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喜电子书 > 魔法玄幻电子书 > 枫魂魅影魔君情 >

第3部分

枫魂魅影魔君情-第3部分

小说: 枫魂魅影魔君情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谁知花姑瞪着他,用讥诮的声音说道:“放屁!什么男女授授不亲,你方才和你娘子不是很亲的么?”
  农夫张口结舌,第一次感觉到什么叫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了。
  花姑目光闪动,道:“你不肯亲我,莫非,还是嫌我长得丑了?”
  农夫苦着一张脸,道:“这怎么一样呢?她是我娘子。我们……”
  花姑嘿嘿一笑,刀光一闪,农夫和农妇发出哀嚎惨叫,这对可怜的夫妇脸上血肉模糊,鲜血直/流,花姑的刀尖上,挑着两张血淋淋的人脸皮,她将人皮拿到长江水中洗去血迹,装进她身上的袋子中,准备带回家后,再用药水泡制,她的袋子中,装着各种各样的人面皮。收集人面皮,是她的兴趣,她最得意的事是,当她把人的面皮毫无损伤的从人的脸上剥下后,人还是活的,绝不会咽气。若非有娴熟的刀法,恰到好处的力度和拿捏,绝对做不到,对她的刀法一向很有信心。她想要剥你的皮,就绝不会割碎你的肉!
  她看到越漂亮的人,就越想将人皮剥下来保存。可是,当她看到龙子俊的时候,却忘了自己的兴趣,也忘了自己的妒忌。
  她看到他时,就像看到一股清泉,一种很舒服的感觉涌上心头,一个人,再怎么妒忌别人的美,也不会去妒忌一股沁人心田的清泉。
  她的心中,只有赞赏,忍不住暗想:“这孩子真俊俏!今天,我们要杀的就是这个孩子么?这孩子气质脱俗,温文儒雅,让人感觉不到一丝一毫的威胁,只怕我们之中随便一个人,就能取了他的性命,教主为何兴师动众,出动教中三千死士和我们五大护教?”
  花姑望向蚂蝗,当她的眼睛望向蚂蝗的时候,显得特别柔和,难道她的心上人,就是蚂蝗?
  可惜,蚂蝗的眼睛,自始至终都没有看向她。花姑咬咬牙,似是恨不得把蚂蝗的眼珠子抠过来,贴在自己的脸上,让他再也没有办法去看向别人。
  见过蚂蝗吗?一种软绵绵的水生吸血动物,它没有坚硬的外壳,也没有尖锐的利爪,可是,却是一种让人感觉害怕的动物,只因为,它噬血!不管是什么样的动物,只要给它的吸盘吸住,必然是至死方休。
  他叫蚂蝗,但他不是那种软绵绵的水生动物,他是个杀手,一个可怕的杀手!他的脸上,扒着一条又大又长的伤疤,那条伤疤,就像一条吸血的蚂蝗紧紧趴在他的脸上,让人看了,心里自然而然的生出恐惧与害怕的感觉。
  所以,他叫蚂蝗,他的名字不但是因为他脸上的伤疤而来,更重要的是,无论是谁,只要被他盯上,那结果只有一个,就是至死方休,要么他死,要么,对方死。
  他到现在还活着,所以,死的一直是别人。他的眼睛在平常的时候,看起来充满了疲卷,这世间,实在没有什么能吸引他的兴趣,他的生命和他的灵魂,在他的杀人生涯中渐渐流逝。
  只有在看见猎物的时候,才会闪动着噬血的光忙,只有杀人或被杀,才能让他感觉到痛快,他喜欢血,喜欢看血从他的剑滴落,他觉得,血从他的剑尖滴落的瞬间,在光的影响下,闪动的光芒,是世间最美,最耀眼的光芒。
  他喜欢听血从他的剑尖滴落的声音,这种声音很轻,很细微,他觉得,这种声音,是世界上最动听的声音。
  他喜欢听剑刺进别人的身体所发出的声响,杀手无情,杀手总是冷血的!他们用别人的热血,沸腾了自己的灵魂。
  但这双冷漠无情的眼睛,在望向段邑轩的时候,却显得柔和。
  段邑轩,不能算是个美男子,但他的五官凌角分明,他的脸上,很少看到笑容,却绝不会给人冷漠的感觉,他只是不喜欢无缘无故的笑。
  他的眼睛在看人的时候,绝不会让人感觉到凌厉,但他的剑却绝对没有人敢忽视。
  他的剑也是一把很寻常的剑,剑上没有任何妆饰。
  可是,当这把寻常的剑出鞘的时候,你只能看到寒光一闪,然后,便听到了剑刺进身体的微妙的声音。
  他是段秋毫的干儿子,从小孤苦无依的他,被段秋毫从雪地中捡到,从此,他就成了段秋毫的干儿子,虽然说,他是段秋毫的干儿子,可是他心里很清楚,他只是段秋毫养大的一个杀手,一个没有自己,没有人生的杀手。
  段秋毫要他杀谁,他就必须杀谁,这是他的命,不管他心里有多么不想去杀一个人,可是,只要段秋毫要他杀的,他就非杀不可!人很多时候,都是无力跟命运抗拒的。
  在命运的面前,人显得是那么微不足道,无论你是权贵,还是平凡,无论你是正气凛然的侠客,还是冷酷无情的杀手,在命运的面前,只有任由命运摆布。
  杀手最是无情,杀手也最无奈!
  在命运面前,他也感到无力。他人正青春,本该是带着浪漫情怀,逐梦追花的年纪,然而,杀手的生涯,令他的眼神中不见丝毫情感,可是当他的眼睛望向蚂蝗的时候,却变得复杂而耐人寻味。
  没有人知道他和蚂蝗是什么关系,只知道,有段邑轩的地方,一定会有蚂蝗。
  现在,他的眼睛和蚂蝗的眼睛,都在盯着龙子俊,那俊美绝伦,出尘脱俗,令人惊艳的少年。
  无论谁,都无法从少年的身上感觉到威胁,无论谁,在看向少年的时候,都会感觉自己的看的,是一股清泉,一股能洗涤尘世污垢的清泉!
  他们的剑,都还未出鞘。
  他们的心中,已没了杀意。
  他们的杀意,竟然就这样无形的化解了。
  这在他们而言,实在是非常不可思议的一件事情。
  蚂蝗忽然打个寒颤,对邑轩道:“我感觉到威胁了。”
  没有威胁,就是最大的威胁!杀手的敏锐感觉,让他们不敢轻敌。
  段邑轩点头,道:“只怕他是你我所遇到的最可怕的对手。面对这突如其来的大军,他竟然能安然自若,站在棋盘边思索棋局。若非他有着过人的本领,就是他根本是呆子,对周围没有感觉。”
  蚂蝗道:“他若是呆子,又怎会思索棋局?他若不是呆子,又怎能无视这突来的陌生人?忽然见到这么一大队人马到来,就是孩童,也能感觉到危险,他又怎能感觉不到?”
  段邑轩道:“临危而不乱,遇险而不惊,此人定力修为不在你我之下。此人今日若是不死,他日必定成为叱咤风云的江湖人物。”
  龙子俊望着他们的时候,眼角竟然不自觉的跳动几下,他感觉到威胁。
  他的心沉入谷底。
  他忽然感觉到,这两个人之间,有着一种无法形容的默契,仿佛只要这两个人在一起,世间就没有什么事能难倒他们。




☆、第5节 山一般的胖哥

  胖哥是一个身穿黄衣的胖子,手上拿着一双巨斧,据说,那双巨斧就有千斤重,巨锤锤在地面上,地面都会震上一震,无论谁给这双巨斧轻轻碰一下,脸袋就会给打爆,脑浆会像豆花给打落地面一般飞散开来。
  没有人知道他叫什么名字,也没有人知道他的来历,就好像他是从石头缝中蹦出来的人一般,没有来历,没有姓名,知道他的人,都叫他胖哥,胖哥的力气,据说大得能扛得动一座小山。他最喜欢的人,就是花姑,花姑虽然很丑,可是做得一手好菜,胖哥最喜欢的,就是享受美食,美人与美食之间,他永远选择美食。
  在他的眼中,从来就没有对花姑以外的任何一个人多看一眼,可现在,他看到龙子俊,竟然也为他的风采所折服。
  看着子俊,他的眼中出现了迷茫,喃喃道:“真好看,看起来比餐桌上最好吃的菜还要诱人,那精致的脸蛋,让人看着,就想咬上一口。”
  龙子俊好奇的望着胖哥,他不是没见过胖子,可是能胖得像一座山的人,实在是不多见,他实在胖得自己的左手碰不到自己的右手了。
  龙子俊实在很想知道,他是怎样扣衣服的扣子的。
  胖哥手上的巨锤,估计有千斤重。只怕除了胖哥,也没几个人拿得起来。
  龙子俊实在很怀疑胖哥是否能灵活的运用这把巨锤。
  曾经也有人怀疑过,不过,那些人都死了,死在这把巨锤下,毫无痛苦的死去。
  因为,他们还没有感觉到痛,他们的脑袋己给巨锤锤成肉浆!肉浆是永远不会感觉到痛的。
  他看着胖哥的眼睛,忽然觉得,自己在胖哥的眼中,怎么看怎么像一道美味佳肴。
  忍不住道:“你想吃了我?”
  胖哥呵呵笑道:“对。你看起来比雕龙描凤的皇家御宴还要好看。感觉上,你应该比花姑做的香酥饼还要香。”
  龙子俊苦笑。
  胖子叹口气,道:“你放心,我要吃你的时候,你一定感觉不到疼。”
  他的巨锤锤下,无论你有多么灵活的身手,无论你有多强的能力,都绝对躲不过他那巨锤的雷霆一挥!
  胖哥叹口气,道:“我虽不忍心杀你,可是教主的命令,我们不能违背,一会杀你的时候,我一定会以最快的一锤将你杀死,让你感觉不到疼痛。你知不知道,能让一个人没有感觉到痛就死去,绝对是江湖中最仁慈的死法。”
  胖哥的话,总是有他自己的道理的。他一直认为,他是杀手界中最仁慈的一个杀手。 
  龙子俊淡淡一笑,道:“这句话我记下了。假如我要杀你,一定也不会让你感觉到痛。”
  胖哥怒及反笑,道:“狂妄小儿,你可知我在这把巨锤上,下了多少功夫?”
  龙子俊道:“不知。”
  胖哥道:“我五岁习武,十五岁拿锤,今年已是五十有三,你说我在这锤上,下了多少年功夫?我这一锤砸下,能将一座小山砸平,你信不信?”
  龙子俊含笑道:“信。我也相信,一头大象能踩死一头猪,可是却踩不死小蚂蚁。”
  他的笑容轻松,言谈更不见紧张。他们谈论着杀人的事情,就好像在谈论风花雪月一般。
  胖哥的脸上,写满了骄傲。江湖中,除了胖哥,绝对没有人敢夸口说自己能砸平一座小山。绝对没有人敢夸口说自己的能杀人的时候,让人感觉不到痛苦。
  龙子俊带着讽刺的话语刺痛了他,气得哇哇直叫,手中巨锤轮起,发出一声怒吼,骂道:“狂妄小儿!纳命来!”
  他的锤锤向龙子俊,众人只道龙子俊非给砸个血肉模糊不可,花姑已将眼睛闭起,不忍去看仙灵气质般的人儿,在巨锤下,化作肉泥。
  只听轰隆声响,巨锤落在地上,大地竟似被巨锤锤得生疼,地皮跟着颤了几颤。
  巨锤落下,大地颤动,寒光在瞬间闪过,发出细微的,几乎让人无从察觉的声响,胖哥的咽喉,划过一道寒凉。
  血花从他的咽喉飞散,在空气中绽出一抹鲜红,在残阳下,映出异样光芒。
  他到死也没看清楚龙子俊是怎样出手的,用什么武器将他杀死!他只觉得咽喉一阵疼痛,再低头,已见自己咽喉血花飞溅!
  再看龙子俊,他只觉得龙子俊是妖一般的人。本来夹在他的手指上的一粒白棋,已不知去向。
  胖哥的咽喉,却多了一道血洞!血正在向外喷洒!
  胖哥像一座被推倒的大山一般,轰隆隆倒在地上,他的眼瞪瞪着苍天,似是在询问苍天,为什么输的会是他?
  胖哥死了,除了花姑的脸上,显出几分难过的神情,再也没有人牵动一下皮肤。
  似乎倒下去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座平平无奇的山丘。
  杀手的命,原来并不比一头畜牲来得值钱!
  杀手本无情,他们本来就是冷血的杀手!
  段邑轩的身后,跟着一个幽灵般的人,这幽灵般的人,身穿白衣,紧紧贴在他的身后,他的眼睛是默绿色的。
  他的皮肤也是雪一样的白,白得让人看不到丝毫生命的气息,只有他的眉心处,有一抹淡红的血印。
  很多人认为,那血印是他的胎记。整个人就像是来自地狱的无常鬼。
  他的兵器更是奇怪,像个鸡毛扫一般。
  可是,无论谁,给这鸡毛扫扫到,立刻魂归离恨天!
  他姓幽,他的名字,就叫幽灵。他的人,也跟他的名字一样,看起来,三分不像人,七分倒像鬼。
  全身上下,实在找不到一丝人的气息。
  他的眼睛闪着碧绿的幽光,无论谁被这样一双眼睛看着,都会觉得被鬼盯着的感觉一样,很不舒服。
  他的眼睛,就像勾魂鬼的眼睛一样盯着龙子俊,是否,他想将龙子俊的魂魄勾走?
  龙子俊忽然笑了,道:“如果你是个漂亮的女鬼,我倒真不介意你勾走我的魂。”
  幽灵闭起了嘴吧,他可不愿意步胖哥的后尘。
  花姑叹口气,道:“你只不过是个孩子,怎么说话就像个小色鬼一样了。你今天若是不死,他日必定是女人的祸害。”
  龙子俊故意沉着脸,道:“虽然我看起来像个孩子,可是我己经满十八岁了。十八岁的人不能算孩子了。”
  花姑咯咯笑,目光流盼,瞄向龙子俊,道:“不算孩子,那算什么?”
  龙子俊也笑了,道:“不算孩子,自然算男人了。只要是个男人,有点小小色心,对美女有点小小渴望,也就不算什么稀奇的事。”
  花姑笑得更是花枝招展,美人笑的时候,不管是什么样的笑,都是迷人的,花姑自然也希望自己的笑,能让人着迷。
  她眯着眼睛望着龙子俊,道:“我开始有点舍不得杀你了。”
  龙子俊目光闪动,道:“你们大伙到这枫林中来,自然不是为了看风景。更不是为了喝茶。你们车上拉的是什么?为什么车上会滴下黑色的液体?那是血吗?我好像闻到了血腥的味道。”
  花姑叹口气,道:“你终于忍不住好奇了,那马车上滴落的,是血,有毒的血。我劝你,不要太好奇,因为知道车上载的是什么人,对你一点好处也没有。打起架来,一定会影响你的情绪,那样,你就非输不可。”
  龙子俊苦笑,三千死士,已将他团团包围,龙子俊看着这些人,叹口气,道:“好像今天来了不少客人。”
  花姑道:“的确不少。加上我们几个,总共来了三千多人。”
  龙子俊叹口气,道:“看来,今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