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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

你还为个傻逼弯了-第11部分

小说: 你还为个傻逼弯了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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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个打圈当然是诸葛霄,而按照顺序,他第一个挑战的则是乔亦初。
  “玩什么?”
  乔亦初想了想,“我只会人在江湖飘,猜五十十五,剪刀石头布。”
  “你选。”
  乔亦初说,剪刀石头布。
  他跟诸葛霄有时候通宵写作业煮泡面吃,会用剪刀石头布来决定谁洗碗,玩了几吧乔亦初就发现,诸葛霄第一把喜欢出剪刀,于是乔亦初很自然地出了个布。诸葛霄通关,乔亦初输了,得喝一杯,最后还是诸葛霄替他喝了,喝完后两个人面对面看了一会儿,笑得不行,算来算去,这杯酒最后还得他喝,白费心思。
 


☆、(2)十一是让你们爱国的不是让你们谈恋爱的!

  乔亦初平常同学聚会什么的,没见过这种喝酒的阵仗,宗旨就是如果不把你喝趴下,那就是我待客之道不够热诚。诸葛霄一圈下来,喝了七八杯,没事人一样,坐下来后先担心乔亦初,“要不你这圈我替你打了?”
  乔亦初在他手背上按了一下,暖暖的,,意思是让他安心。站起来,先交代自己只能玩那才那三样,李晨问,敲七会么?乔亦初一愣,看向诸葛霄,诸葛霄给他解释,就是逢带七的或者七的倍数就敲一下,乔亦初答说会,李晨就说那就敲七吧。
  一群人拿筷子叮叮当当敲着碗沿,嗷嗷叫着,“敲七!敲七!敲七!”
  乔亦初不明所以,许淼直着嗓子,“李晨没你这么贱的,除了敲七你他妈有本事来别的啊!”
  李晨扭了扭身子,做了个鬼脸,“老子乐意!有本来把老子敲死!”
  乔亦初很淡定,“开始吧。”
  ……
  敲七这游戏,是最能点燃气氛的。以前有人不知好歹和李晨单挑敲七,说是从没输过,最后红了眼的两人赌了一整扎高浓度的洋酒,谁输谁就干了这扎,比赛敲到了297,那孙子输了,喝完后直接呈大字摊在地板上,从此以后听见敲七就有了生理反应——想吐。
  李晨是有意给乔亦初一个下马威,这才一上台就出杀手锏。两个人一开始就铆上了劲儿,数字喊得飞快,听得一席人没一人敢说话,全部都拉长了脖子看着这两人,大气也不喘。敲到后边,他们根本已经来不及算究竟有没有喊错了,因此等到乔亦初没接着报数字时,一群人还愣着,诸葛霄傻眼,“输了?”
  乔亦初老神在在的把筷子一扔,对李晨示意,“请吧。”
  李晨闷声在心里算了一下,623,自己没敲,是输了,认命喝了,许淼嚣张起来,一脚踩在凳子上,“不知道咱们小乔是学霸,奥数冠军么!敲七!找死!”
  “嫂子威武!”不知道哪个不怕死的吼了一句,诸葛霄一记眼刀甩过去,那人怂了。有些紧张地看向乔亦初,后者并为表露出什么不悦的神色,反倒是有些疑惑地问道,“诸葛霄,我看上去很开不起玩笑?”
  诸葛霄摇摇头,只是怕他因为这种玩笑被开多了恶心了疏远了,但这种担忧说不出口,只好笑笑,“是我开不起。”说罢,低头抿了一口啤酒,又苦又涩,顺着喉线流入肠胃,冰冷的。
  乔亦初嘴角挂着笑意,像是了然。
  等到一群荷尔蒙过剩的青少年终于闹腾完了,都已经是下午三点了,歇歇又可以晚饭接着喝了。诸葛霄按压下想把他们一人一掌拍死的冲动,把他们全部塞上计程车打包赶回家,回头,还剩下一个许淼,自觉得很,“我马上回家,有事再联系!”
  乔亦初倒有点不好意思,“好像都没喝尽兴。”
  诸葛霄瞪他一眼,“等他们喝尽兴了,你就该进医院了。”
  乔亦初接过他手上的篮球,手指竖着转了几圈,收回去抱着,跟诸葛霄并排走着,“我第一次来X市。”
  诸葛霄兴高采烈的,该是喝了那么多酒上头了,“我明天带你好好转转。”
  “我晚上就回Y市。”
  诸葛霄愣了一下,半晌才不是滋味地喃喃,“这么快啊。”
  “嗯。”乔亦初把手机掏出来看了眼时间,“五点半的车,明天陪碧沅去回外婆家。”
  诸葛霄站着不走了,累了似的,刚好前边有个广场,他慢悠悠地挪过去,一屁股坐下,低垂着眼角,等到乔亦初脚上那双帆布鞋停在他眼前时,他才仰起头冲乔亦初笑了一下,“那你过来干嘛?”
  “无聊。”
  “哦。”诸葛霄干巴巴地,反复咀嚼着两个字,觉得以自己的情商是咀嚼不出什么其他意思了,心里平静下来,“你跟你女朋友回外婆家,以什么身份?”
  “男朋友。”
  这么大方的话……“我记得你说过你们是青梅竹马?该不会双方家长……”
  乔亦初心想乔楚才不管他这些,但碧沅爸妈倒是真把他当未来女婿看的,诸葛霄也没算说错,因此点点头,“挺熟。”
  诸葛霄闭嘴不说了,跳起来,拍拍屁股,“还有两小时,带你吃小吃去,从这儿散步过去二十分钟,刚好消化消化。”
  小吃街上总是那么挤挤攮攮的,好像有了吃,其他的都算不得什么了。但诸葛霄和乔亦初从街头走到街尾,又从街尾回到街头,两个人都没买什么东西吃。最后他懊悔地抓抓头发,自己真是脑子抽了才带乔亦初来吃小吃,乔亦初一看就不是个喜欢吃街边摊的人,从他周末叫的外卖就能看出来,这人嘴巴挑着呢。
  最后乔亦初买了一串冰糖葫芦,糖衣里面包着山楂,甜了以后又酸。诸葛霄撇撇嘴,“二逼吧你,上这儿来吃糖葫芦。”
  乔亦初伸手把糖葫芦递到诸葛霄嘴巴前,“味道挺好。”
  诸葛霄犹豫着,最终张嘴咬了一颗下来,就觉得酸和廉价的甜,没觉出其他的味儿,不知道乔亦初是怎么觉得好吃的。咯吱咯吱咬碎了咽下去,却又不自觉又要了一颗,再要,乔亦初不乐意了,“自己买去。”
  小气巴拉。
  诸葛霄把乔亦初送到车站,还有半个小时。十一人流量大,大厅里闹哄哄的都是人,冷气开得再足也觉得热。两人没座位,在靠近空调的地方站着,风呼呼吹在头顶上,诸葛霄手上还抱着那颗篮球,忽然就觉得自己挺傻逼的。
  “早知道你就待这么会儿,我就不让他们跟着了,浪费时间,就会瞎闹。”
  “你朋友挺好玩的,跟我原来想的不太一样。”
  诸葛霄知道他原来把他们想像成什么样子,悲愤抗议,“就是不爱念书,不是坏人!”
  开始检票了,乱糟糟的队伍向前快速涌动,乔亦初挥挥手,“看你就知道了。”被人群推着往前挪了两步,想起什么了,又回头,“诸葛霄,记得英语演讲比赛!”
  诸葛霄比了个中指,扭头走了。一出去,热气就喷涌而来。他走了两步,在在马路边蹲下来,蹲了好一会儿,头埋在手臂弯儿里,篮球静静停在腿边。风吹过,他宽大T恤的下摆随着轻轻晃了晃,头顶的梧桐树绿得很清凉。
  这醉意来得太迟了,真他妈的难受。
  “诸葛霄,你这样,我装不了傻。”
  诸葛霄猛地抬起脑袋,不敢置信地看着站在眼前的乔亦初,等到脖子都仰得酸了,他才站起来,身子晃了一下,匆忙中抓住了乔亦初的胳膊,“腿麻了。”
  乔亦初扭头看了眼他抓着自己胳膊的手,没挣开,比了个“巨二”的手势,眼里含笑。
  诸葛霄嗤了一声,拍拍自己大腿,“你怎么回来了?”话问出口倒后悔了,乔亦初刚才那句话意味太明显,他现在想当鸵鸟却已经来不及了。
  乔亦初反问他,“你觉得呢?”
  诸葛霄张着嘴,想说什么,却说不出口,只好闭上嘴,但脑袋却晕晕的,晃了一晃,眼前人明晰了又模糊,抓不住似的,梦里似的,醉倒了似的。他定定看了乔亦初两秒,不知从哪儿生出的勇气,一把揪住他的袖子,把人往旁边的小巷子里拖,刚拖进巷口,便狠狠把人压在了水泥斑驳的墙上,压得狠了,乔亦初闷哼一声,还未回过神来,嘴唇便覆上了一个软软的、温热的物体。他愣着,双手无力地垂在身侧,诸葛霄的嘴唇只是压着自己,并未有其他的动作。乔亦初想,狂霸酷炫拽的校霸该不会连吻都不会吧?
  诸葛霄的嘴唇在乔亦初上面狠狠碾了一会儿,回过神来,又猛地松开钳制住乔亦初的手,眼里的懊悔和沮丧直达脸上。
  乔亦初觉得这样自暴自弃的神色根本不适合出现在诸葛霄那张明媚朝气的脸上。但他并未有其他表示,只是盯着诸葛霄的脸仔细看了会儿,冷淡且冷静问道,“然后呢?”
  诸葛霄愣了两秒,没回答这个问题,而是将乔亦初的身体轻轻搂在怀里抱了一会儿,头埋在他颈窝里,安静地呼吸着,而后手臂忽然收紧了,将怀里那具温热柔软的身体紧紧禁锢在自己怀抱里,像是要融入自己的骨血,“乔亦初,我好像喜欢你。”
  “我知道。”乔亦初接着说,“你知道我不喜欢男人。”
  这样子,大概算是最委婉的拒绝了吧。诸葛霄闷声笑了,心里想,乔亦初就算是拒绝他也要选择这样把伤害降到最低的方式,好像轻声安慰他,我不是不喜欢你,只不过你恰好是个男人。
  诸葛霄松开手,“我还想做你朋友。”
  乔亦初嗯了一声,“你一直都是。”
  

☆、(1)运动会难道不是谈恋爱?

  这或许是诸葛霄度过的最面目模糊,却也是最深刻鲜明的十一长假,似乎是还来不及眨眼的瞬间,呼啸一下从身边溜过去,却又以不容拒绝的强硬姿态,在诸葛霄的记忆深处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
  十一过后,班里充斥着严重的假后综合症,一切都懒洋洋的,课代表收作业,三催四催,没成效,干脆记了一干没交作业的名字,稀稀拉拉的一叠本子连着拖欠名单,就这么难看地交给各科老师,语文老师精辟点评,“你还不如记交了作业的,省事。”
  语文课代表欲哭无泪地回班里继续催着,但大家依然是懒洋洋又很兴奋地讨论着七天的假期,好像刹车过后的惯性,得缓一缓才能停下来。
  诸葛霄咬着笔杆,作业全部没写,一本没交,却也不想动弹。乔亦初在安排随后的运动会,只是看了诸葛霄一眼,又回头忙自己的去了。
  诸葛霄别过脑袋,趴在桌子上。终归还是有什么不一样了的。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这个他避之惟恐不及的人,居然渐渐就成为了他生命里如此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啊,想起来了,他敲错了门,门里那个少年一手撑着门框,一手垂在身侧,脸上那种懒洋洋的仿佛什么都不看在眼里的笑意刚开始让他那么讨厌,但却还是阴错阳差地吃了人家一碗面。
  这样想来,就算是最初的相识,也是从一个令人哭笑不得的错误开始的。
  后来因为江源景的事,他不得不接受乔亦初那个极度不公平的一个月条约。刚开始以为他只是耍他,想看他出糗,但渐渐的,发现他不会写的数学题,他会一遍一遍不厌其烦地在草稿纸上演算给他看,讲解给他听,直到他懂了为止。他写不完课后习题,他就陪着他一直奋战到深夜。再后来,他煮面给他吃,剪刀石头布,乔亦初每次都让他,出布,假装是运气不好而认命地去洗碗。一起上学,吃饭,放学,上课睡觉被会他用笔敲醒,于是周末每当自己出去打球时,明知道他喜欢睡懒觉,还总喜欢恶意地打一个电话去吵醒他,听到他恶劣的闷吼后才心满意足地挂断,到后面,乔亦初知道掐他电话了,一个,两个,三个,四个,不厌其烦地一遍遍挂断,直到睡意全无。但却从未想过周末早上关机,让他一个恶作剧都成功不了。
  乔亦初,实在是个很温柔的人。
  诸葛霄想起自己关于学生时代的恋爱的全部幻想,一起上下学,偶尔牵牵小手,打篮球时对方会在场边微笑为他加油,一个学生式的吻,嘴唇触碰嘴唇,一切的一切,竟都是和乔亦初一起实现的。
  但是,无论如何,他是男人。大概这辈子,他和乔亦初,也就止步于此了。诸葛霄并不觉得有多沮丧,甚至恢复得很快,就好像以前喜欢一个女孩子但最终被甩了一巴掌骂了一句流氓一样,只不过难受几天,被那群损友损了一学期以外,就没其他的印象了,连个疤都没留下。现在不过女孩子换成了男孩子,何况这个男孩子还比大多数女人都温柔聪明,还愿意当他朋友。
  诸葛霄想不出更好的结局了。
  气场突然就从失落变成明媚,就连乔亦初都感觉到了这种变化,不由得偏过脑袋看他,眼里含着一些疑惑。
  诸葛霄冲他咧嘴一笑,“我想通了。”
  乔亦初淡淡一声哦,“怎么?”
  “也没怎么,刚开始估计是因为你也是男的,所以心里感觉会奇怪一点,不过回头想想。不过就是表白被拒绝而已,我都习惯了,没什么大不了的。”
  乔亦初愣了愣,眼里闪过一丝藏得很好却还是不小心流露出来的情绪,很快又消失了,他微笑道,“这样就好。”
  很快的,全校师生翘首期盼的运动会就来临了。运动会开三天,就等于是放三天的假。金秋十月,阳光融融,想出风头的有风头可出,想约会的小情侣学校随便哪处角落都欢迎光临,想溜网吧的也大可正大光明地溜,就算是学霸,也出了班门,坐在看台上,一边吃零食,一边听歌,一边温习功课,莫名多了一丝校园剧的色彩。
  诸葛霄的三个个人项目分别是100米、200米、400米,团体赛是4X100接力和三人团体篮球赛。100米预赛决赛是上午,200米预赛决赛在下午,第二天下午是400米,团体项目集中在第三天,诸葛霄有预感,运动会后他可能得卧床休息几天了……
  铁梅对这次运动会志在必得,发誓要横扫九班,一雪前耻,把团体总分第一拿下,其信心来源于和乔亦初以及其他班委几天几夜反复修改得出的最佳的“田忌赛马”方案。其他班级是没这么有心做调查的:每个种子班级的种子选手的身体状况,往常年各班的主力分布,在各项目的竞争力……乔亦初甚至为此做了个数据分析图,其复杂程度反正以诸葛霄的智商是看不懂的,他给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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