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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1部分

绝宠第一毒妃-第131部分

小说: 绝宠第一毒妃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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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韶华哭笑不得。
她是想给阿衣买双过冬的靴子。
买什么绣花鞋啊?
大冬天的,又是物资不丰富的北方小镇,哪家铺子有绣花鞋卖?
可是阿衣兴致勃勃。秦韶华自己也是为了放松身心,也就随着她逛了。
一边逛街,秦韶华一边观察凤凰城的街道格局,渐渐在脑中形成了一副地图。
这时她前世做佣兵养成的习惯,每到一个新地方都要记住地形,以备不时之需。
凤凰城并不大,屯扎了一部分军队,住了一些民户,街道就那么几条,城中只有一条主干道,两边开了些商铺,算是唯一的商业街。
阿衣把主街铺子从头逛到尾。
最后蹲下来托腮叹气:“唉,没有绣花鞋啊。”
红红的小嘴翘起来,像是六月的樱桃。
她像是一个可爱的泥偶娃娃,而站在她身边的秦韶华则素颜狐裘,清雅娇俏,在灰色调为主的街道上顿时成了极大的亮点,吸引了诸多行人目光。
“你想要什么样的绣花鞋?”秦韶华问。
既然买不到,出钱找手巧的本地民妇做一双算了。
阿衣掰着手指头说想法:“第一要大红色,第二要金线刺绣,图案金亮亮的,这样就会在月亮下头闪光……嗯,还有……还要缀满珍珠,还有各色漂亮的宝石,刺绣的图案要有蜈蚣,有蝎子,有蛇,五毒都要有。阿婆说虽然它们都是下等毒虫,但却是毒物的根本,我的鞋子上就绣它们好了……”
秦韶华听得眉头一抽一抽。
大红绣鞋,金线刺绣,五毒俱全,还要在月亮下闪光……
这是要吓死多少人的节奏?
要闪也是在太阳底下闪光才正常吧!
月亮底下一双大红绣花鞋……再配一身红衣一根白绫,嗯,可以养厉鬼了!
“这位姑娘所说的绣鞋,我们店里倒是有一双差不多的。”
突然一个声音插了进来。
秦韶华和阿衣回头一看,是个三四十岁的山羊胡中年男子,瘦瘦的,裹一身锦缎面的皮袍子。
他朝两人拱手谄笑,指了指身后的招牌。
凤凰茶馆。
一点创意也没有的名字。
阿衣摇头:“我们不喝茶。”她喜欢喝蜜水,对茶水没兴趣。
男子笑说:“我是这里店主,敝姓周,姑娘可以叫我老周。我是南方人,每年回乡祭祖都会顺便带些南货回来,顺便放在茶馆里卖,要是有客人看上了哪样,直接买走。卖不出去的也留在柜子上展示,图个漂亮。姑娘请来看看我这里的绣花鞋合不合你心意。”
他推开门请两人进去。
阿衣跳进门,直扑墙边货架。
那上头摆着各种各样鲜亮的江南物产,什么都有。
秦韶华扫一眼货架,微笑:“这些东西,大概本地人消费不起。”
譬如茶盘,是鸡翅木的。首饰盒子,镶满了宝石。绸缎,是嵌金线银丝的。
凤凰城居民生活水平不高,寻常人家可买不起。
老周举大拇指:“姑娘好眼力。”
茶馆里一个其他客人都没有,茶炉子上煮着茶,看汤水颜色已经不知煮沸过多少遍了。
北地苦寒,大家喜欢喝酒暖身子,对茶不感兴趣。
真不知道这个周店主为何在凤凰城开茶馆,真是不合时宜。
阿衣捧着一双大红绣鞋跑过来,“不错,金线刺绣,有宝石珍珠,就是五毒还不够,只绣了一条蛇而已!”
秦韶华说,“它比你的脚大两圈呢。”
“没关系,我可以挂在腰带上。”
秦韶华无语。
把鞋挂在腰带上是要干什么?当荷包?
老周说:“呵呵,要是姑娘不嫌弃它略大,我这就找人补绣五毒,三日后来取即可。”
“好啊!但是你卖多少钱?贵了我可不要!”
“不贵,五十两。”
“啊?”
阿衣傻了。这么贵!她和阿婆出山总共才带了十两!
她飞快把鞋子放了回去,“不要了!我可不能占姐姐太多便宜。要是一两二两的鞋子,我就让姐姐给买。”
带着满脸舍不得的挣扎,好像怕自己反悔似的,赶紧一溜烟跑出了店门。
秦韶华失笑,从袖子里掏了一张五十两银票,递到老周面前,“找人补绣吧。三日后我来拿货。不过你这鞋子可真古怪,竟然真有绣毒蛇的鞋。”
刺绣的人脑袋不正常吗?
老周收了银票。
突然凑近,神秘秘压低了声音,“鞋子不值什么,送给姑娘也无妨。不过既然收了银子,在下就卖给姑娘一封信吧。”
呵呵,果然这茶馆不寻常。
老周分明是北方口音,却说自己老家在南方,显见是没说实话。鬼鬼祟祟的,闹什么古怪?
秦韶华伸手,“拿来。”
一封信就交到了秦韶华手上。
老周摸着胡子交待:“我家主人说,姑娘看了信可以考虑几天,三日后给答复即可。”
然后送了秦韶华出门。
秦韶华没走远,站在茶馆外就拿出信纸,迎风抖开,在寒风吹纸的哗啦啦声响中飞快把信看完了。
看完就一头黑线。
信上是这样写的……
“秦韶华,你竟然敢来凤凰城,可真是送死不等天黑。此地名为凤凰城,意思就是凤傲九天之地,你小小燕雀有什么本事,敢与凤凰争辉?不说退避三舍,俯首称臣,还敢上门挑衅。可见是不知自己几斤几两,活得不耐烦了。”
“我本来应该赐你一死。但我宽容大度,不会与你一般见识。我给你一个选择的机会。如果你能认清形势,主动缴械,我可以对你网开一面。接信三日后就在凤凰茶馆,把你的《万毒经》恭恭敬敬交出来,然后赶紧快马加鞭滚出这里,也不许回京城,从此隐姓埋名老死乡间,并且发誓再也不参与奇门中的事情,我就让你活下去。否则,呵呵,无需多说。凤鸣九天之时,神火会将任何挡路之人烧成灰烬!”
结尾三个大大的感叹号。
秦韶华向天翻个大大的白眼。
随手翻出两种药粉,洒在信纸信封上,把上面的毒物中和了。
这信上涂了剧毒的药物,要是她毒术稍微差一点,早就中了招横死当场,还谈什么三日考虑的机会。
写信人真真是不知所谓!
脑子进水的程度岂止可以养鱼,养条蓝鲸也绰绰有余呢。


 第214章 揍出一个猪头

信封没有署名,信底也没有落款,但这口气,这幼稚又狂妄的傻缺态度,秦韶华用脚趾头都能认出来。
除了凤昭阳还有谁?
林婆在这里,她果然也在这里。
还帮着林婆讨要《万毒经》。
秦韶华连鄙视她都嫌浪费精神。
还记得当初在楚京冯尚书府的时候,荷花赏花会,凤昭阳曾经私下约见了好几个男人,各种暧昧牵扯不清。当时恰好撞见的秦韶华和魏清狂全都顶着一张无语的脸。
随后这姑娘又跑到齐王跟前献舞。
身材不错,舞跳得也不错,可随后把秦韶华私下约出去谈话,那一股子“我是女王我最大”的气势真真让人吃惊。
那个时候秦韶华就知道了,这姑娘傻缺。
然而第二次见面,在楚京外头的荒野里,她竟然还要杀了秦韶华。
要不是林婆突然诡异出现,横插一脚,秦韶华当时就把她干掉了。
哪还有她跑到凤凰城秀智商的机会!
秦韶华掏出火折子,把信烧了。
烟灰散在寒风里,眨眼消散干净。
阿衣好奇:“姐姐,你在看什么呀,这上头说的是什么?”
秦韶华耸肩:“一些蠢话,你不用知道,免得脏了耳朵。”
然后回身一脚就踹开了茶馆的门。
砰!
连门板都卸了下来。
巨响惊动了整条街。
不过看到秦韶华杀气凛凛冲进茶馆的样子,路人们都没敢过来围观,只是随便看看,就继续走自己的路。
这点识趣就比楚京的人强多了。
楚国京城街上,针尖儿小事都能引来上百号人看热闹。
“你家主人呢?”秦韶华踹了门,踩着门板就走了进去。
那店家老周正躺在茶炉边的摇椅上烤火,半闭着眼睛哼小调,手里不停摩挲着刚到手的五十两银票。
冷不丁被人踹了门,跳起来就要骂人。
一看是秦韶华去而复返,顿时愣住,“你做什么?”
“我做什么?”秦韶华直朝他走过去,拎着领子一把将他提起来,“我想要了你的狗命,你给不给?”
说话间,一把银亮亮的匕首就出现在手里,向前抵住了老周的脖子。
“啊……哎呀!”
老周吓得一缩头,自己就在刀尖上划了道口子。
惊得再也不敢动了。
秦韶华比他矮,他极其艰难地半坐在摇椅上维持姿势,脑门冷汗一颗一颗往下滴落。
秦韶华轻笑:“这点胆子,也敢跟我玩花活。说,你家主人在哪里!”
“不知道啊!女侠饶命!我真不知道真不知道!我两个月前才认识她,她给我买了这家铺子让我看店,还给我银子花,我才听她的话。她是什么人我真的不知道啊!更不知道她在哪!平时都是她有事才派人来找我,我从来没去过她家!”
此言真假难辨。
秦韶华才不耐烦去查两个月之前的事情。
顶着刀再问:“那你要是有事呢?怎么联系她?”
“我……我能有什么事啊。我就是本地一个光棍,都快穷死了,她是我的财神,吩咐什么我就做什么,我哪敢有事找她。”
老周都快哭出来了。
这倒像是真话。
见面第一眼秦韶华就看出老周不对劲。
一个穿得起锦绣皮袍子的人,怎么可能脸上有经年风霜留下的皱痕,手上怎么可能有新鲜冻裂的皴皮痕迹。
一嘴北方口音还自称是南方人,骗鬼呢?
“你那些江南货物哪里来的?”
“主人给的!全是她拿来摆的!”
“她开这间店目的是什么?”
“我不知道……我哪敢问,她身边那老太婆很吓人。”
肯定是林婆。
秦韶华松开了老周的衣领,“还有什么要说的?”
“啊?没……没有。”
“好。”
一个好字,让老周以为自己渡过此劫了呢,谁知刚松了半口气而已,拳头就暴雨似的招呼下来。
乒乒乓乓!
噼里啪啦!
秦韶华把老周一顿好揍。
眨眼揍出一个猪头。
然后秦韶华把他一脚踹出了店面,躺翻在外头街道上。
“记着,天上没有馅饼掉。下次遇到这种事想想清楚,别什么银子都敢拿!有手接银子,恐怕你没命花!滚!”
老周顾不得身上疼痛,赶紧爬起来,一瘸一拐跑走了。
秦韶华朝外打一个呼哨,自有暗中跟随的暗卫去追踪老周,查他底细。
然后秦韶华在店面里里外外查看一圈,没看出什么有价值的线索。
于是她踹翻茶炉子的火,点燃了货架上的绸缎锦绣。
风助火势,大火很快烧了起来。
秦韶华冷笑。
凤鸣九天是吧?烈焰烧对手成灰烬是吧?好啊,我助你一臂之力,先给你点把大火。
祝你凤凰涅槃成功!
阿衣一直跟在旁边,一脸兴高采烈。
“姐姐你真好!放火真好玩!”
不过她还没忘了在火场中抢救出自己相中的红绣鞋。
秦韶华站在茶馆门前一直看着火势。
大火越烧越旺。有巡城的军队赶过来,为首的人在齐王府邸见过秦韶华,见是她放火,连忙上来询问究竟。
“你们控制火势,别殃及周围房屋。把这间烧光就好了。”
秦韶华吩咐一声,带着阿衣转身走掉。
当天晚上,跟踪老周的暗卫回来,查明老周的确是本地一个穷光蛋,两个月前才突然成了茶馆店主的。
这就没什么价值了。秦韶华打发走了暗卫。
真是越穷越胆大。一个本地破落户,竟敢接凤昭阳和林婆的银子,竟敢跟着她们装逼。不揍他他就不知道清醒俩字怎么写。
凤昭阳和林婆的线索在老周身上算是断了,秦韶华不大高兴。凤昭阳的傻缺惹恼了她。
不过隔日白城子带来了好消息。
“师叔回信了,除了商讨医治方案,他还提到一种奇花,若是能弄到,给王爷做药引再好不过。幸亏师叔提醒,我只是在古书上看到过这种花,因为没见过,一时竟没想起来。”
秦韶华问:“什么奇花?”
“是生长在冰雪极寒之地的一种稀有花种。能长出它的地方,必定是常年冰雪不化,极冷极偏僻,根本不适合人类生存。据我所知,梁国北部可能有,另外,咱们楚国北方的大雪山里也可能有。”
“可能有?也就是说,具体长在哪里,根本无法确定?”
“是。”白城子解释说,“要不是师叔年轻时亲眼见过这种花,我也不敢相信这是真实存在的东西。师叔说,他当年在雪山里遇险,偶然掉在一处冰洞里,在那里见过几株。他当时受了伤,隔着一道鸿沟没法过去采,等逃命出来养好伤之后,重回雪山再想找的时候,可惜记不大清路了。”
这……
这和没发现也差不多。
“那梁国境内呢?”
“梁国境内的极寒之地,连梁国人自己都很少去。若是想找恐怕更困难。”
梁楚两国正在交战,想跑去梁国找花的确不方便。
看来还是楚国的边境雪山更靠谱。
齐王问:“这药引有什么作用?”
白城子道:“我和师叔观点相同,觉得王爷的腿唯有以寒攻寒、以毒攻毒才能治好,若是用温和的办法,恐怕拖上两三年也未必起效,中间若是出什么差池变故的话,就更难医治了。”
“嗯,本王也等不起两三年。既然要治,越快越好。”
“那么,虎狼之法就会让王爷承受很大痛苦,一个不慎,许有后患。而这种名为’菱雪’的奇花生长在极寒之地,药性却是温和的,用它做药引,不但能尽快祛除寒毒,还能中和治疗时巨大的刺激,事半功倍,而且安全。”
秦韶华当机立断:“那就请你师叔把他尚能记住的雪山路线绘制出来,咱们派人去碰碰运气。”
“好的。”白城子应命,自去办事,临走时交待,“这几日我要盯着检查结果的变化,就不来府里了,等斟酌出了治疗之法再和王爷详谈。”
齐王让人送他出去。
转目看见秦韶华正在垂眸思索,问她:“你准备为我找药引?”
“嗯。”
“那可是极寒之地。”
“我知道。我会派妥当人去的,如果没有合适人,我自己去试试。正好逛一逛雪山美景。”
雪山美景?
大雪山中危险重重,一个不慎就要葬身冰雪之下,自然之力可是人力能轻易战胜的?
齐王认真告诫她,“这件事你不要管了,我手下有些能人,我会派他们去。”
秦韶华笑笑,未置可否。
《万毒经》上有记载,楚国边境的大雪山不仅有冰雪严寒的危险,而且其中颇多在极寒之地生长的古怪动物植物,大多都带毒。若是不通医理或毒理的人去了,恐怕只能白白送命。
若是齐王的人不能胜任,说不得她就要亲自走一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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