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世+综漫综影视小说]约会-第13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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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阿布口中那个千年来最完美的马尔福?一个眼睛抽筋的马尔福?
——果然,不继续迷恋自己却跑去结婚身子的阿布,果然是忽然脑残眼瘸了吧?
——不过这臭小子混得似乎还不错。
绝对不会承认看到安然无恙眼睛抽筋的卢修斯、心里确实放下那一丝担忧的里德尔,在心里默默不屑吐槽完之后,才忽然惊觉:那淋了自己半脑袋的口水,以及……
迅速给自己施了一打无声无息的清理一新咒的同时,魔杖连同整个人都侧身的里德尔,刚刚才嘲笑过卢修斯眼睛抽筋的里德尔,齐齐地,也眼睛抽筋了。
不只眼睛抽筋,连嘴角都抽筋了。
这这这,这是个什么玩意儿?
鲜红鲜红的血玉一般的红眼睛,雪白雪白的云朵一般的白毛毛,脑袋上一半弯一挺立的长耳朵居然还会轻轻转动,小屁股上的以里德尔们的视角看不到,但也可以想象哪里有什么……
客观地说,这是个很萌的小兔包。
如果不知道这个小兔包里头包的是什么的话。
里德尔们没忍住,齐齐伸手捂脸——伸的是右手,左手依然警备着。
当然,他们很快就反应过来,迅速放下脸的同时,脸上原本抽动不已的眼睛嘴角都平复下来了。虽然还没彻底恢复成刚刚暗自鄙视卢修斯时的优雅傲慢,但也称得上仪态合宜——除了那两双太过黑洞洞的眼睛之外。
里德尔们瞪着黑洞洞的眼珠子,瞪了小兔包好一会。
小兔包暴躁闹腾起来连糜稽的杀气都不怵,哪里会将亲手杀的人不满双手之数就被关进日记本里的少年们?他头也不抬,依旧自得其乐地折腾笔记本。
里德尔们当然认得出那本笔记本,那是他第一年到霍格沃兹时,买的唯一一件非二手货的装备,虽然只是一本小小的不起眼的笔记本,他也没真的往上面记什么说不定一不小心就会沦为把柄的日记,但确实是他曾经很钟爱的,第一本日记本。
——曾经的小小孩童,才认识简单的单词就惦记着幻想着有一天能拥有的日记本。曾经的小小孩童,曾经多么惦记着幻想着如果有一天,他的父亲家人找到他的时候,他可以拿着自己记满一切生活中小小成就小小快乐的日记本,告诉他们,虽有他有着一个懦弱无能的母亲、导致他孤零零地被遗落在孤儿院,但他一样将自己照顾得很好……
里德尔们已经不愿意去回想他渴望日记本时的心情,但他们依然不会忘记这本日记本。
那不只是他们的第一本日记本,也是他们向永生迈出的第一步。
所以里德尔们脸上的肌肉,差点没忍住一起抽筋了。
那直往日记本上磨蹭的小米牙,那直往日记本里灌进去的口水滴答,还有那小米牙和口水滴答的主人……
里德尔们忍住了亟欲抽搐的脸部肌肉,眼神却越发空洞呆滞了。
卢修斯稳稳坐着,心底暗笑。
当我看不出你们刚刚心里的嘲笑么?现在是谁更失态?
纳西莎万岁!小兔包最高!!!
不过他很快就笑不出来了。
而且完全忍不住,让自己的眼角嘴角都一起很不马尔福的抽搐了。
因为……
146146。梅林疯了
里德尔们忍住了亟欲抽搐的脸部肌肉;却没能忍住心底的那句咆哮——虽然极力忍了,但也只是将咆哮挤成低低的一声嘶吼:“主魂!你的尊严终于和智商一起切掉了吗?”
——居然将自己弄成一只软糯糯的包子样!
——将自己弄成一只软糯糯的包子也就算了;居然给自己按了长耳朵短尾巴?他真以为长了红眼睛的就是兔子了吗?
——兔子就兔子吧,一直往自己居住的魂器里灌口水究竟是要闹哪样啊?
无论是哪个里德尔;无论是哪个时期的里德尔,从来没有一刻如此怀疑自己的判断力、甚至宁可自己判断失误。
可惜事与愿违!
里德尔们的判断一如既往的准确,那么;究竟是梅林疯了还是主魂疯了?
虽然主魂十几年前的作为就已经让里德尔们觉得他疯了,可是他们实在难以置信,主魂居然可以疯到这个程度。
装小包子!还装小兔包!!还拿自己的小米牙去和自己亲手制作的第一个魂器亲密接触!!!
……还口水滴答地去灌溉那个魂器——难道不知道就算那个是他亲手制作的魂器,但在自己入住之后就已经是自己的地盘了吗?就算真爱拿口水灌溉魂器,为什么不自己做一个住进去?
这个冷酷无情无理取闹的主魂!
这个冷酷无情无理取闹的世界!
里德尔们终于没忍住,脸上、身上;几乎全部肌肉都颤抖起来。
再怎么俊美的容颜,扭曲之后看起来也很滑稽,尤其是配上一具抖得像帕金森综合症重症患者的躯体时。
不过这时候卢修斯已经无暇亦无心思嘲笑他们了。
因为卢修斯自己也抑制不住颤抖。
主魂?
主魂!
什么主?
主仆、主次、主体、主导……
什么魂?
灵魂、魂体、魂力、魂器……
最符合推断的,是“主导的魂器”。
魂器这个词,在现在的魔法界,甚至许多拉文克劳的老学究,都未必很清楚其中含义。
但卢修斯不同。
卢修斯不是什么魔法学者,但斯莱斯林崇尚黑魔法,马尔福几乎都会成为黑魔法大师——没有认证,也不需认证的那一种。
卢修斯熟知魂器这个词的含义。
虽然没有实验过,但他熟知魂器的最初来历和每一次发展,他熟知魂器制作的每一个步骤,也熟知每一个被分裂了魂器的人,所要承受的后果。
马尔福是世代的纯血家族,他们为自己高贵的血脉自豪。但马尔福也从来不否认,巫师魔力,不止来自于血脉,还来自于灵魂。
每一个马尔福在刚刚懂得何谓魔法的时候,都会被告知,灵魂是最不允许轻易亵渎的东西,任何觊觎他们灵魂的存在,哪怕是梅林,都要毫不犹豫地反抗到底。
——可是,马尔福曾经心甘情愿奉为主君的黑暗君主,居然被分裂了魂器?
分裂魂器,是千年之前的黑巫师们,报复仇人的终极手段。
巫师们因为魔力和血脉的关系,寿命比麻瓜们长许多,就算是没有显现出长寿种血脉特征的巫师,寿命普遍也是麻瓜们的两倍以上。
所以一旦受到伤害,疼痛的时间往往也更长。
何况巫师还有神奇的、能保留死者生前记忆的画像,虽然对于生者是一种慰藉,亡者也是在心甘情愿的情况下留下了保留自己痕迹的画像,但拥有着生前记忆和感情的画像,也就意味着,如果有着死亡也难以消弭的疼痛,那么那份疼痛也将被保留得很久很久。
如果真的那么痛,巫师们怎么会甘愿只用死亡就让仇人解脱?
魂器就是在这样的心理作用之下,应运而生。
无法阻止仇人的灵魂回归死亡的怀抱,那么就分裂它。将仇人的灵魂分裂出魂器,哪怕主魂已经回归死亡,也仍要让离去的主魂,因为魂力的缺失,即使轮回之后也依然因为缺乏自制力而无法得到幸福的甚至哪怕只是正常的生活;更留下了一部分,用它的疼痛,偿还复仇者至死不灭的恨。
当然,染指了灵魂,制造者也需要付出不菲的代价。
染指越强大的灵魂,需要付出的代价也就越大。
——谁能将黑暗君主分裂成魂器?
虽然斯莱斯林们最初将那位陛下奉为主君,其实另有打算。但那位能在那样的情势下真正掌握了斯莱斯林乃至大半个魔法界,除了心机隐忍,魔力的强大也是必须毋庸置疑的。
当然,巫师们的魔力虽然未必总是和灵魂的强大程度成绝对比例的正比,但作为极少数知道黑暗君主血脉比例的卢修斯,怎么会不知道,那位的魔力之所以能那么强大,绝对与其灵魂强度相关。
——到底是谁,能将魔力极强、灵魂更强的黑暗君主分裂成魂器?
白魔王?
不,不可能。
邓布利多的魔力或许与黑暗君主不相伯仲,但他绝对不可能在付出分裂了黑暗君主的代价之后,依然活蹦乱跳地在霍格沃兹当他的校长。
那么还能有谁?
纽蒙嘉德里的那位老魔王?
这位倒真可能付得起代价,而且也确实许多年没露面了……只是动机是什么?虽然陛下当年确实打过那位圣徒的主意,可是那位既然可以躲到自己建造的监狱里“自闭”了,还真会在意那些?还在意到可以愿意付出那么的代价也要以分裂魂器的方式报复陛下?
卢修斯无法相信那位老魔王会那么做,虽然他同样无法明白那位将自己自闭于纽蒙嘉德的行为。
可若非如此,又是为了什么?
卢修斯更加找不到理由。
但如果不是老魔王做的,那么还会有谁,有那个能力、付得出那个代价?
卢修斯脑子里转得飞快,恨不得一下子就将自己连同从自家父亲大人那里得到的总共超过一甲子的记忆彻底抽丝剥茧、找出源头。
好在他还有那么一份警惕,让他保留了足够的注意力在小兔包和里德尔们身上。
——所以他很快就从里德尔们的话里发现了真相。
——魂器,居然是黑暗君主自己分裂的!
卢修斯一口血堵在胸口,咽不下吐不出,欲哭无泪。
黑暗君主,斯莱斯林选择了认可了其作为巫师界最后行动的领导人的黑暗君主,居然将自己的灵魂分裂了!
……难怪,难怪那位陛下,明明在自己幼年时还是很英明睿智的,虽然手段狠辣却克制果决,后来却长成那样将钻心剜骨当成赏赐给自家属下的下午茶的极度脑残,居然是……
……是了,那位陛下没有接受纯血贵族的传承,虽然知识渊博、魔法深厚,但在某些古老家族代代传承的常识方面,偶尔也有所不足……
——可是!可是!!可是!!!
——为什么居然会在这么要命的方面常识不足?
卢修斯抚着胸口喘气,颤抖得几乎连握着蛇杖的手都受到影响。
父亲,您不是和那位陛下同学了六年了吗?为什么连这么要命的常识都没给他普及一下?难道你真的就只顾着调戏美人了吗?虽然幼年期的陛下确实很软糯很可爱,可是事有轻重缓解啊!你知不知道就因为常识不足,那位陛下已经让自己和斯莱斯林,都即将陷入地狱了啊!
很神奇的,刚一正式见面就互相鄙视的卢修斯和里德尔们,在这一时刻,心里响起了非常相似的咆哮。
——这个冷酷无情无理取闹的世界啊!
——梅林绝对是疯了!!!
——作为魔法界之神,他居然真的要舍弃魔法界了吗?
147147。所谓天性
孟虽然有读取他人内心的能力;但孟不是偷窥狂,他并没有时刻窥视他人内心的爱好。一般来说;他只是保留着最基本的感知他人情绪的能力,以警戒忽然出现的攻击——这个是孟在最初的那个世界;面对当时很能给他和他的圈养家人们造成威胁的各种变异生物而养成的习惯。
可是卢修斯和里德尔们情绪波动实在太大了,就算不刻意读心,孟在刚一进入这个空间的时候;就感知到了那汹涌的情绪。
里德尔们也罢了,孟虽然制造了两个小包子,但对于沃尔布加口中的黑暗君主依然没什么太深刻直观的印象。
但卢修斯可不一样。孟印象中的卢修斯,无论是这一世或者上一世,在不被莫名其妙的的情绪冲昏头的时候,都是理智而克制的。像这样激烈的情绪起伏;真的极其少见。
不过……
孟的眼睛在卢修斯身上停留了一会,还好,虽然情绪太过激烈不稳重,不过武器倒是拿得稳稳的。
顺便睃一下另外那两个,嗯,至少拿着武器的手也还稳当,沃尔布加总算不至于眼瘸到极品。
挑挑眉,孟改变了原本想要直接去找纳西莎的主意。
反正雷古勒斯那个身体是彻底没用了,再赶也就那样;而他的灵魂已经保护起来了,再耽搁也还是一样。
至于糜稽,想必也很乐意多和他的好妹妹玩玩复读机的游戏的。
漫长的生命,除了给孟一具怪物到连肉都吃不饱的身体之外,还给他多多少少养成了各种癖好,例如有时会想要看看戏,偶尔还不介意自己也掺和进去。就像当年,虽然主要目的是寻找尼罗河女儿凯罗尔穿越的秘密,但孟也没耽误自己观察伊兹密西忒拉曼菲士爱丽丝等人的爱情悲喜剧。
眼前这一幕,自然比不上那场覆雨翻云了整个大绿海沿岸、延续了数十年的大制作,看在孟眼里,却也一样有趣。
一屋子四个人,三个大人力持优雅镇定、却因为无法控制的肌肉抽搐显得面容诡异。而他们都关注着的,坐在大大的书桌上的那个小兔包,却浑然不觉三人的眼神,正自顾自将一本黑皮笔记从嘴巴里掏出来随手一扔,也不管口水滴答流湿了大半个衣襟,将小馒头似的小拳头往嘴里一塞,眼珠子滴溜溜转了几圈,俯身在书桌上爬了几步,拿起桌上一个小摆设,乐呵呵地摆弄起来。
孟眯眼看了一会,忽然发现,小兔包不是“浑然不觉”,事实上,他很清楚并且很享受其他三人的注视——抚额,这只包子都什么爱好!为了彰显自身的存在感,连那么麻木纠结空洞诡异的眼神都能这么享受?难怪连统治个几千人就敢自称为王了,对于自身存在感该是多么执着地纠结着啊!
天性实在是很神奇的东西,虽然这只包子确实是那个极度执着于自身存在感的家伙的“主要部分”没错,但孟在包包子的时候明明特意处理多这只包子的包子馅了。没想到,小兔包身为目前两只包子中唯一被彻底洗白了记忆的家伙,居然能够将这一天性如此完好地保存下来。
看吧,他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