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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部分

别让情两难(平凡穿越文)-第21部分

小说: 别让情两难(平凡穿越文)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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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爹这么一问,我到不知道怎么答了,老实说我只是想逃离那个家,可从没计划过要逃到哪去。“我没想过”

  “啊,你可真是随遇而安啊,光想逃跑,别的什么都不想!我看你一切安排得那么有条理,以为你把后边的事情都安排好了呢。”

  “嘿嘿,我的安排就是您带着我游遍大江南北,品尽各地美食,阅尽各色美男,才不枉我此生啊!”

  “仄仄~你这丫头脸皮好厚。”

  “怎么叫脸皮厚呢,我这叫先苦后甜,苦尽甘来!”

  “我看齐家那两个兄弟,遇到你真是命中劫数啊。”

  “一切都是命,谁也逃不掉。”我面色一暗,眼里酸胀。

  “好了,不说了,这样吧,我们先往西南走,夏季这边不会燥热,等天气转凉我们再往东南走。这一路行去,停停走走,大概要走上一年多。再过两年,就是我师傅的九十大寿,咱们正好能赶上祝寿,丫头你看呢?”

  “好,全听爹的!哇,爹都这么厉害,爹的师傅岂不是更厉害,我好想见见这位老神仙呢!”

  
  “少爷,您感觉怎么样?”清风这几天一直担心主子的身体,自从那天中了去功散的毒,这个少爷就一直怒气熏天,饶是他这个亦友亦仆的随从,都不敢靠近。

  “没事,我让你查的事怎么样了?”

  “回少爷,已经将京城大小的车行都问遍了,连附近的几个村子都问了,没有买走马车的。”

  “那个刘林呢?你问他了么?”

  “那个家伙死活不开口,他说他家小姐才是他的主子,别人休想从他口中问出一个字来。”

  “哦,他倒忠心!哼~把他给我找来!”就不信一个乞丐能有多大出息。

  已经四天了,竟然查不到行踪,虽然是逃跑,可也不会一口气都不歇着,按说只要住店吃饭,就不会找不到他们,难道——,随即又否定了自己的想法,毕竟妙手神针乃是江湖顶尖高手,就是睡着觉都能杀人于无形,所以自己实在不该往这方面想。

  “小月,你这死丫头,你真的这么狠心,你是怪我么?”敬武无奈地看着手里的信,这是他唯一的念想。

  “少爷,刘林来了!”清风带进来一个人。

  “嗯,你出去吧。”回过头看着眼前这个衣着朴实的公子“你家小姐眼光不错,竟然能从乞丐堆里洗干擦净捞出你这块金子来。”

  “小姐是那天上神仙,救我们两家人出苦海,刘林无以为报,只能惟小姐之命是从!所以,三少爷好好将养身子,打理齐家生意,不要辜负了小姐的一番苦心。”刘林诚恳地说。

  “这是你家小姐说的?”敬武面无表情,心里想抓那个死丫头臭揍一顿。

  “是!小姐还说,让您赶快成家立室,她也好放心的寻草问柳去!”刘林胆战心惊的把我的原话复述给敬武。

  嘭!木片四溅,一张上好的紫檀茶桌,瞬间报废!

  和我预想的差不多,估计他一气之下,娶妻生子从此心里恨我恨得牙根痒痒,然后非要过着美满的婚姻生活给我看看,不是没有我就不行了。我的目的达到了,我也就死心了,然后阅尽世间美男,哈哈哈!

  “你告诉她,让她别做梦了,我定会将她抓回来,跪在地上求我原谅她今天的所作所为!出去!”敬武咬牙切齿的说完,到也没为难刘林。

  刘林冷汗淋淋,“小姐呀,你这会可算记错了,嗨,我只能祝你有情人终成眷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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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了一更,明天全天上班,争取今夜先上一更,谢谢各位百忙之中来看我的文,祝各位工作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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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七 逃跑闯江湖
古代这点比较好,大家都迷信,都有信仰,所以寺庙多,香火旺,寺庙的香油钱充裕,就可以普渡众生。

  当然我们也在被普渡之中,为了躲避某人的追踪,我们但凡落脚,必会找寺庙借住,当然香油钱是必须的,不然我们住的也不安生。

  住寺庙有个好处,就是省钱,当然不是所有寺庙都那么好说话,何况我是个女的。不过我们有法宝,寺庙的大师都愿意也都欢迎我们去,那就是因为我这个神医爹。

  我们借住期间,都会帮穷人看看病,不收诊费,只让你给他们添些香油钱,再穷的我们也会请大师赠些药品。其实只要能来寺庙看病的,无非都是些积劳成疾的病,穷人没钱治,耗到油尽灯枯,最后只能等死。现在有神医给他们免费看病,还有大师赠药,多少能缓解他们的病痛,有些小病也可治愈。

  其实这些都不是我的意思啦,爹这样是看我每日还在暗自神伤,带我去寺庙里,每日早晚都可以听听师傅们唱经,让我平和心境。而且,让我跟着他每日诊治病人,也可以学习些医术,将来也能有一技傍身,不致屈身于他人屋檐之下。

  我也不辜负他的一片苦心,每日早晚都坐在大殿门外,沐浴佛音,而爹诊治病人也会问寻我的意见。神医真的名不虚传,诊治的方法和一般的医生差别很大,完全不按牌理出牌,疗效却出奇的好,慢慢的我对医术又起了兴趣,只是我这么大了,已经不喜欢背东西了,好多东西都凭悟性,爹也明白世间哪有那么多疑难杂症的病人等我去解救,所以并不强求我,学什么记什么全凭我喜好。

  那天高兴了或者我表现好了,会指点我一点制作小药的方法,但是看的我极严,生怕我出去找人做实验。

  因为我们到任何一个地方都是属于游山玩水性质的,所以每个地方也就呆上十天半个月,只要把当地吃遍玩遍我们就收拾行李走人。

  为了路上方便,我几乎都是男装打扮,加上又是和一个老头在一起,没有人会怀疑我们的身份,尽管如此,在一些稍大点的城镇,都偶尔会听到貌似寻找我们的声音,好在我们有先见之明,很少住客栈,才没有暴露身份。

  这日我们从荣城出发,要去往五平山,据老父说那里有一个千年古窖,生产美酒,一直是皇宫的贡品。那味道别说是喝上一杯,就是闻上一闻也是种享受,没等他陶醉完,我已经收拾妥当整装待发了。

  由于此去五平山路途遥远,而且沿途荒凉,人烟稀少,很难找到寺庙那样舒服的地方落脚,我们很有可能会睡在山林里。但我经过半年多的磨练,早已不是那个贪图享受,娇滴滴的少奶奶了,如今我乃是行侠仗义,持毒闯江湖的恶作剧女侠陶跑是也!

  尽管爹一直小心翼翼的看着我,无奈我的个性顽劣,又好打不平,所以尽管老头捶胸顿足的后悔当初教了我这些雕虫小技,可一切为时已晚,好在我确实将我的一身绝学,用在了惩恶扬善上,老头也只好对我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此时正是秋高气爽的时节,沿途虽然荒无人烟,但绿化很是不错,远远望去山野遍地都是一片金黄,慢慢走近树林,马蹄踩在厚厚的地毯上,唰唰的真是极大的享受。反正也不急着赶路,我便翻身下马,自己亲身感受这个金色地毯,走了一会儿,我已经不能满足于走了,索性松开缰绳,躺了下来,看着树叶间透过来的闪闪金光,迷迷糊糊的仿佛感觉那点点金光就像敬武的眼睛,正怒视着我,好像在对我说:“任你跑到天涯海角也逃不过我的眼睛!”

  突然清醒,冷汗直冒,享受的感觉统统跑光,回头看着正靠在大树旁喝酒的老爹,心里才踏实了许多。惆怅良久,敬武你在干什么,你好么?是否还在生我的气,还是已经娶得美娇妻,如今正扶着大肚便便的老婆闲庭信步的走在院子里赏秋呢?

  “丫头,如果你舍不得咱就往回走。”

  “哪有什么舍不得,我不知道多开心呢!”原来不知不觉的已经留下了眼泪。

  “你虽然一直跟在我身边,每天嘻嘻哈哈,可我还看不出你根本就放不下他吗?”

  “那人都是有感情的么,如果能说忘就忘的,那不成傻子了!”

  “我本来就觉得你这么做挺傻的!在我看来活受罪么!”

  “我乐意,怎么着!我自虐,怎么着——”和爹一斗嘴,我心情就好了,可我还没说完,爹一手捂着我的嘴,同时朝两匹马一挥手,两匹马一声不响的倒在了地上,一动不动了,然后爹带着我拔地而起,隐藏在离马很远的茂密的枝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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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八  仗义出手救无常
我吃惊的看着他,但也没说话,自从上次看到他和敬武过招,还没见过他在什么场合使用过武功,这次看他那么紧张,想必是有什么特殊情况,嘿嘿,有好戏看了!

  等了半天,怎么什么动静都没有呀,正自疑惑间远处传来兵器碰撞的声音,越来越近,不禁朝老爹投去敬佩的目光,而老爹也小小的得意一番。

  顷刻间,打斗已经逼近,远远看去好像是四个黑衣人正在和一个白衣人缠斗在一起,那个白衣人好像是受了伤,但那四个人却仍不能占上多大便宜。看了一会儿,觉得没啥意思,原本希望他们能像刚才那样,从远打到近,这会儿应该越打越远,我们也好下去继续赶我们的路。

  就在此时,不知从哪又杀出一个黑衣人,瞬时同时飞出好多暗器,快的我根本没看清楚怎么回事,爹却反应极快,就地取材在身边一挥手洒下一堆树叶和树枝,就听见叮叮当当的声音,那白衣人原本知道自己避无可避,能少扎一下是一下,没想到有高人相助,躲过一劫。

  那五个黑衣人看到此情形,也不多做停留,虚打几招便逃之夭夭。

  “在下秦淮直隶三省总捕头笑无常霍踪,多谢前辈相助!”

  我看看爹没有下去的意思,也就没出声,那霍踪看没有回应“前辈可否现身一见,日后也好报答前辈救命之恩。”

  我估计老爹是不想惹上江湖恩怨,所以一直都不出声,坐在树杈上老神在在的喝起酒来,我也只好撇撇嘴不说话了。

  “既然前辈不愿现身,那霍踪就此告辞,大恩大德无以为报,留下随身信物一件,他日若有需要在下的地方,霍踪定当鼎力相助!”说完从怀里掏出一个什么东西,扔在身边的树干上,朝我们的方向一抱拳,转身走了!

  没走出十米,咣当!人倒下了!我吃惊的看着他又回头看看老爹,不知该不该说话,指了指地上躺着那位。

  “你猜他怎么了?”老爹笑眯眯的问我

  “受伤了?不会那么严重吧,刚才不是打的挺开心的么。”又看看老爹“中毒了!”

  老爹点点头。

  “所以你不说话,也不下去!”

  老爹又点点头。

  “是刚才那个用暗器的人下的毒么?他们是什么人?咱们救这个姓霍的么?”

  “黑山五鬼,那四个人武功虽高,但却不是霍踪的对手,霍踪之所以和他们打成平手,是不敢把所有精力放在这四个人的身上,那个用暗器的是大鬼,除了暗器上有毒,发暗器的时候,同时洒出毒药,很多人防不胜防,死在他们手里的武林高手不在少数。”

  “那没有人打的过他们么?”

  “事不关己,谁又愿意淌这浑水,霍踪是总捕头,总要惩恶锄奸,自然不能放任不管”

  “那我们去救他!”说完就要走,才想起自己还在树上。

  老爹笑着摇摇头,“你倒喜欢多管闲事,吃了它”说完递给我手里一颗红色小药丸。

  肯定是解药之类的,我也就不问了,随着老爹跳下大树,嘿嘿!其实也不是我跳,我就是直挺挺的被提了下来了。

  走倒霍踪身边,老爹蹲下去把他翻过来,哇!帅哥,如果说敬略身上有一种淡雅忧郁的气质,敬武的身上有一种内敛冷酷的气势,那这位霍公子就属于阳光型的帅哥,就连晕倒的时候,嘴角仿佛都透着隐隐的笑意。晕,什么时候竟然变得这么花痴了!

  在我走神的时候,爹已经点了他身上的几个穴位,并给他喂了一颗小药丸“看来我们要耽搁一阵子了。”

  “他伤得很重么?好像看不太出来”看上去不过是身上几处不大的刀伤,流血也不多,应该对于江湖中人来说不算什么大问题,“难道是中毒很深?”

  “我要去找一种草药,加在解药里,我先给你们安排好住处,大概要走个半个月,这半个月你来照顾他。”老爹一边说,一边拍醒两匹马,把霍踪放在马上。

  “啊?我怎么照顾他,我什么都不会。而且刚才那些坏人找到我们怎么办,我手无缚鸡之力,他还昏迷不醒,等你回来,我说不定都成干尸了!”

  “你个臭丫头,平时就会说什么女侠女侠的,一到用你的时候,就什么都不会了,放心吧,我会安排好再走的,快点赶路了。”

  快马加鞭,穿过树林又翻过一座山,远远的看到一片小山村,大概又行了一个多小时才进了小村子。这个村子人很少呀,几乎看不见什么行人,而且对于我们这样的外来人一点都不感到好奇,连看都懒得看我们,真是奇怪。

  终于在一个貌似祠堂的地方下了马,里面迎出来一位中年男子,此人身高大概有一米八,棕色的皮肤,透着健康,样貌却不像一般农夫,“恩公!终于又见到您了!”说完就要下跪。

  “唉,又来这一套,再这样我可要走了!”老爹手一托那人竟没有跪下去。

  “这位是?”眼光朝我瞟来。

  “那时我的干闺女!小月,过来见过你仇大哥。”

  “仇大哥!”我走过去一抱拳。

  “不敢,不敢!原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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