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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部分

落日余辉-第38部分

小说: 落日余辉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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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终于发现了公主美丽的外表下是一颗冰冷的心,而小丑却有一颗温暖善良的心。王子悲哀地走到小丑身边,取下他的面具,赫然发现,面具下的脸孔,已经泪流满面。
  小丑还是死了,在王子发现爱上他的时候。
  小丑有名字,他的名字叫——成辉。
  
  某年某月某日谋市晚报
  成辉,男,23岁,系本市户籍,于某月某日某酒吧附近,被一持刀歹徒刺中心脏,当场死亡。凶手被绳之于法,择日判刑。与死者同在现场的男子,因悲痛过度,精神出现异常,经查实,该男子系本市某集团总裁。
  
  (完)
  因为看到很多网友对本文模糊的结局产生怨恨,本来是想留一些想象的空间,可还是忍不住写了一个结局。可以看得出,成辉最后死了,本来那把刀是刺向风扬的,但他替他挨了那刀,而且是当场死亡。
  许多人都不喜欢成辉,这一部分有我写文的因素,没有把握好,结果让他变得懦弱。其实,我并不是十分后悔把他写成这样。因为人生是有缺憾的,人更没有十全十美,那样完美的人在生活中几乎不存在,我们每个人其实都在不停地随着环境改变而改变。尤其是在遇到真爱时,本来懦弱的人会变得坚强,本来坚强的人也会变得懦弱,这是一个辩证的关系,没有什么是绝对的。
  成辉之所以在意风扬爱得是哪一个自己,其实就是在寻找适合自己的生存方式。他一直徘徊在陈晨和成辉两种人格之间,其实很痛苦,知道风扬爱得是以前的自己,而现在的自己又根本无法变成原来的样子,所以他只有不断地逃避,不断地寻求二者的平衡。生活在现实中的我们,又何尝不是一样呢?在现实和理想中寻找着真我。
  当成辉终于明白真爱无可逃避,勇敢地回到风扬身边的时候,也是他终于找到自己的时候,这时他也明白了,不论是哪一个自己,只要是真爱,就一定会哪一个都爱。
  风扬爱了两次,成辉又何尝不是呢?
  只是这样的结局,不知是好是坏。
  作为作者,我是倾向于悲剧结局的,因为只有死亡,才能让人们看到真实的自我。
  可作为为他们的爱情哭笑的读者,我真心希望他们能幸福。
  现在也明白了,为什么同□多以悲剧结尾,因为这样的爱情实在是。。。太美了。
  因为太完美,就根本无法立足于这个肮脏世俗的世界。
  
  
                  番外—“晨风”的世界(1)
  我本来叫陈晨,可是没人叫我陈晨,了解我的人都叫我CC。我知道,在男同性恋的世界里,CC代表了那种很女性化的男性,可是他们叫我CC,却不是因为这个原因,我一点都不娘娘腔,相反,我个性张狂,喜欢打架,上学的时候,我是学校的头号不良少年,我没有一切,也就目空一切,我没有父亲管教,也就不会惧怕任何人。也许成辉已经告诉你了,我没有父亲,我的父亲,在我很小的时候就畏罪自杀了,我是一个贪污犯的后代。他们叫我CC,是因为我的名字的首字母是C,两个C叫起来很顺口,所以就这么叫了,我也不介意,因为我本来就是GAY,我早就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只是我还没碰过男人,也没有男人碰过我。
  十七岁之前,我的生活很平静,每天打打小工,混混小日子,甚至还收了几个小弟,带着他们一起混日子。我们都是缺乏温暖的一群,要么没有爸爸,要么没有妈妈,要么爸妈都没有,或者爸妈都有,却跟没有一样。我妈对我很好,可是她却不了解我,我是同性恋,我在干什么,我跟什么人在一起,她都不知道,我也不敢告诉她,她是我的妈妈,为了养活我,她已经过早地伤害了自己的身体,我不能再伤她的心。在她面前,我是好孩子,一丁点坏事儿都不敢做,可她怎么会知道,背着她,我不知用我的拳头教训过多少咒骂我、侮辱我、欺负我和我的小弟的人。我天生好斗,就像一只雄赳赳的铁公鸡——妈的,这是我那帮无良小弟帮我起的绰号——挺着我的胸脯,竖起我的羽毛,用我坚硬的铁爪在这个冰冷的人世间横冲直撞,我用我极端的方式,也是唯一的方式,对抗着这个社会赋予我的不公。犯错的是我的老爸,可是,他能想到吗,他的儿子却要替他承受所有的白眼和歧视。
  杂碎的儿子,就是杂碎!
  这是周围的人给我的最多温暖,我也要多谢他们的施舍,因为它让我早早就看透了这个世界,我若想继续生存下去,就只能竖起我的羽毛,伸出我的爪子,用我的张狂,用我色彩鲜明的外表,去保护我自己。
  然后,我遇到了李云石。
  那天我正被一群人围起来殴打,我被他们打得趴在地上,他们用脚踩着我的头,要我认错求饶,笑话,我是陈晨,只有别人向我求饶得份,我怎么能向别人低头?
  所以,无论他们怎么揍我,踢我,我头破血流,浑身刺痛,他们也仍然听不到我一声的求饶。谁低头,谁他妈就是狗娘养的!
  他们更凶狠地揣我,然后我歪着头,模糊地看到一个拿着照相机的男的大吼着向我冲来,估计他也挺厉害的,那几个小地痞竟然被他赶跑了。
  他把我从地上扶起来,慌张地问我伤在哪里了,疼不疼啊,要不要上医院啊。
  我只觉得这个男人很啰嗦,虽然他救了我,可我对他没有一点好感,连谢谢也不说,就要走人。
  他生气,“你这个臭小子没良心吗?我救了你,你怎么也不说谢谢?”
  我冷笑着,捂着肚子艰难地移动我的脚步:“就没人教过我。。。谢字怎么说。。。”然后我眼前一黑,一头栽倒在地上,耳边只听到他在叫,却听不清楚他说什么了。
  我醒来时,头上身上缠满了绷带,李云石守在我身边,我睁开眼睛对他说的第一句话就是:“你为什么要对我好?”
  这世上,除了我妈,他真的是第一个肯救我,肯对我好的人。
  他显然被我问住了,想了想说:“即使路上救了小猫小狗,我也会对他好的。”
  我说:“我不是小猫小狗,我只是个小混混。”
  他说:“你不是小混混,你是个人,人都是有良心的,我不能见死不救。”
  狗屁的良心!
  “我不会感激你。”
  “我也不用你感激,你觉得行了,就自己回家去吧,医药费我都给你付好了。”
  说完他就要走,我喊住了他:“既然不用我感激,那你就有良心有到底,请我吃饭,我饿了。”
  他愣在那里,一时还没有反应过来我说话的意思。
  “你说,要我请你吃饭?”
  我费力地点点头:“我想吃饺子。”
  他苦笑着摇摇头:“你还真是有良心。。。能走吗?”
  我勉强下了地,“我结实着呢,这点小伤算什么?”然后一瘸一拐地跟着他出了医院。
  我们来到了一个小饭馆,李云石给我点了一斤饺子,二两芹菜猪肉馅,二两羊肉馅,二两酸菜馅,二两三鲜馅,二两黄瓜馅。
  李云石目瞪口呆地看着我勒住了脖子,蘸着醋大吃大嚼。
  “别笑我,我饿。”
  “不笑,没人跟你抢,慢点吃,别噎着。”
  然后他有一搭没一搭地套我的话儿,我就顾着吃了,也没空走脑子,他问我什么,我都说了,家庭情况,个人情况。一斤饺子,我就把自己卖了。
  从此以后他就成了我的保姆,请我吃饭,给我钱花,甚至以家长的姿态自居,管教我,不许我出去打架。我开始怀念以前的生活,以前,我是老大,没人敢跟我说不,没人敢教训我,我乐意去哪就去哪,我乐意打谁就打谁,可是,现在我没了自由,李云石就像个阴谋家,我总是逃不了他的手掌心,我干什么他都知道,我到了哪儿,他也能想办法找到我,在他的身边,我快窒息了。
  可是也有好处,他是搞摄影的,还在上大学,就有了自己的工作室,他有一帮自己的模特,男的女的,然后他们会经常拉帮结伙到处拍作品,拍完作品,要么搞影展,要么拿去买钱,他已经在圈内小有名气了。
  为了方便管教我,我也成了他模特中的一员,认识了其他的模特,那那,梅子,毛毛,还有他的同学兼助手,大头。
  我跟着他们到处跑,拍了一些作品,可是我不喜欢这样的生活,我觉得很累。
  但是这个时候,我遇到了一个人,一个男人。
  一次,李云石去参加一个有很多摄影作家参展的艺术展。本来我是不喜欢去那种拘束的地方,可是他非要带着我,还特意给我换上了漂亮的新衣服。
  到了那里,他只顾着和其他人说话,把我晾在一边。
  然后,我看到门口进来一群人簇拥一个年轻的男人走了进来
  他的外表,我无法语言来形容,我只能说,我从来没见过这样的男人,他就像一个太阳一样闪闪发光,在他的光芒下,周围的一切都黯然失色。
  “他就是风扬。”
  我听李云石这样给我介绍,风扬看了我一眼,对李云石说:“认识了新朋友?什么人?”
  “他叫陈晨,或者叫他CC都可以,我的模特。”我看见李云石似乎在极力讨好他,他越是这样,我就越是瞧不起他,我承认眼前这个叫风扬的男人很有魅力,无论对男人或者女人,都有巨大的诱惑力,可李云是如此谄媚的讨好,让我开始轻视他。
  我冷冷地从鼻子里哼了一声,就想走开。
  李云石连忙把我拽住,对风扬说:“这孩子挺倔的,没什么礼貌,你别跟他一般见识啊。”
  听他这么说,风扬才终于仔细地看了我,然后撇了撇嘴:“小毛孩儿,我怎么会跟他一般见识?”
  我火蹭地一下子就上来了,很想好好教训这个傲慢的男人:“小毛孩儿?我看你也比我大不了多少,不如我们来单挑,看看你是孩子,还是我是孩子。”
  李云石使劲捏着我的手,我被他捏得生疼,狠狠地瞪着他。
  我以为风扬会发火,没想到他只是轻轻一笑,“好啊,有机会我们就来单挑。”
  风扬告辞了李云石,就忙着和别人谈天去了。
  回来的路上,李云石不停地和我说着风扬的一切,他们原来是认识的,还保持了一段不错的关系,后来风扬出了国,他们就断了来往,风扬是著名风氏集团的二公子,未来的风氏接班人,他有才有貌又多金,前途光明一片,形势大好,追他的人从城市的这头排到那头,富豪千斤,名门闺秀,小家碧玉,明星佳丽,数不胜数,可至今仍然单身,不肯为一朵花停留片刻,是个大报纸娱乐版的争相报道的对象,全都是他的八卦新闻。
  “可他在我眼里,就是个欠揍的家伙。”
  李云石生气了:“陈晨你要是敢揍他,我可不答应。”
  “你干吗这么护着他?你是不是喜欢他呀?”
  他一愣,我接着就哈哈大笑,说跟你开玩笑呢开玩笑呢,别当真啊,你怎么会喜欢男的?
  然后我就听到他说:“你说对了,我就是喜欢男的,而且我喜欢风扬。”
  这回轮到我愣了,他说得太突然也太直接,我还来不及反应。
  “你说。。。你喜欢男的?你是同。。。”
  “没错!我曾经喜欢风扬,他那么出色,没有人不喜欢他,可他对我没有任何感觉,我想,因为他不是GAY,所以对我没有感觉。”
  我突然同情起李云石来,因为他和我一样,都是徘徊在这个城市边缘的人,虽然他的经济条件比我好太多,可是我们跟正常人不一样,我们的感情都不被社会认可。我想安慰他,可又不知道该说什么,我只是轻轻把头靠在他的肩上,对他说:“既然喜欢他,就去跟他说呗。”
  他摇摇头:“不行,他会觉得恶心,离我远远的。”
  “可是你不说的话,他不是一辈子都不会知道了吗?”
  “不知道就不知道吧,反正多一个人少一个人喜欢他,他也不会介意。”
  我生气了:“李云石,你真他妈不是爷们儿,要是我,我会找个人最多的地方,说我喜欢他。”
  “陈晨,你不是我,你不了解,我也不是你,所以我没你那么有胆量。”
  “他那么看不起人,哪儿好啊?”
  他反问我:“他哪儿又不好呢?”
  我一下子说不出来,想了半天才说:“也没什么不好,总觉得。。。总觉得。。。”
  ——总觉得他没有看上去的那么风光。
  这句话我没有说出来,我藏在了心里。
  
  然后不久,我又遇到了那个,连我自己都不知道的,渐渐开始在意的人。
  
                  番外—“晨风”的世界(2)
  如果说第一次我见到的是如太阳神般完美的风扬,那么第二次见到的风扬,就完全出乎我意料之外了。我常常在想,究竟哪一个才是真正的风扬?为什么这么极端的两种人格,恰恰让我正巧碰到?后来我才终于想通了,我们根本就是一类人,我们生活在同一个世界里,不是这个外在的世界,而是一个像李云石这样的人所无法了解的世界。
  那天,我拿着从李云石那里拍照片挣来的钱,请我的几个小弟去一个本地比较有名的迪吧HAPPY。我们一群人风风火火地冲到了吧里,要了十瓶啤酒,撸胳膊挽袖子,大哥小弟,旁若无人的大吵大嚷,撞杯干杯。我从来没这么开心过,因为这是我第一次靠自己劳动赚来的一笔数目不小的收入,请我的朋友喝酒,所以我才来得起这么高档次的酒吧。
  这个酒吧的老外居多,中国人也不少,从他们的穿着上来看,应该都是一些生活富足的富人。最重要的是,这里的男人,年轻的英俊帅气,年老的成熟有魅丽,或三五一群,或二人攀谈,或一人独饮,分散在各个自成一体的天地里,或悄声低语,或谈笑风生,或开怀大笑,或静静地听着乐队奏出的美妙的音乐。
  我想,这个城市里最精品的男人,应该都集中在这个地方了。
  我一边跟小弟们喝着酒,一边四处地瞄来瞄去,这个男人有型,那个男人性感,这个男人健壮,那个男人洒脱不羁。我们无所顾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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