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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部分

民国艳殇-第21部分

小说: 民国艳殇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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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北京很多人都练八卦掌。”他察觉到到这姑娘在盯着自己看,就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

    “你刚搬来这里吧,以前我没见过你。”她今天起得有点儿早,而且不按照老路线从北边慢跑,而是来了洋人公寓附近。

    “我们上星期刚从北京来的,姑娘也住附近?”他这才关注起人家的长相来,这可真是位佳人,落落大方却不轻浮,一看便是个受过良好教育的有钱小姐。

    “我住对面的那幢房子。”她指了指道路另一头的黄色洋楼,住在附近的人基本都知道董家,看来这个人果然是个外来户哦。

    “哦,你每天早晨都会跑步么?”他很新鲜,而且并不明白姑娘家为何要像男子一样锻炼身体。

    “对哦,我叫董佩芸,你呢?”她没多思量就将这句话讲了出来,但又有几分后悔,一个姑娘家这么做是不是有些不矜持了?

    “佟福来。”他觉着姑娘很健谈,就没有顾及的和人家聊了起来。

    两人坐在花坛边闲谈一会儿,佩芸才先一步告辞,临走之前还特意说道:“明天见。”说完就挥手,过了马路。

    福来目送着她走远,才返回公寓,推开家门的时候,母亲正要出门买菜,看到他进门便叮嘱道:“刚才荣飞来电话了,约你这星期六和他出去参加聚会,你和他讲话的时候要留神。”她毕竟是活了四十几年的人了,从谈话间就能察觉到荣飞是个油腔滑调的纨绔子弟,她怕侄子把儿子给带坏了。

    “我知道,您放心好了。”他说完就进屋洗了洗手,随后便回到了客厅,看了看挂在墙上的日历,信寄出去两天了,过了年也差不多能收到沈老板的回信了吧?

    佟春燕瞅瞅儿子,就拿着菜篮子下楼了,她刚对周围的环境熟悉,已经知道去哪里买菜了,但能和自己说上话的人却不多,所以觉得有几分寂寥。但为了儿子,一切都值得,她也得适应广州的生活才好。可能是这里的空气比北京清新,她来广州之后还没怎么犯过病,新开的方子吃了之后病状确实有所改善。

    此时,赵耀辰也洗漱完,抱着一摞书本走到了福来身边:“上课吧,二少爷。”

    他尴尬的凝住眉:“您别叫我二少爷,就叫我福来好了。”他到现在都不适应这个称呼。

    “好,福来,咱们上课了,抓紧时间,下午英文老师就来。”虽然二少爷没上过学堂,可人却不笨,记东西很快,就是对音乐,画画之类的没感觉,毫无艺术细胞,但这和当兵八竿子打不着,所以并无大碍。

    他赶忙打开房门,拉开了窗帘,让明媚的阳光照进屋里。

    “算数的口诀都记下了,今天我就来考考你。”赵耀辰说完就拿出了一份抄写好的试题,递给了福来。

    他坐好后,就用出铅笔在草稿纸上慢吞吞的算了起来,虽然还不太熟练,可是他却做得很仔细,加减乘除母亲以前教过自己,但对小数点却不甚熟悉,更没接触过数学公式这东西,但这些却是一个参谋应该掌握的,数学好的人逻辑思维能力都很强,这样便能很客观的分析当前情况做出最为合理的判断。

    赵耀辰坐在一旁看了一会儿就满意的点了点头,他倒是觉得佟先生能有这么个踏实忠厚的儿子实在是幸运,但凡是在某个领域有作为的人多少都会有些木讷,不过他们专注钻研不受花花世界诱惑的精神倒是甚为可贵的。

    当佟福来在广州开始新生活的时候,远在奉天的沈钺之却在忍受人生中最憋屈的时光。

    他好像一只被关在笼子里的鸟儿似的,没了自由,每天除了和大哥坐着聊天,就是跟母亲切磋京剧,他成了个吃闲饭的人,百无聊赖,很是郁闷!

    吃了午饭,钺之就进了大哥的房间,嫂子红霞刚帮哥哥擦洗完,就对他说道:“小叔子,你坐着吧,我刚好要带孩子出去买东西。”

    “嫂子放心好了,我会守着大哥的。”他觉着嫂子真是个好女人,大哥瘫痪之后,她毫无怨言,一心照顾,这便是他们沈家的福气!

    等妻子关好房门离开,元气恢复一些的沈剑华,脸色已经不像之前那般蜡黄了,但说话的声音依然虚弱异常。

    “爹和你讲了吧,让你去陆军学堂的事?”他现在只能躺在床上,没办法呆在父亲身边,根本就放不下心,在北京的弟弟自然不知道军中的种种黑幕和混乱,他想和钺之掰开了揉碎了说清楚,父亲必须有个心腹办事才好。

    他坐下来答道:“说了,他让我好好考虑,但结婚的事必须快点定下来。”这才是烦人的地方,最近母亲没做别的,一直在拿姑娘们的照片给自己看,边展示告诉他对方的家事喜好,但没有一个他瞅得上眼的。

    剑华“嗯”了一声:“找个媳妇儿好,像你嫂子一样贤惠的……虽然我没权利要求你听从爹的安排,但大哥想求你,现在大战将即,父亲没有心腹是很难稳固地位的,咱们沈家本就算不上人丁兴旺,能信赖的人就更不多了,我希望你能呆在爹身边,他坐到现在这个位置不容易。”

    沈老板捂着头沉默了好久,才问道:“要是没人在父亲身边,父亲就会有性命之忧么?”

    他长叹一声哀求道:“现在的军阀根本不讲仁义,倒戈,弑主屡见不鲜,加上东北又被日本人垂涎,他们两次都要除掉老帅,虽然吴佩孚和我们算是握手言和了,但还有南方的国民军,冯玉祥若是真的支持了他们,情况就危险了,如何生存下去,万一……奉系倒台,我们的退路呢,这些都要有人随时和父亲讨论,他人耿直,不善于处理这些繁琐的事,钺之你脑子灵,又善交际,一定会比我做得更好的,更何况父亲也不会让你去上战场指挥作战的,他只是要你做副官而已。”

    沈钺之抬起头,望着床上的男人,苦笑着:“从小到大我最听你的话,你都这么说了,我还有退路么?”但他放不下北京的戏班子,大家都指望着跟他混出头呢,他花了七年才熬到如今,让他就这么丢了,放弃了,他哪里舍得!京剧是他最喜欢的,他愿意为了唱戏忙碌一生,即便自己不再开嗓,看着班子里的人演戏也是种莫大的享受,特别有成就感,因此他以前的生活是快乐满足的,但日后呢?他不敢想象。

    剑华自然理解弟弟的想法,温和的又说道:“父亲总说你忤逆不孝,那是他不够了解你,其实你心地很善良,就算大哥我利用你的弱点好了,跟父亲去参军,快些成家立业吧,至于北京的事可以托付朋友,你不是有个好友吴璧凌么,他能把你的班子都接收过来吧?”

    他点头:“能是能,不过觉着可惜,都是我一步步带出来的人,花了无数心血。”

    “等日后天下太平了,你再唱戏也不晚。”沈剑华觉着自己的话特别假,但他也没有办法了,说服弟弟参军才是最紧要的,因为这事关沈家和父亲的将来。

    沈钺之梳理了一下刘海,强打笑颜:“别这么说。”但凡关注政事,有文化的人都看得清楚,这根本就是个乱世,一旦踏入兵戈之地就很难再回到过往了。

    沈剑华闭上眼睛,紧紧的拧着眉头:“要是我没残废就好了,你照样还可以过从前的生活。”

    “没关系,我会替大哥好好的呆在父亲身边的。”他说完这话,便上前帮哥哥挪了个位置,用枕头垫着侧面,让剑华能侧躺着,否则的话很容易生褥疮。

    待嫂子回来后,沈钺之才回到了房间,但屁股还没坐热,母亲就兴冲冲的推门走了进来,手里照样捧着一打照片,又是给自己说亲事了。

    “钺之,今天我从陈太太那里拿到了一个姑娘的照片,你肯定满意。”仙娥坐到床头,拉着儿子将两张照片放到了他手中。

    沈钺之本来没在意,但看到一张穆桂英扮相的相片之后就将目光转了过去。照片里的女子无论是眼神,还是架势都颇有一番韵味儿,绝对是个京剧的票友,他又抽出姑娘的便装照片,对方着长袖旗袍,留着一根长长的麻花辫,面容清秀,虽说身材偏瘦,但却是个俏丽的淑女,她端坐在太师椅上,后面的布景是一个山水画的屏风。

    见到儿子在端看照片,她又说道:“她叫吴叶岚,家境算不上太富裕,父亲是经营布店的老板,家里三个兄妹,她是老大,年龄稍微大了点,二十岁了,不过和你挺般配的,师范学校毕业,现在是小学教员,很迷京剧了。”她开始还有些犹豫,觉得女方的家境一般,但因为吴家都是戏迷,所以才勉强答应下来,而且吴小姐的母亲很乐意这门亲事,一直在说好话。

    沈钺之放下照片,淡淡的说道:“那就见个面吧。”反正是要结婚的,就得找个能谈得来的对象才是,至于家境到不重要。

    “好,我去约吴小姐。”她刚想下楼去找人通知吴家,就被儿子喊住了。

    “妈,我同意去陆军学堂了,不回北京了。”他已经下定了决心,一会儿就给吴璧凌写封信,拜托他照应戏班子里的人,不能让大家伙儿没饭哲。

    仙娥赶忙转过身,惊讶的问:“真的要跟着你爹去军队?”其实对于儿子改行做军官这事,她心里可是一万个不乐意的,虽然梨园行不入流,但也没有性命之忧啊,倒是军旅生涯危险万分。

    “我不能把责任再推给大哥了,都是他的付出我才能自由自在的过了七年。如果再不承担下来,天地难容,就算是回了北京也会被朋友和班子里的人指责的。”他说话的时候,带着万般无奈,但却别无选择。以前的逃避都是因为哥哥的辛苦支撑,而如今那个人倒下了,他便不能再任性下去了。

    她抱着胳膊,摇了摇头:“其实妈不想让你去军队……可你父亲又不能没人照应,但既然你决定了,我就不再说什么了,陆军学堂听说夏天才能招学员,就用这半年把婚事办了吧?”希望儿子能快些找到未来的儿媳,而这个吴小姐看来是大有希望的。

    “好,如果吴小姐人品没问题,能和我谈得来,就找个黄道吉日把婚事办了。”他现在纯粹是破罐破摔,尽管现在心里惦记的是福来,可他却没办法娶个男人做媳妇。面对婚姻他和老相好吴璧凌一样的无可奈何,总之,已经到了他该担起家族重担的时刻了。


 41台下多了个痴情种

    还有几日便到春节了;北京城依然是热闹非常;虽说现在局势紧张,但茶楼和戏园子里依然还有很多客人。

    吴璧凌坐在梳妆台钱洗干净脸;就对身边的跑腿说道:“帮我去买份夜宵,要热的馄饨。”现在刚八点,他打算去泡个澡;但却不能像从前一样的晚归家了,因为妻子会等他回去的,虽然这感觉不错;可他更多的还是不自在。

    “好的,吴老板。”跑腿的小伙子立马就拿钱出了门,但迎面就看到了戏院的张老板。

    张老板瘦高个儿,四十来岁,戴着酒瓶底一样的眼镜,手里总拿着鼻烟壶,他笑眯眯的来到吴璧凌身边,低声问:“周先生又要办堂会了,他的孙子满百天,想请您去唱戏。”他知道如果没有沈钺之相陪就难请得动璧凌,但周某人可是戏院的豪客,他是不能薄这个面子的。

    “您帮我推了吧,我才刚结婚,忙着呢……等下次有机会的!”他挑起眉眼一笑,便披上了大衣,拿了洋烟走出了门。

    张老板的脸就像被浆糊粘住了一般,很不高兴的硬着头皮给周老板回话去了,要不是看在老吴的面子上,他才不会对这小子和颜悦色呢,但是没有办法,就是有为数不少的戏迷买这只“兔儿爷”的帐,他的戏院还得靠此人撑下去,所以只能忍忍了。

    吴璧凌来到戏院后门,刚迈下台阶点了支烟就看到一个风度翩翩的男子向他走了过来,礼貌的鞠了个躬。

    “藤田先生!”他的烟还没沾到嘴唇,就惊呼出来,之前还说要请人喝茶,他却因为烦乱的事把此事忘得一干二净了。

    “吴老板,我又来捧您场了。”他抬起头,望着眼前披着白色羊绒大衣的“美人儿”心中却在狂跳不已,这位确实是天生的“尤物”,就连捏着烟的姿势也如此漂亮。

    “谢谢您……我最近实在是太忙,所以没抽时间请您喝茶,实在是不好意思!”他不是言而无信的人,但有了家室之后就是这样的,不能再随意支配时间了。

    “没关系,我理解您,要不我们就到前面的茶楼坐一会儿吧?”他知道人家刚做了新郎官,有漂亮的妻子相伴,自然会忘记其他事情了,可他却听说吴璧凌喜好的是男人,中意的对象正是沈钺之,莫非那是谣传?

    “好。”吴璧凌没多想就和这个日本人走到了胡同口的茶楼内,进了一个雅间。这里的环境算不上高雅别致,但打扫得很干净,雅间是用木质屏风隔开,梨花木的桌椅,茶具都是紫砂的,为了让客人暖和,还专门在桌上放了个小炭炉。

    两人点了毛尖和点心,这才开始闲聊。

    藤田先说了声:“失礼了!”说完就摘下眼镜,取出干净的眼镜布颇为仔细的擦着上面的水雾。

    吴璧凌喝了口茶:“您之前总坐在二楼的雅间吧?”他有好几次都看到了对方,但却从未打过招呼。

    他带好眼镜答道:“是,我喜欢安静的欣赏您唱戏,楼下比较吵闹。”他不太喜欢中国戏迷大声喝彩鼓掌的样子,就算看到再精彩的表演他也不会过分的表达,最多只是笑笑罢了。

    “戏迷们热情么。”璧凌觉着这人似乎不大好相处,他们之间这么坐着谈话恐怕就只这一次,再也不会有下回了。

    藤田专情的凝视着对面人儿柔声问:“吴先生新婚生活很幸福吧?”

    他勉强挤出笑容来:“还好,就是过日子。”虽然结婚也算不上太坏,可他却套上了枷锁,无论做什么事都要为青莲考虑,算是多了个牵挂吧。

    “我听说您的内人是刘家的千金,刘老先生的武生可是京城一绝。”他对京剧颇有研究,有名的梨园世家的情况还是知道一些的,青莲是吴璧凌早就订好的未婚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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