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子魇-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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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子莫急,我这便开方子,按照我开的药方调理一个月便无大碍。”郎中也不生气,不急不躁的回答。
“果然?”邬香尘有些不信,沈迟夙可是受了那么重的伤,甚至胸口还挨了一剑,想到此,他脸一沉,“他之前本已重伤,而后心口又中一剑,如此伤势一个月便可痊愈,你可莫要欺我不懂医理便胡乱开口。”
“这位公子的确受伤颇重,身上断了几处骨头不说,胸前的剑伤哪怕再偏一份便回天乏力,不过因为习武的缘故,这位公子的身体底子不错,你先前应该已经以真气替其疗养过经脉,因而其内伤倒不成什么问题,加上不知服用了何种药物,这位公子体内已然有一股生机虽缓慢却坚固的恢复其伤势。因而一个月足以恢复。”
听到郎中说的头头是道,邬香尘这才放下心来。听其言知其涵,仅仅几句话已然可看出此郎中绝非等闲之辈。道谢一番,邬香尘付了其银两,郎中收拾好药箱便告辞离去。
接下来的日子,过的十分平静,因为沈迟夙的缘故,邬香尘便在隔壁租了间屋子住了下来。前几日沈迟夙一直处于昏迷状态,邬香尘喂汤喂药一直守在沈迟夙身边。他本是漂泊江湖,四海为家的人,因而耗费些时日倒也不在意。
沈迟夙的长相本就极好,即便此时紧闭双目,脸色苍白,也毫不掩其俊秀。只是想及江湖传言,不由心中暗叹,可惜了这么一副好相貌,却偏偏不恋娇颜爱须眉。看一眼沈迟夙额上已经变得半干的毛巾,他取下来去一旁的水盆里搓洗一番替沈迟夙擦了擦脸折整齐了再次放到额头。低头俯视着这张安静沉睡的容颜,邬香尘不知为何突然想伸手摸摸,手伸到一半,邬香尘一惊,他这是怎么了,竟然如此反常。看一眼沈迟夙,他心道是他想的太多了,掖了掖被角,仿似身后有何洪水猛兽追赶般匆匆出了房门。
此后的几日他尽量甚少单独呆在沈迟夙的房间,即便有何事大多也是吩咐店小二代劳,只是这样又让他觉得有些掩耳盗铃自欺欺人,一直胡思乱想,直到第六日沈迟夙醒来,这种状态才被打断。
早就吩咐过沈迟夙有何动静立即过去通知他,因而几乎是沈迟夙刚醒邬香尘便已得到消息。满脸喜色的冲进沈迟夙房间,看到他果然已经睁开双眼,邬香尘几步便跨到床前急道:“少庄主可觉得有何不适?你受伤极重,郎中叮嘱一定要好生休养。”
“多谢雪衣侠,当日若非你赶来,沈某恐怕没有命活到现在。”多日沉睡使得他声音有些嘶哑,邬香尘见状快步走到桌前倒了杯水寄给一旁的店小二,自己又慢慢扶起沈迟夙,道:“少庄主不嫌弃称呼我一声邬兄便可。”言罢,接过店小二手中的水寄到他唇边。
沈迟夙一愣,待察觉到自己情况,便顺从的含住邬香尘寄过来的水杯边缘浅浅饮下。
眼睛紧紧盯着那瓣浅色唇畔,邬香尘忍不住吞了口口水。待察觉到心中异样,邬香尘不由一凛,他这是怎么了?
“不知邬兄今年贵庚?”神游物外之际,近在耳畔的话音打断了他的思绪。反应过来对方问了什么,他掩饰的移开了视线,看着店小二道:“你先下去吧。”
店小二应声出门,而后邬香尘才回头拿起枕头垫在沈迟夙身后,走开了几步回道:“邬某今年已二十有四。”
“我恰好十八,不若我称雪衣侠一声大哥如何?”苍白的脸上溢散开浅淡的笑容,冲淡了平日里冷漠之下的渺远。
“如此甚好,能够结识沈弟实乃为兄之幸。”抚掌大笑,先前的一点异样心思顿时冲的烟消云散。
正可谓,男儿当豪杰,何拘烟云愁。今朝笑相逢,纵错亦不悔。
☆、第三章 心思自飘零
而后,两人谈及邬香尘与宫城殷之间的恩怨,邬香尘言辞间颇为闪烁含糊,沈迟夙想到两人相识日短,便不再追问。
一个月的时间说快也快说慢也慢,掩下了初时的不适,邬香尘现下倒是极为喜欢与这位贤弟相处的时间。他无门无派,并无任何顾虑,因而可以说这一个月过的十分舒坦。而沈迟夙则恨不能一个月缩为一日,让他身体早早康复。
这日,天气正好,沈迟夙已然可以下地行走,他走到临街的窗户向外看去。街上行人熙熙攘攘极为热闹,摆摊子的小贩吆喝着买卖各种物什,阳光普照在人群之中,带着一股无法言及的暖意。普通人有他们平凡却难得的幸福,而他注定做不了一个普通人。
抬头看着有些刺眼的天空,他不由伸手掩了光线。这无法触摸的天空对于这大街上的平凡老百姓亦或者他沈迟夙都是同样遥不可及,正如那人看似惫懒却暗含凌厉霸道的剑法将他远远甩开。他一直以为他有着难得的天赋与毅力,然而见了那比他年纪大不了几岁的男人他听到心底认输的声音。
“沈弟,你身体还未好,怎么就起来了?”明为抱怨却实为关心的话语在身后响起,沈迟夙扭头看着邬香尘道,“无妨。”虽淡然却终是比对待他人温和了许多。
视线落到邬香尘手上,沈迟夙疑惑不解,“大哥这是去哪了?”
“哦,随便去街上逛了逛。”不自在的摸摸脑袋,邬香尘偏开头不看沈迟夙,“看到一个卖花的小姑娘……然后,就买了一盆花回来。”
点点头,沈迟夙也未在意。
将花摆在沈迟夙屋内的桌子上,邬香尘挠头苦笑:“买回来了才想起不知如何处理,不过听那卖花的姑娘说这花可以醒脑提神,你身体还未康复,不如就放你这吧。”
无可无不可的看了一眼那花,沈迟夙道:“劳大哥费心了。”
邬香尘感叹,那日如昙花一现的笑容果然是他的错觉吗?怎么相处这么多日,这人还是这么一副水火不侵的冰冷模样。再看一眼那花,心底不知泛起何种滋味。
就这样不咸不淡的,一个月很快便过去。
退房的时候,邬香尘看着住了多日的房间,突然有些不舍。
看邬香尘的样子,沈迟夙以为他心中想着宫城殷的事,于是出声道:“为了我,大哥在此地逗留了一月有余,小弟心中实在难安,若大哥还要去寻那魔头,小弟愿陪大哥一同前往。”
“这怎么可以,沈弟伤势初愈,不可再轻易动武。”邬香尘赶忙摇头,不赞同沈迟夙与他一同犯险。
“江湖中人本是刀头舔血的过日子,永远都是安逸不了的,与大哥同往也是为了历练一番。”坚定的神色让邬香尘一下子犹豫不决,想了许久,他还是压下心底的声音道,“因涉及私事,不便与沈弟同往,还望沈弟莫要介怀。”
似是未料到如此情况,沈迟夙微顿,想及当初邬香尘闪烁的言辞,理所当然的答道:“是小弟唐突了。”末了,脸上罕见的浮起一缕关切之意,“大哥此去一路小心,你我便就此分别吧。”
脸上浮起一抹尴尬,邬香尘心道:我也没说现在就要去找宫城殷那个混蛋啊。只是早晚要走,现在动身倒也无妨,从怀里掏出一个白色的玉瓶,倒了一缕晶莹剔透的白色药丸装到随身备着的一个空药瓶中,邬香尘脸上带着无法掩饰的心疼,最终还是寄给沈迟夙,“这药名为‘回天丸’,生命垂危之际服用可保得性命无忧。比之前给你服用的‘留魂丹’更加有效。”
这“回天丸”邬香尘统共只有两粒,因而先前为了救沈迟夙先给他服的“留魂丹”,那回天丸不到万不得已他是舍不得用的,如今一次送了一粒回天丸给沈迟夙,着实让他肉痛了一把。
一听名字,沈迟夙便决然不肯收。莫说这回天丸,即便是留魂丹也是江湖中少有的圣药,以前他听到回天丸的名字时还怀疑是不是真的有这种神药,不想今日竟亲眼见到此等只存在于传说中的神物,他如何能安然受之。
“沈弟可是不拿我当大哥看待?这些东西再珍贵也是死物,比不得咱们兄弟感情。”邬香尘好笑。先前那人也是这么对自己说的,只是那话却着实让人不敢恭维,“东西再珍贵不过死物,能救得你一条烂命也算物尽其用。”暗自打消胡思乱想的思绪,邬香尘将银白色药瓶塞到沈迟夙手中镇重道,“我雪衣侠在江湖上也是说一不二的人,如今说送你怎还能收回。”
沈迟夙心中暗自感激,口中却只淡淡道一句,“多谢大哥。”随手将药瓶珍而重之的贴身收在怀里。
收拾好东西,两人一同向城外走去,此次一别,他日再见却不知是何时。
此地正处繁华闹市,走在其间格外拥挤,两人随着人潮向前走去,挤挤囔囔不知道过了多久才猛然觉得周身一轻,邬香尘哈哈笑道:“我朝不愧是泱泱大国,纵是云城这一方小城也有如此胜景。”
沈迟夙觉也有此感,随符合:“大哥言之有理。”
“嗨,俊大哥咱又见面了。”肩膀“啪”的被人拍了一下,邬香尘下意识便要出掌。待思及这个难忘的声音,他不由一惊,也不理会身后那姑娘的呼喊,邬香尘招呼着沈迟夙就要走人。
只是没走几步,身后便传来那姑娘大声的呼喝,“那盆鹣鲽兰俊大哥可有送给心上人?那花可是本姑娘精心栽培的,任何女子都绝对抵挡不住它的诱惑……”
后面还说了什么,已经听不到了,邬香尘暗自打量了沈迟夙的神色,见并无异样,这才放下心来。只是还未等他喘口气,沈迟夙便语含歉意的看着他道:“原来他盆花本是买给嫂子的,只是为何最后竟拿了回去?”
“这个……”邬香尘赶忙寻思借口。
“是不是被嫂子拒绝了?”话一出口,邬香尘的脸色顿时变得阵青阵白,最后转变成茄紫色。
“大哥不要泄气,只要心中有诚意,嫂子定然逃不出大哥之手。”话语间不觉带上了些许揶揄,倒与平时大相径庭。
下意识的,邬香尘反问:“为何?”
叹气的看了邬香尘一眼,沈迟夙转身边走边说:“如大哥这般才貌双全的男儿,哪个女子不心动?大哥不要杞人忧天。”
眼前的背影挺拔有力,与他一样同为男儿身,他到底是哪根筋不对劲了才生了一些乱七八糟的心思。紧踏几步与沈迟夙并肩行走,邬香尘有几次都忍不住想问出心中所存疑惑,只是每每话到舌尖却都不自觉的又沉了下去。
眼眸垂了垂,邬香尘无奈一笑,也罢,知与不知有何差别。何苦因为自己一时的错觉触及别人痛处。
邬香尘心中辗转许多念头,沈迟夙却是一点不知的。自从踏上江湖,他便是独身一人,如今与邬香尘虽相识不久,可对方于他生死之际出手相助,又在他重伤中精心照顾,而今更是毫不犹豫的送自己千金难求的神药,他对他的恩情,他如何都是无以报答的。短短一个月相处,他已然在心中将他当做亲生大哥一般。如今即将分别,心中也不由涌起一丝怅然。
立于城门之外,两人相视良久,忽而重重拥抱了下对方,没有多余的言语,但却无言胜万言。
☆、第四章 无意错缠绵
江湖如同一池混满泥沙的深潭,只要不去搅动,便是一泉清池。
沈迟夙离开云城已有好长一段时间了,那之后他一直北上,沿途经过众多地方,碰到一方强盗劫匪,人数少的便被他全灭,人数多了他便挑了对方头领使得众强盗成猢狲散。一路下来,大半年时间已让他整个人变化了不少。原本冰冷的脸庞如今越加坚毅,消瘦却不岑弱的身上带着一股隐而未发的淡淡杀气。江湖中人都过的是刀头舔血的日子,即便他是九逍山庄的天骄贵子也改变不了这一点,若没实力,他还是会像半年前那样,在对方手中几近丧命。
眼眸沉了沉,沈迟夙踢开一具劫匪的尸体,扫一眼其余人道:“滚!”
众劫匪面色大惊的奔散四逃,等距离远些了,其中一人老远喝道:“兀那小二,敢不敢报上姓名?”
眼中杀意一闪,脚下电步如风,几乎吓得发愣之际,沈迟夙已到了那人跟前,那原先大喊的汉子心神一震,大喊一声“饶命”腿已颤颤巍巍的跪到了地上。
“沈迟夙。”淡淡三个字留下,沈迟夙犹如来时,身影快速的离开了众人的视线。
刚捡了一条命的大汉,额上汗水如瀑流下。沈迟夙三个字对于他们这些绿林好汉而言代表的就是一阵晴天霹雳,那可是仅仅半年便挑了众多劫匪老巢的“冷剑公子”沈迟夙啊!因为其人冰冷如剑,加上其身始终环绕的优雅气度,便有了“冷剑公子”之称。
沈迟夙并非嗜杀之人,除了那些杀人掠货丧尽天良的强盗劫匪之外,他并不愿手上多染鲜血。每次杀人他都会心生凛然之意。这些人与他一样,身体里留着鲜红的血液,然而仅是一把毫无生命气息的刀剑便可要了那鲜活的生命,人命骤然显得渺小可怜。他不知哪日他是否会如同这些人一样在无人知晓的角落死去,他并非害怕,只是悲哀!
摸摸怀里的银白药瓶,沈迟夙眼中闪过一抹毅然。看一眼远远耸立的黑檀山,脚步毅然向着某个方向行去。
江湖中人都知道对于正道人士有一处禁地,此地并非荒地险滩,而是一处山明水秀的名山大川。然而因为在山崖之上便是黑檀教,因而此地便让人避之不及。黑檀山原本并不叫黑檀山,只是因为黑檀教的建立,他的名字便也随之埋没,取而代之的是黑檀山这个并不如何让人心情明媚的名字。
黑檀山占地宽广,其周围是一片广阔无际的森林。若非熟悉此地之人,想要找到黑檀教是极难的。沈迟夙不曾去过黑檀教,这一路只是经过诸多打听才知道一个大体的方向。一手握着剑柄,沈迟夙一路上格外谨慎。
他如今所行已处于黑檀山范围,只是这片森林大得出奇,他走了几个时辰却还是没有看到边际,莫说黑檀教,就是一个人影也不曾看到。只是即到了这种地步,便再无返回的道理。扪心自问,除了想要确认邬香尘安全之外,他更有些迫不及待想要与那魔头交手,这半年的历练,让他心智更坚,武功进境更是大胜往常,他相信只要他想走,即便是宫城殷也无法将他留下。心中如此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