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配改造计划(穿书)-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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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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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男配改造计划(穿书)
作者:聂小宝
文案
林欣穿进了书里~原著那个邪魅狂狷吊炸天的男配,竟是个还没长大的弱鸡,书中的剧情还没展开,而她是个十八线外的路人甲……
这是个什么鬼?
穿越大神你出来,我保证不打死你……
文艺版文案→→~来自于《小王子》
对我来说,你还只是一个小男孩,就像其他千万个小男孩一样。我不需要你。你也同样用不着我。
对你来说,我也不过是一只狐狸,和其他千万只狐狸一样。
但是,如果你驯服了我,我们就互相不可缺少了。
对我来说,你就是世界上唯一的了;我对你来说,也是世界上唯一的了。
一句话文案→→还没想好
内容标签:灵魂转换 都市情缘 三教九流 重生
搜索关键字:主角:林欣,林信宇 ┃ 配角: ┃ 其它:
☆、第1章
林欣在键盘上敲下最后一行字,点了确定后,心情相当舒爽。为了这篇没有丝毫逻辑的脑残文她整整花了三天时间,到最后男配为了女主死了,女主还一副理所当然的态度,让人火大。
天知道她就是为了男配这个角色才追的文。说到这个男配他是这个总裁文唯一的亮点,‘林信宇’这个棒子国男主风格的名子外,其它的她都喜欢。
女主苏菲灰姑娘的设定,为了给母亲治病赚钱,读大学时不得不在夜场里上班。遇到了本文的男主萧天两人狗血的发生了一夜情。萧天心头有颗朱砂痣,就是他的前女友,他把苏菲当成了替身。没事就ooxx一番,女主就这样在被半囚禁的壮态下爱上了男主,中间经历了被陷害,流产,被小三上演着各种狗血戏码。
男配林信宇就是在女主和男主一夜情后出现的,她伤心,他陪着她,他流产他陪着她,她喜欢男主他也陪着她。若是一般的温柔男配那就算了,这个男配照作者所写,那叫倾国倾城(这样写男人容貌好吗?作者?!)有黑帮背景(这年头没黑帮背景都不好意思说是总裁文了),国外名校高材生(请问一个混黑帮的怎么上大学?),头脑冷静,身手矫健,女主受到危乱时,他能以一抵十(这货是超人吗?)。
这些都不重要,最重要的是只要女主需要他,他就会出现在她身边。纵使女主多次拒绝他,他还是义无反顾,不求回报的照顾暗恋着女主,给她钱,给她人,给她想要的一切,但从没做出任何出格的事(哥们你是否xx淡?)堪称史上最忠心大泰迪。
林欣最爱这种忠犬型,在主角那格没看到男配的名字,还是硬着头皮看下去,如此吃重的戏份怎么可能是男配?作者到最后你会扶正男配对吧?
结果,结果,在女主不停作死,男配不停救她的过程中,男配被作者写死了!
女主没表现的多少难过,直接和男主双宿双飞去了。
而作者这样说:不爱就是不爱,就算是给了她全世界,她还是不爱。
卧槽!
作者你是个棒槌啊,你养着的一条狗死了,你都会伤心是吧,更别说是这么大个人。他连一条狗都不如啊?!有你这样写文的吗?祝你早日成神,冷文之神!!
很快作者回复了:谢谢您的吉言,你这么厉害你咱不上天了~
未等林欣回复,她眼前一黑失去了知觉。
第一章
昨晚的瓢泼大雨都没散去头上的阴霾,大朵的乌云连成一片。太阳伸出它的触手,极力的想挣脱出制钳,点点碎光使乌云镶上了一层金边,忽隐忽现,洒在那院中孩子们身上,似一道金光来迎接地上的凡人。
林信宇闭上眼,感受天上泄下的光辉,精致苍白的小脸蛋上染上层绯红,像是涂了层胭脂,让他沾上了些许的人气,看着像个活人。他伸出手想要抓住那点点碎光,忽然有人挡住了光线。
“喂,别以为院长喜欢你,你就可以在这里偷懒。”身材高大的男孩带着两三个毛头小孩,遮住碎光怒目呵斥道。
林信宇眉头微皱,薄薄的嘴唇抿成一条线,过了会,他起身拍了拍屁股后面的泥土,低头站起往边上移了一步,错开了与赵强的距离。
赵强见他要离开,心中不甘,上前一步用身体挡住他的去路:“林信宇你是不是男人?”
林信宇抬头看了他一眼,又往后退了一步。这时跟在赵强身后的小弟快速的抄到林信宇背后,切断了他的退路,右手在他腰间戳了下,警告他不要乱动。
林信宇薄唇轻启道:“请让开,谢谢。”
赵强轻蔑的笑了声道:“你从我跨下爬过去,我就让开。”
绯红爬上林信宇白得透明的脸颊,他咬住嘴唇,鲜血染红了他没有血色的嘴唇,像是涂上一点口红,那抹朱红随着他的唇开开合合,像一只欲开的罂粟花,异常妖治然而他自己却不自知,轻轻道:“好,只要你答应我,以后别找我麻烦我就爬过去。”
见到美的东西是人都会多看几眼,赵强也不例外。他不由得多看了林信宇几眼,待到收回神来,他才想到林信宇可是个男人!对于十一二岁半大不小的孩子来说,这真是个大问题。
赵强恼羞成怒推开林信宇,指着自己的裤档下发狠话道:“我说让你从这里跨过去,就跨过去,别给我讲条件。”
赵强平时就看不惯林信宇同样是孤儿,别人干活,他在一边玩,别人吃大锅饭他能开小灶,院长对她还会特别照顾。他是有心脏病,可是在孤儿院里有缺陷的孩子不止他一个。凭什么他比别人特别?赵强心不中服,趁着别人不注意就会带上几个小弟找林信宇‘算帐’,这不是第一次。
林信宇踉跄往后退了两步,没站稳摔倒在地,昨晚刚下过雨常年没人整理的草地上稀泥一片。林信宇摔了满身的泥,白色衬衣污了一大片。
赵强这平时欺负林信宇最多就是在他床上放放虫子,或者是在某条路上堵堵他,说些做老大才会说的话。今天不小心推倒了他,心里住着的那个恶魔露出了个角。
他居高临下学着电视中的古惑仔一字一顿的对林信宇道:“现……在……就……爬。”
林信宇一只手撑地,缓缓抬起头看了眼赵强,从他这个角度看去,赵强又高又胖,叠起的双下巴,看上去比一星期一次加餐的红烧肉还要肥厚。
为什么,有些人生来就是健康的,而有些人生来就是残次品?
林信宇认命的垂下眼,伏下身子往赵强挡下爬去。
“呀,院长,院长回来了,院长带回来好多好吃的。”
清脆的声音打断接下去的事情。赵强闻声,提着裤子带着几个小弟就往活动室跑,边跑边喊:“林信宇这次算你走运~”
阳光再次洒在脸庞上,只是少了刚刚的温度,那点点的金边暗了下去,眼见着太阳要被乌云捆住,透不出一丝亮光。
“你就不知道反抗吗?”少女一脸的鄙夷:“对付学校暴力,最好的方法就是打回去。”她抬起拳头,稚嫩的脸庞配上凶狠的表情,那样子像是孩子偷穿妈妈的衣服,极不相衬。
林信宇站起低头道:“谢谢。”
看着矮着自己一个头,最喜欢把后脑勺给人看的男孩,林欣想一巴掌拍死他。
她不过刷了个负评,就真的上天了,穿到了作者所写的书里。而这个林信宇就是最后被作者写死的男配。
这具身体的原主也叫‘林欣’,样貌清秀也就是路人甲的水准,而这个人物原著中提都没提到过。
原著中邪魅狂狷吊炸天的忠犬大泰迪,呵呵……他是一个有着先天性心脏病,身高一米四一的弱鸡。谁来告诉她?一米四一十二岁的少年最后是怎么长成一米八的帅哥的?一个有心脏病的人,怎么能一脚踢趴四五个大汉?一个孤儿院里没一点背景的少年是怎么成为呼风唤雨的总裁的?
这都是迷……
不管他以后多强大,但他现在是弱者,还是一个甘心做弱者的弱鸡。对于你弱你有理的人,林欣向来看不起。就算他有心脏病,小小的反抗总会吧,那怕他只是吼两句,赵强也不会一次比一次胆大。
只此一次,她以后再也不会救他,林欣扭过头道:“不谢。”留给林信宇的是她高耸的马尾辫。
林信宇看着高出半个头的少女,不由得想到半个月前她大病起来的情景。那是个风雨交加的傍晚,大家都以为她活不了的时候,她醒来了。拖着沉重的身子来到食堂寻吃的,那时候她脸色苍白像个死人似的,跑到打饭的地方抓起米饭就往嘴里塞,还不忘让食堂大妈给她一碗汤。
平常都不怎么去食堂吃饭的林信宇,那天正好院长不在他过去吃饭,站在她后面,手里还端着碗汤。他就那样递给了她,她喝完汤说了声‘谢谢你了,小弟弟’。笑容灿烂,那里像今天这般冷漠。
在孤儿院里他不和人打交道,他和她从未说过话,那天他鬼使神差的回了话:“我比你大,我叫林信宇。”孤儿院里的人都不爱跟他玩,但他了解他们,包括每个人的生日还有年龄,他比她大一个月。
然后,她就像见鬼似的瞪着他看,伴着轰隆隆的打雷声,林信宇那一刻真觉得自己就是不被上帝祝福的孩子。自己不过说出了名字,就把她吓呆了。
他正要离开,她忽然抓住他的手不停地问:“你叫林信宇?你叫林信宇?那你认识吴安安吗?那你认识吴安安吗?”
孤儿院里没有人不认识吴安安,他指了指远处被人群包围住走在那里都是焦点的吴安安。
林信宇,吴安安,林信宇,吴安安,这绝不可能是巧合。当时还在懵逼状态的林欣,当场就确定自己穿到书里去了。
在那本书里有一个重要的女配,她是林信宇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的女性朋友吴安安。
话说这个吴安安,是总裁文里的标准女配,原著里着墨不多。两个字:有钱,有钱,很有钱,还是一个胸大肤白腿长的美艳女子。因为林信宇喜欢上女主,她羡慕嫉妒恨隔三差五的找女主晦气,从而起到男女主相爱相杀神助攻的作用。
☆、第2章
第二章
林欣想想都觉得忧伤,她男神小时候怎就这个鬼样,手无缚鸡之力,面上没二两肉,头发稀黄,比她还矮半个头不说还没一点男子气概。所谓的气概不是你身体多强壮,而是你是否有担当。而那个恶毒的女配却是貌美如花,心思单纯善良,按照穿越定律,她应该穿到吴安安身上,结果是个连名字都没出现的人。
林欣像个局外人一样观察着这一切,她不想去打扰林信宇,也不愿帮助他,要不是刚刚赵强太过份,她是不会出手相救。
林欣正要离开,走廊上传来吴安安欢快的喊声:“林欣,林欣,快过来,我姐在外面来信了,快过来看。”她像只百灵鸟似的拿着手中的信冲林欣挥手。
相对于弱鸡似的林信宇,林欣更喜欢活力四射的吴安安。十四岁的身体已发育,胸脯高高耸起,腰细腿长,一张完美的鹅蛋脸,映着那忽闪忽闪清澈的大眼晴让林欣这个怪阿姨爱心泛滥。
原著中对吴安安的描写着重于‘美艳’两字,凭她现在的底子,不用想像林欣就能知道,再过几年的她必定会像玫瑰花一样娇艳可爱。
只是,这个漂亮的小姑娘并没有原著中对林信宇爱得死去活来。
“呀,你怎么又去找他了?”吴安安瞪了她一眼,对林信宇的不满写在了脸上:“你看他又矮又廋,跟他有什么好玩的,我跟你说,我姐说他活不过十八岁。”
活不过十八岁?他遇到女主时可是二十七岁,中间有什么经历就不知道,总不能说故事还没开始就结束了吧?
“不可能,这不可能?”林欣忍不住回头看,只见林信宇背对着他往相反的方向走,单薄的背影在细雨中断断续续的感觉,像是一不小心他就会消失掉似的。
“怎么不可能?”吴安安一脸笃定道:“我姐听医生对院长说的,说他是先天性心脏病,最多只能活到十八岁。这事我以前和你说过的,连这个也忘了?”自从上次林欣大病醒来后,她忘了好多事,对她的态度也变了许多。
以前她就像个小刺猬,两人住一个寝室,单独在一起她就会竖起刺来扎她。现在她温和多了,像上个星期六她不想起床,她都会带饭给她,端到她床前,她比她小两岁有时候她觉得她像个姐姐,忍不住要亲近。
“忘了。”林欣没有原主的一点记忆,把理由全都推给了那场大病。
“现在知道了吧。”吴安安拍拍她的手背,学着大人的口气语重心长道:“以后别找他了,我姐说,明明知道会生离死别,就别再投入感情了,到时候伤心的是活着的人。”
这话说的,林欣竟觉得蛮有道理,但又觉得不对,那里不对,她一时又想不出来。对与吴安安长得有几分相似的吴平平产生了些许好奇。
“知道了。”林欣不想再继续这个话题,撵起吴安安手中的信纸问:“姐姐又来信了,说的些什么?”
吴安安拿起信纸炫耀道:“姐姐说,等我初中毕业后就接我去s城读高中。
这个世界大体构架和林欣原来的世界差不多,s城被称为魔都。那里是z国最繁华的城市之一。聚集着全世界最顶尖的品牌企业家,还有人材。生活水平列于全国首位,据她了解吴平平应该是高中毕业,一个高中毕业的小姑娘没有一技之长想要在s城立足都是不易,更别说再供个孩子上高中。
吴平平真不简单,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原著中跟本就没提到过‘吴平平’这个人。该死的作者为了省事几个角色的父母兄弟统统不写。
林欣抑制住骂人的冲动,她叹了口气道:“这是好事啊,我听说s城很大,也很繁华。”
吴安安欢快道:“姐姐也这么说,到时候我去了s城给你写信。”说完,她才觉不好,偷偷的看了眼林欣,见她没生气松了口气。心道,她真是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