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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部分

胖子光哥的幸福时光-第27部分

小说: 胖子光哥的幸福时光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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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慌得胖子光双手紧紧捂住自己。“那可不行,就是用来补,也是给我的溪溪补啊,嘿嘿。”
    出了厕所,司马溪回忆起超市门口就有个自动取款机,便带着胖子光走了过去。他知道胖子光没用过银行卡,正好顺便教教怎么操作。
    胖子光把自己小眼睛睁得大大的,有些不敢相信的伸出指头,数着显示屏上的零。
    “个、十、百、千,日,5000块啊?溪溪,你给我的时候不是说就几百块吗?难道是多出来的利息?”胖子光想了想,又摇摇头,“不可能,我再傻也知道一年的利息也就一点点。草,早知道这样,在医院我还去卖啥血啊!哎呀呀,头晕,抽血的后犯劲儿还没过来。”
    “你就不能再提卖血的事情?”司马溪一听这个,心里就堵得慌。“大不了,下次你住院,我也去抽血还给你……呸呸呸,刚才的话不算数,我收回。死胖子,都怪你,弄得我乱说话!”
    司马溪不再搭理胖子光的骚扰,静下心来敲进5000这个数字,细思量,又给取消了。接着提了两百块钱出来。仔细打量那两张百元崭新的钞票的左下角,果然是号码相连。一张尾数是468,另一张是469。(注2)
    司马溪掏出签字笔,在两张钞票上分别写了几个字。然后把469那张连同笔一起递给胖子光。
    “在后面写上你的名字!”
    胖子光低头一看,是几个跟拼音一样的文字“forget me not!”。(注3)
    “我的名字笔画太多,懒得写。写‘光子’,行吗?”
    “嗯……你写‘光哥’吧。”
    胖子光歪歪扭扭的写上自己的名字,司马溪夺回去,又将那张468的塞给胖子光。胖子光一看,中文“溪溪”的前面,还是几个自己不认识的字母“always forever!”(注4)
    “这张钞票你留着,但是绝对不能花掉!……不过,万一你要是连饭都没得吃,花就花吧。” 司马溪警告着。
    胖子光根本不明白上面啥意思,但见司马溪一脸严肃,也清楚其中的重要性,赶紧拍着胸口,信誓旦旦。“放心吧,溪溪,饿死老子也不会花的!”
    既然东西已经买齐了,该做的也都做了,两人便要回旅馆休息一下先。正要走,司马溪扯住胖子光。
    “我还得去买件东西,你去厕所等我。”说完,也不待胖子光答应,独自迅速的返回超市里面。
    “光哥,咱俩一共2500块,给了我2000。你自个只留下500,肯定不够用的。这张卡,还是给你留着。你甭跟我推,我自己够用。深圳的工厂都是管吃管住的。”
    胖子光睁开眼睛,愣愣的盯着司马溪。半晌才开口,声音里有些哽咽。“溪溪,你真的非去不可吗?哥哥真的舍不得你,我一想到你在厂子里干活,我我……你哪儿是吃过苦的人啊!”
    司马溪眼睛发酸,赶紧做出一副不在乎的笑容,掩饰着,也安慰着胖子光。“我在工地上都干过,还在乎个小小工厂?再说,我就是进了工厂,也只是做管理,或者跑业务,不会太累的。你就放心好了,一年之内我就回来找你去!”
    “那……可是,这卡你必须带着。穷家富路,出门在外,多带些总没错!你别担心我,我在家又有地,饿不着的。再说,实在不行,我就天天去我那帮哥哥姐姐家里蹭饭吃去!”胖子光也在笑,只是很假。
    两人重新躺下,这次头挨着头。
    “光哥,答应我一件事好吗?等我上车的时候,你就在旅馆呆着,别送我了。不然,我……我受不了!”司马溪把头侧过去,不敢看胖子光。
    “可是,又是包又是袋子的,很沉的,你自己带的了吗?……好吧,我答应你!”
    这三日,一直都在折腾,时间也不早了,很快,胖子光发出了鼾声。司马溪却全然没有丝毫睡意,闭着眼睛装睡,一直到夜里22:20。司马溪轻轻的起身,穿好衣服。又静静的看着沉睡中的胖子光,足足有十分钟,终于忍不住,俯下身去,轻轻的吻上胖子光的双唇,贪婪的呼吸着胖子光的呼吸。睡梦中的胖子光无意的张开嘴,司马溪趁机将自己的舌头伸出一小截儿,犹豫的往里面探。不料,胖子光也不知道做着什么梦,居然跟吃东西一般,一口叼住司马溪的舌头,允吸着。司马溪沉醉其中,无法自拔,干脆任由他左右。直到过了将近五分钟,司马溪意识到得走了,需要去赶火车,这才缩了回去。
    火车长鸣的汽笛传来,睁着眼睛躺在床上的胖子光心想,应该是溪溪那趟车出发了吧。自己嘴里仿佛还有溪溪那股特有的,漱口水的薄荷味道。嗯,味道不错!还真是奇怪,明明自己跟欧杰克尝试过失败,自己根本就不敢想跟一个同样性别的男人亲嘴,可是刚才自己假装睡觉,跟溪溪亲的时候,居然那么自然,天经地义一般。嗨,不想了,也是啊,杰克那死玩意咋能跟我的溪溪比呢?
    一直到凌晨,胖子光才昏昏沉沉的睡去。一直快到中午,这才醒过来。脑子里反应的第一件事,便是赶紧去退房,不然过了十二点,又得多算钱了。穷啊,自己就剩下500块了,难道到时候真的厚着脸皮去哥哥姐姐家要饭去?
    胖子光一骨碌从床上爬起来,一眼就看到床头柜上,有一张薄薄的东西,立即眼圈就红了。
    是那张银行卡!
    注1:剧情需要,时间比起实际经历后推了几年。(本书至少有30%以上的真实经历,加工拓展而成。)
    注2:连号情侣钞票事件也是真实发生,由网友“小泽”友情提供。但是我嫌他跟BF太小气,面额被放大了20倍。(哦,其实当时他俩确实是把钱花光了,只剩下十块,跑到银行里换的。)照片附带在公共章节52章里面,前面大家能看到的是名字,背面还有姓氏。之所以变成两截,是因为BF结了婚,小泽一气之下将钞票撕开。后来又不舍,还是精心收藏。
    注3:意思是:勿忘我!
    注4:意思是:长相依!(这句英文不准确,因为书连敏感字检测有误,只好凑合着替代)

  ☆、第五十四章

在招待所的床上躺了好一阵子,司马溪觉得身上还是又酸又痛。说是硬座,其实都知道还是带一点海绵的柔软。只是,三十多个小时几乎不间断的坐在上面,那感觉跟坐在铁椅子上也差不多少。满身的疲倦,抵不过满心的空荡,司马溪还是睡不着。起身打开旅行包,在夹层中取出一张照片。返身躺回床上,仔细打量着,忍不住用手指轻轻在上面抚摸。
    这照片还是离别前那天,两人在火车站广场上拍的。一次性成像,十块钱一张。照相的老板是个五十岁左右的妇女,按丰南市风俗跟这类人都叫做“大姨”。
    大姨摆弄着相机,对俩人说:“都笑一笑行吗,跟你俩说了几次了,没灾没病的,都哭丧着脸干吗?……嗯,好一点了。哎,不用挨的那么近吧,都挤成一个人儿了!”
    按下快门的一瞬间,司马溪按耐不住,踮起脚尖,飞速的亲了胖子光唇边亲一口。胖子光看着满脸诧异的大姨,赶紧解释:“我弟弟,从小就爱跟我撒娇。”
    司马溪有点吃惊的看着胖子光。原来,光哥没有大家想象的那样笨,不过是平日里粗豪惯了,懒得动脑子罢了。
    司马溪回忆着,脸上渐渐浮起笑容,狠狠的亲了一下照片上的胖子光。那张胖乎乎圆润的嘴唇是属于我司马溪的,早晚也会被我完全霸占征服。心里不再空荡,终于捏着照片,便沉沉的睡了过去。
    思念是痛苦而又甜蜜,对于胖子光来说,何尝不是如此。胸口贴着那张4800块的银行卡,总觉得踏实得有底气。回到吴各庄,在小卖部买了一堆柴米油盐。老子有钱,不用去哥哥姐姐那里要饭吃了,这感觉就是好!
    胖子光回到自己家中,七手八脚的和面擀面条。溪溪吃腻了鸡蛋面,那今天就换成打卤面,北方人都爱吃这个。最近溪溪生病,身体太虚弱了,所以得多做点,多吃才能恢复的快!胖子光下了满满一大锅面条,待已经煮熟,捞起来放进一个大钢铝盆子,开始过凉水。胖子光一向喜欢吃冷面,不用自来水,特地从井里拎了一桶绝对冷水,将面过了一遍。忽然想起,溪溪这么虚弱,太凉了肯定扛不住。于是,赶紧又用锅里的热水,反过来热了一遍。夹起一根面条,放进嘴里。嗯,温乎的,正合适。
    捞起面条,放进两个大海碗。西红柿鸡蛋卤和炸酱卤,已经摆在桌子上。见万事OK,胖子光张口就喊:“溪溪,饭好了,赶紧过来吃面!”
    “赶紧的啊,一会就黏在一起了!”胖子光端着一碗面便走进里屋,看见空荡荡冰冷一片的土炕,这才反应过来溪溪早已坐在火车上。
    大海碗啪嗒一声落在地上,摔得粉碎,一地面条。
    胖子光赌气一般,将一大锅面条全部吃光,撑得肚子要爆炸了一样难受。起身想去炕上躺着,打了一个大大的饱嗝,一屁股又坐下来。破旧的小凳子却撑不住突然下压的重量,哗啦一声散了架子。胖子光一屁股摔在地上,干脆顺势便躺在堂屋的地面上。地面的冰冷从背后蔓延,一直沁入胖子光的心里。一颗心凉哇哇的难受。
    溪溪,你在火车上吃什么?你把钱都留给我了,自己就带了那么点,一定舍不得去餐车里吃吧。你肯定在吃超市买的那些方便面。我草,谁他妈的发明了方便面这破玩意,又难吃又没营养。哪像老子做的打卤面好吃啊!
    溪溪,哥哥我今天做了一大锅捞面。
    但是,但是,都被我一个人吃光了。不然,剩下那么多,太浪费。
    只是,只是,哥哥做的这么辛苦,
    可是,可是,给谁吃去啊?!
    晚上七点左右,司马溪被喧哗说话声音吵醒。迷迷糊糊的睁开双眼,屋子里面已经进来好几个人。挨在自己头顶的那床上坐着的人,一件司马溪醒来,笑道:“这位兄弟,今天才下的火车吧。我们几个都进来好一阵儿了,你才醒。”
    司马溪起身也在床上坐着,上下打量了说话那人。四十出头的样子,国字脸,中等身材,肤色偏深。眼角多了些皱纹,含着风霜。后来知道,他就飞哥,黑龙江人,听说是一警察。来这里是请假办私事,可是就像个混深圳很长时间的人,不由得让司马溪对他的身份有些怀疑。
    司马溪客气着跟飞哥打了招呼,又转头跟其他几位微笑示意。一位学生打扮的人,带了一副金丝眼镜,高瘦,很斯文,一看便知是毕业不久过来找工作的。另一位又瘦又矮,也带了副眼镜,却是粗粗的黑框,不苟言笑,也是找机会的大学生。对面离着最远的是个奇怪的家伙,至少五十岁的年纪。肚子很大,手指很粗,左手带了两只大金戒指,其中一只还镶着大块绿色的宝石。恰巧他的手机响起来,那人操着怪怪的调子的普通话跟对方讲话。司马溪注意到,那人手腕上戴着一块金灿灿的劳力士手表。
    看这人的打扮,怎么跟一群找工作的人混到一起了?后来听飞哥说,这人姓金,大家都跟他叫金哥。自称香港银,来大陆是因为小老婆在深圳。至于为啥“屈尊”混进招待所了,飞哥没有回答,只是轻蔑的笑笑,你们看见他戒指上的绿宝石没,一点光泽都没有。还有那劳力士,中英街的地摊上有的是卖的。最好的一百多,跟“快餐”一个价。这老家伙,即便真是个港客,也是从乡下来的,还是混的巨惨的那种。淫棍,仗着身份专门糊弄大陆刚出炉的无知少女或者那些傻了吧唧的老娘们。
    “啥几把香港银,老子还是一人民警察呢……咋就没有无知少女来找我呢?”
    “什么快餐要一百多,那么贵啊?”司马溪还是忍不住问了一句。
    飞哥像观察外星人一样,盯了司马溪半天,终于大笑。“你还真是一小处,连这个都不懂啊。还真以为是吃的快餐啊,是野鸡好不。100块一次打炮,这还是有些姿色的。要是生的丑的,二三十就能搞定。就凭你这俊脸蛋,她们倒贴都愿意。哎,别说,司马溪是吧。你长成这么祸害模样,连我都有点心动呢。”
    羞得司马溪涨红了脸,反击道:“你到底是不是人民公仆,警察叔叔啊?”
    后来,司马溪有些好奇,私下里问过飞哥。
    “飞哥,你怎么什么都懂呢?”
    “嗨,那还得从我第一次到深圳来说起。”飞哥眼神渐渐迷茫,似乎第一次也是个不堪的回忆。
    飞哥第一次到深圳,也是两眼一抹黑。想赚钱却又人生地不熟,找不到机会。眼看盘缠要花光,忽然发现个秘密。同屋子里有位年轻人,每天吃住就在房间里。从不出门,只是手机一响,来了短信,便跑到旅店座机那里打电话。一打就是好几个,似乎在做着什么安排。
    后来在飞哥的软磨硬泡下,套出了答案。原来这小伙子是个拉皮条的,手下十几个人,鸭子几乎各半。自己负责联络和安排,抽取一小部分佣金。
    而且,人员素质还很高呢。最狠的是两个“*山大学”的英文系大学生。本来是偏远贫困山区的老家,每周五晚上都要乘坐准高速抵达深圳,努力拼搏三个晚上。仗着自己英文流利,专门接待欧美客人,赚美金,收入颇丰。不仅仅从没跟家里伸手要钱,反而寄钱回家。每年春节都是飞来飞去,也算是“勤工俭学”,起码比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富二代败家子强多了,自力更生呗!
    赶上运气好,碰上包养的大款,陪同去新马泰“公干商游”,一气就是至少几万块,甚至大款一高兴,便会送辆车子。  
    司马溪瞠目结舌的听完这一切,只感觉起了一层鸡皮疙瘩。不禁对自己南下的原因之一,产生了严重怀疑。不错,自己的确是想学习一番圈子里的东西,好回去“勾引”光哥。可是,可是,这也忒乱了点。
    晚上十点多了,也许这一整天,众室友过得都不轻松,很快便都一个个进入梦乡。司马溪虽然还是累,但毕竟睡了一下午,辗转在床上,身上有些酸痛,迷糊着睡不着。头顶的飞哥睡得正香,跟对面的港客比赛打呼噜。“呼~~”,“哈~~”,两人遥遥相对。司马溪对鼾声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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