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宠第一毒妃-第1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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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过来。”语气也甚为和气。
众人一惊。
摄政王笑了?
可这少见!
以前就算打了胜仗也没见他笑过呢!
就有人将目光狐疑地移向秦韶华。
难道是这位几天前突然来到军中的姑娘,让摄政王变了个人?
她难道是殿下爱妾?
有人胡思乱想,也有人胆大包天,顺杆爬就凑到了跟前,围着篝火坐下去。一个两个,渐渐人多了,将篝火重新围拢,坐了一层又一层。
摄政王脸上一直有笑,大家的胆子也就越来越大,渐渐三五成群地谈笑起来。
因在行军,不能饮酒,但场上气氛也很热闹。突然有人站起来唱了一首乡间小调,大家轰然叫好。
这让秦韶华想起了前世。
做佣兵的时候,多次身处战场。现代的战争比古代残酷得多,枪械弹药,死伤无数。每当战火暂时平息,秦韶华和队友们都会彻底放松一阵,大家去喝酒,去度假,聚在一起肆无忌惮地玩笑。
在楚国京城里和那群皇族贵族尔虞我诈久了,还是眼前这些简单直率的兵将们更让她开心。他们让她想起以前的日子,和生死与共的队友。
她一直微笑听着他们唱歌,看着他们打闹。
面前突然递来一只银质的碟子,盛着一块滋滋冒油热气腾腾的鹿肉。
齐王说:“尝尝。”
秦韶华接了,直接抓了肉啃。
吃了几口,点点头,“不错。”片刻就把整块鹿肉吃掉了。
这架势让附近几个兵将看得讶然。他们搞不懂秦韶华看起来分明是个贵族小姐,怎么吃东西如此豪爽?
齐王倒是脸色如常,见她吃完了,递了帕子给她擦手。
秦韶华突然掏出匕首,直直甩在了火架子上的烤鹿身上,吆喝旁边一个士兵,“把后腿割一块给你们王爷,那里的肉好吃!”
那兵士愣住,晕乎乎依命行事,把肉割完送过来,回去的时候跌了一个大马趴。
他可没想到这辈子还有给王爷送餐的荣幸。
等打完仗回乡,这事可以跟儿孙们夸耀一辈子了!
秦韶华接了肉,捧在手里吹了又吹,“好烫!来,尝尝。”递向齐王。
徒手吃肉这种事……
齐王还是第一次做。
平日都是侍从切好了奉上的。就算自己动手,那也得切成小块,可从来没抓着一大块肉骨头啃过。
秦韶华举着肉笑看他。
他就接过肉,吃了一口。
秦韶华笑道:“大口吃,没毒,放心吧!”
然后她自己又和兵士讨了一块吃。
两个人并肩坐在兽皮垫子上啃烤肉,身边是熊熊的篝火和热闹的人群,寒风呼呼地刮着,天地辽阔,万里山川也不及眼前一点欢乐。
晚饭过后回了营帐,秦韶华盘膝练了一会内功,等睁开眼时外面已经人声俱寂,夜深了。
她掀开帐帘走出去,篝火已熄,将士们已经安寝。唯有营地边缘几簇小小的火把亮着,暗处不断有人影来回,是巡逻值夜的兵卒。
齐王的主帐就在不远处,黑沉沉的,没有亮灯。
秦韶华深深吸一口夜半寒冷的空气,精神为之一振。
她来这里三天了。
信门的人传消息,说齐王正在此地行军作战,她就没去凤凰城,直接带人来了这里。
当日不欢而散,这次重逢时两个人竟然谁都没有提旧事。
很是默契。
就好像久别重逢的老朋友一样,毫无隔阂,彼此友善相待。
她用偃宗的技术帮他改良箭弩,他将她的近卫军编入斥候营。
他今日出战,她留在营地继续改良箭弩。他回来了,她和他闲谈,吃饭,一起骑马。
秦韶华觉得大家这样相处很好。
她不是侍女,他不是主人。抛开身份,甚至抛开男女性别。
不是挺愉快的么?
以前那样相处可真是扯淡!
中军帐里,黑漆漆的,齐王并没有睡觉。听到秦韶华出帐的脚步声,他朝她所在的方向看了看。
隔着黑暗和帐子,什么也看不到。
但是他感受到她距离很近,心里就莫名很踏实。
没想到几个月的分离,时间冲淡了当初的裂痕,再见面时两个人竟然能够谈笑风生。
他回想方才与她共乘一马的感觉。她的身体很柔软。
她坐在马前,他拽着缰绳,就像是抱着她。
她还主动给他要了块肉呢!
齐王慢慢躺倒在厚厚的毡褥上,嘴角泛着连自己也没察觉的笑,不知不觉进入了梦乡。
次日天色微明,全军拔营。
齐王出帐时看到秦韶华正在外面牵马。
听到动静她回过头来,朝他说:“早。”
“早。”
齐王看了看天。天上乌云未散,依旧是灰蒙蒙的,不过他觉得今天天气真好。
空气都显得特别清新。
全军整队出发。
因为要回凤凰城,路途遥远,又不急行军,齐王就弃马乘车。车里铺着厚厚的兽皮垫子,盛着炭火铜炉,很温暖。
秦韶华骑马冷了就主动钻进车里取暖,觉得气闷再出去骑马。
一整天的路走下来,没有新鲜事,旅程颇为枯燥。不过无论是她,还是齐王,都没有觉得无聊。彼此也看得出来,对方都在享受这种难得融洽的时光。
入夜扎营休息,次日再拔营。
走到一处山地,从某座山下经过时,突然从上方射下一支利箭,带着尖锐的风声,直射齐王车顶!
护车的精骑侍从挥刀劈箭,一下子将利箭斩为两段。
正在骑马的秦韶华迎着利箭射来的方向抬头,看到山顶上一袭红金色大氅迎风飞扬。
那人一击不中并不逃走,弯弓搭箭,这次对准了秦韶华。
第203章 奇葩太子
秦韶华可并没有换服易容,依旧是女子打扮,只是身上披了一副精甲与寻常女子不同。高高的马尾辫子直垂下去,隔得再远也能认出是女人。
欺负女人,算什么本事?
虽然秦韶华从来不觉得女子就比男子差,可在这男尊女卑观念通行的古代,对方直接对着大军之中唯一的女子射箭,不是捏软柿子的小人行径么?
秦韶华迎着那瞄准的利箭,脸色微冷。
嗖!
对方松开弓弦,那箭流星赶月一样直直射了过来!
秦韶华端坐马上一动不动。
运足目力,隔着老远距离看清了射箭之人。
高鼻,深目,浓浓的眉毛凝出暴戾之势,是个看起来二十出头,五官冷硬如刀锋的男子。
相貌是很好,无论鼻子眼睛都充满阳刚之气,只是满脸凶狠之相,绝对不是什么好人!
利箭在秦韶华眼前一丈远的地方,被侍卫轻松拨开。
随箭袭来的疾风掠过额头,吹动几缕碎发,她却是眼睫毛都没动一下。
齐王的人要是连这种利箭都挡不开,也就不必在他身边护卫了。
山上射箭那人似乎被秦韶华的镇定所惊讶,眉头一皱,表情更加阴鸷。
弯弓搭箭,他要射第三支。
而几十名身手极好的齐王近卫已经飞鸟一样掠过山坡,以并不比利箭慢多少的速度向上攀爬,眼看就要扑到其面前。
那男子却依然专心致志射箭,根本不怕似的。
眨眼间弓如满月,第三支箭避开了秦韶华,直直朝齐王马车顶再次射过去!
“他倚仗什么?”秦韶华不解。袭击不成,怎么不逃呢?
全军所过之处都是斥候营的探子们早早踩过点的,绝不可能有危险,更不可能有埋伏,这男子孤身一人站在山上射箭偷袭,就算有外援藏在周围,也绝不会超过五个人。不然早被斥候营发现干掉了。
难道他是个做事不顾后果的疯子?
或者是谁家派来同归于尽的死士?
又或者是故布疑阵的幌子,他在这里偷袭吸引注意,别处有不为人知的阴谋发生?
要不然这种看似凶狠却根本毫无份量的袭击,能伤到谁啊?齐王身边守卫森严,怎么可能被这样的利箭伤着。
真真搞笑!
旁边却是一声不屑的轻笑,回答了秦韶华的疑问:“他倚仗的是自己的身份。”
齐王已经打开了车门,微微倾着身子靠在车壁上,好整以暇地朝山上看。一双波澜不惊的漆黑眸子,闪过戏谑流光。
身份?
秦韶华眯眼再次细看,对方红金色大氅,身材高大英武,看装束应该是个带兵的军将?
近卫们此时已经袭到了山上,将那人围了起来。只需一声令下,就能让其人头落地。
可那人倒也奇怪,竟然毫无反应,只是收了弓箭站在那里,冷冷朝山下望来。
那目光,像是要把齐王生吞活剥似的。
齐王却是淡然,做个手势吩咐手下不要伤他性命,以淡漠的口吻告诉秦韶华说:“他是前日受了伏击的乞术部先锋官。”
败军之将!
有什么好耀武扬威的?
秦韶华不屑,真想上去问问他,那些机关劲弩好不好看呀?
“怎么,他战场上打不过你,要在私下里搞暗杀?”
搞得专业点好不好?
这种幼儿园级别的暗杀偷袭,简直侮辱咱们摄政王威名。
齐王道:“大概他是在和我约战。”
唔?打输了仗,跑过来射三箭,“你等着!这次是我疏忽,咱们下次再战!”的意思?
秦韶华失笑:“又不是小孩子打架。”
无厘头的示威太幼稚。
也不怕齐王大人就地杀了他!
一个部落先锋官而已,梁国大大小小许多部落,先锋官不知凡几,他算个什么,敢直接一个人对着楚军挑衅。真是好蠢好大胆。
诶,等等,刚才齐王说他依仗着自己身份?
什么身份?
只听齐王懒洋洋地轻笑道:“他是梁国太子。”
秦韶华吃惊转头,仔细看齐王的表情,确定他不是在开玩笑。
齐王解释说:“他就是这种性子,向来好杀好战。大概是听说我在楚国边境督战,所以心痒手痒地跑来和我对战了吧。”
难怪前日不过是对付梁国乞术部的一支骑兵,齐王却要亲自上阵。
原来对方是敌国太子啊!
可一个太子,堂堂一国储君,竟然跑到治下一个部落里充当先锋官,就为了满足自己战斗的爱好?
可真奇葩。
秦韶华自以为见识了楚国盛京那群不要脸的高官显贵,以及不要脸的皇帝太后之后,已经对这个世界的奇葩程度有了一定了解。但还真没想到不但楚国藏龙卧虎,梁国也是人才辈出!
思忖瞬间,齐王已经吩咐侍从把山上护卫都叫回来,大军继续前行。
很快全军就开动了。
好像什么事也没有发生过似的。
秦韶华策马跟在军中前行,回头看了几次,那袭金红色的大氅都依然在寒风里飘飞。
离得远了,那金红色渐渐成了一个小点,最后彻底消失在北方辽阔的天地苍茫之中。
这位太子殿下打了败仗,追在齐王屁股后头幼稚示威,被齐王轻描淡写地无视了之后还固执留在原地不肯走。
这……
怨妇似的站成望夫石很有面子么?
要不是深知齐王虽然脾气古怪但绝无断袖之癖,秦韶华真要无聊地脑补一出相爱相杀的基情大戏了。
不过,想想,一个太子,一个摄政亲王,隔着两国连年摩擦交战的世仇,隔着千里万里河山……
还真是触不到的恋人。
秦韶华促狭地想着,忍不住嘴角上翘。
已经关好车门安坐的齐王突然开窗,露了半边刀削斧刻的侧脸,目光冷飕飕地问:“你在想什么?”
秦韶华陡然被撞破却毫不慌张,凉凉地反问,“摄政王殿下为何关心起我的想法了?”
齐王面无表情:“隔着车壁,也能感觉到你不怀好意。”
还真敏感。
秦韶华一脸无可奉告,策马超越了车子。
接下来的行程再无异样之事,那梁国太子爷没有再追上来,军队过了楚梁两国边界争端的地带,渐渐进入楚境,次日后回到了凤凰城。
赫赫有名的边关重镇凤凰城,其实规模并不大,容不下全军一股脑进城。秦韶华随着前军先入城,后面齐王的车驾还要过一会才到,秦韶华就和门中传信,让信门派个人过来见她。
信门掌控消息,探子分布各地,在凤凰城自然也有人手。而且她远去战场时就已让手下进城打点,此时白城子等人早已准备好了落脚地。
她传令出去不久,自己离开军队,独自去了落脚地之一。
是个街市上的小酒馆。
进了后堂,很快就有人应命前来。秦韶华一见,不由莞尔:“怎么是你?”
千妖月一身边地居民特有的大皮袍子,头上戴了护耳大皮帽,贴着满脸胡子走进门。
“当然要我亲自来。您不是初临此地么,进城第一次叫人,我怎忍心让底下的兔崽子给您添堵?他们伺候您哪有我轻车熟路,细致体贴!”
一副狗腿子模样。
秦韶华将他上下打量,“那你穿成这样怎么回事?”
千妖月喜欢打扮成别人,但每次打扮都是精心漂亮,尤其喜欢扮漂亮女人,可眼下真是够“朴实”。放在街上绝对是个当地普通大汉,跟漂亮一点不沾边。
“唔,这不是冷么,一进凤州地界大雪下了一场又一场,不穿厚点真不行。您别说,这本地百姓穿的厚皮衣还真保暖。我看比狐裘鹿皮之类的强太多。您要不要试试?”
满嘴胡说八道!
练武之人,就算是在普通武馆学过三脚猫功夫的也比常人耐冻,何况是他内力深厚的千大门主。
秦韶华懒得追究原因了,大概是这位爷一时脑抽,心血来潮要扮丑。
就问起正事:“我找信门的人,是想问问梁国太子。”
“他?”千妖月一脸嫌弃,“不过是蠢货之一罢了。”
他习惯于把王公贵族们全都叫做蠢货。
“没有什么特别之处?”
“特别之处?”千妖月想了想,“爱杀人算特别吗?”
“有多爱杀?”
“就是有事杀杀人,没事也杀杀人那种咯。他是梁国皇帝一个侍婢生的,一次酒后梁国皇帝随便抓个侍女发泄,于是就有了他。梁国皇帝女人多,孩子也多,根本没把他放在心上,谁料他不到周岁就会提刀,天生神力,有一回他爹的一个姬妾欺负他娘,他话还说不利索呢,拖着一把几十斤的砍刀把那姬妾杀了,惊动了他爹。他爹不但没怪他,还大赞他有本事,就把他带在身边抚养。”
不到周岁就提刀杀人?秦韶华听得挑了挑眉。
千妖月继续道:“他三岁的时候,生日宴,一个兄长气不过他受父皇重视,办生日办得那么隆重,竟让所有部落首领都去皇宫贺喜,就把他偷偷藏起来折磨,想折磨死他,再栽赃嫁祸给另一个平日对他也很不满的兄弟。结果,没想到他鞋底藏了把尖刀,捱着受了酷刑之后浑身重伤,却趁那兄长得意靠近之时,突然奋起,抽出刀来一下就割喉杀了兄长。被兄长鲜血喷了一脸,他像个恶鬼似的顶着满脸血又杀了兄长近侍。不过到底人小,被那近侍临死前拍了一掌,拍在脑袋上,昏迷了一天一夜才醒,然后他一身血逃出了囚室。”
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