嗜甜如命-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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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凌说:“我去国外读书的第一年,过的很不好。那个时候我还没现在这么高,看起来很不起眼,也不是很敢说英语,又人生地不熟,所以没有人理我,我找不到朋友。”
艾若希不由自主揽紧了杜凌。一个十七岁的少年,逃到国外独自生活,的确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当时也不知道要照顾自己,而且有点水土不服,所以那个时候我常常生病。”杜凌把脸贴在艾若希的胸膛,“每次我都只是躺在床上定闹钟吃药片,打电话叫外卖,没有人关心我,我只能自己克服过去。”
“还好从小养的好,身体不至于出什么大事。后来我注意饮食、运动和保暖,就没有再生过病,也渐渐交了很多好朋友。不过,那段很糟糕的日子,可以说是我人生中唯一受过的苦,所以总是记在心里。”杜凌吸吸鼻子,“这次生病,你对我这么好,让我想起从前的事,对比今日才有点发疯了。”
艾若希拍拍他的背:“过去的都过去了。”
杜凌抬起头亲了他下巴一下:“老公,我爱你。”
艾若希顿时僵硬了,拍着杜凌背的手也僵在了空中。杜凌抽出温度计说:“三十七点七摄氏度,不是很烧了。”然后把身上裹着的被子拿开,调整姿势坐在艾若希的腿上,又捧着艾若希的脸亲了一下,重复道:“我爱你。”
这句话像是定身咒和解咒的咒语,艾若希直到第二次听见才重新运转思绪。他看着杜凌,长久不语,然后才回亲了一下杜凌的脸颊:“我知道。”
杜凌摇头,脸上还有着发烧的红晕,却开始解自己睡衣的衣扣:“不,你不知道。如果你想知道的话,就要先抱我。”
艾若希没听懂他说了什么,却知道这小祖宗是脑子烧坏了,要折腾自己还在发烧的身体。他按住杜凌脱衣服的手,脸都青了:“你干什么!”
杜凌眼巴巴地看着他:“我不干什么,我要你干我。”说着抓过艾若希的手放在了自己□。
触手之处竟然已经完全硬起来了,艾若希吃了一惊,这才知道杜凌的脸这么红,不仅仅是因为发烧的原因。他不解道:“你怎么了?”
杜凌咬着唇摇头,又凑上前舔艾若希的耳垂,急躁道:“老公,我都这样了,你都不给我吗?”
艾若希说:“你在发烧!连澡都不能洗,何况是做这个!”
杜凌其实身上还是疼的,但是与之相比的是再也忍受不了的想要艾若希的欲望,他抓开了自己的睡衣,声音都带上了哭腔:“求求你,抱我去床上!”
他已经无法再装作不闻不问不在意了!从处心积虑的接近到死皮赖脸的亲密,每一步他都刻意忽略了艾若希的冷淡和拒绝。他可以把自己伪装得大大咧咧毫无自知之明,可以穿起盔甲去接近带刺的冰山。但是当他接近他,一切进行的速度却快得超过了他的预期!他竟然感受到了冰山的慢慢融化,竟然被以冰山特有的方式呵护,竟然察觉到了他的爱意,如今竟然还得到了他的关怀和温柔!
对于饥渴于荒漠中的人来说,最绝望的不过是窥见海市蜃楼。杜凌知道自己已经被艾若希的给予勾出了心底最深的渴求,如今的他,在已经得到这么多之后,如果还不能求到那个“爱”字,那么他便只能放弃对绿洲的追寻,永远止步于虚幻的美景之中。
他要他!纵然身体疼痛、心灵干涸,还是想要他充满自己,想要借由拥抱感觉到他的热情、怜惜和真实的存在。细节的累加就像是此刻他情绪崩溃的铺垫,今夜他必须求得一辈子的承诺,否则便会陷入绝望的深渊。
杜凌看着艾若希,深深地看着,力图传达并且询问——我对你的爱,你真的知道吗?如果我对你,只是表面上展现的那些依恋,那么我的哥哥们又如何会甘心放手呢?这些事情,你是不是从来没有想过?
艾若希悚然。杜凌眼中的情绪他不能完全读懂,却隐约明白它的分量。他终于明白杜凌是认真的,比之前的任何一次求欢都要认真得多——他将吻印在杜凌颤抖的嘴唇上,然后将他抱了起来。
就如同他们之间的第一次一样,艾若希将他展平在床上,从他的眼眉开始,一寸一寸地亲吻。
那时,他的身体尚未属于他,光滑的皮肤上还没有他的烙痕;可是此刻,他却已经是他的,即使是时间也洗不掉他染过的他的气味。那时,他用叹息般的力道抚平他的恐惧和伤痕;此刻,却是用冷酷的侵略向他证明对这具身体的所有权!
发烧的杜凌用要将他融化的热度包裹着他。他们深深地亲吻,好似这样就能触碰到对方的内心。杜凌昏倒在了他的臂弯里,却又挣扎着醒了过来,不允许他退却,也不准他逃避——
他说:“艾若希,不要停,我想看你为我疯狂的样子。”
于是艾若希在做完第一次之后没有停下来,而是很快向他发起了第二次的求欢。那样凶狠用力的占有,毫不留情的□,要捏碎他一般的怀抱;迷恋无休止的啃噬,柔情似水的舔吻,还有映照着星辰的明亮眼神。
那眼神是最严厉的逼迫,直视着杜凌,一次次诱导着他去恳求。艾若希摆弄着他的身体,翻弄着他的心,此刻终于快将他撕裂,让心底最深处那句话终于应和了逼迫的眼神:
“啊啊——求你爱我,求求你说你爱我!”
他终于溃不成军一败涂地,却在泪眼模糊之间,得到了最深最重的撞击和一个落在嘴唇上的最轻最柔的吻:
“杜凌,我爱你。”
艾若希没想到这竟然是一个惊喜的夜晚。
狡猾的青年以不容置喙的姿态闯入他的生活,诱惑他投入,诱惑他付出,诱惑他沦陷,但自己却从未吐露过只言片语。
可是,生病的脆弱,却令青年的武装一夕崩溃,过往的面具全部碎裂,骤然浮现的竟是刻满他名字的心脏。他简直爱不释手,将它珍惜地捧在手里,连亲吻都小心翼翼。
纵然早已相信了青年的真心,但当一切以这种原始的面貌呈现的时候,艾若希还是感受到了莫大的震颤。
这世上,竟然能有人渴求他至此。
青年疲倦地合上眼,枕在他的臂弯里。像是不安地想要醒来,却无法抵抗身体的疲惫,连眼睫毛都挣扎地抖个不停。
艾若希吻了吻杜凌的睫毛,重复了初夜那晚的清理工作之后,这次他同样疲惫不堪,却无法单纯地入睡。黑暗之中,城市的灯光和月光透过窗帘布的微缝洒进来,成为他唯一能够端详青年睡颜的凭据。
杜凌终于挣扎出了黑甜梦乡,缓慢地掀开了眼皮——黑漆漆的眼珠子滴溜溜转了一圈,好像是发现了不妙的情况,立刻又合拢了眼睛,好似从未醒过。
艾若希道:“难受吗?你自找苦吃,体温回升到三十八度四了。”
杜凌这才不情不愿地睁开了眼:“别吵,我要睡——唔……”
一个缱绻的吻。
艾若希道:“你说,如果我要知道你爱我,就要先抱你。现在,是你履行诺言的时候了。”
杜凌撅起嘴巴:“那再亲一下。”
艾若希笑着——黑暗中他的笑容根本无法看清,却仍然让杜凌怦然心动——啄了一下杜凌肿起来的嘴唇。
杜凌恍然:“原来,你终于想起来了。”
“嗯,”艾若希点头承认,把青年搂得更紧了一些,“但我还是想要听你再说一遍。”
光裸的胸膛肉就在嘴边,不咬白不咬。杜凌啃了一口,道:
“四年前那天,我趁着大哥午睡,打开了锁,逃出了山上的小别墅。可是,逃出来以后,我才发现我根本不知道应该去哪里,也不知道该怎么办……父母双亡,和同学没什么感情,我的世界里只有两个哥哥,但这两个哥哥都对我抱有让我觉得恶心的欲望。”
“那个时候,我突然很迷茫,觉得这个世界上好像没有什么能让我留恋,我好像也没什么必要再活下去了。我就像是入了魔障,反反复复地考虑着死不死的问题,根本忘了要逃离那座山,机缘巧合却走到了山那边的公墓,然后遇到了你。”
艾若希说:“原来你是这样出现在那里的。当时我看你披着白色的被单站在公墓里,要不是当时太阳正大,我差点要以为你是鬼。”
杜凌笑了:“那个时候的你比现在要柔和一些,特别特别美。我当时就很想找个人倾诉一下,于是就走到你身边坐下来了。我正想问你,像我这样,活着还有什么意思,你却说,你面前的墓碑下面,埋着你双亲的骨灰。”
“然后二十四岁的你竟然对着十七岁的我倒起了苦水!你说你从小到大都因为性格原因遭同学排挤,老师也不喜欢冷僻的你;养你长大的亲戚竟然是杀害你父母的元凶,这个世界好像从来没有眷顾过你,一直在和你作对,”杜凌做出个无奈的表情,“最后你问我,你是不是死了会比较好。”
“我只是一时受打击,并不是真的失去了希望。”艾若希道。
“嗯,这大概就是缘分。因为听了你的话,我突然觉得很搞笑,突然有种反叛心理,觉得就是不想死!所以,我说我和你一样惨,既然如此,不如我们就把对方当作活下去的动力。没有人真心待你,我就真心待你;没有人能让我留恋人世,那我就将你视作这世上我不可丢弃的珍宝……这本来只是一时激动的狂言罢了,”杜凌说,“不过出国后第一年,就像我之前跟你说的,我常常生病,只是,我并不是靠自己一个人撑过来的。那种时候,我躺在床上,就会想到你。我觉得,像你这样这么美,又什么都没错的人一定不能随随便便地死了。你值得别人爱,但如果别人都做不到,那我就一定不能死,我一定要回去找你。”
“我就是抱着这样的蠢念头,熬过了那一年。”杜凌抬手,抚摸着艾若希脸部轮廓,轻声说,“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我始终没有忘记你的样子,把你放在心上整整四年。回国以后,我就开始找你,在方氏大楼门口再次遇到你的时候,我的心跳的好快,那个时候,我才明白,原来我莫名其妙地爱了你四年。”
“所以你就偷了我的钱夹,想引起我的注意?”艾若希道,“那个时候你不正眼看我,
11、第十一章 。。。
是在等我认出你?”
杜凌“哼”了一声,闭上眼睛装睡。
艾若希抱歉道:“你十七岁的样子和现在差好多,所以我一直认不出来,对不起。”
“是啊,十七岁的我是翩翩美少年,现在却成了一身戾气的型男,对吧?”杜凌不服气地说,“四年前的你是悲情男主角,四年后却成了带刺冰山,你以为我是怎么认出你来的!”
艾若希安抚地亲了他一下:“那是因为你一直把我放在心上。对不起,这四年我没有回应给你相同的感情。”
说完一长串话,发着烧经历过疯狂性事的杜凌却已经一下子放松了下来,连艾若希这句话都没听完就睡了过去,速度之快,令艾若希苦笑。
“不过,现在的我,已经能完全地回应你了。”
“晚安,宝贝。”
小梅在这条街卖了半年的糖葫芦了。为了避开城管,她只有在天黑的时候才会出来。这半年以来,她印象最深刻的客人,是一个穿黑色衬衣的年轻人。
因为那个年轻人,对着她柜台里所有口味的糖葫芦都飞流直下三千尺!在上上下下打量了二十分钟以后,终于选定了其中两串。小梅感恩戴德地要做成这笔买卖然后送人,却见那人掏了半天的口袋却摸不出一分钱。
于是小梅生气了。正要发飙的当口,年轻人突然沉寂了下来,望着自己斜后方表情严肃。小梅吓破了胆,还以为是城管,没想到却只是一个从方氏大楼走出来的俊美的男人。
那男人没有察觉到年轻人的眼神,从他身边擦了过去——当小梅眨了一下眼睛再看的时候,她愕然发现男人抓住了年轻人的手腕,而年轻人的手里不知何时出现了一个黑色的钱夹!
年轻人说:“看,现在我有二十块了,我要一串草莓番茄小桔子的和一串草莓香蕉葡萄的。”但是只有小梅看见了,年轻人的眼里根本不像是刚刚那样蕴含着对糖葫芦的热情,而是混合着期待和忐忑的眼神。
她惊讶地张大了嘴,为她完全无法理解眼前的情况!
年轻人的眼神慢慢变成了灰色,但是又很快转变成了坚定。小梅看着他表情几度变化,然后竟然化身为色胚,调戏了那个俊美的男人!
小梅想,这个年轻人一定认识那个男人,那为什么那个男人却好像不认识年轻人呢?
她当时顺利收到了二十块钱,所以并没有关心这其中有什么内情,但因为这件事情非常奇怪,所以她也就一直记住了。
然后,时隔四个月,她再次在暮色下,见到了这位黑色衬衣的年轻帅哥。
他好像已经不记得她和她的糖葫芦了。依然是独自站在她的玻璃柜子前面,飞流直下三千尺一般地用目光上下左右前后扫荡了每一串糖葫芦。小梅对自己家的糖葫芦非常有信心,她相信即使是这样猥琐的全方位观察,也不会从这自己亲手挑选水果、亲手浇灌糖衣、用心制成的糖葫芦上面,找到任何瑕疵!
这一次,青年用的时间更久了,他整整花了半个小时,才指着其中两串慢悠悠地开口了:“我要一串草莓番茄小桔子的和一串草莓香蕉葡萄的……多少钱?”
小梅无语。没想到这怪怪的帅哥竟然再次挑中了这两个口味的。她非常认真地回答道:“一串十元,一共二十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