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丫-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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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钱要赚,人也要杀
正当我沉浸在赚钱的乐趣中的时候,王瑞风有天突然很严肃的把我叫到他的书房里。
我看他那么严肃,心知恐怕是有大事。接下来王瑞风所说的事确实是件大事。
王瑞风拿出一份单子,里面全是一些人名。我心想不会是间谍名单吧。真是乌鸦嘴,还没说出来就成了真。
这张单子里记录的是最近军方的情报部门查出来的一批蒙那国混入威城的奸细名单,据情报上透露,这些人平时都扮成商人模样出入各种场所。但本月十五会在城外某个叫积云寺的寺庙里集合。至于集合干什么,单子上没有描述。我心想也许是收集情报的人自己也不知道,或者是知道,但不必给底下执行任务的人讲。那么这份情报的意思再明确不过了,不是去抓捕就是全歼。
而王瑞风的上司所下的命令是全歼。因为这些人都不是核人心物,是最底层的奸细,平时就是收集一些城里的情况,并没有深入到官府或者军队内部。所以就算抓捕回来,也审不出什么东西来。不如直接杀光,让他们损失一笔人脉。而我们也不用花那个时间来审。还真是干净又利落。
当然,王瑞风把这种机密透露给我,肯定是想拉我入伙的。
而我经过这段时间的工作,也确实感觉有点枯燥了,正想找点事情玩一下。那么就当这是网络杀人游戏吧。反正也不是第一次杀人了。王瑞风之所以要带我出来,还这么器重我,无非也是想利用我。那我如果不好好表现,以后恐怕就没有这么好的日子过了。这样一想,我就爽快的答应下来。
参加此次任务的人员共有六个,听说对方集会的人在十个左右。那么说明我方人员都是精锐,否则怎么敢以六个人去对人家十个呢。
六个人里王瑞风是头,我是他的助手,剩下的四个人也是武艺高强的人。至于姓名,王瑞风没有跟我透露,毕竟我还不是军方人员,能少知道就少知道。
既然要出任务,也得给任务取个名吧,经六人投票决定此次任务取名为:猛狮行动。意思是像狮子捕食一样勇猛的冲过去把对方撕碎。真是想吐啊,要知道只有雌狮才集体捕食的,而很显然,我们这群人里只有我一个是雌性的。这群没有常识的人。我也懒得跟他们讲道理。猛狮就猛狮吧。
按照行动的步署,我是负责捞鱼的,何为捞鱼?就是有漏网的小鱼,我就负责截杀。这个适合我,我本来就只能蹲在固定的地点放冷箭,他们如果让我上前肉搏,我还不如直接自杀来得爽快。
行动当晚,明月高悬,积云寺在月光下像庄严的圣域,可惜这个地方很快就要被我们变成修罗的血池了。
午夜时分,目标人物三三两两的出现了,他们可能没有料到会有人等着杀他们呢,三三两两的还挺轻松的,甚至有的还小声的交谈。我看他们这种状态,心里开始不忍,毕竟他们跟我并没有什么仇恨,只是各为其主而已,但过一会儿我就要毫不留情的夺取他们现在还鲜活的生命。我真的成了一个可怕的恶魔了。
当我们确定所有的人都到齐后,行动就开始了。
以王瑞风为首的五个人像闪电一样冲进了庙里,很快里面就传出了打斗声,和惨叫声。
偶尔有一两个冲出庙门想逃跑的,我就一按扳机,直接秒杀。前后冲出了四个,都被我杀掉了。里面的六个不到一刻钟就被王瑞风他们解决了。可见双方的力量还是很悬殊的。
他们清点了人数后,我让王瑞风把尸体上的箭取下来。然后他们把尸体集中在一处一把火烧掉了。这整个过程我都一个人呆在树上。心里瓦凉瓦凉的。
回家的路上我很沉默,王瑞风一直夸我,说亲眼见了才知道我的暗器功夫真的跟吴云岚说的一样高明。我没有什么情绪理他。虽然一开始就做好了心理建设,但现在仍然想吐。
王瑞风终于感觉到我的不对劲了,他不再罗嗦,而是静静的陪我走了一段路。回家后让仆人给我烧了一桶热水,他知道我现在需要这个,我从身体到心灵都冷得打战,当我泡进热水的时候才终于缓过劲来。
是人类天生就有杀戳的欲望,还是只是我是这样的魔鬼呢?我怎么也想不明白。
当晚睡在床上,翻来翻去就是没法入睡。
后来想想这不是我自己选择的人生吗?如果当初坚决不跟王瑞风来,那也不会要继续杀人了吧。但自由是如此的可贵,我只要看到一点点自由的影子,就毫不犹豫的抓住了,明知道也许是要用别人的生命作为交换。
后悔吗?也许并不会,毕竟我是那么的自私,只为自己活着。而且潜意识里把这个时代的人当成游戏里的人,并不真实,所以认为杀了也就杀了。
但我今天是第二次杀人了,仍然那么的惊悚。可见我并不完全当这里的人不是人。原来我已经融入这个世界了。这里的人也是跟我一样有血有肉的。
那我以后怎么办呢?以后可能还要执行很多次这样的任务,我如果不能尽快适应,可能真的会疯掉。我没有太重的国家观念,也不会认为这样是为国为民什么的。所以我除了为自己以外,找不到其它的理由说服自己。那么就为自己吧,如果我有机会不用杀人就可以自由而有尊严的活着我想我也不会杀人吧。
勉强说服自己后,终于沉入了梦乡,这时候外面天已经快亮了,而疲惫的我当然也没有发现窗下有一个人一直在看着床上不得安宁的我。
王瑞风在她窗下站了一夜,看着她在床上翻了一夜。他能明白她的痛苦,他第一次杀人的时候也痛苦过,不过他知道自己要选择的是什么样的路,所以他并不后悔。而且很快就没有感觉了。但王小丫不同,她只是个小姑娘,从小在王家过着安静平和的生活。突然让她走入这个修罗的战场,确实太残忍了。但是她既然学了武艺,很显然也是向往江湖上“杀人不过头点地”的痛快生活。我就给她这个机会和空间让她发展。她现在的痛苦只是刚开始不适应和不忍心罢了,很快会好的。而且他也无法放开她了,不只是需要她的武艺,还需要她本身站在他的身边。他有许多的女人,但是却还是很孤独,想要一个他认为可以跟他并肩站在一起的女人来跟他共同忧愁共同欢笑。这样的人生才是完美的吧!
第二十五章:泽水
忙碌的日子总是过得很快,一转眼来到威城的春天就过完了。这一个春季我忙着赚钱,忙着参加一次又一次的围剿。没有时间去观察破土的小草,也没有时间去留意新开的路边小花。感觉那悠闲的日子好像是很久以前的事一样。其实在去年的春天,我还做着这些事。今年身边陪伴着我的不再是王瑞芝,而是王瑞风。我的生活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对于生活的改变,我已经完全接受了,人生若总是一成不变,就活不出激情来。
我这一世既然是赚回来的,更应该活得精彩才对。
我走在威城郊外的一个小树林里,刚刚完成了一个任务,正赶回家。
阳光透过树叶,斑斑驳驳的照射在地上,也照射在我们的身上。身上穿的衣服被这种碎碎的阳光一照,变得花花的,看起来像穿了一件光怪陆离的盔甲。我伸出手接住一束圆圆的光斑,然后轻轻的握住。感觉像握住了整个太阳,心里满满的装着这一束温暖。
王瑞风在我身后不远的地方看着我,不知道他今天怎么这么沉默。
我一边走一边想着心事。
眼看着夏天就来了,天气越来越热,衣服也穿得越来越少。我也越来越怀念细腰和快乐源泉湖。如果现在能有个地方有水可以让我畅游一番该是多么惬意的事啊。
感觉有人靠了过来,是王瑞风。他又想过来吃我豆腐,这人总是油头滑脑的样子,见到美女就恨不得贴到人家身上去。我对他的行为已经是无语了。
王瑞风走到我身侧,伸出手臂轻轻的抱着我的肩膀问:“在想什么?”
“在想如果有水可以游泳就好了。”
“这有何难,威城东面有泽水,是一条很大的河。你想怎么游都可以。”
“真的?”我两眼发光的望着他。我来威城这几个月,每天都忙得脚跟不着地的,连威城附近有河都不知道。
他没有答话,拉着我的手就往外跑。我们把轻功发挥到极致。直奔泽水而去。
远远的就望见一条白晃晃的似玉带一样的河流,沿着威城东面城墙流过。我的心情随着越来越近这条玉带,而激荡起来。
我是极爱水的,水不但是万物之源,也是万物之灵,水灵水灵,没有水什么东西都会失了灵气。
当我脱光衣服泡进水里的时候,感觉就像久渴的鱼进了大海。浑身的毛孔都张开来吸收着河水的凉意。我把头也埋进水中,让身体的每一寸肌肤都感觉到流水带来的温柔的抚触。
河水极清,几乎可以看得到水中的细沙和鹅卵石。我顺着水往上游游。游了大约一千米,终于力竭,于是停下来靠在岸边伸出来的石头上休息,这应该是平时村妇们洗衣服用的吧。石头两边还有许多柳树伸出来,把这一块地方掩在中间,如果不是从对面看,根本看不到这里有人。我舒服得都要哼出声了,真想就这么睡上一觉。
听到水声,回头看到王瑞风也下了水,头上还顶着我们俩的衣服。轻轻的划了过来。
我看着他傻笑。
他游到我身边,把衣服放在石头上,然后靠在我旁边休息。
我们俩都不说话,静悄悄的听着水拍在岸上的声音,叭叭的,带着让人温暖的韵律。婴儿泡在母亲子宫里,羊水发出的声音是否也是如此?
我听着这柔美的声音发着呆,感觉又回到了清平山上的快乐源泉湖。幸福一波波的把我包围在中间。感觉身体里有水想从眼睛里流出来,这是生命的感动还是毛孔吸收了太多的水想排出来?
王瑞风轻轻的拥住我,嘴唇轻轻的落在我的额头,然后眼角,吻去了我的泪水,再往下慢慢的沿着脸颊滑到唇边,他伸出舌尖轻轻的舔着我的嘴角,痒痒的,好像毛毛虫一样。我咯咯的笑,轻轻推开他,一个猛子扎进了水里,然后从他后面钻出来,他还在那儿发愣,我不想打扰他思考某些伟大的人生哲理。上岸穿上衣服,跳上一棵歪脖子柳树,躺在树上睡午觉。刚游了泳,浑身都运动到了,很舒服,现在身体有点微微的酸麻感。一靠在树上就睡着了。迷迷糊糊的好像王瑞风坐在我旁边摸着我的嘴唇。我把头偏到一边,继续睡。隐约的听到他的一声轻轻的叹息。
梦中我变成了一只蝉,挥舞着那对天使的光翼在空中飞来飞去。飞得累了就坐在最高的树枝上拼命的唱歌。唱的是什么?唱的是一种叫做爱的歌曲。什么是爱呢?蝉的脑容量有限,想不明白,只知道用自己的生命去唱,那就不会错了吧。
太阳真美啊,落在我的光翼上折射出五彩的光芒,是否有彩虹落在上面了呢?我想不明白。也许这对美丽的翅膀原本就是天上的彩虹幻化而成的。
当我感觉身上有点凉意的时候,便悠悠的醒了过来。原来太阳已经快下山了,远处传来母亲呼儿唤女的声音,两岸放牛的孩童都坐在牛背上赶着自家的牛回家吃晚饭。
我坐起来揉揉睡得酸痛的背。和王瑞风一起赶回威城的别院。
第二十六章:五宝
回到家后,天已经黑了,那群女人在门口等王瑞风吃饭。
当她们看到我们一起回来后,便迅速的冲上来拉的,拽的,抱的,总之是用尽一切办法把自己挂在王瑞风身上。
要说这个王瑞风还真是个标准的大众情人,他几乎从来没有拉下脸来跟任何女人说过狠话。只要对着女人,他都是笑眯眯的。就算是大街上卖鸡的大妈,他也一样是笑脸相迎的。
他对外人都这样好了,更别说对自家的这几朵花,那更是有求必应,嘘寒问暖,让这些女人都觉得自己是他心里的宝。而且是最特别最受重视的那个宝。
也正因为这样,他总是艳福很深哪。且不说现在被这几个宝挂在身上,根本移不动步子。就是在饭桌上,这五宝也是这个给挟菜,那个给喂饭的,一顿饭吃得我这个旁观者简直是寒毛倒竖。不过竖着竖着就习惯了。现在完全可以做到无视之。看到王瑞芝被五宝定在原地。我以最快的速度杀入饭厅。再以风卷残云的速度将桌上的精华倒入我的胃中,然后走人。虽然说看“五宝瑞风吃饭记”已经习以为常,但毕竟这种肉麻当有趣的戏种还是能少看就少看的好,免得影响吸收。
当我吃饱喝足闪出饭厅的时候,那六个人才走到饭厅门口。王瑞风看到我一副吃饱喝足的满足样,差点把眼珠子都瞪出来。瞪什么瞪,我瞪回去,有种你比我快呀!
要说这王瑞风家的五宝还真的是不错的,虽然有时候有点相互掐架,但总体来说没有一个是心机深心肠毒的人。都有点傻呵呵的,可能王瑞风就好这一口吧。这五个宝吧,以前我没来这个别院前,是什么样的我不是很清楚,我来了以后,还是很安静的。王瑞风不在的时候呢,她们就聚在一起说我的坏话,王瑞风在的时候呢就全挂在王瑞风身上,好像怕我抢了他似的。我犯得着吗?王瑞风是很帅没错,可我也只是过过眼瘾罢了,还真没要把公物占来私用的想法。而且我这人一向是爱护公共设施的,也从不把公家的东西往家里拿。这是做人的基本道德和社会行为规范吧。所以我觉得她们实在是想太多了。
说起这五宝,她们的头就是那个前文提到在第二天来我院里找我的那个红玉。在五个人里面以她姿色最为出众。皮肤很白,个子不高,但身材倒是很不错,该大的大,该小的小。不得不让我感叹真是小身材大味道啊。
可能王瑞风也是最喜欢她的吧,至少她每次吃饭都是坐在他身边的。而另外四宝对这个待遇也是持默认态度,从来没见她们提出异议过。
而红玉可能也是觉得自己地位比较超然吧,我来的第二天她就想上门来给个下马威。当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