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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部分

卖火柴的小男孩--小子无言-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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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也不用这样看我,是事实,我没有骗你。
                  我的脑子一下子变的很乱。我很清楚这件事情的严重,更明白他们对我坦白,意味着什么。如果这样我倒是宁愿什么都不知道。
                  卖淫很可耻,但和那个东西,就算跳进西梁河,我也洗不清了。
                  你跟我讲是什么意思。
                  想拉你入伙啊!
                  我愣了一秒。迅速的回过神。我跪在他面前。
                  他愣了一下。
                  哥,亲哥,我以前怎么得罪你,你怎么玩我都行,但你不能送我上断头台啊。我我,我还不想死。我还。。。。。。。
                  切,看你德行,胆小的,现在后悔了,迟了,你已经是组织的一员了。
                  这个喜讯,我异于地狱的大门打开时,那地狱之光照在我身上,所给予的毁灭性打击。我整个人顿时就愣在那。
                  那你们。。。。。。,我依旧不死心,企图以不断的提问,从中发现蛛丝马迹的破绽,从而最终揭开这个笑话的谜底。
                  好,好,我这就慢慢的跟你讲,别急嘛!做好,听哥给你讲故事。说完,他自己就点了根香烟。又点了根给我,我没接。他就塞进了我的嘴里。
                  香烟的刺激,让我暂时回过神。我用颤抖的手把香烟从颤抖的唇上拿下来,浑身都在颤抖。蹭的一下,我又蹿了起来。
                  但是他一把摁住了我。给我坐好,出息。
                  说完,又笑着抚摩了一下我的头。
                  怕什么啊。有哥在。
                  如果平常我听到这句话,我心里到有些暖和,无论真话也好,假话也好。可是,我今天听到这句话,脑子里不断的闪过无数电影里的画面。
                  通常这些画面是这样的:
                  那些人,勾肩搭背,亲密无间,口中说,我们是兄弟。但结局通常是,其中的一个都活不过5分钟。
                  就算要枪毙,哥也会替你挡子弹的,让子弹先从我的身体穿过,在从你的身体穿过,这样你就不会疼了,也看不见血了。恩,我们既然生不能在一起,那就死同穴,也是好的。说完,他仰头吐了
                  一个烟圈,呆呆的望着天花板。
                  真是惊人的相似。
                  可我感觉他这句话不是对我说的,似乎对另外一个人。
                  你一定疑惑,我不就是个骨科的大夫吗?会有那么大的神通。我今天就告诉你,我是化学博士,我今年33,而不是29岁。至于骨科,那只是我的副业,业余的时候随便看看,所有的人就都称我为
                  天才,这个世界真他妈的愚蠢。如果我把我的研究成果公布,那世界是不是要把天才重新定义。
                  难道你就不害怕。
                  害怕?如果不能流芳百世,那就遗臭万年好了。我害怕,怎么会不害怕,我害怕我不能好死。
                  我第一次,看他的表情这么可怕,也是离的最近,无论是他的人还是他的心。
                  只是,心中却有了个狰狞的形象。
                  所以,你就,所以你就拿我试药了。
                  呵呵,你仔细想想,我也是通知过你,当初,我要让你长生不死的来着,那时你还让我加紧研究的,怎么今天就。
                  我一时间哑口无言。
                  可我实在是意想不到他会走上这个极端。
                  那么就是说,你和雷扬是一伙的。
                  他没有正眼看我,也没有正面回答我的问题。
                  可是,你们知道不知道,这是祸害苍生,贻害人间的事情啊。就算你们得逞,也会遭到天谴。
                  天谴?恐怕,他要谴责的人太多,还轮不上我吧。当我求告无门的时候,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爱的死去,那时候它怎么不结果了我。你告诉我。
                  我被他摇晃的就像风暴中的小船,无所适从,也无所依靠。
                  因为我根本就无法回答他。
                  我明白,什么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时候给人所带来的绝望和人的理性的扭曲以及摧残。
                  他居然哭了,他抱着我。
                  你知道吗,我就这样的抱着他,他就这样的在我怀中,痛苦的流着泪水,闭上了眼睛。而我只有,眼睁睁的,他妈的眼睁睁的啊,你知道什么叫眼睁睁的吗?我不是瞎子。看着他痛苦的样子,我
                  不能替代他。。。。。。。,他只是需要一点那个东西啊,只是一点而已。我答应他,我会让他想要多少就有多少的,可他已经等不及了。所以我恨我自己。
                  我已经大概能把这些断断续续的,残缺的片段,完整的联想成一个故事。
                  我想的是没有错的,陈峰的心里一直装着另外一个人。
                  又是一个故事。为什么不幸的人总又那么多的故事。
                  只是字字血泪,见者伤心,闻者流泪。
                  这个世界的事情,很多看似扯淡,却有真实的存在着。
                  我并没有示意陈峰,可以开始故事了。可是故事依旧从他的口中开始了。
                  我声明,我喜欢看故事,却不喜欢听故事。这样通常很辛苦。
                  文字所表达出来的,都会比现实的经历容易的多。
                  如果这个时候,我还因为他在爱另外一个人,而心里不快活,这样显的我很无聊。
                  但我就真的不在意吗?将心比心,我算做了什么,一个影子,还就是在他人思念无法企及的时候的一个简单的发泄工具。
                  我无法做到不赀翥比较。
                  我应该拥有男人的胸襟,但我也只是个普通人,同样拥有七情六欲,爱恨情仇。
                  可我必须听陈峰讲故事。
                  我想一切从简,任谁,也不会有这么高风亮节,缠绵悱恻,情深意浓,的,为别人做嫁衣。
                  遍身罗绮者,不是养蚕人。
                  我是以陈峰的口气陈述。这也是尊重别人,无论是生者,还是死者。
                  他叫罗天。是南漂一族。
                  他们的邂逅,是在陈峰刚毕业不久,也就是27岁。果然天才,27岁博士毕业。那时候的陈峰初涉到社会,比我还傻。居然混到不能果腹的境地,真是少有的天才。同时也说明,学历这个东西,也
                  不是能当饭吃的。
                  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罗天像天使一样出现在他的世界里。果然很老套。那些个落魄公子的际遇,和这个类似的多的能动筐装。但相同的情节发生在不同人的身上就会有不同的意义。
                  所以,就不要轻易的否定别人的世界,认为任何东西都是不值一哂的。
                  各位看客,会讲,你这个人讲不讲道德,好也是你,不好也是你。红脸白脸都让你一人唱了。废话,这是我的故事,怎么能让别人唱主角。让你们,也包括别人,越俎代庖。
                  只是,我不明白,我自导自演了一出悲剧,为的是哪般?
                  从开始到现在,只是我一个人,对月长嘘,临风洒泪,顾影自怜,一个人分饰多角,从头到尾入戏,出戏的只有我一个。
                  一切都是独角戏。
                  纵使,我弹奏的是凤求凰,又有谁,愿意当垆沽酒;纵使我伴随的霓裳羽衣曲翩然起舞,又有谁会为我起身拍手合拍子。
                  没有。有的只是孔雀开屏,自作多情。
                  可是,罗天是个隐君子。
                  这个就足以说明,他是不会长命的。
                  陈峰的崩溃之是时间的问题。
                  但他们却有一段神仙伴侣的日子。不是那种你耕田来,我织布;或者,我耕田来,你织布,这没有多大区别,没有什么值得纠缠的。
                  是什么?你清楚,我也清楚。按说,同行相轻,那是文坛才有的东西。正所为,占个山就想称王,打家劫舍;圈个地,就是个帮,划地为牢,不希奇。
                  同是天涯沦落人,都混到这个境地,还有什么好争的。同是鱼缸中的金鱼,却为了食争的头颇血流。那养金鱼的人能不乐吗?要不养你干什么的。
                  我觉得应该拍拍自己的脑袋,是不是已经混沌了。是,就不要勉强自己,我一直强调自己是清醒的。
                  可文字,是不会欺骗自己的。已经乱码了。
                  呵呵,是爱情吗?对于情感的解释,尤其当我们无法作出准确的解释时候,我们总是拉爱情垫背。
                  它是最无辜的。
                  我们可以给不同的汽车做出各式的命名,甚至对于不同牌子的香烟,我们都会有个具体的名称,然而对于我们丰富的情感世界,我们只有一个字,那就是………………爱。
                  我给自己点了根烟。
                  这样就会慢慢的安静下来。
                  事情就是这么有条不紊的发展,既不惊心动魄,也不是干燥无味。
                  他们的生活就是,泉眼无声细细流,树阴照水爱晴柔。倒也是怡然自得。
                  平静的小水潭,水面看似平静,其实里面却有旋涡。如果你把一个小木块扔进去,前5秒什么都没有,5秒后,木块就浑身颤抖的,没有挣扎的,在一瞬间消失了,没有任何征兆的进入了地狱。
                  这是我亲眼所见。
                  一切,就在那瞬间。瞬间不是说明快,而是说明,残忍。而不是绚丽的那些个什么。
                  爱就这样流传了,恨就这样产生了。
                  我不知道,罗天具体是怎么死的。陈峰,没说。
                  到这里,我想大概是个什么事情,基本就是这么着了。
                  我不善于描写,悲惨。如果谁想看,去看悲惨世界,雨果的。
                  我所想的,难道这个世界还不够悲惨吗?
                  显然我的内存太低,CPU也有问题。我应接不暇。冲击的我左摇右晃,灵魂被击出了身体。
                  我挥手,让陈峰停下,让我喘息一下。我就害怕,自己没机会喘下口气了。
                  问题的关键,不在于故事。而在于,他们所从事的事业。这个是最要命的。
                  所以,我决定,先什么事情都不管。要有,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的气质。都他妈的麻木了。
                  我跟陈峰说,我们先做饭吃好吗?在他确定,我是要做饭,而不是做爱时候;他是搞不懂,我究竟在搞什么。因为很简单,我什么都不想搞,只是很饿。就这么简单。
                  不是要化悲愤为食量吗?
                  好,吃。他说,我去买菜。
                  他穿衣服,我以前都认为,一个男人脱衣服,是比较美的,而没有发现居然有人可以把穿衣服也穿的这么有型。
                  虽然,他穿的是我的衣服。但这个有什么,我们都睡在一个床上,我想这个恐怕比所谓的穿一个裤子的感情强的多。
                  在他再次离开的时候,我正大把大把的扯自己的头发。用力的摇自己的脑袋。看看,它是不是被什么东西踢过,或者进了水。为什么一在关键的时候,它就一片空白。
                  我和陈峰,绝对是活出了艺术的。明明,我们只是彼此需要一个空间安静下来,思考一下,却能找到冠冕堂皇的理由,还表现的那么煞有其事。
                  这个就叫默契。
                  我想这顿饭不到晚上,恐怕是吃不上嘴了。也可能更久。现在墙上的钟指的是下午的1点,国际记时间的方法,就是13点。
                  我真的想找个称把自己磅一下。看看自己有多少分量。在这个事件中,任何一个人,伸出一个指头,都可以把自己碾死,至于死到什么程度,就是那种,风一吹,就赶干干净净,不留下一丝灰尘
                  的样子。
                  如果真的能那个样子,也不啻为一种解脱。随风而来,随风而去,死的也干净。
                  摆在我的面前的,只有两条路。一条路是想不出办法,被自己骂SB,另一种就是想出办法,但要被别人骂SB。反正,我这个SB是当定了。
                  操。
                  我顿时自己心里很委屈。这算怎么回事情。还不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就被人告之放了颗卫星,是扛把子,要出来扛事情了。
                  于是,我也决定逃离现场。没有收拾细软。
                  第三天,我还是去了陈峰那儿。可是种种的迹象表明,这三天陈峰没有回来。
                  我真是麻衣神相,这菜买了三天。种菜,也行了。
                  有一个事实,那就是他穿走的我的那件上衣口袋里,只有17块钱。
                  他去哪里了?现在怎么样了?
                  是在雷扬那里吗?不可能,我自己都能否定这种可能。
                  于是,我迅速开去雷扬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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