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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落日余辉-第1部分

小说: 落日余辉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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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日余辉 作者:琴挑

一 光辉岁月
我要有钱
 我爱钱,这是我最大的优点,也是我最大的缺点。
  说是优点,就是只要给我钱,我能做就去做,干什么都行。
  说是缺点,就是我什么都可以没有,唯独不能没有了钱。
  啊,这是我的人生哲学。。。不不,我重说,还是去TMD的鬼哲学吧,我没有文化,戴上一千度的高度近视镜也扮不了知识分子。哼,哲学?那玩意儿高深莫测,而且绝对地愚蠢、荒唐、无聊透顶,不然那个叫什么尼的,也不能疯了,说自己是太阳。
  太阳只有一个,高高地挂在天上呢,我们这些被它光芒万丈照耀着的低等生物,每天为了钱,哼哼唧唧地被人当狗一样地骂,呼哧呼哧地吸着肮脏的灰尘,哗啦哗啦地淌着黑泥似的汗水,哪有半点儿借着它的光儿的?
  太阳只属于疯子,我不是疯子,我只想吃饱每一顿饭,我只想衣服口袋里有钞票。
  我不能没有钱,我不能不吃东西。
  这是我给自己定下了两条规矩。
  哦,你问我,你一个高中都没毕业的小子,怎么能知道那个什么尼的?
  嘿嘿,我记得有一次在马路上走,前头有个大学生模样的人,边走边捧本儿书看,还差点撞到电线杆子上,我偷着乐了半天,才发现,地上有本书,本来想捡起来还给那个学生,可是又一想,大街上捡着东西了,谁还会那么傻,得了便宜不卖乖呢?我就偷偷藏在衣服里了,我有了恶作剧的快感。
  行啦,我承认我是一个品质恶劣的人,可是这个城市比我恶劣的人数也数不清。前几天还听说这儿一个区长利用职务之便,低价买了二十四套商品房,高价卖了十八套,赚了一千万,全进了自己腰包。结果?当然被捅破了,抓起来枪毙了。
  我操!这座城市里有多少像我这样的人,连个牛棚都没有,他一个人就吞了那么多,枪毙都便宜他了,该被千刀万剐!
  我不过捡了一本书,没还给人家,我不会被枪毙。
  因为这是本高深的书,我看不懂,我看不懂的东西,我就偏要弄懂,可是,结果我还是弄不懂。那本可怜的书在我身上待了一个星期,变得和我一样埋里巴汰后,被扔进了垃圾箱。
  我不懂的东西,我就会毫不犹豫地扔掉他。
  但是,我也知道了那个疯子的名字,我彻底鄙视他,可是我要把他作为偶像。
  因为他说自己是太阳,没人敢这么说,只有他敢,我佩服他。
  既然天上的太阳照不到我,就让他照着我吧,我偷东西,我卖苦力,我占便宜,我卖,我干的事没有一件能见着光—— 我总得见着点亮,否则,得憋屈死。
  我不能没有钱,我不能不吃东西。
  我还怀旧。
  黄家驹死了好几年了,我还在听他的歌儿。以前我还是个被雨露阳光浇灌着的祖国花骨朵儿时,班上的男生都喜欢beyond的歌,我也喜欢,他们的歌我全会唱。我最喜欢那首《海阔天空》和《光辉岁月》,那时候就觉得好听,整天可劲儿地扯着脖子吼,而且还故意装沙哑。
  “原谅我这一生不羁放纵爱自由,哪会怕有一天会跌倒——嗷嗷嗷~~~”
  最后那个“倒”字,必须拐三个弯儿,否则就没什么味儿了。
  现在我仍然喜欢唱,有时候唱着唱着,眼睛就热了,唱着唱着,音调也变了。
  我唱不下去了,黄家驹死了,beyond就算气数尽了,我爸死了,我家就算完了。
  我家原来挺有钱,因为我爸是个不小的官儿,可是后来跟那个区长一样,不光彩的事儿被人抖落出来,为了免受牢狱和白眼之苦,他亲手解决了自己。
  死得挺痛快,喝了药。
  我家所有的东西都被人搬了出去,房子也被没收了,我和我妈没地方住,就住到姥姥家。我姥家住着我舅和舅妈,以及我的小表弟。我和我小表弟住在一个屋儿,有一次,我趁他睡觉的时候,把他的小JJ用线绑住,拴在门上,舅妈一开门,他就哇地大叫了起来。我笑得哭了出来,那时我还不大,我就知道怎么报复欺负我和我妈的人了,看来我这恶劣的品质,是从娘胎里带出来的,说不定是遗传我爸的基因。
  反正,在舅妈黑成鞋底子的脸色中,我和我妈被赶出了姥姥家。
  我们身无分文,我妈带着我求亲戚收留我们,可没人敢也没人愿意惹这种麻烦。于是我和我妈,游荡在城市的边缘。
  我问我妈:妈,为什么我们不回家?
  我妈哭着搂着我,使劲搂着,我差点喘不过来气,她说:小辉,你一定得争气,爸爸没了,家也没了,妈妈只有你了,你一定要争气啊。。。
  我知道,我从小就知道,我得争气,我要有钱,我不能让她失望。
  我还是让她失望了,我连高中都没念完就辍学了。
  谁让太阳照不到我?谁让我要永远被别人嘲笑?
  我恨学校里的一切,除了beyond,它没给我留下任何美好的回忆。
  “原谅我这一生不羁放纵爱自由,哪会怕有一天会跌倒——嗷嗷嗷~~”
  我唱着歌,哗啦啦地,几百个盘子就洗完了。
  嗨呦呦地,几十袋水泥就搬光了。
  
  我不能没钱,我得吃东西,我得养我妈,我妈病了,可是我们没钱。
  什么苦活我都干,可是我还是觉得吃不饱,我瘦得皮包骨。
  后来,有个好心的邻居大婶,瞅着我们这一老一小的,过得实在惨,经常接济我们,给我买肉包子吃,还通过他儿子,给我介绍了份工作。
  她对我说:“小辉,你才十八岁,干那些活,身子怎么吃得消?你小军哥正好在一个饭馆当经理,你就到那儿去当个服务生吧。”
  大婶她真好,她可怜我,她给我东西吃,还给我介绍工作,让我挣钱。
  于是,我的世界不再是尘土飞扬,而是活色生香了。
  我不用扛水泥,我不用刷盘子,我可以穿着很体面的工作服,穿梭于金碧辉煌的大厅,笑容满面地隆重奉上“本店特色佳肴”!
  大婶她说错了,那是个规模不小的饭店,而不是小饭馆。
  那个时候,我十八岁,我还是个男孩,我很干净。
  饭店的人都喜欢我,说我勤快,说我模样招人喜欢,我知道自己的优点,所以我每天都很努力地笑。
  我有钱赚了,我有东西吃了
  我的光辉岁月开始了。
  
                  纯真年代
  也不知道是谁说的:上帝给你关上一道门,又会给你打开一扇窗。
  如果上帝真能给我造一幢房子,肯定不会安窗子,因为我没钱买窗帘。
  我在好心大婶儿子的饭店做服务员做得好好的,我每天穿着整洁体面的工作服穿梭在厨房和包房之间,黑色的小马甲,黑色的西裤,洁白的衬衫,红色的小领结,要多精神就有多精神。为了对得起这身衣服,我努力地笑着,笑着说“欢迎光临!”,笑着说“谢谢光临!”,我笑得嘴巴抽筋,笑得肌肉萎缩,笑着笑着,很多人看我的眼光就不对了。
  领班说:“小辉,你别成天笑得跟朵花儿似的,看那些小姑娘被你整的七荤八素的,菜都端错了,你就积点德放过她们吧啊。”
  我仍然笑着对领班说:“我不笑你还让我哭吗?”
  领班说:“你哭不会比笑难看吧?”
  我说:“就是比笑难看。”
  领班绕不过我:“得得得,你爱怎么整就怎么整吧,别把客人吓跑就行。”
  我真的不会哭。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自从我爸喝药我和我妈被赶出我姥家,十年了我真的一次都没哭过。被人欺负,被人骂,饿肚子,干苦力,偷东西被警察抓,我一次都没掉过泪。我都怀疑我是不是天生没有泪腺,后来我才知道,我不是不能哭,我只是还没碰到更难受的事儿,我的泪腺没长在眼睛里,而是长在心里,我哭的时候,你看不见我流泪,它们快乐地奔腾着,转了一大圈,又流回了我的身体里。
  
  记得赵本山曾经说过:“你以为你穿上马甲儿我就不认识你了?”
  当时看到这儿我都笑抽了,赵本山他老人家果然是咱东北一大宝,全国人民包括主席同志都在大年三十儿晚上蹲在电视机跟前儿巴巴地等着看他的小品。
  我喜欢赵本山,因为看他演节目我就没不乐过,我估计我爱笑这毛病就是他给我培养出来的。
  我穿上马甲儿,人家果然还是认识我。
  一个珠光宝气的六十几岁的老太婆诬陷一个十八岁的小伙偷了她五克拉的钻戒,你们信不信?
  五克拉的钻戒我连见都没见过,就是我爸风光那会儿我也只不过看过两克拉的,五克拉那么沉的,她天天戴着没被人把手指头砍掉已经是万幸了,哪还轮到我这个每次偷东西都被抓个现形的蹩脚小偷偷呢?
  她说吃饭的时候摘下来放在桌上,一转眼就不见了,我正好是他们包房的服务生,他们说我的嫌疑最大。说实话我有点心虚,毕竟我也算惯犯,带前科的,难不成我老毛病犯了,见着好东西自己顺手牵羊了还糊里糊涂的?我翻遍了所有口袋,可就是没找到那颗非洲大钻石,我确信自己是清白的,可那老女人坚持说是我拿的。
  我根本没见过什么钻戒,我也知道她为什么诬陷我。
  我上菜时她就一直紧紧盯着我,我冲她笑,她就故意摸我的手,我还是笑,努力把手从她的鸡爪子下抽回来,她又要我陪他喝酒。
  我说:“对不起小姐,我们酒店规定工作人员不能与客人共饮。”
  她哼哼地不以为然:“喝一杯啦,有什么关系啦,小弟弟不要害臊啦~!”
  我靠!我害臊?我想我脸皮比你厚,你都没害臊,我害臊个什么劲儿?还小弟弟?你和我姥姥一边儿大,我姥姥比你纯洁多了。
  可是,为了我的饭碗,我还是保持甜美的微笑:“小姐,我不能违反酒店规定,还请您谅解。”
  我觉得我像《亮剑》里视死如归的军人,面对敌人的威逼利诱,坐怀不乱,纹丝不动。
  敌人阴沉着脸,使出了最后的杀手锏——把我们领班叫了过来。
  领班的脸同样阴沉的可怕,他说:“小辉,客人让你陪着喝一杯,你就喝一杯,又不少块肉。”
  我说:“我是按酒店规定办事。”
  领班又说:“规定是死的人是活的,这老太婆可是我们酒店的VIP,得罪她我们得少赚多少生意啊,你脑筋就不能活络点儿?”
  我振振有词地大声说道:“领班,她让我喝酒我就喝,她让我脱衣服我也脱吗?”
  在场所有人都愣,我看到老女人的脸变紫了,领班的脸变绿了,黑的,白的,青的,整个屋子像开了油漆铺子,五颜六色的,我突然想到立邦漆的那个电视广告做得还不够好,如果请这些人做广告,一定大卖特卖,
  领班大吼道:“成辉你是不是不想干了?你还不快道歉!”
  我笑着说:“领班我不是三陪,我没错,我不道歉。”
  领班被我气得浑身得瑟:“成成成辉,你该收拾收拾走人了,经理也不会帮你。”
  我笑着说:“好,那我走。”
  我刚要转身离开,那老女人就说自己的戒指没了,我想走也走不了了。
  她报了警,警察很快就来了,把我带回了局里审我录我口供。我什么都不知道,他们知道我有前科,对我也就不手软了,威胁恐吓,耳光老拳,折腾了两天还是没结果。嘿嘿,这世上最没用的就是警察,吃着老百姓的血肉还欺负老百姓,照着党的光辉还给党抹黑。最后还是酒店来了人,那老女人的戒指找到了,原来戒指太大太圆了,物理老师说过,质量大的惯性大,从桌子上掉下来不知怎么地就滚到桌子腿底下,老女人老眼昏花,找不到了就赖上我。
  我清白了!可是我再穿不成马甲儿了,这件事情影响恶劣,大婶的儿子有心留我,可他也是给人家打工的,顶头上司说不留,我就得卷铺盖走人。
  结果,我又丢了工作,没了钱赚,没了饭吃。
  我回家后,我妈费了一天的功夫蒸了一大锅包子给我。
  我跟她说:“妈,服务生的活我不干了。”
  我妈问为什么,我就说:“干得不舒服就辞了。”
  她拿了个热乎乎的包子递给我:“不干就不干吧,哪还找不到活儿啊。”
  我咬了一口包子,真香!是肉馅的!
  “妈,这包子好吃!”
  我妈连忙说:“好吃就多吃几个,锅里还有呢。”
  我乐呵呵地吃着我妈给我做的包子,却瞟见她背着我偷偷抹眼泪。
  大婶儿也来了,我塞给她好几个包子,把她拉到外屋告诉他不要在我妈面前提我的事儿,她惋惜地看着我说:“小辉啊,你小军哥都跟我说了,不是你的错,都怪那个客人不好。。。”
  我打断她笑着她说:“婶儿我没事儿,大不了再去背水泥,洗盘子,饿不死的。”
  大婶儿唉声叹气:“辉呀亏你还笑得出来,婶儿觉得什么也没帮上你们,婶儿心里难受。”
  “婶儿你帮了我挺多的了,我要是真到没饭吃的地步,您就买俩包子给我吧。”
  大婶儿噗哧笑了出来,我也笑了,她搂着我的胳膊说:
  “辉呀,你真是个好孩子。”
  我是好孩子吗?我不是,我从来都不是。我爸是大贪官,我是大贪官的儿子,我8岁就知道整我的小表弟,在学校时我天天跟人打架,没学上了我就学人家偷东西,每次快要得手就被人家抓住,那时我不满十八岁也判不了刑,等我到了能判刑的年龄时,我又认认真真干上了正经活,可惜没有一份工我能干长,我妈病着,我饿着,我需要钱。
  在那个纯真的年代里,我纯真着。
  
  现在你是不是一样 感觉被伤害 
  
  所有的童话故事 都已不再像昨天 
  
  关灯 这样的日子依然没有改变 
  
  真心 只有剩下一丁点 
  
  相信的意义正在那进出之间 心情的好坏变成来去无限 
  
  我也有想过 是距离将它浓缩 时间变得紧迫 
  
  你觉得应不应该 抗拒莫以名状 
  
  说不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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