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失的光年-第20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难道你不想尝试着做做看那种苦味的提拉米苏?”
迟暮心中一动,他实在是没想到江昱辰居然也惦记着那种东西,不过嘴上却说:“不用了,不知道米酒添加量的话,做出来也是失败品,还浪费材料,倒不如尝试着做一些正统口味的意大利提拉米苏。“
江昱辰不以为然地点点头,“不用就算了。”话虽这么说,结果等到结账的时候,迟暮掏出钱包准备付款,江昱辰却不知从哪里拿来了一大碗米酒放进推车里。
“试试看吧。”他看着迟暮不解的眼神,说:“凡事不试试看是不会知道结果的。”
迟暮想反驳,想说既然能大概猜到结果还不如不试,因为有些事情做起来实在是浪费时间,但是看着江昱辰认真的神情,他奇异地把到了喉咙口的话又吞了回去。
提拉米苏的做法说复杂不复杂,说简单也不简单,这种蛋糕是由奶油,巧克力,再加上朗姆酒一层一层浇叠出来的,手法要精准,朗姆酒的量也要准确。如果只有迟暮一个人的话是绝对是做不来,他也不会有闲心来做这种东西,但加上一个江昱辰立马就不一样了,有个在国外吃西餐长大的混血儿做指导,两人做起这种西式糕点来也像模像样。
江昱辰的神情很专注,那本画册被他打开架在吊柜上面,以他的身高刚巧一抬头便能看见,迟暮则只能帮他打下手,调奶油,热巧克力,磨可可粉什么的,忙得不亦乐乎。江昱辰在做的时候用了点心眼,圆形的蛋糕,他一边加的是朗姆酒,另一边加的是米酒,在最不浪费时间的情况下做起了实验。
这个蛋糕耗费了他们整整三个小时的时间,偏偏两人都不觉得累,迟暮最后在蛋糕上撒可可粉时还有些期待——或许江昱辰的尝试能成功,他们也能做出那种特色的“先苦后甜”提拉米苏?
将蛋糕一边切出一小块,江昱辰让迟暮先尝,迟暮吃了一口加上朗姆酒的一边,口感香醇浓厚,当即眼睛一亮,“不错,很地道!”
“朗姆酒的量我加得比书上说的多了一勺,总觉得这蛋糕要是酒味淡了会没有味道,现在看来我的判断是对的。”江昱辰切出一块带米酒的拿到身前,尝了一口。
“怎么样?”迟暮期待地问。
江昱辰看了他一眼,默默把那块蛋糕推回去,“失败了。”
迟暮不信,也尝了一口,结果入口尽是浓烈的酒气,还有一种混合着米酒奶油的古怪味道,苦是够苦,但除了苦,便再也没别的了。
“先苦又甜果然不是那么容易就能做出来的,看来那家店的师傅下了不少功夫。”迟暮叹了一口气。
虽说失败是成功之母,但二人实在是没了继续尝试的性质,他们一人一口将成功的那半块蛋糕瓜分干净,失败的半块则放进冰箱,又开始喝酒。
半瓶朗姆酒加上大半碗的米酒,喝起来的时候并不怎么烈,却后劲十足,迟暮昏昏沉沉之间感觉有人把他抱起来放到了床上,再睁眼时天已大亮,屋子里就他一个人——江昱辰昨天夜里便回去了。
迟暮一直觉得自己酒量相当不错,却没想到会被一点米酒放倒,说出去都好笑。他揉着头发打开冰箱想取杯牛奶喝,刚巧看见了江昱辰那半块失败的作品。
一样是提拉米苏,一样有着层次分明的光鲜外表,那一块早被他们用作果腹之用,这一块却只能孤零零地躺在冰箱里等着发霉,就因为加在里面酒精的差异。迟暮望着那块可怜的蛋糕,心中不知怎的忽然涌起一股冲动,把它端出来,拿着勺子三两下吃得干干净净。
过程十分痛苦,那刺激的味道让他舌头发麻,但是等到整个吃完,在回味的瞬间,他似乎捕捉到了,那么一丝丝隐约的甘醇。
迟暮眼睛一亮,那是先苦后甜的感觉。
看来江昱辰也并非全然失败,他只是没有勇气一尝到底而已。
两天之后,颜烁终于告别自闭生涯,开始到新诊所上班,因为地段和编辑部离得近,迟暮午休的时候特地上他的新办公室里晃荡了一圈,也顺便见了见他的新上司诺丹,一个长得很像汤姆克鲁斯的美国人。
这个“汤姆克鲁斯”似乎还对颜烁颇为照顾,连带着一听迟暮是颜烁的朋友,立刻大喊了两句“oh!it’s very very nice to meet you!”扑了上来,还附赠一个热情十足的美国式拥抱。
迟暮受宠若惊。
午饭时,颜烁问他:“你觉得诺丹这人怎么样?”
“挺好。”迟暮说:“挺热情,你跟着他做事绝对比留在那个气死人的医院好得多。”
“我指的不是工作上的事情。”颜烁轻轻叹了口气,放下筷子,“我是想问问你的意见,你觉得诺丹这个人给人的感觉怎么样,我正在考虑要不要和他谈恋爱。”
“啊?”迟暮被颜烁这句突如其来的话彻底惊住了,半天没回过神来。
“我不知道美国人是不是都这么直接,诺丹见到我的第二天就问我是不是GAY,说很欣赏我,想和我交往。”颜烁慢条斯理地吃着碗中的面条,“我想了想,觉得答应他也不错。”
“你是想学何小立么?”迟暮啼笑皆非,“你们才认识几天?况且他现在还是你的老板,如果有一天你和他分手,那你不是又要重新找工作了?”
迟暮的想法并非没有道理,这就像很多公司禁止同事之间,上下级之间谈恋爱的目的一样,耽误工作不说,一旦感情出现了问题,那绝对会因为私人恩怨而影响到整个部门的运作,得不偿失。
“但是人总要有新的开始,对不对。”颜烁定定望着迟暮的眼,“我觉得,如果不马上让另外一个人走进我的生活,那我永远也没办法把顾明安的影子彻底赶出去。”
“顾明安……你想他吗?”
“我不知道该怎么说,应该是想,但只要一想到他,又会立刻想到他的儿子,他欺骗我的事实,越想就越难过,唯有不想。”
迟暮知道颜烁是走进一个死胡同里了,想要借着另外一个人的力量爬出来,他思虑片刻,小心翼翼道:“你难道真的不能原谅他?”
颜烁抬起眼:“如果我让你原谅程昊,你会吗?”
“这根本就是两码事。”迟暮说:“顾明安和程昊不一样,你明白的。”
颜烁长久的沉默,最后才说,“迟暮,或许我的感觉你根本就不懂。”
这顿饭吃到后面,两人都觉得索然无味,迟暮将颜烁送回办公室,准备离开,谁知诺丹却追了出来,捧着一束鲜红的玫瑰送到他面前,“这是送给你的。”
迟暮愣愣地看着眼前这个高大的金发男人,一时没弄明白他的意思。
诺丹咧开嘴笑了笑,“sorry,我想我没说清楚,这是锋让我转送给你的。”
“锋?”迟暮想了想,顿时露出惊讶的表情:“陈禹锋?”
“yes!”诺丹点头,“锋是我在美国的同学,多亏他介绍我才能认识颜,我很喜欢颜,想感谢他,他就让我帮他送这么一束花给你。”
诺丹的中文明显不过关,可迟暮还是听明白了,一时更觉得不可思议,陈禹锋知道颜烁丢了工作?陈禹锋介绍诺丹给了颜烁新工作?陈禹锋还间接撮合了他们两个?陈禹锋送花给自己?陈禹锋到底有什么打算?
他看着眼前那一束鲜红的玫瑰,摇头道:“对不起诺丹先生,这束花我收不起。”
“为什么?”诺丹露出疑惑的表情。
“陈禹锋他应该明白的。”迟暮道:“而且请你帮我转告他,他连一束花都要让别人帮着送,真是……”
“我没有!”陈禹锋突然就从旁边的房间里冲出来,吓了迟暮老大一跳,他夺下诺丹手里的花,站在迟暮身前,脸色有些发红,“我……我只是怕我送给你你不肯接,不是不愿意亲自送给你。”
迟暮揉了揉额头,“禹锋我一直当你是朋友的,你这又是何必?”
“你知道我喜欢你。”陈禹锋脸上现出痛苦的神色,缓缓垂下手,“我不求你现在就答应,我可以等,这束花你要是不想收……就不要收了吧。”
作者有话要说:刚才更新得太仓促,虫子太多了,修改一下……
打分撒花,身体健康~
26
26、第二十六章 。。。
迟暮最终还是收下了那束花。
原因到底是陈禹锋那种期待的表情打动了他,还是这是他人生中收到的第一束代表爱情的花,他自己也不知道。不过有一点是能够肯定的,当他抱着这么一大捧五颜六色的东西回到编辑部时,一路引发了不少人的围观和小范围的骚动。
前台麦小麦十分狗腿地贡献出了一个玻璃花瓶,对迟暮道:“谁这么浪漫啊,要是有人能送我这么一大捧花跳楼我都甘心了。”
迟暮敲了她的脑袋一下,“小小年纪就会乱说话,为了一束花跳楼,别人起码得笑死。”
麦小麦吐了吐舌头,站在迟暮办公桌边一边帮他整理花束一边说:“总监你大概不知道这束花的意思吧,送花的人一看就很用心。”
“这束花能有什么意思?”迟暮疑惑地看着她。
“哈哈,你要问我就问对人了,我前几天才研究完一本花语书。”麦小麦将花瓶转了个圈,指着里面的花一样一样道:“樱草,代表‘希望与快乐’;紫花地丁,代表‘请重视我’;蔷薇,代表‘求爱’;鼠尾草,代表‘想念你’;满天星,代表‘爱怜’;郁金香,代表‘爱的寓言’。”越往后说,麦小麦的表情也渐渐变得不可思议,“天哪,这一束花根本就是爱情大全嘛!”
迟暮愣了一会,陈禹锋的脸孔在他脑子里由模糊渐渐变得清晰起来,难道这束花,是陈禹锋一样一样选出来的?
他忽然又想起颜烁中午才说过的话,要成功从上一段失败的感情中脱身,最重要的是开始一段新恋情,若真这么看,陈禹锋无疑是个非常好的选择,模样英俊,待人真诚热心,而且喜欢自己。
可惜迟暮也明白自己和陈禹锋之间的距离,想将多年友情成功转变成爱情,说起来简单,亲身感受却完全不是那么一回事,这就像让他和颜烁或者何小立谈恋爱一样,就脚趾头想就知道怎么都不可能。
四月底,江昱辰设计的第一波成衣终于出炉,耗时两个月,总共六套,清一色的男装。莫涟特地在杂志上开辟了一个新的专题用于展示,取了个非常具有神话气质的名字叫“亚当的禁果”。江昱辰在迟暮办公室里看见这个标题的时候不禁发问:“创世纪里亚当可是不穿衣服的,取个这样的名字倒显得我这些设计无足轻重。”迟暮却笑他不懂得这名字里面的真实含义,他说:“你的认识不要这么肤浅,亚当的确不穿衣服,但是他一定会偷尝禁果,把你的设计当成禁果来比喻,能让喜欢裸奔的亚当都无法抗拒的东西,你说会有多少凡夫俗子有勇气拒绝?”
江昱辰愣了愣:“听你这么解释倒还很合理。”
迟暮将已经拍摄好的几组照片平摊在办公桌上,作为江昱辰作品的第一发布平台,杂志上下对第一期照片的刊登可谓相当重视,不仅模特由江昱辰本人亲自担当,摄影师也列出了多个选题,迟暮指着一张吸血鬼造型的照片说:“莫涟的意思是选择这一组上杂志,毕竟这次的设计是以黑色调为主,吸血鬼的话比较切合主题。”
“你的意思呢?”江昱辰问他。
“现在是要听你的意思。”迟暮说道:“毕竟所有的照片看下来,唯有这一组最具神秘感和视觉冲击力。”
“我想知道你的意见。”江昱辰却将照片推开,双手撑着下巴,带着笑看向迟暮,“你眼光向来很独到。”
“你确定你要听我说?”迟暮盯着江昱辰的眼睛,那双狭长的眸子,眼角又弯了起来。
江昱辰毫不犹豫地点头。
“那我直说,我觉得这个选题糟糕透顶。”
“哦?”江昱辰毫不顾虑地笑了,“为什么?”
“其一,吸血鬼的题材早就被无数摄影师用烂了,再用没有任何创意可言;其二,以你的外部形象,根本不适合吸血鬼造型。”
迟暮并没有说错,吸血鬼作为西方古老传承的文化之一,几乎年年都有摄影师拿来作为大片的选题,被无数人拍过,再用明显缺乏新意。而且江昱辰虽然有一半的英国血统,五官也有欧洲人特有的立体深刻,但他的黑发黑眸,浅麦色的皮肤,体长肩宽的身形,都和人们传统认知中“皮肤惨白,身体瘦削”的吸血鬼有着不小的差距。
一通理由说到最后,迟暮下了总结:“最关键的一点是吸血鬼古老刻板的个性和你充满创意的作品完全不搭调,混在一起实在生硬,总之糟糕得不能再糟糕。“
江昱辰轻轻扬了扬眉,“照你这么说的确是不太适合,那你为什么不直接告诉莫涟。”
迟暮的表情忽然变得十分诡异,他俯□子,在江昱辰耳边悄声道:“因为莫涟最近大姨妈来了,不好惹。”
不知是不是近墨者黑,迟暮深然觉得自己似乎越来越具有何小立的某些特质。
江昱辰满脸不可思议。
莫涟真的能来大姨妈吗,答案是当然不可能,这不过是迟暮审时度势的一个恰当比喻而已。
不过迟暮还是用错了词汇,比起大姨妈,或许用大姨爹来形容更为恰当。
莫涟在《GENT》主编的位置上坐了有些年头了,因为行事风格很特立独行,在业界享有口碑的同时,也因为他的坏脾气和心直口快而得罪过一些人,其中就包括杂志社上层公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