帅哥,你家英俊借我家潇洒用下 by 阿戳戳-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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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明明气得冷笑:“你有没有常识,弓形虫在动物粪便里,你不□,弓形虫怎么可能会进入体内。”
“你……你怎么说话呢!”
路明义的姐夫是个温和的老实人,很少与人争吵,但老实人一旦坚持的事,就很难改变。路明义深知姐姐的个性,再这么下去,势必会吵翻天。
他打开门走过去说:“姐,姐夫,你们别吵了,明天我带英俊搬出去住。”
路明明错愕地看着弟弟,路家姐夫愣了几秒说:“明义,不用。”
“不是你们的原因。”路明义低下头,片刻后,他坚定地抬起头,面带微笑地说,“简庄不是我的房东,他是我男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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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路明明带着路明义和英俊离开后,简庄像是一朵经过太阳暴晒过的花,枯萎着,以往总是直挺的脖子,如今耷拉着,潇洒好不到哪里去,也萎着,时常狗眼无神,趴在有英俊气味的狗窝里无病呻吟。
周末,所里的傻大个结婚,简庄应邀担任伴郎一职。
原本伴郎的任务是轮不到简庄头上的,可新娘喜欢狗,自己就有一只母哈士奇,听说简庄有公哈士奇后,死活闹腾着要两条狗给自己的婚礼做“花童”。
傻大个求了简庄很久,简庄才叹着气答应。他跟路明义分开至今,他们除了电话,没见过一次面,参加别人的婚礼,看别人百年好合,对于他来说,太过刺眼。
婚礼当天,简庄找出潇洒当初向英俊求婚的西装给它穿上,自己也穿上平时不常穿的西装。婚礼现场潇洒基本上很老实,除了那条母哈士奇偶尔靠近它时,总被潇洒一脚踢开,或者张嘴狂叫恐吓外,基本表现不错。
陪新郎新娘向宾客敬完酒,简庄跟傻大个打了声招呼,说还要遛狗,再说带着狗吃饭不太方便,就走了。
因为喝的酒里多半掺了水,简庄的意识还是很清醒的。回到小区,不着急上楼,带着潇洒在楼下遛一遛。
起初潇洒走在后面,经过路明义曾经住过的那栋楼起,潇洒突然来劲,拽着简庄往楼里跑。
人和狗都带有一丝希望,希望路明义带着英俊回来住了。
一人一狗来到路明义曾经暂住的地方,简庄没抱大大希望,按响门铃。
清晰的脚步声从里面传过来,突然间简庄紧张到了极点,他有种莫名的,无法形容的第六感——路明义就在自己身边。
房门被缓缓打开,简庄笑起来,潇洒也跟着不安得动来动去,准备扑过去。
可打开门的,是陌生男人的面孔。
“找哪位?”
“对不起,我敲错门了。”
不是路明义,简庄失望的下楼。
潇洒搭在树干上尿尿都没什么劲,天黑渐渐暗淡下来,简庄拿出手机,已经七点半了。
“给帅哥打个电话吧。”
简庄低头对潇洒说,潇洒抖了抖屁股,贴到简庄身边。
“嗷呜。”有气无力的叫声。
“让帅哥叫英俊叫两声给你听听?”
“嗷呜!!!”潇洒猛地抬起头,不停地磨蹭简庄的小腿,讨好他。
一直以来打电话,简庄总是避开问路明义什么时候回来的问题,路明义也从来不提,这个问题就像是一个埋藏在地底的地雷,触摸不得。简庄曾经想开口,却觉得路明义是个有主见的人,他也不能强迫别人,爱是包容,是磨合,而不是命令。
可今天,看到幸福的恋人步入婚礼的圣殿,新郎亲吻着新娘的嘴唇。就算是用绑的方式也要把帅哥带回来的思想渐渐在简庄脑袋里生根发芽。
路明义的号码排在最近联系人的第一位,简庄按下拨通键,回忆以前破过的绑票案件,心中开始筹划如何连人带狗一起绑回来。
空白两三秒后,手机里传出嘟嘟的声音,背后在同一时间也发出路明义惯用的手机铃声。
简庄机械的扭转身体,他瞪大双眼,不可思议地看着突然出现的路明义和英俊。
“帅哥!”
“嗷呜!”
路明义笑着走过来,低头又看了潇洒一眼:“第一次看你穿西装,不错,跟潇洒一样帅。”
“唔……帅哥!我……我……”
“嗯?”路明义不慌不忙的看着他。
潇洒猴急地扑到英俊的身上,离开时,英俊的毛长得差不多了,现在已经跟潇洒第一次看到它的时候一模一样了。
英俊傲娇的让了一下,潇洒赶忙贴过去,第二次它便不再躲闪,在潇洒耳朵上咬了几口,才伸出藏在屁股下的尾巴,主动勾上潇洒的。
对于英俊的主动,潇洒激动地差点儿失禁。
反倒是主人这一次不如狗,向来神经粗大,什么都敢说的简庄突然畏畏缩缩起来。
路明义等着他开口,简庄看看路明义,又看看狗。
路明义笑了:“怎么,一个月不见,你比较想英俊?”
“不是。”
“那是什么?”
“帅哥!”简庄两手抓住路明义的胳膊大声说,“你家英俊借我家潇洒用下。”
“好啊。不过,你先借我用下。”
路明义左手牵着英俊,右手拽着简庄的领带,嘴里用回娘家的曲调哼唱着“左边一只狗,右边一只狗,手里还牵着一个笨男人呀。”
——完——
作者有话要说:七夕大结局!!【好巧……没有肉,不许打脸QA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