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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9部分

美食之金玉满堂-第99部分

小说: 美食之金玉满堂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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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要啊!皇上饶命啊皇上!”吴诗晴吓得不顾场合大哭起来,她一心想要做天底下最尊贵的女人,让她进入教坊司做一个卑贱的官妓,还真不如直接杀了她算了。
    “皇上!”珠帘后面传来太后严厉的喊声,“此事事关云南郡王与长宁公主,请皇上三思。”
    皇上把手中的奏折用力往地上一扔:“你们自己看看吧,既然做出这样的事,便是长宁公主在这儿,也是无话可说。”
    自有人小心翼翼地捡起了奏折送往那珠帘后面的太后手中,皇后也迫不及待地凑在后面看了起来,看了一会儿,脸色也变了,摇头叹气道:“真是看不出来,如此美丽的皮囊下面竟然长了一副如此狠毒的心肠啊!”
    关于湘西那个小山村的事,是吴诗晴上辈子无意中发现的,那个地方水土奇特,在那里生活的不管是人还是动物,竟然全都是雌雄同体,那里的人外面看起来虽然跟外面的人没有很大区别,一样有男有女,但实际上,这里的每个人都是双性人,只不过是有人雄性的基因强些,看起来就比较像男人,有人雌性基因强些,就作女人打扮,别人也就认为她是女人而已。
    那地方地处偏远,要翻越好几座大山才能到达,村长为了保守秘密,保护村民,几乎不与外界接触,因此那个小山村基本上是与世隔绝的,身处现代社会,过的却是几近原始的生活。
    那时候的邵嘉晴,颇为认识了一些三教九流的朋友,有一次为了买一块元代古玉去讨好一位位高权重的老人,认识了一个一盗墓为生的小团伙,正是在这些人的口中,她听说了那样一个小山村的存在。
    那时候邵嘉晴对宁溪的恨意经过不断压抑在心里的发酵,已经到了不共戴天的程度,为了害她,可谓是绞尽了脑汁,最终被她想到了一个好主意,让人找了好多对河豚,送到那个小山村中饲养,经过几代的繁衍,那些河豚居然也变了性,变成了雌雄同体。
    来到这个世界以后,已经变成了吴诗晴的她虽然不知道宁溪也来了这里,却也知道这种雌雄同体的河豚是杀人于无形的利器,她不想放弃这个好东西,于是第一时间便让人去查访,这个世界上是否也存在那样一个小山村。
    没想到居然被她给找到了,而且跟上辈子一模一样,在这里生活的人和动物都是双性的,外边的人都说这是一个被神仙诅咒过的地方,生活在那里的都是罪大恶极的罪人,所有人都对那个小山村讳莫如深。
    吴诗晴如法炮制,稍微花了一点财物就让小山村里的村民对她五体投地,心甘情愿地帮她培育出大量雌雄同体的河豚。
    那奏折上还说,吴诗晴用这个法子害人并不是第一次了,当初在云南的时候,她就用这样一条河豚害死了当地一个官员家的小姐,只因为那小姐在一次聚会中穿的裙子比她那天穿的裙子更好看,得到了更多的称赞。
    看到这里,太后双手颤抖,心底里涌起一阵阵的凉意,后怕地想,自己这段时间如果对这个蛇蝎心肠的女人再差一些,如今莫名其妙死于非命的人会不会就是自己了?
    太后抚了抚抽疼的胸口,沉重道:“摆驾回宫!”表示这些事儿她是再也不想理了。
    太后一走,皇后和其他妃嫔等人自然也是跟着离去。
    眼看着珠帘后面稀里哗啦走了一大片,吴诗晴肝胆欲裂,抬头看见宁溪站在玉树临风的煜王身边,居然还是一脸云淡风轻的样子,心里涌起一片强烈的恨意,凭什么,分明她各方面都不如自己,凭什么自己落到这般田地,而她就能好好地站在这里?
    在谁也没有留意到的时候,吴诗晴突然长身而起,猛地扑向宁溪:“你这个贱人,就算我死,也不会让你好过的。”
    只可惜她还没能扑倒宁溪身前,就被君骞煜一把捏住了手腕,然后像扔一只小鸡一样,毫不怜惜地扔到了地上,金殿的地板上铺的是光滑的金砖,吴诗晴被狠狠地砸在地上,往一旁滑动了老远才停下来,随即像一堆破布片一样摊在那儿一动也不动了。
    原本站在那个位置的人群自动自发地散开了一个圈,没有一个人敢上前去看看她是否真的昏迷过去。
    这时二皇子突然站了出来:“父皇,这女子怎么说也是云南郡王与长宁公主之女,没入教坊司也令皇家脸面无光,既然此女之前曾经说过愿意跟了儿臣,如今儿臣斗胆恳请父皇,让儿臣带她回去做个小妾吧!”
    皇上是一刻也不想再看见这个女人了,不耐烦地挥挥手:“随你的意,带走带走!”
    二皇子招招手,便有人上前来,一人一边拖住了吴诗晴的两只手,像是拖一只布偶似的把她拖出了大殿。
    皇上挥挥手,吩咐都散了,大家都松了一口气,纷纷告退,这一场金殿选婿,便这样如一场闹剧般散了场。
    君骞煜直接把宁溪带出了宫,带回了自己的煜王府。
    宁溪回到房里刚坐下,还没来得及好好喝杯水喘口气,就有下人上来回禀:“王爷,云想坊的沈娘子已经准备好了,这就让她进来吗?”
    君骞煜点头:“进来吧!”
    “你有事?那我要不要先回避一下?”宁溪乖觉地问。
    君骞煜笑道:“回避什么,她来找你的。”
    “找我干什么?”
    不等他回答,宁溪就已经知道了,门外走进来一长溜水灵灵的大姑娘,每个人身上都满满当当地捧着各种衣饰,全都是鲜艳的大红色,就算宁溪没什么见识,也看得出来这是嫁衣,而且还是很高档次的凤冠霞帔。
    “试试!”君骞煜强做镇定地说,桌子底下握着拳,微微发白的手指却泄露了他心里的紧张。
    宁溪站起身来,由着这些人在她身上摆弄,这嫁衣虽然繁复,可是却合身得很,把纤腰紧紧地系起来,显得身段窈窕有致,宁溪惊讶地道:“居然好像是度身定做的一样。”
    沈娘子笑道:“可不就是度身定做的,煜王爷三日前才给的尺寸,咱们云想坊所有的绣娘可是三日三夜一刻都没歇息,紧赶慢赶可算给赶出了个大概的样子,姑娘您先试试,可千万别嫌弃,真正做好以后保准比现在好看多了。”
    宁溪大眼睛亮闪闪地看着君骞煜,后者被看得有点儿不自在,咳嗽一声道:“快看看合不合适,不合适的地方赶紧改。”
    沈娘子当下不再多说,认真地把那些宁溪根本分不清用途的衣裳往她的身上披挂,然后前前后后、上上下下仔细看,把一些她认为不够完美的地方都做上记号,然后才全部收拾起来,恭恭敬敬地朝君骞煜道:“王爷,再有三日,鄙坊便能把这套嫁衣完全做好了。”
    君骞煜皱了皱眉:“不能快些么?”
    沈娘子有一丝惊讶,京城里的贵人,大多数都是在她这儿定制的嫁衣,可要得这么急的,可从来没试过,而且也没听说这煜王殿下要大婚的消息呀,不过她毕竟是常年在这些大人物手底下做生意的,自然知道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因此也很认真地想了一下道:“最快两日,不然的话实在无法保证质量。”
    “那就两日后送过来。”君骞煜淡淡地吩咐。
    宁溪瞪大了眼睛看着他,她也想不明白他这么着急想干什么。
    可是还没等她找到机会问一下,沈娘子这边还没出完门呢,又一拨人进来了,这一回是金楼的,捧着一匣一匣的珠宝首饰,一字排开在宁溪面前,让她挑拣。
    宁溪光是看一眼就被这珠光宝气闪得眼前发晕,哪里还会挑选呀,只好求助地看着君骞煜。
    这金楼的老板娘也是有眼色的,连忙一边帮着介绍,一边拿起来在宁溪的头上身上摆弄,君骞煜也是有耐心,一样一样地仔细看,累得宁溪都差点儿睡着了,终于才定下了婚礼当天要用的首饰。
    好不容易把一大帮人都打发走了,宁溪终于得空疑惑地问君骞煜:“你这是在干什么?”
    “还看不出来吗?准备我们的婚礼啊!”
    “皇上答应了?”
    君骞煜拥她入怀,嗓音暗哑:“我已经等不及了。”

  ☆、第156章 煜王大婚

京城百姓爱看热闹,特别是皇亲贵族的喜事,一场盛大的喜事下来,光是嫁妆聘礼这些事情都足够他们茶余饭后,津津乐道上好些日子。
    本朝已经许久没有办过什么大喜事了,因此皇上赐婚,大越国公主即将下嫁萧将军的事儿很快就从宫中流传出来,成为茶楼酒馆里人们议论的最新话题,连在城墙跟下蹲着晒太阳抓虱子的老乞丐互相见面寒暄的时候,也要提上这么一两句。
    就在大伙儿万众一心期待这场大喜事的时候,另一场大喜事却在悄无声息,但又紧锣密鼓地筹备着,然后突然如一瓢凉水泼入一锅滚油之中,在平静的京城里炸起了一声响雷。
    那是一个百官休沐的日子,难得不用天还没亮就得爬起来上朝,许多人都还沉浸在美梦之中,京城中大部分达官贵人家中的大门就被一阵阵急促的敲门声给敲开了,一张张红色的请柬如流水般地从煜王府流向了各位显贵官员手中。
    “什么,煜王大婚,就,就,就在今日?”
    据说,城中各个珍玩铺子,在这个上午突然被人抢购一空,据说都是来买煜王大婚的贺礼的。
    宫里的皇上一大早听闻这个消息,就知道他是故意的,一直隐瞒到了正日子才大肆宣扬开来,不是就为了让他们没有阻拦的机会么?
    不过他倒是想得开,骂了一句“这个臭小子!”也就罢了。
    太后捂着胸口直嚷心口疼,把整个太医院的太医都支使得团团转,皇后和一众嫔妃为表孝心也围着太后忙成一团,也就顾不上那煜王在外面闹些什么了。
    君骞煜是有心要把这婚事办得体体面面的,虽然时间太紧,有些程序就不那么合规矩了,但该有的习俗还是一个也不落下,他还存心让所有人都知道他娶的是双溪楼的东家,一大早大抬大抬的聘礼就往双溪楼里送。
    以前宁溪和孟双双住的那个后院地方小,放不下,只好把整个双溪楼一楼的大堂都空了出来摆放聘礼,满满当当塞满了整个大堂,闪瞎人眼的绫罗绸缎、各色珍宝就这样大喇喇地摆着,任人观赏,只是四周站了一圈腰悬大刀的侍卫,即便有人心怀不轨想顺手牵羊也是有贼心没贼胆。
    宁溪在屋里倒是不太能感觉得到外面的热闹,她是昨天晚上才让君骞煜送回来的,统共睡了不到两三个时辰,凌晨时分就被拉起来开始沐浴梳妆了。
    君骞煜原本安排了一大堆仆妇丫鬟伺候她,但这个地方小啊,这么多人根本就挤不下,最后只留下了紫云和两个惯会给新娘子梳头化妆的喜娘。
    君骞煜留下紫云给宁溪,一则是因为当初离开广州的时候,宁溪就曾见过紫云,好歹算是个熟人,相处起来也自在些,二则就是因为紫云有功夫在身,万一有点什么事儿也能保护好宁溪。
    如今宁溪正在一桶加了不知道什么香料和药草的水中泡着,闭着眼睛懒洋洋地把头靠在浴桶边上,身后一个喜娘正用蛋清给她揉着头发,另一个站在一旁给她揉着手指,顺便修剪指甲。
    药水的温度不冷不热刚刚好,味道清香怡人,身后揉捏的力度又太过舒服,宁溪差点儿又睡着了过去。
    紫云和孟双双在外面帮宁溪准备待会要穿的衣裳,孟双双把她的嫁衣一件一件整理好摆放在顺手的位置,一边还不住“啧啧”感叹:“云想坊的手艺真是好啊,这料子也好,拿在手上跟水一样,稍不留神就滑下去了呢!”
    紫云心里有点酸酸的,煜王准备的东西,能有不好的吗?
    她不想再看那嫁衣,转身去收拾宁溪换下来的衣裳,刚弯腰拾起一件衣裳,里头忽然“骨碌碌”地滚出来一个白色的小瓷瓶。
    紫云下意识地回头看看孟双双,见后者还在一脸痴迷地欣赏着嫁衣裳绣着的花纹,轻轻地拾起了小瓷瓶,拔开瓶塞嗅了一下,突然就愣住了,她一个普通的女子,身上怎么会有这样的东西?
    其实紫云对宁溪一直都没有什么好感,对她来说,所有接近煜王的人都是心怀不轨的,虽然她从来都不敢妄想煜王会喜欢上她,但他喜欢的那个人也绝不应该会是宁溪。
    在她的想象里,将来的煜王妃,应该是一个矜贵的大家闺秀,一个倾国倾城的大美人,一个让所有人看一眼就自惭形秽,永远高高在上的高贵的千金小姐,而不是眼前这个什么都不是,随便扔到人堆里便会湮灭无踪的普通女人。
    因此,紫云一直疑心,宁溪能够得到煜王,一定是使了什么见不得人的手段,刚刚在宁溪的贴身衣物里发现的这个小瓷瓶,更是为她的疑心增添了强有力的佐证,看吧,普通女人怎么可能会随身携带什么药物呢?
    打开来一看,却不是她所怀疑的媚药之类的东西,而是……,连紫云也说不清楚这究竟是个什么东西。
    紫云跟着煜王的时间不短了,也算得上是见多识广,市面上各种不管是上九流还是下三滥的药物都见得不少,是管什么用的她基本上看一眼就能分辨出来,可是宁溪这瓶子里的,她就是不认识,可是却知道这绝不是在黑市里随便花点钱就能买到的东西。
    也许是出于多年在江湖中沉浮的直觉吧,紫云一打开瓶子,看见里面那颗无色透明,没有任何味道的药丸,心中陡然升起一股惧意,哪怕根本不知道那是什么,也知道绝不是什么好东西。
    鬼使神差地,紫云把小瓷瓶塞入了自己的衣袖中。
    背后的孟双双仍无知无觉地摆弄着那一大堆新嫁娘的首饰。
    宁溪终于泡完药水浴出来,拿柔软的细布擦身子的时候,只觉得全身滑不留手,还散发着淡淡的幽香,她觉得,自己这一辈子,第一次这么像女人,轻柔的里衣穿在身上,毫无阻碍地一滑而下,就像情人的双手轻轻拂过她的身体,想到晚上即将发生的事,宁溪脸红耳热起来,盼了这么久,终于要等到这一天了吗?
    其实对于这个形式上的婚礼,说真的她并不是那么在乎,可是既然他想要,那就当是让他开心吧,再说能在离开之前经历这么一场隆重的古代婚礼,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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