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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

你还为个傻逼弯了-第10部分

小说: 你还为个傻逼弯了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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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北岑说是是是,笑意透过电话传进来,“你好好陪他吧,反正现在让你过来你也只会给我找不痛快。”
  乔楚心满意足地挂了电话,回到屋里,“晚上想吃什么?”
  乔亦初想了一会儿,“煮的泡面。”
  “啊?”乔楚袖子都挽好了,围裙都围上了,乔亦初这么一个轻飘飘的答案,让他这副郑重其事的样子显得有些搞笑,“你在开玩笑?”
  “不是,你别忙了,帮我煮碗泡面吧,我就想吃这个。”
  乔楚宠儿子是出了名的没原则,一切都看乔亦初的心情,乔亦初说泡面,他肯定不敢给他弄热干面。他一头钻进厨房去,拧开火,水在锅里煮着,回头一看,乔亦初抱胸倚着厨房门看他,眼神却没落在他脸上,像是在想什么。
  “有心事?”
  “没。”乔亦初很干脆地拒绝了这个话题的深入,“你跟你家那只猫怎么样了?”
  “哦他啊……等下,猫、猫什么猫!”紧张地有些口拙,不像平常伶牙俐齿的乔老板。
  乔亦初笑得露出了牙齿,算是笑得开怀了,“到底怎么样?”
  “就那样。”水煮开了,乔楚把面饼放进去,撕开调料包,一点一点挤着酱料,做得赏心悦目,耐性十足,“两个老男人了,还能怎么折腾。”
  “为什么不搬一起住?”
  乔楚苦笑,“我以为你总有搬进来的一天。”
  乔亦初转身走了,声音显得飘忽不定,乔楚以为自己听错了。
  乔亦初说的是,“我以后每周末回来一趟,你让他住过来吧,一家人,跑来跑去的不方便。”
  锅铲哐嘡一下掉在了地上,乔老板前所未有地傻在那里,煮开的水噗噗噗冒着泡,定着锅盖,面条在里面翻滚着,一如此刻乔楚的心情。他弯腰捡起锅铲,抓着,傻乎乎地追出去,“我没听错吧?”
  乔亦初回头斜他一眼,“面煮烂了的话,另当别论。”
  乔老板一阵风似的冲到了煤气灶前,拧熄火,掀开锅盖,还好还好,细白细白的面条卷卷的,从没像现在这么可爱过。
  一大一小一人端着一碗方便面,默默无言地吃着。乔亦初嚼了几口,眉头皱起来,这味道,和他记忆中的不太对。
  他以为每个人煮出来的面条都是一样的。
  就好像他以为不管自己和谁在一起,都不会有什么区别。
  恋爱,结婚,生子,平淡过完一生,和谁过不是过。
  乔亦初从来觉得,这辈子他不会真正喜欢上什么人。他习惯了什么事情先为对方考虑,想着对别人好,但只有他自己知道,他给自己的心设了厚厚的一道壁垒,没人有能耐越过去。
  他其实,永远只爱自己。
  但一碗面条让他发现,也许,事情不是像他想的那样。
  他有很多问题想问乔楚,问问他自己这辈子值不值得,那个人毁了他这么多,为什么最后还有勇气重新开始?为什么能信任一个人、爱一个人到这个地步,连自己都能交出去?
  有什么,能比自己更爱自己?
  但他只是轻轻搁下碗,说一声,我吃饱了,就回了房间。
  作业本摊在书桌上,却久久未写一个字。脑袋第一次跟浆糊一样,昏沉沉的什么也想不清。他忍不住掏出手机,心里告诉自己是看时间,但看到干净的页面时心里还是禁不住咯噔一下,失望铺天盖地,没顶而来。
  快得理智如他,也招架不住。
  爱情、失望,都是非逻辑感情,无理可循,没有缘由。
  乔亦初关了机,仰躺在床上,手掌垫在后脑勺。
  第二天他很早就醒了,这事情太不符合他的生物钟,弄得他自己在床上清醒着躺了好半天,才反应过来,自己真是这么早就醒了,心里搁着事,睡得不安稳。干脆就起了床,起床气也难得没跑出来溜达,动静小得连一向睡得浅的乔楚都没被他弄醒。
  出了门,在楼下早餐铺子里喝了豆浆稀饭,又在街心公园溜达了几圈,终于等到了碧沅的电话。他买了早饭,打的去了新天地,碧沅和阿宝已经等在那里了,乔亦初把早餐递过去,碧沅很自然地接过来,像是很习惯受乔亦初如此照顾。
  阿宝是碧沅在豆瓣认识的摄影师,算是半个豆瓣红人,出的作品都还不错。碧沅和他合作过好几次,在豆瓣上也渐渐积累起了自己的名气。一般他俩在那忙得不亦乐乎时,乔亦初就负责双手插兜在旁边围观。他其实不喜欢参与,倒不是嫌烦,而是阿宝工作之余老喜欢有意无意地眼神往他身上飘,嘴里说着,碧沅你男人对你真好,眼神却对乔亦初勾着。
  乔亦初怎能不知。
  他这招gay的体质,从小到大不知道遇过多少回了,从最开始的厌恶慌乱,渐渐变得能像现在这样不动声色,喜恶都藏起来,眉眼舒展,笑得得体迷人。
  装傻么,谁不会。
  然而修养再好,也经不住被三番四次用看裸体似的眼神打量,因此在阿宝第六次把眼神飘过来时,乔亦初跟碧沅打了个招呼,自顾自散步去了。
  走到85°C,乔亦初进去买蛋糕,正挑着,手机响了,看了一眼来电显示,漫不经心地接起来,夹到耳朵和肩膀之间,手上还一手端着盘子一手拿着夹子,夹了块菠萝蛋糕。稳稳放进盘子里,眼里笑意满出来。
  “咦你居然起床了?我以为打电话过来一定会被你骂死。”诸葛霄的声音显得中气十足的。
  “嗯。”乔亦初应了一声,“知道会被我骂死还敢打,算你运气好。”
  诸葛霄笑嘻嘻的,“你起这么早干嘛?”
  乔亦初顿了一顿,一边示意收银员扫码,一边回答他,“陪碧沅街拍。”
  诸葛霄拖长音哦了一声,声音里的失望浓重得乔亦初根本忽视不了。
  他想,如果诸葛霄的失望表现得不这么明显,那么事情会好办很多。
  “你大早上打电话来干什么?”
  “额……”诸葛霄轻笑一声,“想你想的睡不着呀,哥们儿。”
  说得跟无赖似的。乔亦初拎了袋子,推开玻璃门,早十点的阳光洒下来,暖洋洋的,让他眯起了眼,“想我么?我来X市找你。”
 

☆、十一是让你们爱国的不是让你们谈恋爱的!

  诸葛霄挂了电话,愣了两三秒,又赶紧拨回去,乔亦初淡定地接起来,“怎么了?”
  “你、你确定要过来?你不是说要陪你女朋友去奶奶还是外婆家?”
  “外婆。”乔亦初语气里带着笑意,在高铁的自动售票机上买了最近一班去X市的票,“我已经买到票了,你还有什么要说的?”
  诸葛霄木然道,“一路顺风。”
  再次挂掉电话,诸葛霄把脱掉的外套又穿回去,抱起篮球扭头就往校门口走,留下许淼一群人在后面目瞪口呆的,半天后许淼才追上来,“你干嘛?不打了?”
  好不容易把以前的一群朋友凑起来打全场,正商量着这边由谁跳球呢,这家伙打了个电话居然就连球都不打了,耍人也不带这么耍的。
  诸葛霄扬扬手,倒退着走了两步,“改天。”
  许淼抓起背包也追上去,冲身后那群损友嚷嚷,“诸葛说不打球了,改日!”
  后边一群人马上配合地起哄,“日谁啊!”
  “就是!有新嫂子了啊?带来给哥们儿开开眼啊”
  另有几人嗷嗷叫着,“活春宫!活春宫!”
  诸葛霄头也不回地冲身后那群狐朋狗友比了个中指,成效自然为零。于是浩浩荡荡十几个少年,就这么愉快地由打篮球变为看嫂子。
  从X大到高铁站有直达的公交车,十五分钟就到。诸葛霄懒得跟他们多费口舌,要是他正儿八经地请他们回去该干嘛干嘛,那肯定会更激起他们的看戏心理,索性就让他们跟着,等到时候见了乔亦初,戏也就散了。
  他上了公交车,许淼眼疾手快抢了他身边一个座位,神秘兮兮,“哥,我跟你关系最好,透露点呗?”
  “乔亦初。”诸葛霄两眼看着窗外不断倒退的街景,淡然吐出一个名字。
  许淼艰难地咽了口口水,半晌才喃喃道,“这让我叫他嫂子,我实在是有点叫不出口啊……”
  诸葛霄终于扭头白他一眼,“我他妈真想剖开你脑子看看是不是左边开水右边面粉!”
  许淼肃然起敬,“哥,这就是传说中的骂人不带脏字么?不亏是学霸的人!”
  后座上戳出来一颗毛茸茸的脑袋,两手扒拉着椅背,“咱新嫂子是学霸啊?”
  诸葛霄好笑地回头看他一眼,点点头,“学霸。”
  许淼觉得作为诸葛霄死党里面唯一一个见过乔亦初真面目的人,自己是很有点发言权的。他清了清嗓子,脸上是得意的神色,“新嫂子是他们学校的学生代表!”
  “年级第一!”
  “班长!”
  “学生会会长!”
  许淼每说出一个头衔,车厢里便发出一声“哇”“我靠!”“哎哟卧槽!”,只听得诸葛霄想把自己脸遮起来,假装不认识这群傻逼。
  “漂不漂亮?”
  终于有人问重点了。
  “废话,不漂亮诸葛能看得上么?”
  许淼回想了下乔亦初那张冷淡中带点懒洋洋笑意的脸,中肯评价,“很会长。”
  “什么叫很会长啊?漂亮就是漂亮呗,别兜圈子!”
  许淼摊摊手,“我形容不出来,你们自己看,反正不是一个漂亮可以形容的。”
  话说着,车就到站了。诸葛霄手上抱着篮球,肩上单肩挂着背包,三两步跳下了车。许淼招呼着后头看热闹的一群损友,“孙子哎,赶紧他妈的给爷跟上!”
  刚到出站口,乔亦初电话就打进来了,说是已经进站了,大概有五分钟就能出来。诸葛霄嗯嗯两句,挂了,心里有点儿紧张,心跳加速,砰砰砰跟篮球在地上弹跳着似的。他这人,一紧张就想上厕所,上小学那会儿怕考试,铃声打响前他能往厕所跑十七八趟,弄得老师以为他年纪这么小就得了什么难言的病。后来他不上学了,也不怕考试了,胆子肥了起来,天不怕地不怕的,很难遇到过这种能让让他想跑厕所的事了。
  但现在,诸葛霄的身体诚实地提醒他,该去厕所了。
  他扭头往厕所冲,许淼把他拉住了,“二啊你,人出来了你倒钻厕所了,有你这么接人的么?”
  诸葛霄掏出手机,假装看时间,实际是看发型。接着想起来早上喝了豆浆和青菜小粥,偷偷摸摸龇了牙,左右照了照,满意了,把手机揣回兜里。这时候刚好一大波人从出站口涌出来,诸葛霄往后退了退,站在一根柱子旁,他人高,长得也好,一身运动装朝气蓬勃的,站在一群灰头土脸的人中间,显得特别鹤立鸡群,来回的几个女性车站工作人员冲他看了好几眼。
  乔亦初就在这波出站的人群中,相比于其他大包小包的旅客来说,两手空空的他实在是轻松得过分了。他一眼就看到了诸葛霄,百无聊赖地靠着柱子,胳膊底下夹了颗暗红色的篮球,状态很放松,但两眼却紧紧扫视着出站的人。乔亦初抬高手臂冲他扬了下,挤开人群往他那边走去,站定了,第一句话是,“十一,人真多。”
  诸葛霄站直身体,“那你还来。”
  这一来一去的对话实在是有点打情骂俏的暧昧,诸葛霄说完这句话就住了嘴,“走吧,请你吃饭去。”
  许淼拍了拍乔亦初的肩,打了个招呼,“嗨。”
  诸葛霄一手拎着他耳朵把人揪远了,“嗨你大爷!”
  后边跟着的损友集体哑了声,亦步亦趋地跟在三人后面,半晌一个叫李晨的家伙才拉了落后两步的许淼,弱弱问道,“新嫂子啊?”
  乔亦初耳朵尖,听了这话似笑非笑地斜了诸葛霄一眼,靠近他一步,压低声音问,“嫂子?”尾音上扬,还是那种懒洋洋的感觉。
  诸葛霄脸皮烫了一下,“说来话长,不用理他们。”
  乔亦初便没再问,只是那种若有若无的笑意却看得诸葛霄毛骨悚然的。到了吃饭的地儿,他先给自己满上一杯酒,端起来,眼睛扫过一圈,最后定在乔亦初脸上,“我来正式介绍一下,这是乔亦初,在Y市最照顾我的哥们儿,那什么,刚才你们开玩笑归开玩笑,现在人都到了,你们就别瞎叽歪了。这杯酒就当作我代我朋友向你赔罪,先干为敬。”说罢仰头一口闷了。
  乔亦初也干了自己杯里的酒,凑近诸葛霄耳边轻声说,“你这个头带的不好,待会儿你朋友一人一杯给我赔罪,我怎么办?”
  “喝呗。”诸葛霄一脸理所当然。
  “那就得你扶我回去了。”
  诸葛霄了然,这家伙酒量不好。两个人正压低声音咬耳朵,那边果然开始轮着敬酒了。X、Y两市虽然是挨着的,但民风完全不同,Y城含蓄,X市豪放,待客之道就是把客人喝死,往死里喝,喝死拉倒。
  许淼先敬,也是一口闷,乔亦初也想闷了,被诸葛霄伸手挡下,“你意思意思就得了。”
  作为民风彪悍的X市土生土长的好小伙儿,一听到诸葛霄这类似于胳膊肘往外拐背叛祖训的反动言论,损友们马上就撩袖子红眼了,“诸葛,不带你这样的啊,什么叫意思意思得了啊?哥几个面子加起来不够大是吧?”
  诸葛霄干脆端起乔亦初那杯酒,干了,撇撇嘴,杯子往桌上重重一搁,“大,你脸最大,脸大死了。”
  于是X市酒桌上喜闻乐见的捉对厮杀就这么拉开了序幕。十几个荷尔蒙旺盛的少年立马站好了队,一边说今天干不死你丫的,另一边说大爷我菊花就亮这儿了,有本事就把爷操哭!
  乔亦初津津有味看着,两边一数,刚好6对6。
  第一轮通常是打圈儿,也就是一人单挑全桌,花样由被挑战的那人选,赢了就通关,轮下一个,要是输了,就要一直玩儿,花样能由着对方变。这样挨个轮一圈,运气好的,喝一两杯就能过了,运气不好的,直接喝倒的也有。
  看上去这一轮是无差别攻击,但其实自己这边的总会放点水,对方呢,当然是能怎么刁难就怎么来。
  第一个打圈当然是诸葛霄,而按照顺序,他第一个挑战的则是乔亦初。
  “玩什么?”
  乔亦初想了想,“我只会人在江湖飘,猜五十十五,剪刀石头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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