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和主角在一起都在掉节操-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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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都知道主角身上有种技能,这个技能伴随着他一路升级到爆,他坚持动手自己烧这炖肉,看来这个技能很可能与做菜有关系。
而且从这香味来判断,这个小子天分不错。
沈墨珏放下锅铲,跑到朗言书身边,拉了一条凳子过来在他身边坐下,一双又大又亮的眼睛直勾勾的盯着他,讨好道:“时间还早,老大不如多给我讲一些修仙的知识。”
朗言书颔首,在这充满着肉香的厨房内一点一滴的给他将关于修仙和这个大陆的知识。
第9章 聚灵珠
东辰大陆,这个大陆的名字,传说中神魔大战曾在这片土地上发生过,不过那些都是很久远的事情了,如今东辰大陆鼎盛繁荣,战火留下的痕迹早就被繁华掩去了。
修仙分为八个阶段:炼气、筑基、结丹、元婴、化神、合体、渡劫、飞升,等级的提升与个人的灵根有关,仙途漫长,一路走来艰难险阻不可预料,有人也许终其一生也难以突破炼气的境界。
“啊,这么难?”沈墨珏着实被吓了一跳。他不会一辈子就只是个炼气期的菜鸟吧?不行,他要好好做菜,努力升级,别人靠天分,他还有吃货系统呢!
“不必担心,虽说艰难,但也不是毫无希望,你身负双灵根,机缘气运不差,不知道要有多少人羡慕。”如果这家伙知道自己是这个世界的主角,尾巴会翘上天的吧。朗言书勾了勾嘴角,笑的温润不失风流,不过他暂时并不打算将这个秘密告诉他。
锅里的肉炖的差不多了,沈墨珏连忙跑到锅灶边,掀开盖子,闻了闻,顿时一股浓郁的肉香扑面而来。
就只剩下收汁最后一步了,他连忙加了些火符,使火变大了些,只见锅底的汤汁渐渐变得浓稠起来,沈墨珏连忙去了火。
好了,大功告成。
他找来一个素白的盘子,将红烧肉盛在盘内。想了想,又找来两个碗,盛了半碗刚蒸好的饭。
米饭又白又软,稻米的香气混合在肉香中,令人食指大动。浇上浓郁的汤汁,配上几块色泽鲜亮的红烧肉块,光看着就觉得美味无穷。
沈墨珏将一碗饭摆在朗言书面前,道:“一起吃吧。”
朗言书怔了怔,拿起面前的筷子。
轻轻咬了一口红烧肉,顿时有汤汁溢出来,肉质酥烂爽口,带着微微的甜。很多年未曾沾过人间烟火的他,不由得愣了一下。
“怎么了?”沈墨珏以为他觉得不好吃,委屈了。他觉得还好啊,又香又软的,颜色看起来也好看,色香味都全了啊。
“很好吃。”朗言书岂不知晓他的心思,忽然轻声道。
沈墨珏委屈的神色立马转为惊喜,不可置信的追问了一句:“当真?老大你不会是哄我的吧。”
“为何要哄你?”朗言书看他一眼,又夹起一块细细品尝,“此兽没有增长修为的效用,又太过难以捕捉,很少有人愿意去这样细心的烹饪,你能做出这个味道,很好。”
所以说他这是瞎猫碰上死耗子了?沈墨珏被夸得一阵飘飘然,连忙戳开吃货系统,果然发现任务已经完成。
哈哈,他有钱了!虽然只有十块下品灵石!经验值也只有十,不过积少成多,很快他就可以成为一名顶级的厨师,不,修仙者,秒杀一众大神!
沈墨珏忽然记起一件事,连忙掏出匕首,在朗言书面前晃了晃:“这把匕首是怎么回事?”居然能在关键时刻挥出一道白光,也正是那道白光救了他。
“这是父亲在我七岁时送我的生辰礼物,可以用来防身。”
“所以说它是一件宝物了?”沈墨珏喜滋滋的问道。
朗言书微微颔首。
“你不是想杀我吗?干嘛又送我防身的法宝?”沈墨珏追问道。
朗言书总算明白了,这个傻小子心里藏不住话,想到什么就问什么,也不怕得罪人引来杀身之祸,真是个没心没肺的家伙。
不过还挺招人喜欢的,至少比那些表面看起来笑眯眯的却一肚子弯弯绕绕的恶人要讨喜的多。
沈墨珏见朗言书不说话,以为他不喜欢回答这个问题,也没再纠结下去,反正那件事已经过去了。挠挠头,眼中绽出晶亮的光芒:“可以将这把匕首送给我吗?”
仙家的宝物,好歹还可以防身呢,他都伤了那么重,收点利息总不过分吧。
被他一副没见过世面的样子给逗乐了,朗言书温柔颔首,道:“自然可以。”
***
虽说两人霸占了厨房一整个下午,整个饕餮楼的弟子谁都没敢抱怨。朗言书是谁呀?朗家嫡长子,凤来城未来的主人。他们不光不敢抱怨,还要面带着微笑恭敬的送他们离开。
沈墨珏心里乐开了花。这个大腿真真抱的不亏。
朗言书带着他御剑离开,回到了自己的住处,他在自己的院子里找了一间房子给沈墨珏住,并叮嘱他没事不要乱晃。
沈墨珏重重点头,表示自己一定遵守。
朗言书临走前还丢给他一颗白色的珠子,嘱咐道:“这珠子名唤聚灵珠,可以吸收天地间的灵气供主人修炼,它喜欢喝早晨的露水,你必须每天早上起来收集露水给它喝。它要是不高兴了,就不会替你收集灵气,懂吗?”
敢情这珠子跟人一样,还会闹情绪啊!沈墨珏点点头,这么好的宝贝他当然要好好供起来。
聚灵珠乃是朗言书三年前在一个上古修士留下的秘境中得到的,为了夺得此物,当初他统共杀了三名结丹期的魔修,其过程凶险异常,稍有不慎便会万劫不复。他也不知道自己怎么轻易的就将这枚珠子送给了沈墨珏,归根结底,还是源于他跟主角之间的宿命牵绊吧。
呵,宿命牵绊啊……
朗言书笑着摇了摇头,转身离开了沈墨珏的房间。
朗言书一离开,沈墨珏就欢呼着踹了鞋子跳上了床,捧着聚灵珠在眼前细细的端详。
珠子的肤色很白,全身还有一层淡淡的珍珠般的光泽,目测是一位大美女,还是一个脾气不太好的美女。
沈墨珏贼兮兮的将珠子收在枕头底下,拿起被子往身上一盖,睡觉!
对,就是睡觉!
还有什么能比在吃饱后美美的睡上一觉更幸福呢,更何况,为了对付那只妖兽他可是一整夜连眼睛都没舍得眯一下。
***
沈墨珏不负所望的一觉睡到大天亮。
远山罩在薄雾中,天边依稀露出一丝亮光,大概能将大山的轮廓看清楚。
朗言书推开屋门,站在回廊上用神识扫了一遍,不由得呵的笑了。果然没猜错,某个应该早起采露水的臭小子正蒙着头窝在床榻的角落里呼呼大睡呢。
这货懒他是知道的,所以并不意外,对付懒人,他有自己的法子。
他先是用法术变出了一只手拍拍沈墨珏的肩膀,沈墨珏不高兴的挥出爪子,直接他将幻出的手拍到了墙壁上,那力道,抠都抠不下来,大概就是这种感觉了。
朗言书有点惊讶,这小子的力气竟然这样大!转念一想,他一介凡人,连一阶妖兽都死在他手里了,没点力气不太科学!
他决定换个叫他起床的方式。
朗言书推开沈墨珏的房门,站在他的床边。只见床上的少年双眼迷成一条线,满脸幸福的样子,睡的可香甜了。
这货容易满足,好养活,朗言书很快又得出了另一个结论。
他唤了一声:“小珏。”这称呼自然是和朗言棋学来的,他不善与人亲近,而朗言棋天生自来熟,对着谁都能称兄道弟。
沈墨珏睡迷糊了,含糊不清的应了一声。
朗言书扯开他身上的被子,沈墨珏不乐意了,张牙舞爪的,嘴里还不停的嘟囔着:“冷……”
可是那双眼睛像是被胶水黏住了,愣是没舍得睁开一下。
朗言书也不把被子还给他,只是道:“沈墨珏,有人偷走了你的聚灵珠。”
沈墨珏猛地睁开了眼睛,一双眼睛瞪得像灯笼,就那么直勾勾的看着朗言书,似乎是没反应过来,但出于本能,他眼中是满满的戒备,下意识的伸手去摸枕头下的聚灵珠。
哦,原来是藏这儿了。朗言书默默瞧他一眼,道:“醒了吗?”
沈墨珏将白色的小珠子拿到眼前愣愣的瞅了一会儿,喃喃:“我梦见珠子变成一个漂亮姑娘了,她还跟我这个那个来着……”说着春心荡漾,脸不由自主的红了。
朗言书:“……”虽早知道主角就是这个德行,可是还是想狠揍他一顿怎么办!
“天快亮了,不行,我得赶快去收集露水给它喝。”沈墨珏瞅了一眼窗外的天色,急吼吼的下床穿鞋。
***
山路陡峭,空气中都是混合露水味的草叶清香,沈墨珏没睡饱,爬山的时候呵欠连天,不一会儿两个熊猫眼就十分明显了。不过他很兴奋,毕竟是在未来的妹子跟前刷好感,他可是梦见珠子变成妹子了,肯定不会有假!
第10章 做饭就可以升级
收集露水是一件闷活,沈墨珏性子跳脱,没多久便有些坚持不下去了,拿着竹筒往眼前一凑,嘿,都老半天了,露水才堪堪漫底。
转眼瞅朗言书,发现刚才还在自己身边的人不见了。
哇!会不会有妖兽?沈墨珏脑海中的第一个念头便是这个,他承认,他是被吓怕了。
“朗大哥?”他大声喊道。
朗言书却没有应他。
沈墨珏立即跳脚,连忙顺着斜坡往下滑,泥土和小石子纷纷往下滚,他一个没踩稳,脚下一个趔趄,轰的就滚了下去,连带着压死无数花花草草。
正在采集灵草的朗言书听见动静,用神识一扫,发现某个应该乖乖收集露水的臭小子正趴在一堆土里一拱一拱的。
这才走开一小会就出事了,朗言书顿感无奈,连忙朝着沈墨珏的方向走去,见他抱着脚踝灰头土脸的坐在地上,听见他的脚步声,他抬起头来,龇牙咧嘴的,一张脸上的表情都扭曲了。
朗言书:“……”
“疼。”沈墨珏额上满满都是冷汗,好半天才咬出一个字。脚扭伤了,剧疼,好想哭……
朗言书看他要哭不哭的样子,无奈失笑,行至他身边,温声道:“我瞧瞧。”说着握起他的脚,脱去鞋袜。
沈墨珏本身比较纤弱,脚也不像五大三粗的男人的脚,倒是称得上几分清秀,只是扭伤的地方跟馒头似的肿了起来,红红的,好像很委屈的样子。
朗言书目测过会儿他的脚会肿的更高。
他伸出手揉了揉伤处,沈墨珏顿时猛地缩了一下,幸亏他握的紧,才没有让他挣脱。
沈墨珏垮着一张脸,弱弱的又叫了一声疼。
朗言书自储物袋中取出一瓶药膏,用手指拨开瓶塞挖了一些在掌心中,然后均匀涂抹在伤处。
需要用力将药揉在伤处才会见效,不过臭小子这么怕疼,肯定不会自己动手揉的,不如他屈尊帮他一把。
沈墨珏果然叫了起来,一张脸雪白雪白的,蹬着腿,恨不得一蹦三丈高。朗言书哪里容得他挣脱,一手握住他的脚,一手不容拒绝的沾着药膏揉他的伤处。
于是沈墨珏跟拴在绳子上的蚂蚱似的,挣来挣去,愣是无法挣脱朗言书的手掌心。与蚂蚱不同的是他能嗷嗷叫,还叫的特大声,好像被欺负的特别凄惨。
朗言书默默汗颜,心想若是此时有人驾着飞剑从上空飞过,定要以为他在行不轨之事。
到了后来沈墨珏的嗓子叫哑了,只剩下哼哼的劲了,一身冷汗的躺在地上,特虚脱!
不负苦心,脚踝上那个大包终于被朗言书一点点的揉了下去,不过沈墨珏基本也不剩走路的力气了,躺在地上,拿眼睛特无辜的瞅着朗言书,一副我被欺负的很惨你要负责的样子。
朗言书叹口气,见他一身的泥土,袍子被石子和树枝刮得破破烂烂,还有血迹渗出来,身上肯定又添了不少的伤口。
“走个路也能摔成这样。”这哪里是天生闯祸的体质,分明就是弱不禁风的属性。
沈墨珏立时炸毛:“什么叫走路都能摔!明明是你们这儿的路特难走!陡峭就不说了,还到处都是树枝和石子!”
朗言书:“……”他将自己的外跑脱下来,扒了沈墨珏破破烂烂的衣服,替他裹好,温声道:“太阳快出来了,露水先不收集了,我们回去。”说罢弯身将他横抱而起。
沈墨珏石化了。这公主抱,等等,节奏不对!
朗言书考虑的很简单,不背他,是不希望他在自己的耳边叽叽喳喳。臭小子话多,现在嗓子又哑了,声音有些磨人。
沈墨珏转着眼珠子,仰头看他的下巴。朗言书的下巴形状很优美,线条流畅,轮廓分明,要是放在书里,妥妥的男主无疑。
转念一想,又觉得不对,不对的地方,自然是因为朗言书太完美了,家世,性格,相貌,无可挑剔,放在书里妥妥的男配无疑,男配千好万好,就是没有主角的命。
唉……
他可是自己一眼看中的靠山,可不能随随便便被炮灰了。
山间路陡峭,朗言书却走得十分平稳。微风将草木香送到鼻端,很快太阳便出来了,万丈金箭瞬时便点亮了山林,从山谷间漫出的薄雾也被阳光镀上了一层浅浅的金色光晕,煞是好看。
偶尔有一两只小兽从眼前一跃而过,皮毛上还沾了些许草叶和花瓣,它们有时会与沈墨珏对看一眼,或许是忌惮朗言书,很快便没入了草丛中。
沈墨珏瞧见草地上一丛丛宛如莲座长着锐齿的绿叶,顿时精神一震,果然自绿叶间瞧见了橙黄色的硕大果实。
“是菠萝!”他兴奋的大叫起来,扯着朗言书的袖子喊,“快,快放我下来,我要去摘菠萝!”
他又是激动又是扭动的,朗言书无奈,只好松开他。沈墨珏一只脚受伤了,另一只脚却完好无损,他自地上捡了根树枝,当做拐杖用,单脚跳向了菠萝丛,满脸兴奋的掏出匕首开始摘菠萝。
他用自己破损的袍子铺在地上,摘下一个便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