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子-第7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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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倒是真的,刚刚人们对他们避而不及的态度还令凌霄记忆犹新,但这个部落的人却待他们与常人无二。
“那是因为在我之前的上一任狼王,就是一位天宿人。”
凌霄吃惊地张大了嘴。
“我一切有关天宿人的知识,都是从他带来的书里学到的,除了阅读,我还能讲几句天宿语呢,”说完他真的说了几句,虽然发音生涩,但确实听的出是天宿语。
“所以你们身上的纹身……”
“也是照他带来的图片资料纹的,想当年在我们部落,很流行这种图案。”
凌霄下意识看了眼地上的黑发男人,他已经挣扎着坐了起来。
老狼王知道他在想什么,“天宿狼王在任的时候,他们还是小孩子,狼王偶尔会教他们一两式天宿的格斗术,小孩子们都很崇拜他。”
他口中的他们,就是黑狼和白狼,从小一起长大,共同习武,为了狼王的位置兄弟阋墙,这种现象在这里不乏少数。
黑发别扭地别过头,似乎童年旧事在陌生人前曝光让他很难为情。
一个狼宿部落的狼王是天宿人,这真是个了不起的发现。
“那他现在人呢?”
老狼王摇摇头,“他在任的时候,每年也就来两三次,我是他指认的代理狼王。大约三十年前他最后一次出现,从此就再也没有回来过,我们也没有他的下落。”
是转世了吗?凌霄猜测。
“他长什么样子?”
“他跟你们不一样,他的眼睛是深灰色的。”
凌霄惊呆,“雏态?这不可能!”
“我们的王室档案中有每一任狼王的相片,想看吗?”
“想!”凌霄不假思索地回答,转眼想到自己还抱着小羊。
他把羊羔往地上的黑发男人怀里一塞,“拿去送给白狼。”
羊羔闻到他身上浓郁的狼味,抖得更厉害了,挣扎着想要逃开。
部落历史上任期最短的狼王不明白凌霄什么意思,用困惑的眼神望着他。
“看什么看!吃干抹净就要负责,去赔罪啊!”
见对方不甚情愿的模样,凌霄威胁道:
“这是狼王的命令哦!如果有人不想服从狼王的命令,要怎么样?”
沙叱勃熟练地接道,“只有打败狼王才行!”
“你又不是狼王,”黑发男人沙哑地反驳道。
“你连我都打不过,还打狼王呢,”凌霄作势要打,“还不快去!”
黑发不得已变回狼形,叼着小羊羔跑到白狼跟前,白狼显然不想接受的样子,看他来了就想绕道走掉。
“嗷——呜,”黑狼凶狠地嚎了一声,嘴里的羊羔啪地一声掉到了地上。
“好好给啊!”
“嗷呜,嗷呜,”黑狼的声音不情愿地软化了下来,用狼吻拱了拱地上尚未断气的羊羔,把它推得离白狼又近了点。
这回白狼才勉强接了,一双乌溜溜的杏眼左右张望,就是不落在黑狼身上。
一想到这些顽劣份子是嬴风的新臣民,凌霄就感到头疼。
“现在带我们去看前狼王的照片吧。”
老狼王点头,其实应该是前前前任狼王才对——要加上那个在任十分钟的倒霉家伙。
在他的带领下,凌霄和嬴风来到了这个部落的陈列馆,历任狼王的照片都端庄地挂在墙上。
“就是这一张了,”老狼王把他们带到了其中一张照片前。
凌霄一看到那照片,视线就迟迟移不开,“居然真的是雏态……”凌霄口中喃喃自语着。
嬴风也抬头看那照片,心中同样充满意外。
“一个可以离开初等学院,离开天宿星的雏态,这太荒谬了……难道他没有灵魂牵引吗?”
凌霄焦急地抓住老狼王,“他有没有什么异常的表现?比如身体不舒服之类的?”
“没有,”老狼王摇摇头,“他的身体很健康。”
“可以随意前往其他星球,没有灵魂牵引的雏态……我想到一个人。”
“我也是,”嬴风接道。
“我们想到的是同一个人吗?”凌霄转向老狼王,“这个人是不是叫孤星?”
“不是,”对方否认得非常干脆,“天宿狼王的名字,叫做荆雨。”
不是孤星?凌霄这就不懂了,这个荆雨又是什么人?
“我知道了,”嬴风略一思索,想出了一个猜测。
“什么?”凌霄追问。
“孤星,是这一类拥有返祖现象的人的统称,在不知道他是孤星之前,他总有自己的名字。”
“是啊!”凌霄醍醐灌顶,“我怎么没想到呢?”
他问老狼王,“还有什么能证明他身份的东西吗?”
老狼王想了想,“狼后的照片可以吗?”
“一个雏态还有狼后?”
“因为狼王迟迟不选妃,姑娘们总是不死心,后来狼王不耐烦,就拿张照片打发了她们。当时他的话我记得很清楚,‘如果一定非要个狼后不可,那就这个人吧。’所以虽然狼后的照片入了部落王族谱,但我们从来没有见过狼后本人,至今我也认为他只是不堪骚扰,随便拿了张照片敷衍那些姑娘而已。”
“那照片现在在哪里?”
老狼王翻开狼王照片下面的档案,第一页就是狼后的照片。
当看到这张照片后,凌霄和嬴风的猜测都得到了证实。
那是凌星。
☆、传承
想不到会在异星遇到熟悉的面孔,尽管素昧平生,也依然觉得亲切。
凌霄轻抚着照片上的人,“明明从来没有见过你;却好像已经见过了千百次那样。”
他抬起头;“也没有想到会在这里见到你们。”孤星的模样却是他今天第一次见到,但同样熟悉的感觉挥之不去。
“在天宿狼王没到来之前;我们因为主权问题,与周边的部落常年发生矛盾;是天宿狼王凭一己之力解决了试图吞并我们的人;这就是为什么部族里的人对他心服口服。现在,别看我们只是一个人口一千出头的小部落,却是联合政府认可的国家,你们的身份也是名副其实的王与后;在这个星球上,无论走到哪里,都会得到承认。”
凌霄的注意力都放在照片上;跟他想象中的孤星一样;荆雨面色冷峻,神色疏离,仿佛一颗没有轨道的行星。他周围也有别的行星,可他却不在任何一套行星系统内,不围绕任何一颗恒星公转,也没有一颗卫星围绕他公转,他是一切运动中的静止。
“你有没有觉得这个人有点眼熟,好像在哪里见过一样。”凌霄情不自禁地问出来。
“没有。”
“总觉得他像一个人……”凌霄努力地回想着,突然啊了一声。
“你不觉得他跟你有点像吗?”
嬴风和老狼王不约而同地抬起头,寻找两个人之间的相似之处。
在认真比较一番后,嬴风确认凌霄的脸盲症又犯了。
“哪里像了?”
“我不是说长相,是神态、气质……不,都不对,我也说不上来,但总归是灵魂中的某种东西相似,这种感觉,之前我也有过,”他在记忆中努力搜寻着,“好像是在历史博物馆,看到开国元帅塑像的时候。”
老狼王迟疑着,“如果说给人造成的感觉的话,他们两个确实有几分相似之处,只不过天宿狼王的外表是青少年,很难跟现任狼王放在同一平面上比较。”
“可能只是我的错觉吧,”凌霄晃了晃脑袋,那种感觉转瞬即逝,没等抓牢便消失了。
“我们这里有为狼王修建的寝宫,想去看看吗?”
寝宫这两个字听起来好高档,凌霄当然要前往一观。
“这里的建筑风格普遍比较原始,正好当时旧的寝宫需要修葺,我们就征求了天宿狼王的意见,按照他给我们的资料翻修了寝宫的外墙,怎么说呢,应该符合天宿人的审美吧。”
说话的功夫他们就到了寝宫正门,凌霄再一次感到了吃惊。
老狼王所说不假,眼前的建筑确实是天宿的风格,但无论从哪个角度看,它都像极了他们去过的那个教堂。严格的说,它符合的是天宿宗教界的审美。
毕竟他们只是一个小部落,所谓寝宫也只是比其他建筑略华丽一些,不过足以看得出他们的用心,几乎已经将他们所拥有的最好的,都献给了他们的王。
进入到“宫殿”之内,里面就不是教堂了,不过处处可见天宿的影子——他们的地图,他们的徽记,灵魂之树与灯塔的浮雕……这根本就是天宿文化在另一个星球的完全展示。
“这里是主卧,是设计给狼王和狼后休息用的,但是因为狼后从来没有来过,这个房间一直空着。我有自己的家,也不住在这里。”
这间卧室很宽敞,有一张巨大的双人床,布置得很华丽。
“那狼王来的时候住在哪里?”
“他住在隔壁的小卧室,我带你们去。”
推开隔壁的门,凌霄仿佛穿越到另一个空间,狭小的卧室,桌前并排摆放的两把椅子,略显拥挤的上下铺,以及书架上摆得整整齐齐的书,这分明就是教堂那个小房间的翻版。
“这里的一切都是天宿狼王自己布置的,家具是我们按照他给的图片打造的,书也是他从天宿带过来的,我就是因为看了这些书,才对天宿有了更多的了解。”
凌霄不知道该用什么表情面对,似乎有什么东西强烈地赌在喉咙口,孤星在狼宿,克隆出了一个他和凌星的家。也许他的目的是有朝一日,当凌星可以克服灵魂牵引,他就可以带他在星际间行走,看他看过的风景,分享他的领地,让他在异星都不会感觉到陌生……可那一天永远都没有到来。
“寝宫的后面还有一个花园,请随我这边来。”
他们穿过曲折的过道,一个与这个星球狂野奔放的风格相差太多的花园出现在他们面前,百花齐放、蜂飞蝶舞,空气中弥漫着怡人的芬芳。
“天宿狼王喜欢把各处的种子带过来,有些植物来自很遥远的星球,我们连他们的名字都没有听过。他每次来都会带很多种子,有时候就算人没有来,也会用星际快递把种子送过来。”老狼王自豪地道,“虽然我们的国家很小,但我敢保证,我们拥有的植物种类,是全星球最丰富的。”
凌霄走进花丛,被姹紫嫣红围绕其中,先前隐藏起来的情绪,终于在这花海中源源不绝地涌出来。
就像一瓶水,像里面投入了鹅卵石,水面便不受抑制地上浮,直至漫出。
这是一种名为感动的情绪,随着花粉被吸入肺中,在此扎根发芽,绽放出了泪花。
在不知不觉中,凌霄已热泪盈眶。
嬴风走过来,下意识在他眼角擦拭了一下,可抹去的眼泪立刻被更多的同伴补上来。
“你怎么了?”
“我不知道,”凌霄拼命地抹着眼睛,打望四周,“我就是觉得很感动,谁说孤星没有感情,在凌星看不见的地方,他为他缔造了一个国家。”
这个国家将属于你,你的名字记录在他们的史册,你目之所及就是你的领土,这里的子民会为你臣服,他们深谙你信仰的神,并将其刺在皮肤上,一代代永远地传承下去。
看到老狼王疑惑地打量着自己,凌霄为自己有这种丢脸的反应而感到不好意思,“抱歉,我只是觉得,如果凌星看到这一切,也会跟我有一样的反应。”
他情绪略低落,“不知道为什么,我直觉凌星是不知道这件事的,孤星应该不是一个会把自己的行为挂在嘴上的人。但是我不明白,他为了对方做那么多事,却又不让他知道,究竟是为了什么?”
“我倒是觉得可以理解,”嬴风接过来,“他只是单纯想为对方做这件事而已,他已经达成了自己的目的,至于对方知不知道,对他来说根本不重要。”
他也同样打望着四周,“但倘若有朝一日,对方无意间知道了,恐怕也会跟你一样感动吧。”
炙阳西沉,天色渐暗,部落的上空炸响了第一声烟花。
“庆典开始了,”老狼王抬头望。
“什么庆典?”
“庆祝新王新后诞生的典礼。”
“刚才不是已经举行过了吗?”
“那只是登基仪式,日落之后的庆典,才是狼宿人真正的狂欢。”
从远处传来一声绵长的狼嚎,紧接着第二声,第三声,声声相连,从点到片,最终组成一曲这片土地特有的歌声。
凌霄他们从寝宫返回广场,这里已是热闹非凡,人们身着盛装,精心打扮,围绕着篝火载歌载舞。
部落的民众看到他们的新王和王后到场,一拥而上抢着向二人敬酒,狼宿人的酒以辛辣劲大著称,喝下去喉咙里火辣辣得烧。
“为了狼王!”领头的人举杯。
“为了狼王!”众人齐声高呼。
凌霄一口气灌下不知道是自己的第几杯烈酒,暖意从胃袋,顺着食道涌上来。
沙叱勃趁势来敬酒,凌霄兴奋地勾住对方的脖子。
“你的雷狼能喝酒吗?能吗?”
沙叱勃也早已喝的晕晕乎乎,傻笑着摇头。
“不能,机甲怎、怎么能喝、喝酒呢?”
“但是我能,”他结结巴巴地对着面前晃来晃去的沙叱勃道,“所以我是人,是人啊。”
“你不是,”沙叱勃笑嘻嘻着反驳,“你连机甲都发动不了。”
“我是!我偏是!”
沙叱勃摇着食指,人也跟着踉跄地摇晃着。
“你知道吗?我曾经被一个智能主脑嘲笑过,她说你是有喜怒哀乐,但你怎么知道你的喜怒哀乐,不是由另一种更高等的智能生物设定出来的?”
沙叱勃很不给面子地大笑起来,“你是设定出来的,哈哈哈哈。”
“但是我知道我不是,因为我相信我此刻的心情是真实的,我的高兴是真实的,我的难过也是真实的,我喜欢一个人的心情,跟你们是一样的。”
沙叱勃眯着眼睛望了望星空,云层散去,露出一轮浑圆的皓月。
凌霄跳上一块凸起的石头,张开手臂,做出一个拥抱万物的姿势,“我是人!”
“嗷——呜——”
群狼在满月下纷纷变身,嗥叫声此起彼伏,声音远达千里。
凌霄把手扣在嘴边,也兴奋地模仿狼叫了出来,他的声音掺杂在一票真正的狼嚎之间,显得格外突兀。
嬴风板着脸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