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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你好,孩子他爹-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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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奇怪的恋爱教材 (1473字)

  这么肥的猫,还没走两步,白帆就觉得腿酸了。于是抱着小雪的任务自然交到凌云手上。
  小雪好像很讨厌凌云,时不时用爪子在他的脸上爱~抚一下。到了房间里,凌云终于受不了了,将它抛给一边的李毅。
  “好好洗个澡,再让语渐打个疫苗。”
  白帆换了衣服,然后去接宝宝,凌白这个小东西已经和季责打成一片,两个人的关系好的不得了。
  “你不能这样,我哥哥会生气的。”白帆小声对宝宝说,又像是自言自语。
  凌云决定一整个下午都用来陪自己的老婆孩子。
  晚饭前,李毅私下找到凌云,交给他一张塑料条:“我洗干净了猫,在它身上发现了。”后腿和肚子下面,肉堆住了,当时没看见。
  凌云皱起眉头,这两天他只是简单部署,还没来得及反击,对方居然又出手了。
  不对,不能说“又”,这只猫已经出现好几年了,眼睁睁看着它一点点胖起来的。到底是谁,偷偷将凌家的消息往外带?
  凌云看着小条,用针扎的眼,大概是密码。
  “给我仔细查,家里的每一寸角落每一个人都要查到,特别是看看有没有摄像机之类的。”虽然大门那里有金属检测系统,但是,如果是特别小的摄像机的话,还是可以带进来的。
  “李毅呢?”晚饭的时候,白帆只看到了李尔,他就顺口问。
  “买猫粮去了。”凌宝看着爹爹,他爹解释说,“家里新养了一只猫,你们可以一起玩。”
  宝宝挥着拳头,好像在说:“我现在就要玩。”
  关于肥猫小雪减肥成功的故事激励了这座大宅子里无数女人,这是以后的话了。为什么小雪能够减肥成功呢,这和我们魔鬼宝宝是分不开的。但是,起因还是在在他白爹的一句话——
  “干嘛喂猫粮,多难吃。让他买点零食好了。”
  从此,宝宝和肥猫开始了为了粮食而展开的战斗。
  除了外患,凌云目前还有一件很棘手的事。
  上次的文艺片一点效果都没有,凌云只能通过别的方法来学习。虽然年仅二十八岁的凌爹在四年前就拿到了经济和管理的双研究生学位(博士因为忙着给家里打工没有考),但是,对于恋爱,凌爹还是一窍不通。
  世界上怎么没有标准教材呢?凌爹之前选修过心理学,但是,也没有这么难啊。
  “你有什么办法没有?”在白帆忙着哄孩子睡觉的时候,凌爹问他的二号保镖李尔同学。
  如果是杜语渐知道这事,一定会把凌云狠狠嘲笑一番。李尔本来就是个光棍,你问他有什么用啊。
  李尔感动得一塌糊涂。这事他听哥哥说过,但是,怎么也轮不到自己去做。这就是老大放心自己的表现啊。然后,他不负众望地将自己珍藏的爱情动作片全都交了出来。
  于是,在半夜十二点钟,电视机里播放出比女鬼还要哀怨的叫声,被无人的客厅一遍遍地放大放大再放大,终于第二天,凌宅所有的人都知道了,他们的老大最近欲~求不满啊欲~求不满。
  凌云在心里把李尔骂了一千遍啊一千遍。
  白帆一大早,就用一种幽怨的眼神看着凌云,像极了倩女幽魂里的那位。
  凌云尴尬咳了两声,抱过儿子,假装喂饭作掩护。
  “听说有人昨晚上终于忍不住了啊~~”声音转了三转,寒气陡升。
  “都是李尔的错!”凌云急忙辩解。
  “诶,我就知道,你啊……”白帆低着头,叹气之后又是哽咽。
  “我错了。”凌云呼地站起来,差点把儿子甩下来。
  “我儿子!”白帆凄厉地叫起来,完全没有要哭的样子。
  凌云知道自己被骗了,不过,他到底有没有生气,也许只有他自己知道了。


☆、第10章失宠的二十四孝爸 (1776字)

  李毅带来了杨家的一点消息,入夜后,两个人在书房中密谈。
  杨家,是和白家凌家并称的大家族。杨家祖上就是名震一方的,和凌家是世家。白家不同,大概几十年前才在这座城里扎了根。
  白家的到来,打破了平衡。
  本来相互联姻的两方迅速开始拉拢这个第三势力。于是形成了现在这个局面。如果硬要比喻的话,就用一个三角的关系来举例说明好了。
  随着白家开始站稳脚跟,杨家渐渐开始向外发展。
  失忆前的白帆就曾说过,要是说凌云是真小人的话,杨家那个杨华就是伪君子,我宁可和凌云打交道,也不愿意和杨华有任何瓜葛。
  凌云有充分的理由怀疑杨华。
  李毅带来的消息相当糟糕,杨华好像不见了,失踪了。
  没人知道他去哪儿了。
  “我倒是收到了一封请帖,”凌云将抽屉拉开,大红的,俗得不能再俗的图案,里面的字却是霸气十足,大致说杨家将要举行一个生日宴会,敬请携夫人光临。
  “我不记得杨家哪个重要的人在最近生辰啊。”李毅抓抓头。而且一般人都知道,凌家的媳妇是个男人,没人会说“夫人”两个字,简直是找打。
  “咦?那是什么?”白帆突然出现在书房中,红颜色带信封的请帖,让人联想到压岁钱。他唰地从凌云手中抽过了请帖,大声地读了一遍。
  凌云看着站在门口目瞪口呆的李尔,深感无力。无孔不入的白帆,居然在这个本该睡觉的时间出现在这个地方,应该夸奖他吗?
  “凌云,你什么时候结婚了?”真讨厌,结了婚还敢来勾引人家~~白帆刻意忽略心里那股酸意,一定是今晚果醋喝多了,一定!
  另外三个人黑线,作为请帖上被慎重邀请的某人毫无知觉。
  “上面说的是你,对外,你已经嫁给我了。”凌云说。
  “这样啊——我们一起去吧,应该会有好吃的点心。”这么漂亮的请帖,代表了点心一定很丰盛~~白帆跳跃的思维没人能跟得上。
  凌云看了两个保镖,犹豫不决的事情秒速被白帆决定了。
  白帆是对的,总要看看才行。
  “有这么好事你都不告诉我~~”白帆说。
  “好了,现在你知道了,快点睡觉去吧,都这么晚了。”
  “你也知道这么晚了啊。”白帆赌气,“还在办公,白天干什么去了?”
  “白天我不是要陪着你啊。”
  “我白天可以抱着宝宝陪你啊。”
  “你就不要了,会给大脑造成负担。”凌云下意识还是将白帆排挤在他的生活之外。凌杨两家的例子就在前面。
  白帆听了他的话,反而很高兴,证明他很关心自己呢。
  第二天,白骚~包在宝宝的窗前念叨了一天,他要去吃点心的事。虽然凌宝宝年纪很小,但是,一岁已经可以意识到发生什么了。
  “你凌爹带我去哦,你就乖乖待在家里吧。”鼻子还是那么尖,揪揪。
  哇,白爹坏,不带人家出去就算了,还捏人家的鼻子~~
  而此刻,凌爹那儿的气氛和白爹这儿完全不一样。
  “要是我有什么意外,凌家所有财产就全部交个凌白了,我父亲作为监护人。”凌云的双亲早已金盆洗手,移居国外了。凌云叫来了律师,开始立遗嘱,“公司的事情,由杜语渐全权负责,家里的兄弟,李毅,你来照看。”
  “哇,那我不是能拿到很大一笔钱?”杜语渐说着笑话,企图打散这种沉重的气氛。
  “我们一定会将两位少爷完完整整带回来的。”李毅发誓。
  “不,你留在家里,只要李尔和我们去就够了,凌白以后还要靠你呢。”
  这边开完会,凌云立刻去看他儿子。如果有意外,再也见不到的话,还不如现在多看两眼。白帆和他儿子“热切”地交流着,两个人的关系这么好,凌云感到很欣慰。
  凌宝宝眼角瞄到凌爹,立刻嘴一张,哇得哭起来。
  “不哭,不哭。”二十四孝爸又回来了,凌云立刻抱住孩子,搂在怀中哄,就像当初白帆没醒过来一样。
  凌宝宝哭得更加卖力。
  白帆觉得这货是在和自己示威,有点不高兴。他抱过凌宝,用威胁的眼神看着他。
  凌宝立刻收住眼泪。以后和白爹在一起的时间绝对比凌爹长,识时务是他最大的优点。
  “怎么样,我一抱就不哭了。”乱得瑟一把。
  凌爹在心里琢磨,难道自己失宠了?摇摇头,赶紧在这两天和宝宝加紧培养感情。


☆、第11章白家家主 (1568字)

  那天一大早,两个人就坐老爷车出发了,白帆要去添一些新衣服,睡了那么久,瘦了好多。“好有气氛的车。”真正的老爷车,白帆比较怀疑这个人是从哪儿找到这辆车的。
  “你找来的车,将近十年来你一直都是用这辆车的。”
  “哇~我真是个了不起的人。”白帆自我陶醉。
  “明天在家,你可以用一整天的时间来欣赏这辆车。”如果我们还有明天的话。
  白帆很高兴地坐到了车里面。车驶离凌公馆,白帆第一次看见这雕花的大门,感叹了一句:“总有人不断地来,然后不断地走。那么多人曾经进出过这儿。”
  凌云侧目,一瞬间,他以为白帆什么都想起来了。看着白帆上蹿下跳的高兴劲,他又把这个想法赶出脑袋。
  他怎么可能记得呢?要是记得,他又怎么可能这样和平地和我待在一起?
  车子在一很小的巷子前停下。巷子小到连车都开不进去,入口有一块空地,专门给人停车,差不多都快停满了。
  往里面走了大概五十米,是一个小小的木门,门上挂了一块小小的招牌。招牌很简陋,一块木板,用油漆笔在上面写了几个英文字,花体,很漂亮,结果白帆一个都不认得,太潦草了。
  “这家店叫幸福,写的是法语。”凌云说着,推开门,奢华的气息就铺天盖地席卷过来,暖黄为主的色调,前后十几间屋子,随处装点的水晶。青龙卧墨和松花飞雪堆满了房间的每个角落,虽然是牡丹,一点都不俗气。
  远远地,白帆一眼就见到了一个男人,与其说是白帆注意到他,不如说他是那种在人群中可以立即跳出来的那一种。鹤立鸡群,气宇轩昂。
  这样的男人是很容易博得别人的好感的,但是,不知道为什么,白帆有点怕他,他偷偷拽着凌云的衣角,想把他拽到那个男人视线范围之外的地方。
  凌云像是没有察觉到他的意图,反而拉着他的手走过去:“白果。”男人的视线立刻投过来。
  白帆不知所措,跟在他的身后,在他锐利的目光下,无所遁形,只想躲到凌云身后。
  凌云把他拽出来:“白帆,这是你的哥哥。”
  “凌云啊,这么说,这就是我弟弟了。”好像才想起来的样子,男人冷淡地说。
  哥?这个人居然是我的哥哥?完全没有哥哥的样子。就像是陌生人一样,不,连陌生人都比不上,哥哥好像很不喜欢白帆。白帆悄悄躲到凌云身后,凌云拍拍他的头发,示意他不用害怕。
  “白果,我的衣服换好了。”一个熟悉的油腔滑调传来,“咦?这不是白帆嘛。我们真有缘。”
  “画家!”白帆摆摆手,跟他打招呼。
  黑线,为什么看见我就认定我是画家?
  “白果,看到你弟弟就这个态度?怎么觉得你们关系不太好?”
  “大概是我比较严厉吧,长兄如父。”白果在季责的面前立刻换了一副模样,很温和。原来他也是来陪人买衣服,原来他也会那样温柔。
  不是这样的!白帆在心里喊,明明是你不喜欢我的。但是一迎上白果的严厉的眼神,话就全堵在嗓子眼了。
  “这样,难怪小帆帆比较怕你。”季责了然点点头,然后一手拉着一个,“不能让别人觉得你们兄弟关系不好。”
  白果默许了季责的放肆,按理来说,白帆是无法和白果并论的。
  白帆鼓起了全部的勇气;“哥,你还记得白琳吗?”
  “白琳是谁?”
  白帆扑到他的面前,死死抓着他:“我妹妹白琳啊,真的死掉了吗?”
  “白家根本就没有叫白琳的孩子。放手,你这样很难看。”不是责备,紧紧是陈述,却比责备更伤人。
  原来,在白家,我什么都不是。白帆迫于他的威力,不自觉松开手。
  那么在凌家呢?凌云能把我当快宝吗?他不敢去看凌云。
  身后传来一阵温暖:“傻瓜。”凌云抱着他说。
  白帆的眼睛瞬间就湿了,他闭上双眼,感受着房间的幸福。


☆、第12章一起去动物园 (1445字)

  白帆戴着一顶小礼帽,歪着头,看着镜子。镜子里的人穿着一身带着亮片的衣服(据说是很昂贵的水晶打的片),看上去就像一个十六岁的大男孩。
  白帆微笑,镜子里的那个人也微笑。
  有谁会想到我已经二十四岁了,还是一个孩子的爹呢?
  “真可爱,我的白帆穿什么都可爱。”凌云骄傲地说。
  白帆看看边上椅子上的衣服,那是刚刚画家拿给他的。一套连体的带帽子的衣服,头上还有一对兔子耳朵,身后还有一个圆圆的小尾巴。
  “我比较喜欢那个诶。”白帆说,“宝宝穿上一定很不错。”
  凌云脑补自己儿子的傻样,也笑起来。
  白果和季责刚才先走了,看来也是要往杨家去的。
  毕竟杨家根基庞大,虽然这两年在本市的力量开始衰微了,可谁又敢得罪呢?
  “拿套衣服,能做小一点吗?”凌云招来服务生。
  白帆第一次这样近距离看到外国人。这个人带着兔子面具,露出的金发很漂亮,一身旧式礼服。他去问设计师,一会儿,一个像“疯帽子”(爱丽丝奇境记)的高高瘦瘦的男人走了出来。
  “这不是凌少爷嘛,怎么,给身边这位做?”夸张的黑眼圈让他得到眼睛看上去大了一倍不止。他是混血,头发和眼睛都是黑色的,只是五官比较立体,头发卷得厉害。
  “丹尼尔,别拿我开玩笑。不是这个,是个小的。”
  “哦~~我知道了,你儿子。”他倚着一个雕塑,他本身就是一件雕塑,“一般来说,在我这里定做衣服吧,必须亲身过来,中文有句话,量体裁衣。”
  白帆才发现,他说的是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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