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凡的日子作者:开花不结果-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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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了这么多年,倒是没闹毛病。至于玻璃茶具,那样矜贵易碎的东西,中看不中用,一到刘家就被束之高阁,到现在还没开封使用。
拌好馄饨馅,刘思柏差不多就该下课了。刘彦利索地提水生火,给两人烧洗澡水。
其间他母亲来过一趟,问他中午小柏那么大的哭声是怎么回事,是不是在外头让人欺负了。
刘彦不能跟她说实话,只好三言两语编了个由头糊弄过去,又问她:“我爸呢?”
许春英挽起袖子,帮他将大锅里开了的水舀进开水瓶,一边说:“山上,早上就去了,那两亩番薯到时候了,他昨天去看过,今年长的不错,坏的少。”
“他一个人?这时候了还不回来,是不是挑担太重了?我去找他。”
“哎哎不用不用,”许春英连忙拉住他,“你大哥已经去了,你安心管好自己就成。”
两人还没说完,就听到外边小鹏一声欢呼,“爷爷,爸,你们回来了!好大的番薯!”
刘彦出去一看,可不是么,他大哥手里捧着一个番薯,比他的头还大,至少有十多斤,就是个巨无霸啊。
他父亲刘传理笑呵呵地在一边看,眼角瞥见刘彦,忙招呼他过来,“老二快来,这个给你捧屋里去,小柏看见了准高兴。”
他哥哥刘伟也说:“对对,你给捧回去,做番薯粉丝汤给小柏吃,他喜欢这些。”
刘彦也不跟自家人客气,双手接过了,玩笑道:“什么好东西都进了他的肚子,别把他给养刁了。”
刘伟不以为然,“这算什么好东西,别人家哪个读书的娃子不是好吃好喝供着,小柏成绩好,要是我家这黑小子,给他补什么都是木头脑袋!”说完狠狠一揉小鹏的头。
黑小子哀哀叫着躲到问口他奶奶身后去,许春英笑眯眯道:“还杵着呢,天都黑了,快回去洗洗吃饭了。”
各人这才散了,各自回屋。
小孩子的情绪总是来得快去得也快,刘彦还当心儿子中午那么个闹法,晚上回来会不会还有后续,哪成想小柏早将这丢脸的事抛在脑后了。小子回来后看见巨无霸番薯,好一番赞叹,缠着刘彦给他做番薯汤。
刘彦给他缠得无可奈何,只好说:“不是才吃饱么,明天给你做,明早当饭吃,可以了吧?”
刘思柏满意地点点头,一转眼跑出去,边跑边嚷:“我去爷爷家找找还有没有这么大的!”
刘彦好笑,“哪来那么多大个,有也不许再拿回来,给你小鹏哥哥留着!”
“知道了!”
刘彦自己洗了澡,将两人的衣服一股脑倒进大盆里,放入洗衣粉,搓搓洗洗揉揉,用棒槌使了劲锤,再过两遍清水,就完事了。
刘思柏已经从隔壁回来,这时正坐在饭桌边上写作业。刘彦晾了衣服,绕到他身后看了会。小孩的字十分端正,他今年刚上小学四年级,作业内容无非是“用非常、格外造句”,或者是填些形容词量词,这些在大人眼中十分简单的题目,小子要咬着笔杆细细想上好久,然后才庄而重之一字一顿地写下,握着铅笔的手微微泛白,字迹使劲得要透到下一张纸上去。
刘彦就在他身后坐着,等刘思柏做完,他也就该出门了。
他一边装车一边交代:“现在还早,你出去玩会儿,跟你小鹏哥一块玩也行,不然就将他喊来家里陪你一块看电视,不要太晚,九点半就要睡觉,我带了钥匙,不用给我留门也别等我,听到没有?”
刘思柏乖孩子一样点头,他爸每天晚上出门都要这么说上一番,这些话他都能背下了。
刘彦也知道这样太罗嗦,然而他却无法不罗嗦,留儿子独自一人在家,无论如何他都不能完全放心。总担心他要是怕了怎么办?他要是想他妈妈了怎么办?他晚上不睡觉怎么办?跟老妈子一般,总有交代不完的话,操不完的心。
三轮车摇摇晃晃又出了院子,载着一个父亲无法放下的心,开始晚上的奔波。
刘彦筒子的偶像
凌云端在一片刺目的朝霞中睁开眼。太阳正从对面的山头升起,越来越高,他身上凝聚了一夜的露水以人眼可见的速度消失,最后在衣服上留下一个个浅浅的印记。
他晃晃脑袋,撑着墓碑站起来。然而缩了一夜,麻木的四肢迫使他不得不重新坐下去。
凌云端环顾四周,眼里有少见的迷茫,过了许久,才渐渐清明。
他现在身处一座山上,身边是他外婆的坟,他坐在坟头上过了一夜。
昨天早晨,凌云端离开旅馆,去水电办公室将屋里的水电问题解决,又回到房子里换了一身衣服,然后插着兜,开始在街上百无聊赖地游荡。
小镇格局与十多年前他离开时没什么区别,不过就是人多了些,房子高了点,路面宽了些。
街上到处可见穿着睡衣夹着拖鞋的居民,有的提着菜,有的便走边啃包子,三轮车自行车交叉往来川流不息,忙忙碌碌离不开生活二字。
即使他换了休闲的衣服,在这些人中,仍然显眼。
他沿街越走越远,越走越偏,从宽阔的马路到碎石道,再到羊肠小路,终于等身边一个人也没有,他已经来到山脚下。这座山他当然不会陌生,他外婆的坟就在上面。
一条石头砌成的小路从山脚蜿蜒着通向山顶,凌云端拾级而上,沿途还可零星遇见一两个在田间劳作的人。
他就像一个旅人,一路走走看看,却并不为沿途的风景停留。当那一方坟头出现在视线里,他竟荒唐地生出一种回家了的感觉。
他放任自己坐在坟头上,满身颓唐。
“外婆,我回来了,你怎么不出来接我?
说好的龟苓膏呢?天这么热,你忘了给我准备么?
我赚了很多钱,买了很多房子,每一间都比这里的大,都比这里舒服。
可是每一间都没人。
……
我累了。
他们让我回去,你说我回去么?
为什么他们要扔下我三十多年不闻不问?
……
大概他们才是一家人,我不是。
我没有家。”
他靠在墓碑上,像一个疯子,对着坟头絮絮叨叨,直到夜幕降临都不曾停止。
凌云端扶着昏沉沉的脑袋回想,觉得大概是真的疯了,竟在这种地方过了一夜。
等那一阵万蚁噬骨一般的麻痹过去,他扶着石碑站起来,一天一夜滴水未进,饿得直冒冷汗。
他转身面对墓碑,定定地看了许久,然后深深鞠躬。
“外婆,我走喽。”语气轻快得如他每一次背着书包去上学,然后回头与门口的老人家挥手告别。
说完这句话,他就真的走了,没有回头。
他回去洗了澡,换身衣服,饥饿的感觉被方才一通猛灌的水消去不少,但还是饿,而且四肢无力,他毫不怀疑自己会因没有力气下楼去找吃的而饿死在没人的房子里,等到尸体发臭,长蛆,才被消防人员破门而入,抬出去供人围观。
这个想法一直在他脑子里回旋,他低低发笑,这样的死法实在特立独行,就不知他的父母会不会因为丢不起这人而不来认领尸体。
他又想,是不是该立一份遗嘱,注明谁能将他葬在埋着他外婆的那座山上,谁就能继承他的财产。
或许等他清醒时,他会毫不犹豫嘲笑这些愚蠢的念头,但现在,他的想法却是天马行空越行越远,通向未知的危险的地方,直到楼下传来的声音将他唤醒。
“小馄饨——牛肉羹——宽米粉——”
这个声音将他拉回人间,让他意识到现在该做的不是立遗嘱,而是下楼吃饭。而且他突然想起,他还欠着这个摊主两块钱呢。
“两份馄饨。”
“好,马上……咦?是您啊。”刘彦看着面前的男人,那天晚上他没有看清这人的脸,但他的声音倒是记住了。
“是我,”凌云端笑道,“可以将两份装在一起吗?”
“当然可以,不过您是一个人吃么?这么多……”
“对,一个人,我饿坏了。”
刘彦一边数馄饨一边跟他闲话,“您应该早点起床,现在都快十点了,当然会肚子饿。”
凌云端苦笑,“我昨天就没吃饭了。”
“什么?!”刘彦手一顿,因为家里孩子的关系,他特别注重这些生活上吃吃喝喝的事,见到有人不爱惜身体,瞬间进入慈父模式,嘴里的说教不受控制就溜了出来,“怎么能不吃饭,太伤胃了!而且你这么久没吃东西一上来就吃这些,待会肯定要闹胃疼。这时候就该吃些清淡的,米粥啊面条啊都好,对了,最好是吃挂面,我刚刚才买的,这东西好,既养胃又——”
啰啰嗦嗦的话戛然而止,刘彦一手抓着一把挂面,另一手拿着大勺,看着对面的人,猛然想起这是顾客,不是他儿子。他尴尬地笑了笑,说:“不好意思,我这就给你下馄饨!”
凌云端连忙截住他要放回去的面条,笑得满脸和煦,“不、我不介意,可以请你帮我下碗面么,我的胃确实有些疼。”
“啊?这……好吧,您等等。”
面条下锅,刘彦想了想,拨了些牛肉羹下去,又拿出一片紫菜,掰碎了加进去,他抬头不好意思地笑笑,“没有合适的配菜,您得将就将就了。”
凌云端摇头,“你太客气,分明是我的要求过了。对了,你也别您啊您的了,显得我跟个老头一样,我姓凌,凌云端,你叫什么?”
刘彦眨眨眼,“姓刘,刘彦。”
“彦,有才气的人,你的父母给你取了个好名字。”凌云端说,也不知是客套还是真心。
“是啊,”刘彦低头拨弄面条,防止他们黏在一起,“只是他们这愿望注定要落空了。”说完他迅速将面条捞起,装好递过去,“您……你还是快回去吃了吧,别真把胃饿出毛病来。”
凌云端点头,递过一张十元纸币,“还有上次的钱,本来昨晚该给你的,只是昨天我不在这边,拖到现在了。”
刘彦找给他六块,玩笑道:“这碗面算你两块钱,我占便宜了。”
凌云端配合地点头,“是占便宜了,大便宜。”
两人对视一笑,然后一个上楼,一个收摊。
刘彦晃晃悠悠骑着三轮车,一边回忆方才的话,他想,大概是没认错。
学生时代,刘彦既不是学习上的拔尖生,也不是调皮捣蛋让老师头疼的学生,他成绩一般,长相一般,家庭条件更加一般,在班上就跟个隐形人差不多。一路一般过来,高考的时候考了个非常一般的大专学校,他没去。后来经人介绍,进了国企当一名工人,那时候在外人看来,这就是一辈子的铁饭碗啊,多少人羡慕,刘彦自己也很满意。
二十岁由人牵线搭桥,认识了同一工厂的一位姑娘,二十二岁结婚,二十三岁生孩子,一路平平淡淡,生活谈不上富裕,可也自认不错。
若不是后来企业经营出了问题,大批工人下岗,他这既没学历又没背景的人也在内,日子或许就会一直这么不错下去了。
没了工作,生活就不再平静。
最先提出异议的是他妻子,她不能容忍自己丈夫由铁饭碗变成泥腿子,而且这次下岗大潮没有卷进她,她因此更加看不起刘彦。
开始是小吵,接着大吵,然后开打,刘彦从始至终沉默。
最后他妻子收拾家当,回了娘家,没多久就听人说,她勾上了工厂车间主任,当“官太太”去了。
刘彦现在回忆起这些,倒没有太难过,这些年他和儿子一起过,又有父母兄长处处帮衬,日子也很快乐。
只是偶尔,他也会想,如果他不是个这么平凡的人,不是这么个什么都一般的人,日子会不会变得不一样?
从很早以前,他就一直以一个人为偶像。
那人成绩好,长得好,听说家世也好,除了脾气太冷,谁也不理以外,他身上就没缺点。
刘彦跟他从初中就在一个班,后来高中还在一块。每次考试,刘彦总要将自己的每一科成绩跟位在榜首的他的一一对比,然后一边羡慕一边嫉妒,到后来就纯粹是仰望了,因为那家伙成绩实在比他好太多,好得刘彦都没脸再去嫉妒人家。
前一阵他偶然遇见一个老同学,两人闲聊胡扯,扯到诸多同学身上,免不了就要谈起那个永远的第一名。
他老同学神神秘秘伸出五个指头,说:“他如今的家产,至少有这个。”
刘彦看着眼前粗粗短短的指头,想:这个是多少?五十万?五百万?五千万?五个亿?还是……他不敢想。
老同学还在继续,“知道么,就在前年,他还收购了一家国有企业。”
刘彦大惊,不敢相信,“不可能吧,国有企业那不是国家的么?”
他同学摇摇手指,“这你就不知道了吧,自从十五大为私有制经济正名之后,这样的事就多了去了。而且你也知道,这凌云端从来就不是一般人,我听人说他父母的官都做到这份上了。”他竖起大拇指往上顶了顶,“就是咱们市长见了他们,恐怕还得给人开车门呐!你说,有这样的家境,他还能混得不好?”
刘彦当时只是沉默以对。
现在想想,他那位同学说的大概是真的吧,凌云端从来也不是一般人,从小就不是。只是他如今这脾气倒是好了不少,总是笑眯眯的,跟当初的冰块可差得真远。
好戏即将开场
打那天起,凌云端就时不时出现在三轮车前,有时是早餐,有时是宵夜,他吃的东西总是那两样,馄饨和面条,刘彦老担心他这么下去会不会营养不良,当然,他没有任何立场为别人担心,勉强翻出一个老同学的身份,人还不记得他呐。
“我明晚就不过来了,凌先生你得记得去吃东西。”刘彦将米粉递给摊前的客人,扭头对等在一边的凌云端说。
“怎么?出什么事了?”
刘彦笑着解释:“没有,没出事儿。你大概不知道吧,镇上有人做寿请了大班戏,明天开唱,我准备转移阵地去戏台子前卖两天。”
凌云端盯着馄饨的眼睛转到刘彦身上,天黑看不清表情,但听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