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喜电子书 > 穿越未来电子书 > 小丫 >

第11部分

小丫-第11部分

小说: 小丫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她们提出异议过。
  而红玉可能也是觉得自己地位比较超然吧,我来的第二天她就想上门来给个下马威。当然了后来倒是我给她们来了个下马威。这事让她心里一直气不顺。后来又来我院里找了我几次,不过次次我都不在屋,我每天工作量那么大,在屋里的时间实在是不多,而且就算晚上回来了,往往王瑞风也回来了,她得忙着准备侍寝。也没有那个找我麻烦的时间。
  所以至今,她还没能教育到我这个新人。刚开始她看我这么嚣张,还是有点担心自己的地位会被新人抢了的。毕竟由来都是只听新人笑,哪管旧人哭。但这么长时间的观察下来,她发现王瑞风根本不上我的床,而我每天又都是自己出去工作,累得像条狗似的。她便解除了对我的红色警戒。不过我想她内心还是放不下的,迟早还是会找我发难的。
  这个迟早来的也很快。某天深夜执行完一个任务后,第二天不打算去道馆,便跟王瑞风说了一声,呆家里睡觉了。结果就被红玉给逮住了。
  红玉进来后,对我的房间进行了一番深入的研究。看到我房里没有什么值钱的摆设,心里暗爽。心想看来大少爷确实不含糊她。别看她长得不错,却不讨大少爷的喜欢,真是可怜。以上是我从她的眼神里看出来的。她用这种悲悯的眼神看了我足有三分钟,我还没睡醒,再加上努力研究她眼神的内容,整个人都呈现出一种呆滞的状态。这更让她认定我一定是脑子不太灵光才招至被打入冷宫的悲惨境地。
  得出这个结论后,她原本打算来发难的心思彻底没有了,反而开始拉着我的手,妹妹长,妹妹短的。把我给吓得毛孔里的小毛毛全都站得跟刺猬身上的刺似的。
  我张着嘴巴,痴呆的望着她那丰满的嘴唇里吐出的那一声声肉麻的“妹妹”,我简直有吐的欲望。但我还是强忍住了。倒要看看她还有啥妖蛾子。
  结果后面的谈话内容简直能让我吐血三升。她由将我设想为假想敌变成了,可怜我,同情我,誓要拯救我于水深火热中。
  天哪!地呀!你们能不能让她闭嘴,或者变回原来对我敌视的态度?
  她现在这个热情的样子实在是太太太肉麻了!
  她看我迟迟不出声,更加坚定了:“这个女子是个弱者,是个可怜的不得男人喜欢的整天要以泪洗面的悲惨女人”的结论。
  然后她用了一个上午的时间向我剖息了,我为什么至今仍然得不到王瑞风哪怕一夜的恩泽的原因。
  首先从我饭桌上的仪态说起,那是最要不得的。要如何如何如何……
  然后是我平时走路的姿势也不好看,不够弱柳扶风,她还现场扭啊扭的走给我看,让我现场学。我还是那个目不转睛的痴傻样。
  她更同情了。
  我看着她嘴巴不停的在那布啦布啦布啦……
  然后就觉得眼睛睁不开了,倒头睡了过去。
  后来她有没有继续教育下去我不知道了,我会周公去了。
  不过这还没完,从此后只要我呆在屋里,她就会带着她的娘子军——另外四宝杀过来,五个人对我全头到脚的那个教育啊。而我永远是那副痴呆样。因为我没有睡饱,也完全不了解她们的头脑构造。要说女人应该只会排斥同性,总想自己的男人只爱自己一个吧。要不那么多宫斗文怎么来的?为什么她们却完全不一样,深怕别的女人得不到她们男人的关爱。像拉皮条一样非得把我拉入她们的团伙呢?
  难道是她们五个还搞不定那个王瑞风,想拉我入伙减轻负担?这也太扯了吧!我死都不信有这回事。
  从此以后我是有家归不得啊。连睡个觉都不容易,要不就乘王瑞风在家的时候,要不就只能在树上睡了。
  五宝啊五宝,你们能不能行行好,稍微放松一点对我的教育进程啊。也让我至少能睡上一个好觉啊!

  第二十七章:猪猪

  自从我成了五宝立意要改造的对象后,就不敢回家了,在外面晃的时间长了,居然让我捡了个小女孩。
  这小姑娘长得眼大大,鼻高高,嘴小小,皮肤白白,看起来很招人疼,可怜是个苦命的娃。听周围围观的人说她是她妈未婚先育的。这个时代虽然风气也很开放,但未婚就生子还是不被社会接受的。她妈妈生下她后就把她寄养在她自己的父母那里。也就是这个小朋友的外公外婆家。她自己上另一个城镇谋生去了,但那个城镇前不久发了生大地震,她至今音讯全无,可能已经在灾难中丧生了。而小朋友的外婆前不久得了重病去世,而外公一个大男人也照顾不好小孩子,对她是不太过问,她整天在外面到处抢别的小朋友的东西吃和玩。个性非常的倔犟,抢别人东西还抢得理所当然,别人跟她抢,她就大骂人家,有时候还打人。这种个性更加不讨周围邻居的喜欢,大家都很讨厌她。
  这天我又一个人在大街上压马路。而她正好因为抢别人东西而被一群小男孩打得鼻血直流。我心里不忍,就出手救下她。然后她就不走了,我走到哪她跟到哪。我问周围的人找到她外公家,他外公表示如果我愿意收养这个孩子,他会非常感谢的。因为他也没有几年好活头了,到时候孩子也会成为孤儿。他给了我小姑娘的生辰八字,我放进怀里。看了生辰才知道小姑娘已经四岁了。
  我正式收养了她,把她带回了别院。五宝们见到她都很喜欢,红玉还当场取下了头上的一朵大红的绢花戴到她的头上。
  因为她从小也没有父亲,所以没有姓,而以前名字也是随便乱叫的,太难听,我弃用了。我看到红玉给她插在头上的大红花,想起了给三少瑞芝雕的那个戴红花的小猪。便决定给她取名叫猪猪。暂时没有姓,等以后给她找个完整家庭的时候再取姓吧。
  猪猪来到别院后,人很沉默,眼里满满的都是戒备。
  五宝们见到猪猪后倒是转移了对我的注意力,也有可能是觉得我朽木不可雕吧。反而把注意力全都转到猪猪身上去了。
  整天围着猪猪转,不是给她拿吃的就是拿穿的,还给她梳头,洗澡,打扮。每天换着花样儿的给她整造型。恨不得让她一天换上五次衣服,以满足她们五个各不相同的品位。
  简直成了猪猪的五个妈了。
  也不怪五宝如此喜欢猪猪。因为她们暂时都是不能有孩子的。因为王瑞风还没有大婚。在王瑞风正妻没有进门前,侍妾是不能生育的,必须避孕,这是这个时代的规则。没有人敢公然的对抗。
  现在猪猪的到来一下子让她们做母亲的愿望得以实现,她们能不高兴吗。
  于是我的生活终于走回正轨。
  自从猪猪来了别院后,我的后面就经常的跟着这个尾巴了。
  我回到家,五宝会接管猪猪。我出门去道馆上班的时候猪猪就会跟在我身后。开始我还很不习惯。但想到这个孩子的可怜身世,就由着她做我的小跟班了。
  而且她变得很懂事,不知道是原本就懂事还是来别院后才强迫自己变得懂事了。总之这一点让我心酸,我宁可她还是原来那个倔犟的小姑娘。
  但她说变就变了,我甚至还没来得及反应,她就已经成了这样一个乖巧的小孩子了,我也不能让她变回去吧。毕竟她现在的模样比以前可是讨人喜欢得多。这样也好,至少她能更快的融入到人群里去。而不会像以前一样被人打,被人唾弃。
  王瑞风对于我这个小尾巴的出现其实是无奈的,他总是动不动想占点我的便宜,但自从有了猪猪后,他也不太好当着孩子的面口花花。只好装出一副谦谦君子的样子。这倒又为我解决了一大难题了。看来猪猪真是我的幸运星啊。
  为了对猪猪负责,我决定正式给她找先生教她读书识字,还要让五宝们轮流教会她女红,刺绣之类的,能学点琴棋书画当然更好,但如果她没有那方面的兴趣我也不会强迫的。
  猪猪对读书识字和做女红很认可,但对棋琴书画和我一样没有什么天赋。我虽然能画上几笔,但也是自认为很有艺术气息,在别人看来也就是涂鸦。我也知道学这些如果没有天赋,简直难比登天,所以也就放弃了才女养成计划了。她对这些不感兴趣,倒是对做生意和算账很有兴趣。于是我就因材施教,偶尔带她到道馆走一趟,给她讲解一些生意场上的事,她总是默默的听。也不发表什么感想,可能还太小,不理解吧。
  我经常教育猪猪女人要自强自立,不能光依靠男人。而且我会时不时的给她一点钱,她也很懂事,从不乱花,总是攒起来。我对这一点由其的满意,慢慢的加大给她钱的数量和次数。并且告诉她,女人一定要有自己的钱,这样就算将来只有自己一个人的时候也可以生存下去,而不会像那些依靠别人的女人一样,一失去依靠就只能出卖肉体才能活下去。
  跟她说这些其实还太早了,但我不能不说。我有个那么高风险的职业,如果哪天出任务失败,我自己都把命丢了,到时候猪猪无依无靠又要过回原来的生活了。所以我总是尽我所能的给予她多一些东西,不管是经济上还是思想上。
  生活过得充实而平静。
  差点忘了说,猪猪一直称呼我为姐姐,但叫五宝们为大姨、二姨、三姨、四姨、五姨。这让五宝们脸黑黑了好长时间,多番教导她改口叫我六姨,但她很有骨气的咬紧了牙关,死也不改口。这让我非常的欣慰,果然孩子还是自己的好啊(当然我是当猪猪是自家娃的)。而且更有意思的是,她不叫王瑞风为姨夫,而只称呼他为大少爷。这点倒是让王瑞风非常的诧异。

  第二十八章:持鞭人

  带着猪猪幸福的过了一个夏天,这个夏天比较平静,也没有怎么出任务。平时除了忙着赚钱和教育猪猪外就是去泽水游泳。
  王瑞风这人夏季特别的忙,好像在做一件非常重要的事,也没有时间再陪我去了,他对此非常遗憾。
  当王瑞风面色凝重的再一次叫我去书房的时候,我意识到平静的夏天算是过去了。多事之秋来了。
  这次的任务地点在城外十里外的一处私人庄园。人数是六人。
  我们出动七人。还是同以往一样,其中六人对敌,我负责收网。
  到达目的地埋伏好后,等目标人物出现。
  当目标人物出现后,我心里就有种隐约的不安。
  因为从这六个人的气势和行动的速度来看,都是有相当级数的高手。而我们这次出去的人员虽然也算高手,但除了王瑞风是级别比较高的,其它五人都只能算是一般的高手。能不能拿下这六个人还真是难说。
  可是行动的总指挥是王瑞风,但没有说撤退,我是不能先撤退的,就算知道有危险,也要硬着头皮呆着。只能寄希望于情况并不如我估计的这么糟吧。
  但事实证明,人是不能寄希望于运气的。
  当双方战到一起后,我就明显的感觉到这次一定要糟,我方的六个人几乎全部处于下风状态。我现在的选择有两个,一是现在就出手,连着已方的人一起射杀。二是等对方把我方的人员都杀了,我再杀他们。我明明知道第一种方式更保险,但我做不出来。杀不认识的敌人我会内疚,但能自我麻醉。但如果杀的是自己人,我想我下半辈子不用活了。所以我只能呆等着。等着我们的人被他们杀死,甚至连王瑞风一起。
  我呆在树上看着他们在拼命,却完全没有办法。
  与王瑞风对战的是一个执长鞭的男人。这个人有着一双比鹰还亮的眼,眼睛里闪着野兽的光芒。身材极高大,行动非常灵活,他的鞭子比蛇还阴毒。鞭影织成一面密不透风的墙圈住王瑞风。
  我知道我必须想办法救王瑞风,他死了,我也不用活。
  我虽然是编外人员,但在他上司那里也是有备案的。作为他的助手,没有道理他死了,我还活着。所以我们要么一起死,要么一起活。
  我不再看战局,只瞄准那个执鞭者。
  王瑞风也是有相当实力的,一开始处于下风是没有料到对方居然如此辣手。情况一明了,他马上冷静下来,开始稳定发挥。双方战了个旗鼓相当。
  王瑞风很显然也意识到,我们这次怕是要糟。他要脱身就必须要我帮忙,他渐渐的把执鞭人往我这边引,尽量让对方背对着我的方向。当执鞭者整个背都对着我的时候,我毫不犹预扣动扳机,连发!
  可就是这样,也只有一支箭射中了对方的肩膀。其它的箭都被他用鞭子卷走了。但我为王瑞风争取了时间,他准备下杀手的时候,另外五个跟我方人员缠斗的人却放弃对手,直扑过来救这个执鞭者,看样子他还是个头目。王瑞风只好回头对付其它的人。执鞭人却往我所在的大树方向扑来。
  我来不及重新装箭,只能逃。
  我以最快的速度往反方向飞遁。
  还是慢了一步,当我冲出去的时候,对方的鞭子如影随形的在我背上狠狠的抽了一记。抽得我差点当场扑倒。但我知道这个时候如果摔倒就等于死。所以拼着一口气继续逃窜。而这个执鞭人完全不理后面的同伴,对我紧追不舍。
  我没命的往前跑,完全不想去看后面。我非常清楚的意识到他还在后面离我不远的地方。
  这个时候我的头脑反而非常的清醒,人如果紧张到极致应该就会这样吧。
  而在这种随时会死于非命的时候,我居然会想些有的没的,我头脑里出现的居然是一只浑身披着闪闪发亮黑皮的黑豹全力的追捕着一只可怜的羚羊。
  很显然我后面那个执鞭者是那个黑豹,而我是那只可怜的羚羊。
  我全身都只剩下一个意识了,那就是快跑。如果不比豹子跑得快,我就只能死!
  这个时候我反而不后悔当初只学轻功了。如果我杂七杂八的学一堆武功,可能轻功就不能学得这么精了,也一定不可能逃到现在还能不被那只豹子杀死。看来羚羊从出生开始就朝着太阳奔跑是正确的。至少跑过豹子捡回自己的命,比学习打架技能去跟豹子拼命赢回命要简单、直接、有效得多。
  我就这样一直跑一直跑。
  当再也跑不动一步的时候,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1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