脱去那一身衣服,不又是你所认识的陈秋? 有些事情是必定要变,然而,一个人无论变成怎样,心底里总有一块东西是不会变的。」
「怎可能。」林春别开脸。陈秋哭笑不得 :「看,你不就是吗? 由中六到现在,你变了多少,恐怕只有你自己知道。可是,无论我怎样做洗脑教育,你还是不信任我。时常认为我是个下流的花花公子,幻想我哪天跟女人鬼混,就会跟你分手,我总是不诚实的、多变的、没有道义和良心,在你心中,我不是一只只有欲望的野兽吗?」
林春正眼看著陈秋,他的样子果真没有变过——又能有多少变化? 他们每一天都见面。他这时的样子,甚至跟中四时无大差别,只是身子抽高了,轮廓分明了,渐渐脱去阴性的水秀,日益清俊。而林春自己何尝没有变过? 虽然他不能说出自己的变化,也说不出自己在哪一分哪一秒开始变,但结果是,他与昔日的自己有很大分别。这种改变却那麽自然,自然得教人吃惊。
「我……并没有这样看待你。」
「不,你有的,我知道。春,你很敏感,但并不敏锐。一些极细微的事情也足以使你善感伤怀,然而你却迟钝得没有察觉到旁人的感情。你看不出叶芝一早就喜欢你,看不出我对你真正的想法,看不出自己有多笨拙,所以戴志伟才一早发觉我们的事。」陈秋凑近林春的脸庞,林春看到那蛊惑人心的桃花眼,眼里转著一眶水润,经常闪烁,好似万花筒般,由不同的角度看过去,就能看见不同的纹彩。那是一片幻象。
时而清澈见底,但那到底不是清净,只是一片用来骗人的淤泥,是由不同的感情和经历所堆积出来的,或者保留了最初的一点纯净,更多的是狡猾、虚伪、欲望、黑暗,调成那一种丝质的、状似无辜的纯黑,便去欺骗世人。
陈秋说 :「我知道你的特点。我利用你的弱点,去达到我的目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