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暮光之城]催眠师-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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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在惋惜什么呢?惋惜不能为她的父亲找到一个更好的牺牲者?
这真让人恶心。
我捏紧了手中的行李,努力把自己的注意力转移到这上面去,我身后的詹姆斯一言不发,我不知道他是否在为他的仇人受到侮辱而沾沾自喜,但是我认为是的。
“不,不,孩子们,这点就足够了,真正美丽的小姐是不能单靠外表来评定的。”
我捏紧了拳,慢慢靠在了墙上,不去注意他的甜言蜜语。
贝拉——哦,当心啊,贝拉,他可是一个邪恶的,会迷惑人的吸血鬼!你可不要被他迷惑了,想想查理,想想蕾妮。
似乎在一瞬间,那个拥有温柔而磁性声音的男人已经到了我的面前,但是他的速度不是很快,至少没有带动风,但是足以让人感觉到他的急切。
他无意是一个非常英俊,甚至能和安斯艾尔那个伴侣——叫马库斯的那个伴侣相提并论。但是他们的长相又大为不同,马库斯是傲然和高贵的冷漠,而这个男人是优雅而温文的翩翩君子,他的眼睛的颜色是纯正的黑,但是肤色和发色较之他的女儿来说都有些偏浅,肤色甚至能达到苍白的颜色,更加增添了他的魅力。
贝拉,你在想什么呢!这可是一个不怀好意的吸血鬼啊!
“你好,美丽的小姐,我叫约翰姆。”
我只是点了点头,没有说话,但是我知道,他一定在打着鬼主意,于是我尽量将表情变得很严肃,只是不知道有没有达到效果。
“别那么紧张啊,亲爱的,我不会做什么的。”
像是为了验证什么似的,他往后退了几步,离开我的身边,还有这危险而暧昧的距离。他转向了詹姆斯,眨了眨眼睛:“亲爱的詹姆斯,我很高兴你为我带来了这样一位美丽的小姐。”
詹姆斯古怪地笑了笑,看向我的眼神中有一种让我不寒而栗的危险。
“詹姆斯。”约翰姆呼唤道,责备地看了他一眼,“你吓到我们的小姐了,对了,詹姆斯,你愿意在我这里住下来么?长久的?”
“你这里是最安全的,当然了,我的老朋友。”詹姆斯懒洋洋地回答了一句,点了点头,也没有再看我一眼就转身进了最近的一间屋子。
我感到腿一阵阵的酸痛,但是面前的这个英俊的吸血鬼男人热情地邀请我入住他的住宅,甚至态度比詹姆斯热情很多,这让我有些欣慰。
要知道,不管是卡伦家族、沃尔图里家族、同学们、詹姆斯、海上将死的海员还是那三个娇宠的女孩,都是对我非常糟糕的,这种热情而温柔的态度让我不自觉地沉沦下去,而且这个时候,我无处可逃,比起惹怒他们住在外面的森林里或者是和马普切人住在一起,我更愿意住在这如同大都市的豪华别墅的房屋中。
可能是因为我真的想通了,于是点了点头,约翰姆立即给我安排了一个最舒适的房间。
我将自己的所有东西放好,并去厨房里拿了一杯水。
这真的是热水啊!熟悉的感觉让我心跳不已,这些天过得这些悲哀的生活,我已经无法忍受了。
晚饭很快到来,意外的是,约翰姆是主厨。
桌子上摆满了法式大餐,非常美味,精致的小点在洁白的盘子中摆放出完美的造型,鹅肝酱的香浓和鲜美几乎让我把舌头咬了下来,三个女孩也吃得非常开心。
我的胃里充斥了暖呼呼的美食,我感觉非常好。
如果住在这里,好像也不是一件很坏的事情。
但是在放下日记本前,我还是提醒自己,一定要小心这些吸血鬼。他们毕竟还是吸血鬼啊!我的味道对他们来说是多么的鲜美,我一定要保护好自己,对这个约翰姆,需要非常警惕,他是一个诱人而温柔的恶魔。
——《贝拉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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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还有三四万字大概就要结束了,接下来的番外会很有爱!会有狼狼肉!哈哈哈哈哈,是人兽好还是人人号或者是兽兽呢?肉香会很甜美哦。肉肉的地址我在上一章中已经发出,手机党们看看能不能看到。
最近的几章都是贝拉日记,我需要解释清楚贝拉这里的事情,可能会不讨亲们喜欢,但是小说的完整是最重要的,我觉得如果真的想要这篇文完美完结的亲们就忍耐忍耐吧,如果真的不喜欢,也不要强迫自己购买【笑】。
Chapter50
2005年;12月9日。
这里的环境对于我来说实在是太舒适了,虽然在这里才住了几天,但是每天的生活都是新鲜而有趣的。詹姆斯是唯一的威胁。
我也终于明白,三个姐妹为什么会有那么骄纵的性格,虽然是半人半吸血鬼;可以靠鲜血过活,但是她们吃的食物非常精细而美味,是普通的人类家庭完全没有办法比的;约翰姆每天换着花样来烹饪食材,他的钱非常多,食材也是有人类一直提供的。
在剩下的时间里;到了深夜;他就和詹姆斯一起去觅食,而在白天不能出去的时候,他就呆在房间里看些书,做些实验,描绘些东西,弹钢琴等等,好像完全没有威胁性。
他对我非常彬彬有礼,没有把我当做食物来看待,甚至在我不耐烦或者害怕的时候,会礼貌地退出我的房间,给我独处的时间,这让我有些感动。
但是,贝拉,你要想清楚,他还是一个吸血鬼不是吗?也许他的这番举动就是在夺取你的信任,以至于让你心甘情愿地成为他的食物,要知道,这是非常危险的。
我一直躲在房间里不敢出去,房间中有很多的书,但是对于我来说有些深奥了,没有高科技的东西,我只能靠书来解闷,我并没有放弃要逃出去的想法,但是得等到深夜,他们出去的时候。
现在,我得换书了,这些艺术类的书本太无聊了。
我拢了拢头发,小心翼翼地打开房间的门。
很好,客厅里一个吸血鬼都没有。虽然我知道他们很可能已经听到了我的声音,但是没有人阻止我,于是我放心地进入了图书室。
在这个地下“城堡”中,图书室的规模竟然有一个小型图书馆那么大,里面的藏书多达好几万部,规模很大,地下还有第二层,在雪白的墙壁上装饰了精致而古老的图纹,四面垂挂下柔软而厚实的紫色窗帘,料子很好,整个图书室看上去竟然有一种庄严而肃穆的感觉。
图书室只有板凳,但是我发现自己想要拿的书竟然在最高处,只好把板凳拿来,小心翼翼地爬了上去,但是还是没有够到。
还有很远的距离,我没有傻到在板凳上跳起来拿,以我这种体育废柴,怪异的平衡感,我一定会摔得很惨,而且在这个充满了吸血鬼的世界中,我会被吸干的。
于是我只好放弃了那本书,跳下了板凳。
“斯旺小姐需要什么书?”
暧昧而低沉的声音突然在我耳边响起,我吓了一跳,看向这个不速之客。
是约翰姆。
他穿着休闲西装,看上去和那些富裕的人类别无二致,只是血红的眼睛突出了他的身份。
“我看到你拿不够,有什么我可以效劳的么?”
约翰姆再次问了一遍,我只好点点头,应付地指了指那本《简·爱》
“《简·爱》?”
“恩。”
他点了点头,双腿只是微微弯曲,几乎跃到了天花板上,动作优雅地拿下了那一本书,轻松跳下来,将书递给了我。
“谢谢。”我扒了一下头发,让它遮住脸。
“不用谢。”他沉思了片刻,“其实,斯旺小姐——”
“贝拉。”不知道怎么回事,我竟然鬼使神差地就让他叫我的名字,于是更不敢看他了。
他轻松地笑了笑:“好的,贝拉——你不用那么害怕,我对我的女儿和詹姆斯所做的事情感到抱歉,并不是我让她们这么做的,你在这里,这几天,生活的还好吗?”
我仓皇地点了点头,希望他尽快走开。
什么不知道啊,并不是他让她们做的,骗谁呢,要不是他让她们把我抓过来,我又怎么会落到这步田地,还有詹姆斯,他不是想杀了我吗?怎么现在把我放在这里就不管了?
这个男人,还是很危险。
“好吧,那我就放心了。”
约翰姆看着我,美丽的脸上仿佛出现了一抹忧郁,叹了口气,让开了。
我匆匆忙忙地逃跑了。
我感到他的视线在我的身后一直燃烧着,但是我必须保持警惕。
贝拉——警惕!贝拉!
晚餐还是约翰姆做出来的,他的三个女儿对我都熟视无睹了,吃得很开心,但我却食不知味。
我今晚策划逃跑。
没有什么可带的,我不知道半人半吸血鬼和真正的吸血鬼的区别,但是我知道,他们一家四口,加上詹姆斯,一共五人,今晚都要出去捕猎。
这真是一个好机会。
没有比这更好的逃跑机会了,虽然我很可能会失败,但是我想要逃离,也许在路上,我就可以遇到正在寻找我的吸血鬼们,然后就可以回家了。
我看了一眼约翰姆,他对我报以一个温柔的笑容。
虽然不知道他的天赋能把我隐藏到什么地步,但是我认为最可怕的就是隐藏我的气味,隐藏我的声音,这无异于让我消失在这个世界上。
夜晚很快来临。
熬到了半夜,我窝在床上,尽量将呼吸放的平缓,伪装自己睡着了。
客厅里,三个女孩根本就不会隐藏自己的声音,所以我听得清清楚楚,直到确保他们全部离开。
因为小心翼翼,他们走了很久,我才从床上爬起来,急匆匆地扎了一下头发,踏上楼梯,来到这个通往地上的窗口。
说是窗口,其实不如说是一个井盖模样的圆形覆盖物,用水泥做成,更可怕的是,当我推它的时候,它死死卡住了,任我怎么推都不行。
我绝望地放下了手,我想,他们居然锁住了这个井盖。
我以为他们足够放心,不会把我锁起来。但是我猜错错了。
突然,最糟糕的事情发生了,我没有想过,他们居然会那么快就回来!
井盖有秩序地快速扭动了好几十圈,其复杂程度靠人类的思维根本记不下来,接着,缓缓打开了。
我该怎么办?是坦白,还是伪装?
我还没来得及想好,只是匆匆忙忙地下了楼梯,孤零零地站在客厅里,心里的恐惧无以复加。
他们知道了,会怎样对我?杀死我吗?
在极端的恐惧中,我看到约翰姆最小的女儿,黛芙妮跳了下来,接下来是安妮和阿芙拉,三个人说说笑笑,但在看到我的时候,脸色一下子变得恐怖。
我突然意识到,她们是吸血鬼啊,完全可以闻出我在屋子里走动时留下的味道。
果然,阿芙拉抬起了头,看了看井盖,冲了过来,扣住了我的肩膀,对后面跳下来,一脸震惊的约翰姆尖声告状:
“爸爸!你看看她!她要逃跑!”
我的肩膀一阵剧痛,恶心感让我说不出话,在隐约的泪光中,我才看到约翰姆的表情是如此的震惊,但是我说不出话。
肩膀上越来越痛,突然,阿芙拉的力道一松,我顿时往后退了几步。
站在我面前的是约翰姆,他的表情冷淡而固执。
“斯旺小姐,要是你真的想离开的话,不如等到明天吧,大半夜,一个女孩子出去很危险。”
他只说了一句话就回到了房间,他的三个女儿瞪了我好几眼,詹姆斯一脸戏谑地看着。
回到房间后,我瑟缩在被子里,第一次没有觉得很开心。
天刚亮的时候,阿芙拉就将我送到了外面。
约翰姆没有露面,阿芙拉面无表情。
但是我的情绪还是不很高。
之后呢之后?
【贝拉放下日记本,想了想】
之后的情况出乎我的意料,我并没有走出去这个城市,也并非是吸血鬼的组织。
印第安人十分谨慎,他们不欢迎突然出现的陌生人。
我被追赶了一路,而且这种野地的环境十分险恶,陷进了沼泽地里,还被莫名的软体动物咬了一口,腿非常疼痛,像断了一样。
虽然天慢慢亮起来了,但是野地上一个人也没有,我已经没有力气再呼喊,嘴唇非常干咳,唾沫都快没有了,我突然意识到,这么多的国家,这么远的距离,其中还有海峡、山谷,单凭我一个人,我根本走不出去,很可能死在路上,这是一个极端错误的决定。
但是,约翰姆走了出来,他说,他要带我回去。
我不想死,我还是想活着,于是我答应了。
他一路跟在我身后,不然,我想我早就被野兽吃掉了。
这种旷野,我什么东西都没带,只有身上的一身衣服,绝对会死在这里。
***
回到温暖的卧室,照了镜子,我才发现,自己是多么的狼狈。
我的头发松松散散地耷拉在肩膀上,已经凌乱不堪,衣服皱巴巴的,腿上沾满了泥,还有,我发现,那个咬我的软体动物,竟然是一只蚂蝗。
蚂蝗吸饱了我的血,涨得很大了,看上去很恶心。
约翰姆拿来了医药箱,坐在我的床边帮我处理伤势。
他的手接触到了蚂蝗,我好像看到蚂蝗蠕动了一下,强烈的恐惧感和恶心感让我尖叫出声。
“现在,终于知道离开这里的后果了吧?”
约翰姆的声音很无奈,也带着点微微的怜惜,他将蚂蝗处理掉,将我的腿清理干净,涂上药,缠好绷带。
我并非冷血动物,他做的这一切,我看在眼里。
以后,我该以什么态度面对这个男人?
——《贝拉日记》
Chapter51
2005年,12月11日。
我的腿伤没有大碍;虽然只有一个不大的伤口;但是也被约翰姆好好地包扎好了;并且每天换药;已经没有什么痛感。
就这样修养了两天;走路已经无碍,我翻了翻那本差不多翻烂的《简·爱》;坐在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