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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部分

左岸迷情-第31部分

小说: 左岸迷情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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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风皱起眉头,往事浮现,夏日的阳光在墓园外还光灿耀眼,此刻铺陈在他的黑色礼服上,四周乌鸦盘旋,冷风阵阵,丝毫没有灼热的感觉。
  凌风屈膝跪下,他静静地望着墓碑上寥寥几行字,竟无言以对。
  “求舍在我,死生由天。执念是祸,此行安然。”
  她去之前,承认自己此生的执念将带她走,却到最后以那个人的名字来总结自己的一生。
  十六个字说清至死都没有放下的事,但整句话又表达她甘于如此。
  凌风沉默半晌,俯下|身,把额头贴到沙石粗砺的地面。
  “伯母,您说过,当初的结果是您的选择,对于陆翎来说,那也只是个令人痛心的意外。的确,我自始至终没有希望过……夏姨……的报应,会被您挡下……”他狠狠地皱了一下眉,缓和眼中揉入盐粒般的痛感,“今天亲眼看到您的态度,我想我能明白您当时的抉择……即便如此,我的歉疚还是无法抹灭,也许一辈子都不会。”
  他直起身,回头看了一眼不远处背对着他的那个身影。
  “他说到一个可能性,说我这样下去,可能会毁了我和他的未来……”凌风眼中的水汽伴随眉间的酸痛,让他无法看清那只巨型“高脚杯”上的字,“伯母,我不可能忘记我亲手犯下的错,无论你们自己怎么解读;但同时我也不能伤害他,无论什么原因、不管要付出什么样的代价,我也不想离开他……所以,请允许我,永生怀抱对您和对他的愧意,这一辈子好好爱他,好吗?……”他眼睛通红,却露出一个笑意,“……您反对也没用,就这么决定了吧!”
  凌风站起身,往树下等着他的人走去。
  他拍拍陆翎的肩:“来。”
  两人一前一后再次来到那只“高脚杯”前。
  凌风看了一眼墓碑,再回头笑望陆翎的双眼。
  “对你的誓言,我只对着你一个人说,但我想你需要一个见证人。”
  他捉起陆翎的手,在他的惊讶中单膝跪下,从自己无名指上拔下来那个陆翎多次好奇吃醋,但他从没拿下过的戒指,递到他面前。
  “陆翎先生,自从我第一眼见到你,我就爱上了你。我们共同经历过那么多的波折,对我来说都是过眼云烟,只有你,永远在我心里最深的位置,从没变过。我希望把我今后的一生都交给你,把我所有的爱都交给你。你愿意和我一起,共度今后的人生吗?”
  陆翎鼻尖酸痛,他拿过戒指,眼睛透过雾气看到指圈内有小小的一行字,经年的摩挲使它们边缘光滑,溶入底质。
  那是一句法语:éternel amour L。L。
  他把戒指握进手心,也单膝跪下。接着,他做了一个令人意外的举动——他一颗一颗解开礼服和衬衣的扣子,露出左|胸那道手术留下的创口。
  他指着它,笑道:“我这里现在跳动的,不完全是我自己的心脏,里面还有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但它跟当初爱上你的那颗心一样,忠贞不渝地爱着你。”他拉着凌风的手,印上一个吻,“我当然十分愿意,凌风先生。”
  凌风侧过头,对着高脚杯上“上官晴”三个字笑道:“您觉得好吗,妈妈?”
  听到这个称谓,陆翎眼中的水汽一下子滚落出来。他看向对方,那是一双坚定的眼眸。
  一阵暖风低低地拂过墓园,墓碑边的灌木被次第抚摸过,顿时绿意盎然。太阳的金光从头顶泄下,照得人暖意一片。
  “我们是被祝福了的意思吗?”
  陆翎难得亲自驾车,回程中也颇感生疏,还是忍不住空出一只手,跟副驾驶座上的人交握。
  凌风笑着吻了他的手:“嗯,妈妈那么酷的人,一句祝福还不容易吗?”他拿起他的手放回方向盘上,“虽然我很乐意,但我猜妈妈她恐怕不愿意今天就亲眼见到我们。你记得妈妈在 ‘杯柄’上是怎么说的?”
  “怎么不记得!”陆翎听话好好开车,露出一个无奈的表情,“亏她那十六字真言那么正经,白装了!”他模仿上官晴的口吻,“‘本名媛在地府high翻天,没事你们别来烦我!’”
  两个人笑坏了。
  “就因为这句话,我这么久没来看过她。”
  “是吗,”凌风淡淡笑道,“她既然是证婚人,那双方各退一步,今后每年来看一次吧!”
  “嗯,也好。”
  凌风的个人画展开展当天,凌风本人却没有出现。
  他和陆翎像两只快乐的鸟儿,同时穿着白色的婚纱一边大笑一边飞奔进巴黎美国教堂,接受神父的祝愿。
  当天晚上,陆翎送给凌风一份小礼物。
  凌风仔细看过半晌,便露出一个笑意放到一边,却随手拿起了一管KY。
  “今天让我占|有你,可以吗?”
  陆翎淡淡地笑着。
  “别说今晚,永生永世都没问题。”
  卧房主灯熄灭,矮桌上被凌风刚刚放下的一张老照片在脚灯的映照下依然清晰。
  那是一张快要褪去颜色的彩照,照片上一群年轻舞女笑靥如花。舞台下一个系着荷叶边围裙的女招待与台上一张难得一见的中国面孔遥相笑望。
  照片背后是原子笔写下的一行漂亮花体。
  凌风认识那是母亲的笔迹。
  “伊汉妮·舒与安然·夏。美丽的红磨坊,难忘之民国7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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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关于未婚夫妻的法语称谓:未婚妻fiancée和未婚夫fiancé读音一样,所以有了本沙明的疑问。
  éternel amour:永恒的爱。
  —正文完—
  2014年夏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大家看完~明晚更新番外~~

  ☆、番外  十字架上的盗贼

  四月,繁花处处的巴黎迎来全年最旺的旅游季。
  自从定居巴黎后,每年民族扫墓节二人都会在“午后的葡萄园”祭奠已故亲人,今年六月,凌风的首场个人画展即将在Arludik画廊与外界见面,为了保障一切尽善尽美,他常常通宵达旦作画,为此甚至推掉了好几个媒体的单独访问。陆翎以为这次的家奠他会争分夺秒继续工作,没想到清明节当晚,凌风还是带着一堆东西准时出现在后园藤架下的火盆边。
  “这些都是什么?”陆翎伸手接过。
  一本凌风在年初出版的画册,几张各国艺术界颁发的奖状影印本。
  “我现在走的路跟爸爸妈妈他们期待的不同,一点成绩向他们回报也算让他们放心吧。”
  陆翎理解地笑笑,看着他一张张把东西投进火盆。等火焰舔|舐完纸张,凌风又从身后拿出一卷画布。
  “这又是什么?”陆翎惊讶地展开,“你这是要烧毁艺术界的瑰宝吗?”
  凌风伸手过来拿,陆翎不解地望着他,把它藏到身后:“给父母的回报不用烧原作吧,你天天不睡觉,画这么一幅画就是为了烧?”
  “……拿给我。”
  “你不解释,有问题哦!”陆翎忽然抬手指向凌风身后,“哇,有好兄弟!”说完拔腿就跑。
  凌风朝身后神情无奈的保镖阿尚抱歉一笑,转身追进去:“你这个死小孩!”
  客厅里,那幅画已经陡然展开,平铺在茶几上。
  乌云密布的夜空下,一头藏羚羊在草甸中回眸。
  灯光的映照下,画布上的藏羚羊仿佛活了,眼神温柔欲滴。
  陆翎抱着手臂细细端详,他皱起眉头,仿佛在揣摩画的涵义。凌风见他这样,并没有去夺画,而是坐到沙发上。
  “奇怪……从没见过你这种画风。”陆翎抬起眼睛,“你是有参过密宗还是怎样?”
  凌风不置可否地笑笑,陆翎观察着他的神色:“为什么要给你爸爸妈妈烧这个去?”
  凌风淡淡道:“这是烧给别人的。”
  “谁?”
  “谁……”凌风倒了两杯红酒,一杯递给他,“这幅画是重生的意思,你确定要听这个故事?”
  陆翎狐疑地看着对方,那个人眼里露出怜悯的神色,他敏感这件事跟自己有关。
  他轻晃酒杯,红色的液体被氧气唤醒,散发出浓郁的香味:“我们现在这样,还有什么是不能听的?”
  “嗯。”凌风点点头,若有所思地看着面前这个人,斟酌该怎么开口。
  “你记得我曾经喜欢过一个学长。”
  “记得,什么流川,梵谷之类的。”
  陆翎一脸不屑,凌风笑了笑:“跟他告白被拒绝后,我就去了无人区,希望灵|修之路能多少让自己放下一点。”
  独自驾着吉普在无边无垠的草甸上颠簸,车上准备了用以果腹的干粮,在远离人居的戈壁待了几天,过程中成功甩掉了一路跟踪的、不知是父亲还是那个女人派来的人,沿着草甸上不时出现的骨架和腐烂的藏羚尸体,越野车驶入一片草木焦黄的浅滩。
  这里离公路和人烟已经很远,看地貌,碰运气也许可以遇到那种濒临灭绝的“软黄金”。
  凌风支起帐篷,晚上在车里躲避可能出现的狼群,白天在帐篷边涂涂画画,寒风猛烈的时候,他就跑到帐篷里抱着腿回想自己还没开始就宣告结束的初恋。
  “学长,我们……可以交往吗?”
  绿树掩映的塑胶跑道边,阳光照在那位他暗恋的少年脸上,对方的脸色由平常的温柔关怀瞬间变得震惊而陌生。
  “歹……歹势,我对男生没兴趣。”
  对方说完就想跑,凌风面红耳赤,笨拙地拽住对方的衣角:“不要紧……我们,还能做朋友吗?”
  对方脸上一阵红一阵白,扯回自己的衣服:“就……不用了吧!不好意思我还有课……”
  对方断然拒绝,凌风抿紧嘴唇站在红白塑胶跑道边,眼看自己仰慕的人奔跑消失在绿荫尽头。
  当天晚上他很晚才回家,进门就挨了父亲一顿打。他藏起来的漫画全部被发现,摊开在父亲手边茶几上的几本,都恰到好处地翻开男主角们热力四射的床|戏环节。
  那一顿揍,差点让他死了。肉|体上的责罚倒是其次,前一分钟刚刚失恋,后一分钟自己作为精神慰籍的书本都在火中化成灰烬。遵照父亲命令,在祖宗牌位前跪了一整夜后,他趁家里没人,收拾行装只身出门。
  十多天在戈壁的修行,他走过飘扬五彩经幡的神堆,半夜车停在路边的时候,旁边经过一个又一个五体投地膜拜神祇的藏民;他曾经身披白色的礼敬法器,在朱墙金栋的著名宫殿前转过经筒。然而宗教中的故事在当刻,并没有令他彻底缓过劲来。
  远视白雪覆顶的连绵群山,他脑中灵光一闪,突然想到那种生物的美丽样貌。
  于是他驾车南下,偏离主道开了两天,到了这个藏语称作“阿青岗加”的地方。
  守了两天,什么收获都没有。直到第三天一早,他打开车门,一眼就看到了浅浅的河滩边缓慢移动的十几头矫健漂亮的身形。
  它们模样温驯,沿着河滩静静吃着地衣和绿草,广袤的天地间向上竖起雉鸡翎般的长角。
  藏得真深啊,不够虔诚的人,怎么才能找得到?
  凌风拿上画具,坐到一块石头上,静静开始速写。
  察觉到不远处草丛中的异常状况时,他刚好在画纸上写完日期。
  刹那间,他捡起身边的石块就砸向那群无害的生物,羊群腾蹄一哄而散,几乎与此同时,一声枪响,刚刚跳跃闪开的藏羚羊被惊得四散而逃,接下去的几枪都落了空,霰弹没入厚厚的地衣,溅起一片飞屑。
  还好是独行的盗猎者,凌风暗松一口气,藏羚群已经跑远了。
  “塞恁北啊!”
  隔着十多公尺的距离,草丛中传来一句愤恨的问候。
  凌风环视四周,虽然不乏半人高的石块,但要用来做隐蔽只能是天方夜谭了。
  草丛里已经站起一个人,凌风飞速地闪身扑向一旁的岩石,那一瞬间就像错觉,他好像是先感受到左肩一痛才听到了枪声。
  “啪!”
  心里一空,灼烧的剧痛瞬间传进脑仁,深红的血液猖獗地从枪眼里汩汩流出。
  不知道有几枚弹丸射中,他尽力支撑,还是向后仰倒了。
  头上全然呈现的一片天,好蓝,好透明。很少这样看它,此刻竟那么使人眷恋。
  踩碎枯草的声音,那个强健的身影走近了,低头看着他,逆光的剪影让人看不清他的长相。
  来吧,这么近的距离再来一枪,一切就结束了。凌风觉得说不出的轻松。
  那人站在他身旁,沾满灰尘的皮靴踢了踢凌风的脸,鼻腔里发出一声冷笑,竟把手里的猎枪扔到地上。
  令人眩晕的疼痛让凌风大汗淋漓,他清醒地感受到超越生死的不安。拼命挣扎着想要坐起身,却被那穿着皮靴的脚毫不费力地踢倒,狠狠地踩在他中枪的左肩。
  “啊!”他本能抱住那条万恶的腿,对方反而借力朝他的伤口踩住碾了几下。
  眼前黑了一瞬,他松开手,冷汗涔涔。
  耳边幻觉般传来一声冷笑:“硬骨头嘛!”说着,那人弯下腰“哗”地拉下了他的裤子。
  条件反射般坐起身,却见眼前刀光一闪,右腿传来的锐痛让凌风浑身一震,他闭眼拧紧眉头,极力不让自己昏厥。
  高原上过低的气压和连日来的简单饮食让他力量无以为继,他侧身倒地,身下的枯草被血浸红。
  那人冷笑着俯到他身上,猛地拔出匕首,再用左膝压住那条一寸长贯穿的伤口。
  “啊——!”凌风全身抽搐,他想拿出最后一丝力气给对方一击,而身体根本不听使唤。拼死的反抗激怒了对方,那人再次拔出匕首,刺向他裸露的左腿,再拔出刺进他的右臂。
  连喊叫的力气也殆尽,眼前一黑,他终于昏了过去。
  不知过了多久,洪水猛兽般叫嚣的剧痛让他醒来,震惊地看着一张几乎贴在他脸上的面孔。额角处一个闪电状的疤痕触目惊心,而自己的嘴唇正在被对方亲吻。
  凌风惊异一瞬,便一口咬住了对方的嘴唇,唇齿间溢满血腥,男人压抑地低吼一声,却没有再对他施展暴力,甚至挣脱的意思都没有,任他死命地咬着。
  凌风很快没了力气,闪电状的疤痕终于离开他。凌风这才看清,对方是一个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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