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上雪作者:匿名君(完结)-第4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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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文来时已去了帅袍,只着一领普通黑色棉袍,外罩同色锁子甲,长发简单束起,又令亲兵远远跟着,不叫近前,街上的百姓只道此人是个普通军官,看都不曾多看他一眼,管自做着手中的事体。子文乐得逍遥,索性下了马,将元威那里摸来的腰牌交在北门守卫处验过,便牵着马一路望城门口慢慢走。
前些天连着有几天东南风,大家只道天气要转暖,谁想这几日重新刮起了北风,又冷了回去,正所谓倒春寒。这种寒气到了傍晚,便越发让人难耐。子文紧了紧袖口,抬头远望,城北不到五里便是大山,山势绵延,恰好在云州城这里裂开个巨大的山缝,凛冽的寒风自山缝中吹过来,带来了大山特有的味道,也带来了山那边大漠的沙尘,冰冷的沙粒被风拍打在脸上,微微有些发痛。
然而令他惊讶的是,这风中,竟带着些许烤肉的香气。
西北大漠中向有成群的胡狼出没,冬日里便成了成群的饿狼,这般香飘十里的烤肉味道,对饥饿不堪的胡狼来说,是致命的诱惑。他早下了严令,严禁任何人在城外烧烤肉类,要么回城,要么蒸煮,以免香气过于浓郁,引来狼群。
哪个人不要命了,敢在这等春荒的时候跑到城外烤肉?
陡然间想起那张字迹歪斜的纸条,子文的面色微微变了变,莫非,竟是那个丁一不成?
他招过一个亲兵,低声吩咐了几句,便领着余下几个纵马循着香气出了城。
一路匆匆,眼见得进了山,待转过一个山坳,香气便明显浓郁起来,但在这诱人的香气中,却总有一丝隐约的其他气味混在里面。
子文与亲随们互视一眼,在对方的目光中看到了然。这些久经沙场的人都分辨出来了,那分明是血腥气。
再走近一些,血腥气越来越重,还伴随着野兽特有的腥膻味道,几令人作呕,胯/下的马似乎被这气味所惊,脚步中显出几分不安来。
果然有狼!而且数不在少。这样重的血腥气,那丁一只怕已凶多吉少了……死便死了,他身为西北军大帅,却不能放任饥饿的狼群在城池附近游荡,为祸百姓。
子文下马抽了长剑在手,
60、故人 。。。
身后的亲兵有几个架起了长弓连弩,另外几个紧握钢刀,围绕到他周围,便向血腥气最浓重的地方慢慢靠近。
翻过两个山丘,面前是座大山,山脚下有块两人高的大石,血腥气自石后不停地涌过来。一名弩兵小心地自大石旁探出头去一张,却愣在那里一动不动,仿佛吓呆了一般。片刻后,回首望向子文,面上的表情极是古怪:“大帅……”
子文看出蹊跷,便绕过巨石,抬眼望过去。只见面前一小片旷野,无数狼尸横七竖八摊了满地,血流得到处都是,腥气迫人。正中一丛篝火,火上架着只剥了皮的巨狼,已被烤得金黄喷香,点点油脂落到火中,发出“刺啦”、“刺啦”的轻响,火旁一人靠在一截树桩旁,手中捉着只狼腿,正在张口大嚼。
那人听到声响,转过头来,但见他眉清目秀,左颊上却有一道长长的伤疤,自眉骨到下颌,将脸破成两半。火光掩映下,他的脸颊上分明有几滴没擦干净的血迹,地上丢着一柄弯刀,尽管擦得锃亮,还是可以分辨出刃上洗不去的血光。
他见子文这一行人手持钢刀快弩,一副严阵以待的模样,忍不住笑了起来:“施帅不必紧张,狼群已灭,丁某以命担保,此地现下安全得很。”
子文也笑了,随手还剑入鞘,竟然也走到篝火旁坐定,揪下另一只狼腿,一口咬上去,嚼了几口,赞道:“味道不坏。”
丁一自火边拿起个葫芦递过来,笑道:“这是西北特产的马奶酒,味道也不坏。”
子文接过,拔掉封口的高粱秸,凑近去深深嗅了一嗅,只觉一股极浓厚的酒气冲鼻而来,一时间眼目皆醉,竟忍不住侧头打了个喷嚏:“这酒当真性烈!”
丁一大笑:“酒不烈,怎挡得住漠北的刺骨寒风?我等吃烈酒惯了,吃江南那种温软的美酒总觉得没味道。施帅可以尝尝看,习惯之后便能吃出这酒的好来。”
子文也不推辞,咕咚吃了一大口,却全然吃不出味道,只晓得吞了一团火,自口唇一路烧到肚腹之中,随即散布到四肢百骸。他耐不住浑身一激灵,连打了几个冷战,好容易缓过一口气,面颊已被激得通红。
丁一伸手轻轻拍抚他的后背,歉然道:“施帅想是腹中尚空,适才又匆忙赶路,血流正速。陡然间吃一大口烈酒,酒气便散发极快,若因此伤身,倒是丁某的罪过了。”
子文摆手道:“不妨事。”他将葫芦递回去,眼望着丁一连吃了几口,问道,“我并不曾着官袍,又是今晚刚到,这云州城上下只怕也没几个人晓得我要来,丁大夫怎知我是施仲嘉?”
“施帅乃钦封玉音郡主的驸马,枢密院使,屡次大败西夏军,功勋
60、故人 。。。
卓著。在西北,哪个不晓得施帅的威名?丁某虽然鄙陋,也见了大宋不少将官,听过他们些须谈论。这样年纪,这等气度,身边亲兵又善使长弓的,除施帅外,不做第二人想。”
子文微微一笑:“好眼力。丁大夫如此见识,想不是普通人,却不知仙乡何处?”
丁一抬眼望了望他,淡淡道:“丁某不幸,自小被夏人掳去为奴,却不记得家乡何处了。”
“哦?”子文挑起眉毛,惊讶道,“丁大夫竟是在西夏长大的?这一口官话倒说得好生流利。”
丁一笑笑,咬了一口狼腿肉,细细咀嚼,咽完了又吃了口酒,才慢条斯理答道:“丁某打小跟着国师乌朵侍候,他走遍天下采药配药,身边的人自然要学大宋官话的。不单大宋官话,北到女真,西到花剌子模,南到吐蕃大理,东到高丽,这些地方的语言都要会讲。”
“乌朵?”子文点点头,“怪不得他下的毒,丁大夫可以轻松解开。”他微笑着,眉眼弯弯,却陡然间话锋一转,问道,“只是我却不曾听说乌朵身边有个叫丁一的人……不知……”
“无名小卒而已,施帅没听过也属正常。”
子文笑容温软:“丁大夫如此见识身手,绝不会是无名小卒,便不要自谦了罢。”
丁一上下扫了子文一眼,忽然甩手丢开狼腿,不耐烦道:“原以为施帅是个人物,竟也是个纠缠于身份背景的庸人,话题兜兜转转,总在探听丁某的来历。丁一此名便是化名,我此来只要为国效命,不想惹起其他争端,化名怎的?你若疑我,丁某就此告辞便是。”
不远处望风的亲兵听到这边动静,长刀半出鞘,似要随时扑过来,子文挥手示意安抚,却对丁一拱了拱手:“是嘉糊涂了,实是丁大夫神情样貌与嘉之故人极其相似,便如兄弟一般,忍不住出口探问,丁大夫莫怪。”
丁一冷笑一声:“故人?丁某在这世间无父无母无亲无故,更无甚么兄弟,施帅找这借口忒也下乘。天色已晚,施帅便慢慢在这里缅怀故人好了,丁某吃饱要回去睡觉了,告辞!”说罢,竟抹抹嘴拎着葫芦扬长而去。
不愠不怒?周到有礼?子文总算明白为甚么元威会说此人脾气不大好,原来此人斯文都是给病人看的,话题一旦涉及他自身,他便通身乍起无数尖刺,让人靠近不得。
好酒、嗜杀、脾气又坏,脸上便无那道伤疤,眉眼也有许多不同。可是……子文凝望着朦胧夜色中丁一远去的背影,心中一个念头怎样也压不下去。
为甚么,在他身上总可以看到阿吾的影子……
五年了。阿吾的身影却在他心中愈行清晰,他一颦一笑,一语一动,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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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他眼中满满的绝望,都仿佛便在眼前。
他走了,甚么都没了。曾经以为可以握住一辈子的那个人,曾经无限依恋地偎在自家怀中,渴求一个拥抱的那个人,终于也离开了。曾经的那一分温暖,便那样一步步远去,没有回头,脚步,没有一丝停留。
茫然中,便好似回到了多年前那个夜晚,他第一次听到子远出走消息的时刻,曾经的欢喜爱恋变作一支冰冷的长箭,直直戳进他的心。曾经的柔软、曾经的温情,被再一次的离别打碎成小冰渣,转眼便被寒风吹走,一毫也不剩。
子远走了,阿吾也走了。心中空空荡荡,无数影子在眼前乱飘,却一个也抓不住。这个冰冷、空寂的世界,天那么远,地那么大,却只有他一个,冷得发抖,却找不到任何一处可以取暖的所在。
手指、双臂、肩颈、胸口……一路冰凉下去,骨子里生出的寒意,便穿多少衣服,架多少火盆都挡不住。那股寒气一路钻进心底里去,像钢针、像利剑、像那支似乎还停留在他肩头的长箭。
心头一口腥甜涌上来,忍不住哇一声吐了出去,鲜红得刺人眼目。
望着这口血,当时的他却冷笑了,原来施仲嘉的血,也可以是红的。
五年过去了,这股寒意还在胸中盘桓,方才那口极烈的酒,却仿佛一把火,烧透了他五脏六腑,而丁一在他后背上随意的拍抚,便如一阵暖流,将那股子寒意冲淡了许多。
这种不经意间便会流露的关怀,正是一个心存善意的人无论用甚么法子都掩饰不去的。
作者有话要说:烤狼神马的,是我借用了古龙小说里的桥段。总觉得大漠上燃起一丛篝火,一只巨大的狼架在火上,几个人围坐在一起大口喝酒,大口吃肉,这样的画面很有西北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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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二更完毕~
61
61、弯刀 。。。
然而,这中间毕竟有疑点。
那条伤疤也就罢了,只是五年的时间,眉眼怎会大变?神态、做派,更是完全像另外一个人。
丁一可以一人之力杀灭群狼,自家毫发无伤,这身本领实是惊天动地,阿吾却先天不足,后天失调,身体的底子是极弱的,要练到这等地步,休说五年,便是十年,二十年,只怕也不成。
最关键的是,面貌身体都可以想法子改变,人心却怎样也难变,阿吾向来心慈,对夏军痛下杀手,还可说是不得已而为之,如今对觅食的狼群斩尽杀绝,着实是心狠手辣,完全不像他平日里的风格。
若说丁一不是阿吾……子文微微叹了口气,心中竟有些混乱。五年间心如枯槁,多少颜色在他面前都视如不见,如今却被这么个破了相还坏脾气,又来历不明的大夫引动了几分心思。是寂寞太久的缘故么?他轻轻摇了摇头,起身便要离去,回首间,却瞥见那柄弯刀被丁一忘在了地上。这刀刀身狭窄而弯曲,密布花纹,上面还有一道极深的凹槽,既薄且快,寒光闪烁,很明显是西域人常用的弯刀,马上步战都威力无穷。他凝望着这柄刀,忽然心中一动。
看刀柄上的红丝缠线已磨得旧了,当是常用的。既是常用兵器,方才又非事态紧急,丁一怎会将之随手忘在地上?且这种弯刀他也见人使过,对身法要求甚高,身上的衣服必要扎束停当才不会碍事,方才那个丁一……子文眼中闪过一丝笑意。方才那个丁一,却是青色长袍,腰带未束,袍袖宽大,除了脸上有几滴血之外,身上连一丝血迹也找不到。要杀灭几十条饿狼,身上滴血不沾,这只怕要鬼神才能做到。且这刀锋口锐利,若要随身携带,必然有鞘,如今刀在,刀鞘反而不知所踪……
杀狼的,必定另有其人。
便在他盯着这柄弯刀左思右想的时候,张同已带着兵赶过来了,见周遭无数狼尸,也觉惊诧。
子文问道:“你对兵器最是懂行,看看这柄刀子,猜猜主人是何等样人?”
张同接过弯刀,看过刀柄,试过刃口,量过宽窄长短,对着附近几头死狼的伤口比划了半天,又随手斩向旁边一株小树,俯身仔细看了看树干上截面,便双手奉还了刀子,回道:“禀大帅,这是大食弯刀,且是个中精品,长不过三尺,重不过一斤,轻薄短小,宜近战快攻。看刀柄的汗渍手印,主人正当年少,气血丰盈;看刃口磨损程度,这刀子用了至少三十年以上,却保养得极好,血槽内依稀闻得到上好鲸油的味道,这鲸油的价格甚昂,普通人只怕舍不得用在刀子上。另外刀柄基底用紫檀木,外覆上好小牛皮,缠护的红线也内隐金丝,单说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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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值百金,做工更是古朴中见真功,当是家传宝刀一类。若末将估计的不错,这柄刀子的主人是西域某贵族之后,年约双十,身高约莫七尺,惯用双刀,左手弯刀反手,右手直刀正手,之前生活优越,最近几年才到大漠中生活。”
子文一直蹙眉认真听着,到最后一句却忍不住笑了:“前头听着有理,你却怎么晓得他最近几年才到的大漠?”
张同挠挠头,也忍不住笑了:“因为末将还闻到了羊油的味道,想是近年来此人弄不到鲸油,便用羊油代替,且此人对刀子如此经心,刀柄的缠线却起码有几年没换了,缝隙中更嵌进去无数细小沙粒,当是在大漠中生活艰苦,弄不到合意的材料换这缠线。”
子文点点头:“你去云州所属蕃军中好生留意一下,看有没有这样一个人,找到了,速来报我。”
“蕃军?”张同不解。
“你通晓天下兵器,行军打仗也是把好手,怎么在这等小事上却反而糊涂。此人既是西域人,又身高七尺,形貌定然大异常人,在当下的云州,这等形貌要想不为人注意,只可能隐身于蕃军编制之中,别无他法。”子文答道。
张同领命要走,又被子文叫住:“等等,你再去查查,西夏国师乌朵身边,这几年有没有一个汉人